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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在头狼的带领下,或站,或趴,无动于衷的看着眼前两个人类上演着全武行。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背包中探头探脑的露了出来。循着头狼的叫声,用软软的小腿,步履蹒跚的往狼群方向爬去。
这是一只黄色的狼崽,只有脊背上夹杂着一条黑带。几乎跟头狼的特征一模一样。看起来出生没有多久,才刚刚睁开眼睛,望向头狼湿漉漉的小眼里包含委屈。
将找回的狼崽叼起来,头狼回头看了众人一眼,眼神包含警告,带领着狼群慢慢的散去。
众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心情一下子放松下来。回头看到一脸鼻涕一脸泪的李浩,脸上还带着几处淤青,就跟唱戏的大花脸似的,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李浩趴在地上一脸的愤恨,笑nmb,老子早晚弄死你们这群见死不救的畜生,倒时有你们好看的。
这要是在平时,李浩早就骂过去了,说不定还要动手踹几脚。可现在被李刚有点打怕了,愣是让几个人在旁边嘲讽自己。
其实李浩现在的情景的确很搞笑,那几个人也并不是说恶意的嘲讽,只是单纯的发笑罢了。就像是看到了亲人出丑一样。毕竟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还有三分感情。
现在众人可以说狼口逃生,看见李浩感觉三分亲切,也没有以往在村子里见到时的那么厌恶。
而这些在李浩眼里看起来那就是恶意的嘲讽,是在看自己被李刚打趴下,在看自己出丑。心里对李刚的仇恨加深了几分,连带着发笑的众人也一并怨恨上了。
周雪梅看到李刚站到旁边,连忙几步走到李浩面前,就要拉起趴在地上的李浩,关心的问道。
“浩子啊,你没事吧,啊……,哪里有受伤吗?能起来吗?”
李浩一把推开周雪梅,自己撑着地挣扎着站了起来。早你干嘛呢,看见我挨打躲在后面,不敢出来,你还算我妈吗?
连带着周雪梅也怨恨了几分,如果当时周雪梅能够拼死阻止李刚,自己就不会挨这么多打了,也不会再众人面前出这么大个丑。
越想越觉得这一切都是自己有个胆小怕事的母亲造成的,脸色越来越黑,扭头看到人群中的刘梅正一脸关切的看着自己,心里暗暗的啐了一句,假惺惺,亏自己当初还偷小狼崽来讨好她呢,说起了刘梅才是罪魁祸首。
李浩慢慢直起了直身子,朝着身后的众人用力的啐了口唾沫,冷哼一声,一瘸一拐的自己走了。在跨过一块石头的时候,大腿无力,脚下一个踉跄,险些跌倒。身后的众人又发出一阵哄笑。
哼,笑吧,你们就笑吧,早晚有你们哭的时候。
李刚没有后悔胖揍了李浩一顿,先不说今晚的起因全部都是因他而起,单凭着李浩在村里作威作福就该好好地教训一下。
经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大家都有些发困,再加上明天还要早起劳作,还是早点下山睡觉比较好。
没有办法,现在天气这么热,要是中午下地干活,保准中暑,那就得不偿失了,也只能尽量的早起,趁着清晨的清凉,多干一些活了。
李昌国摆了摆手,招呼大家道。
“我们回去吧,明天还要早起呢!”
粗敏没有了来时找人的压力,也没有了面对狼群的恐惧,熙熙攘攘的一路边走边笑。月亮已经悬挂中天了,皎洁的月光洒在山间小路上,映照着众人的身影。
西山树木众多,雾气大,再加上晚上天气变凉,在众人的衣服上凝结了一层细细的水珠,黏糊糊的格外难受,众人恨不得立马回家洗个凉水澡。
李刚走在队伍的最后面,突然一阵极淡的血腥味,沿着山风飘进自己的鼻子里。不是自己身上的伤口,是野兽的血液。
李刚自从被李守卫收养以后,从小跟着养父在山里长大,学了一手打猎的好本领,而分辨气味便是其中之一。
可能一般人觉得血腥味就是血腥味,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李刚闻起来却大有不同,当初养父光是教自己辨别气味就教了近一年。
像刚才飘过来的血腥味,其实里面夹杂着一丝野兽的腥臊。
借着火把的光芒,李刚在一旁的草丛中发现了浑身布满鲜血的小狼崽。这应该就是之前被头狼叼走的那只,李刚还记得脊背上的黑色条纹。
狼崽身上染满了鲜血,绒绒的毛发被鲜血粘连成一股一股的,细小的躯干上有几个深深的咬痕,正在急促的喘着气,眼看活不了了。
根据狼崽身上的咬痕,李刚立马就判断出来这应该是狼群咬的,或者说是头狼咬的。这只狼崽已经被头狼抛弃了。
李刚曾经听养父说过,如果狼崽曾经被人抱养过,以后即使放回狼群也会被咬死。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标记,比起视觉来,狼群更相信气味。狼群中的每只狼身上都沾染着这种气味,即使是刚出生的狼崽。可是如果狼崽被人类抱养过,沾染了人类的气味,那么就会被狼群认为是外来者,很有可能被咬死。
很显然这只狼崽被李浩抱养过,沾染了人类的气味,并不被狼群认可。
“刚子,你拖拖拉拉干嘛呢,还不赶紧点,回去让你婶子给你处理一下伤口。”李昌国发现李刚落在众人身后,喊道。
李刚应了一声,看着狼崽,叹了一口气,受了这么重的伤估计是救不活了,抬脚便向前赶去。
走了没有几步,李刚感觉心头一阵失落,像是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鬼使神差的又转身回来。弯腰抱起虚弱的狼崽,脱下T桖包了起来。
狼崽尚存一丝意识,挣扎着睁开眼睛,看了李刚一眼,然后又闭上了。
李刚被狼崽的眼神吓了一跳,那根本不是初生儿的单纯的眼神,而是饱含沧桑,深如幽谭。从背上的条纹来看,这就是之前被李浩抱走的狼崽,可是一只刚睁开眼没多久的狼崽,怎么会有那种深不见底的的眼神呢。
李刚自嘲的笑了笑,估计是自己看错了。
回到村里,李刚谢绝了李昌国的提议,自己随便的找了块破布,沾了养父留下来的陈年老酒,随便的擦了擦伤口。
伤口本来就不深,自己就能处理,何必再去麻烦别人,再说了农村里,来来往往,整天下地干活,说不定啥时候就会受点伤,没有必要大惊小怪。
养父生前喜欢喝酒,现在卖的酒都是用酵母酿的,虽然度数挺高,但是没有了酒味。
以前养父就会在山脚下,开辟出一块田地,种些高粱来酿酒喝。自家酿的酒虽然没有超市里卖的那么清澈,但是却有着十足的酒味。往往喝上几盅酒,就会醉倒不醒。养父生前酿了好些酒埋在地下,准备等李刚结婚的时候挖出来当喜酒,可惜没有等到那一天。
擦在皮肤上的陈酒,很快就起了作用。整个腹部感觉火辣辣的,有些痛也有些麻。
狼崽已经在李刚的怀里昏迷了过去,处理完身上的伤口,李刚又擦了一下陈酒,小心翼翼的擦拭着狼崽身上的伤口。将狼崽身上的血迹全部擦干净后,李刚才意识到狼崽身上的伤口有多重。
脖子上还留着头狼咬噬留下的两个血洞,仍然往外渗透着鲜血。如果头狼再用力一点,估计狼崽的整个脖颈都会碎裂。一头后腿上的肌肤剥离了一大片,露出失血过多森白的肌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