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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猩红闪电击中的滋味很不好受,都过去十多分钟了,精瘦男人仍旧在承受其余韵,不时的抽搐一下。
人已抓在手里,李云并不急着审讯,他对这人之前的不配合也是颇为恼火,不妨让其吃些苦头,省的一会儿又胡搅蛮缠。
与这人搭伙的年轻人被弄醒,一开始有些畏惧,但最终选择了相信李云,毕竟李云一方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还能好言相商,似乎真的没什么歹意。
“我叫达斯,他叫杰里米,姓高弗雷,高弗雷家族曾是东卡玛兰的贵族,拥有三个农庄和一个城堡小镇,但在杰里米父亲那一代没落了,我就知道这些。”
李云点点头,他无法断定一个人所言真假,但能察觉对方的真实情绪,因此除了那些受过专业训练,又或具备特殊能力的,一般人很难用谎言欺骗他。
这个叫做达斯的年轻人,看骨龄恐怕还不到20岁,杰里米却已经40出头,杰里米的事他不怎么了解很正常。
“说说你们的生活吧。我也是不久前才从幽影狼人那里知道在这群山之中,竟然还有个黑暗小镇。”李云说着,倚靠在护路的木栏上。
护路的木栏是为了抑制灌木野草蔓延至道路上而存在的,结合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个的路灯,能看的出,这里生活的人们很用心的在营造自己生活的家园。
“不是黑暗小镇,是夜色镇。”达斯纠正道。
“夜色镇,倒也恰当。”李云又道:“不过,黑暗如此浓郁,也是近些年才发生的吧?”
“我记事时已经就是这样了,超过十年。”
“也就是说,瑟维斯开始实施他的黑暗计划时,这里就有了变化。”李云暗自思忖,隐约有种抓到重要线索的感觉。
腐烂总是由点而面,发生在卡玛兰的黑暗侵蚀大约也跳不出这个规律。他之前一直以为,最初的腐烂点是黑鸦城那个以殡葬业繁荣的超大墓园。如今看来,卡玛兰更像是一块发霉的面包,瑟维斯或许挑选了黑鸦城这一霉点作为基业之根,但其他的霉点未必就与之没有关联。
“你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搬迁到这里吗?”
达斯点头,道:“为了躲避战祸,幽影狼人指点我们躲入了这里,这里有黑暗迷雾和毒荆棘,将兽人、猎头者、还有掠夺者拒之在外。”
“这么说你们跟幽影狼人的关系很好?”
达斯摇头,“曾经很好,但后来就不好了。镇里许多人说幽影狼人当初指点我们落户这里没安好心,以至于深陷困境,想离开都做不到。”
“决心足够的话,走出这群山还是能做到的吧?”
达斯摇头,解释道:“为了在这夜幕森林中是生活,我们都吃一种特殊的植物,墓地苔。”说着,他解开甲具,露出胸膛,就见在他左胸正对心脏的位置,墨绿色的宛如根须的脉络扩散开来,就像是浮现的青筋,但要严重的多。达斯进一步解释道:“过强的光照会让我们皮肤起水泡以及溃烂,只有阴天,我们才能离开森林活动。”
迈特插嘴道:“既然有害,为什么不停止或减少食用剂量?”
“若是那样,我们就无法失去了声感,无法在夜幕森林里正常生活了。”
原来,夜色镇的人们主要是靠类似蝙蝠的声波辨位能力而在黑暗的森林中生活的,毕竟很多时候,不可能有类似路灯照明这样的便利。
贝克特道:“副作用这么严重,你们竟然也选?”
“当初不这样,使用幽影狼人传授我们的熬制方法,只需要多多运动,就能将毒素排出,但现在不行了。”
迈特道:“这很可能是因为黑暗侵袭让墓地苔的毒素增强了,由此而怪怨幽影狼人,不公平。”
“镇里的一部分人也是这么觉得。但以鲍德温家族为首的另一部分人,则坚持认为是幽影狼人的错。而鲍德温家族的马洛,是夜色镇的执政官。”
贝克特在一旁抱着肩膀冷哼,“能帮到就无事,不能帮就怪罪,这些人真可以。”
迈特也附和:“总是有这样的人,将别人的付出当作理所应当,一旦停止支持,就生出怨怼的心思。”说着他对李云道:“老师,这样的人不值得帮助。”
贝克特同意迈特的观点,道:“我们是来寻找彻底解决狼人祸患线索的,没有必要陷入夜色镇的是非泥沼。”
“不要着急的下结论。”李云道:“我们出手相助,并不指望对方感恩。只求问心无愧。当然一切建立在力所能及的基础上。”
之后,又跟达斯小聊了一会儿,夜色镇的情况基本摸清楚了。
可以说,卡玛兰遭受黑暗侵蚀,首先出问题的就是夜幕森林这样的黑暗之地。只不过没有瑟维斯搅和,这里的问题并非是曼恩人那样极具戏剧性的潜伏然后突然爆发,而是像温水煮青蛙般一点点变严重。给人的感觉是那种今天天灾人祸不顺当,结果到了第二年发现还不如去年,就这么一年年的恶化下去,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本很是宁静安然的桃园之地,已然沦为是非之所,宛如雨中航行的破船,处处漏水,让人想要解决问题都无从做起。
达斯为此还总结说:“我成为守夜人,局势已十分恶劣,已经有人数次提出向外界求援,但把持政务的马洛等人不同意。”
“理由呢?”迈特问。
“马洛说如今的领主尽是贪婪、阴险之辈,我们去求援,不但得不到帮助,反而会损失好不容易积累的财富,落得个凄惨下场。”
贝克特哂笑:“无稽之谈。”说着指了指李云,道:“你眼前的这位,月神的使徒,善于运用夜月之力的大师,血月旷野和死寒丘陵的主人,他无私的帮助了曼恩人,将曼恩人从邪恶深渊的边缘营救出来,没有索求任何回报。”
迈特补刀:“所以说,什么样的人看到什么样的世界。那位马洛眼里满满的贪婪阴险,我替他感到悲哀,他的世界比着夜幕森林还要漆黑,获得的得有多痛苦。这样的人是怎么当时执政官的?”
李云道:“就此打住,我们不再背后议论人,我们只说事。现在的情况就是,夜色镇的人们遇到了宛如冬雨季般的系列麻烦,这使得他们愈发的孤立排外,他们内心渴望获得帮助,却又担心外来者胡乱的插手,让事情变得更糟。毕竟外人见事不可为,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他们却已经离不开这片土地。”
这话让达斯对李云的印象进一步变好。他觉得李云立场公允,很懂得体谅人。
迈特道:“老师,墓地苔的问题,能否象之前排除邪秽那样解决?我看夜色镇的人住在这样的森林中,又服食墓地苔,恐怕早已被黑暗侵蚀,或许彻底的黑暗仪式和月神信仰,能够拯救他们。”
“我虽然已经在努力掌握植物的相关知识,但仍觉自己的能力浅薄有限。墓地苔还是第一次听闻,在没有确认其性质前,不好轻易下结论。更何况夜色镇的情况与曼恩领有差别,曼恩领当初有明显的敌人,瑟维斯,邪恶爪牙,夜色镇却没有这样的外部压力,我估计大多数人都抱着侥幸心理,不愿面对剧痛剧变,这也是为什么马洛?鲍德温能上台的一个重要原因。”
贝克特道:“所以说,就算我们伸出援助之手,被援助者也得配合的同样伸出手,才能谈得上一臂之力,拉出泥沼,他们抱着触底反弹的幻想,选择任凭自己一点点的下限,我们也没有办法。”
迈特沉默,李云也沉默,达斯也无话可说,贝克特的话说的刺耳,但却基本接近实情。除非能立竿见影让夜色镇的人看到好处,否则很难扭转他们的想法,可这种日积月累的沉屙基本不存在药到病除的可能,而是会像减肥一样艰难,稍有不慎就会反复。
总是遇到这种糟糕情况,李云有时候也觉得愤懑。但细细一想,若是寻常事,一早就解决了,何至于拖成痼疾?
先将圣母心放到一旁,李云开始审问杰里米,虽然猜错了姓名,但他确信杰里米必然知道些什么,否则不会表现的那么反常。
“文森家的人都死了,死于高弗雷的报复。”杰里米并不是个硬气的人,猩红闪电造成的肉体折磨,让他一股脑的交代了情况,说出了一段鲜为人知的事。
这事甚至能追溯到杰里米的祖父那一代。
世人皆知东卡玛兰有一处品质极佳的铁矿,以及因之而兴盛的红石镇,却少有人知道,曾经的东卡玛兰伯爵更为倚重的,其实是一座银矿,蜜獾谷银矿。
蜜獾谷原本叫做毒蛇谷来着,那里的蛇又多又毒,后来发现银矿,东卡玛兰伯爵从海尔伦斯那边弄来了蜜獾放养,毒蛇渐少,蜜獾谷由此而来,但大多数人印象中仍旧是毒蛇谷,少有人去。
高弗雷成为贵族,主要就是因为提伯爵家看守和开采这银矿。能轮到这样的差事,是因为高弗雷家的一位千金在一次贵族聚会上被伯爵看中,成为了伯爵宠爱的外室。
然而银矿是文森家发现的,高弗雷家横插一刀,让文森这个银矿发现者连揩些油水的路子都被掐断,这仇可以跟杀人父母相提并论了。
当然,整个事件中最不是东西的其实是伯爵,东卡玛兰伯爵爵位被撤,绝对跟这位不会做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上峰讨厌、同僚疏远、民众也不拥戴,其中祸根,便是由一件件、一桩桩的烂事积累的,撤爵不过是表象。
文森家不敢找伯爵论理,而找上高弗雷家,这显然有欺软怕硬的嫌疑。可实际上情况并不那么简单。
文森家本来选择了忍让的,他家以探矿为家学,探出的也不止是蜜獾谷银矿,很受大领主们欢迎。并不是就指着一个银矿的开采权成事。
蜜獾谷银矿主矿床开采光,伯爵将之公诸于众,买矿。
这钓凯子的作法挺恶心人,最终却是文森家接了手,当时高弗雷家还消化文森家花好钱吃别人吃剩下的渣。然而文森家以探矿闻名,自是有本事的,在银矿的基础上,竟然发现了珍贵的秘银矿。
秘银与黄金的公价是1:10,但有价无市,黑市往往炒到1:15甚至更多。高弗雷家没有检讨自己技不如人,而是觊觎财富,跳出来说我是银矿的合法开采者,伯爵同意,我们还没同意呢。
当时伯爵已经撤爵在即,哪有心思当仲裁者,听闻银矿出了秘银,为了挽回爵位,又将之许诺给了教廷。
什么事情,一根教廷这一强权挂上钩,就绝对少不了一番鸡飞狗跳,高弗雷不但没有吃上肥肉,还被吐真药剂逼出了做假账,私吞财富等问题,一夜之间败落。
这家人也是凶狠大胆,趁着伯爵位岌岌可危、教廷因此而人员无法及时到位,组织人手强行开采,并且打死了跟教廷达成协议,正在矿洞中寻找秘银矿床的文森家家主。
这之后,就是高弗雷家的人,连带采矿的,全部死光光,撕裂、啃噬、死状极为凄惨。
这件事本来应该挺轰动的,但伯爵撤爵,人口大迁徙,人们已经没心思理会这种茶余饭后了。
可作为当事人的高弗雷家,自然是将文森家恨到了根上,因为只有他家杀戮理由最充分,而且很多人都知道,文森家探矿时曾救过狼人,跟狼人能搭的上话。
后来原伯爵令的一部分人选择来夜幕森林避难,也是文森家牵线搭桥。
再后来,人们开始埋怨幽影狼人当初居心叵测,文森家自然也受牵连。杰里米上演了一把忍辱负重的绝地反攻,将文森家和高弗雷家的恩怨情仇捅了出来。都不需要他特别多说什么,光是高弗雷家当初的死状,就很容易让人们联想到狼人的杀戮方式,于是他们流放了文森一家,美其名曰消除潜在的隐患,实际上就是让文森一家去死而不愿手上沾血。
所以今天,李云越把事情说的重要,杰里米就越怕越想阻挠,因为文森家当初指使狼人屠戮高弗雷家是没有证据的,高弗雷家杀死文森家家主,乃至撺掇着将文森家放逐却是证人无数的事实。
迈特和贝克特都很同情文森家,迈特指着杰里米直言:“这种人,真该死!”
贝克特附和:“死都是便宜了他了。”
李云并不想谈是非对错,他问:“文森家去了哪里,知道吗?”
杰里米摇头,达斯道:“当时他们一架从镇南顺着道路向南、西去了。镇上大约有人知道吧,文森家当初人缘不错,帮助过不少人。”
贝克特已然对夜色镇的人有了很深的成见,讽刺道:“人缘不错,帮助过不少人,结果关键时候无人肯站出来说话,以至于让其一家自生自灭。还真是交了一帮好朋友、好邻居。”
达斯窘红了脸,低头嘟囔:“你们是不知道鲍德温有多势大……”
鲍德温家族有多势大,这么说吧,现在所有在这个地区居住的人,都在仰人鼻息,而这个人,就是鲍德温家族。因为整个地区如今还算完好的,只剩夜色镇,而夜色镇的主要经营者正是鲍德温家族。
李云释放了杰里米,道:“文森家和高弗雷家的恩怨,我们不会参与。”
杰里米没想到李云竟然就这么轻轻的放过了他,愣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迈特和贝克特也有些惊诧,李云道:“我们并非行走在人间的正义使者,我们没有定罪或审判,尤其是缺乏足够的证据的情况下。之前我就说过了,夜色镇不同于曼恩领,曼恩人当初蒙在蒙在鼓里,而且弗戈斯家具有领导人民的权力和责任。而在这里,我们不过是过客,夜色镇的人清楚他们遭遇了什么,正在发生的又是什么。他们做出了选择,自然也要为之承担相关的后果。”说着,牵着马当先前行。
贝克特小声问迈特:“老师的意思是不理夜色镇的人,让他们自生自灭?”
迈特耸肩:“不好说,但老师这次肯定不会上赶着求这里的人让他拯救。”
贝克特道:“那就等于让他们自生自灭,这里的人已经蠢到家了。”……
两人说着小话,跟在李云身后。道路是沙石路,两边除了护栏还有水沟,沟里有积水,显然这里在白天同样遭了雨,但路面并不泥泞,看的出,夜色镇的人修路技术不错,养护的也好。
实际上很多细节都能说明夜色镇的人是拥有技术的,这技术体现出了比蓝夜堡工匠更高的水平。比如杰里米和达斯穿着的甲具。
皮甲底,锁甲片,设计合理,工艺精湛,****边的锁甲片以缝合、皮索、扣带三种方式固定于肩、胸、腰等部位,贴身紧凑,能将人的体形完美的勾勒出来,作为制式产品,能达到这种水平殊为不易,要知道即便是在繁华的王国内地,锁子甲能分大中小号,都会被赞句:甲具精良,体恤士兵。合身的甲具,除了专门订制,也只有去那些大工坊去碰运气才能搞到。
李云还注意到一些细节。比如夜幕森林湿气重,不管是锁甲、鳞甲、札甲、板甲,但凡用到金属,就很容易生锈。然而杰里米和达斯的锁甲片都不存在这种问题,不仅仅在于保养,还在于制作之初就考虑了这方面的问题。他认为,制甲师是通过冶炼环节,配合事后的辅助环节达成目的的。这一套工艺的技术水平可不低。
另外就是甲具的皮质部分,皮甲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在于特别捂,穿着皮甲很容易造成夏天动一动一身汗,冬天汗湿淋漓,冰寒透体。这类问题,制甲师一般通过开气孔来解决。但实际上并不理想。他注意到,杰里米和达斯的甲具都没有开大量气孔,而是在内衬上做文章,吸汗排气,就像个小风箱,只要动,甲胄就会‘呼吸’,这说明不但用材讲究,设计也十分高明。且这个技术还是泛用的,若是实用魔法之类的解决问题,成本会高的吓人。
蕴含不俗技术的还有武器、路灯,这些细节都表明夜色镇有着出色的手艺人及制造工坊,以及知识渊博、心思灵巧的创造者,他甚至怀疑,当初东卡玛兰伯爵领的精华人员,都汇集于此了。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制造业都是跟着市场走的。有需求市场,工匠才能端的起这饭碗,让技术传承乃至提高,夜色镇的封闭体系,哪里有那么大的需求?那么这些高级技术怎么传承下的呢?也只有那种世代以此为生,且的确有独到之处的,才会顶着生活压力也要把手艺传给子孙,寄希望于未来。
在路灯指引的长道上,三人又遇到了巡逻的守夜人,同样充满戒备,口气不善,李云也懒的跟这些人解释,只说是旅人,守夜人对这说法嗤之以鼻,但并未象杰里米那样刁难,而是选择了放行。
“真奇怪。”贝克特道:“老师,既然这些人安居于夜幕森林中,何必开辟养护这道路?还得有人巡守。
“居住在森林中,希望的寄托却在森林之外,他们也是人类,不是与丛林为伍而乐在其中的精灵德鲁伊。”
又行了一段路,前面出现了栅门,左右依着粗壮的古树,并不算厚重的石墙,于道路两侧立起两米足有的石柱,然后是金属条编织的拱形顶架,门也是用金属条编织的,构成花与叶、盾与剑的图案,一如内陆贵族庄园的门庭。
“华而不实。”贝克特撇嘴。
迈特道:“本来就是指靠森林作为屏障,大部队无法发挥数量优势,与其修墙,不如修兵甲。”
守门的人在问清来意,并检查了铭牌印信之后,便放行了。
进入到镇子的内部,护道的木杆变成了行道石,并且都是经过切削和雕刻的青岩,美观而讲究,路面是碎石的,平整异常,湿漉漉的,但没有一点积水,相当的高标准。不知道的还以为置身耐瑟瑞尔最繁盛时期的大贵族城堡。
借着路灯,周遭的房子也能看的清楚。都是寸土寸金的耐斯迈的那种带阁楼二层居所,以大石为基,以上好的木材为筋骨梁柱,再辅以青砖、灰浆、黑泥、石瓦等等修建而成,建一座这样的房舍,花费比建三户曼恩人的房子都要高。
迈特啧啧称奇,道:“难怪不舍得离开,外面可没有这样的生活标准。”
贝克特则说:“让我不理解的是,夜色镇的人是通过什么获得兴建这些的资源的。要知道耐斯迈周边可是由十倍于城里人的各行业人氏为他们服务,才能有那样的金碧辉煌。”
说话间,正好拐过直行的街道,迈特向前边一指,道:“靠的是这个,魔法。”
贝克特顺着迈特所指看过去,就见前边百多米外,有一个大约五千平米的广场,广场的中央是十分恢宏的魔法喷泉。
就广场的大小和喷泉的规模而言,这喷泉明显造的有些过了,这是那种应该在超大型广场配置的多层式喷泉,摆在这里,宛如小衣橱塞进了大行李,满满的压迫感。
不过喷泉中涌动的光芒之水所洋溢的能量,让见到它的人很自然的忽视了这些问题,而完全被磅礴的力量所吸引。
“真是让人意外,在这密林深处,竟然见到了拥有如此丰沛能量的能量池!”李云也啧啧称奇,他感受到了喷泉中能量的纯正和宏伟,并且生出难以言喻的熟稔感。
若是他的记忆还在,就会知道,这熟稔感源自对永恒之水力量的了解。
永恒之水的神奇不仅在于能量的浓缩,还在于法则的浓缩。它就像是一台功率强大的机器,吞吐着周遭的能量,将之转化为秩序的伟力。
有人将之称作‘世界之血’,并称,当永恒之水完美的被整个世界吸收,世界的意志就会成熟,一位泰坦神便会诞生。也就是说当初泰坦众神在这萨兰诺布下永恒之井,其实是为了唤醒自己的同类。
如此神奇的物质,自然遭到了众多存在的觊觎,这里落了一滴,便化作这功率强劲的能量池,源源不绝的提供能量。魔法喷泉不过是画蛇添足的装饰,它对能量的吞吐转换没有任何帮助。
李云见到这魔法喷泉的那一刻就已经了然,它才是夜色镇的人们宁愿一点点腐烂、也不肯离开这里的真正原因。夜色镇的人们已经习惯了依赖这种力量,离开这里,即便是让他们到曼恩领当贵族,怕也会觉得清苦,一如高精灵对人类王座的不屑一顾。
象大多数小镇那样,夜色镇的酒馆和旅店是一体的,荆棘号角,占据魔法喷泉广场的正东。
推开厚重的橡木门,热气、酒香、烟味扑面而来,没有汗臭,没有喧哗,酒馆里的人很多,宛如包场聚会般坐满了人,但气氛并不热烈,人们都很注意礼仪,衣着得体,小声交谈。
李云能感觉到,自从他们三个进来,越来越多的视线就集中在三人身上,这些目光中充溢着好奇,却也满是排斥,无人搭讪,也没有蹩脚的玩笑或拉仇恨的恶言恶行,人们就像在对待绯闻主角般,一边斜眼观瞧一边低声议论。
“啊,欢迎,夜色镇已经很久没有旅人光临了。”
说话的酒保是名女人,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丰腴而富态,有一头酒红色的头发,笑起来左脸有酒窝,不过并不让人感觉亲切,而是透着职业化的虚假。
“怎么付账?收金银吗?”
“我们对外面发生的事更感兴趣,怎么样?如果你们肯讲给大家听,食宿是免费的。”
“可以,不过我有个额外的请求,我们想知道文森一家的下落。”
这时酒馆的门再一次打开,数名全副武装的守夜人簇拥着一名有着翘胡子的中年人走了进来。中年人下巴高昂,对着李云三人道:“三位,今晚,恐怕你们要在监牢中度过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