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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第90章 听说你要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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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浩然情场失意,官场得意。

    放下了感情的他,日子无聊,索性便要与那个莫修文一争高低。

    不久之后,孟浩然还是如愿做上了临安守备。得到兵部下发的正式官职升迁文书后,他便立马收拾包袱,再拜别了爹娘,仿若逃离藩篱牢笼一般,就这么独自一人匆匆去了临安县。

    程锦追去,直骂他无情无义,为什么不带着他一块儿去?

    孟浩然回道:“你不早说过了你已经不是几年前的程锦了?难道你要我一辈子叫你小弟?你还是好生将手底下的兄弟伙带好吧。”

    程锦便不再多言,不久之后,他就被提升为营千总,全面统领神武营。

    在临安县,孟浩然整日穿得光鲜亮丽,骑着骏马在大街小巷纵横驰骋,还爱呼朋引伴出入酒肉场所,过得好不恣意快活。

    正是:鲜衣怒马少年时,一夜忘尽长安花。

    然而,他面上看倒是风流得意,但每当夜深人静,他就时时守望长安方向,却不知这一番做作又是为何?

    个中滋味儿,谁知道呢?臭皮囊下包裹的那颗跳动的脏器内里,到底是个什么心情,恐怕只有他孟大人自己知道。

    又是一年春来到,万物复苏,草长莺飞,桃花盛开。

    秦王赵锐递消息给孟浩然:兵马已然到手,军中事务和人也已熟悉,你可缓缓归京,预备着上前线去立个战功回来罢。

    数日前,孟浩然就给家里面带了个口信回去,说今日要回来。孟母和孟父早指使下人将孟府打扫一新,又准备了丰富的酒菜等着他。两位老人时时在府门口观望,殷殷期盼着这大半年都没回来过的儿子。

    即便临安与京城之间,骑快马的话,一天之内就能走个来回。但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孟浩然一日也未回过长安城。倒是程锦时不时跑去临安看看他。

    ******

    程锦得知孟浩然回京,于京城十里之地将他及其几个随从接到,一行人直往长安大街上飞奔而来。

    大街上的行人遥遥听到急促的马蹄声,便纷纷往边上躲去,以便将中间的道路让出来。一时之间,路边摆摊的小贩和行人就发生了些推攘和吵闹。

    马背上的孟浩然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被人往边上推,他急忙“吁---”了一声,迅速拉紧了缰绳。

    那马在急速奔驰的过程中被人突然拽住马头,不由得仰面长嘶,前足直立,并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儿后,才慢慢停了下来。

    这一阵仗直吓得路边的几个行人拥倒在地,堪堪就倒在了马蹄前。

    程锦看清楚了马前的人,立时飞身下去,扶起地上的人,惊疑不定的问道:“受伤了没?桃花。”

    桃花站起身来,慌忙摆了摆手,眼睛望着地面,急切的回道:“没事没事,我没事。”

    孟浩然端坐在马背上,看了眼桃花,一言不发的又打马前行。

    程锦关心的上下打量着桃花,仍不放心的问道:“真的没事吗?要不,我送你去看看大夫?”

    桃花低着头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听到马蹄声走了,这才抬起头来,对程锦灿烂一笑,回道:“我真的没事,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啦,补之。”

    补之?

    几步远的孟浩然怔了一怔,蓦然回首。

    人还是那个人,脸也是那张他深深刻在脑海中的脸,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

    桃花的余光瞥见有人驻足在不远处,她便对同样正在发怔的程锦催促道:“你赶紧忙你的去,我没事。”说着,她人就要走。

    程锦回过神来,急忙拉住了她的手臂,呐呐道:“桃,桃花,你,你这是要去哪儿?”

    “我去私塾授课,唔,我得走快点了,孩子们怕是已经在等着了。”说罢,桃花就轻轻挣开了程锦抓着自己的手,仓皇的快步离开了。

    程锦看看桃花,又看看不远处的孟浩然。

    孟浩然看着那苗条的背影,半晌,道了声:“走吧,我爹娘怕是早等急了。”说着,一甩马鞭,绝尘而去。

    ******

    回到京城已好几天了,孟浩然一直都很忙碌。他需要时不时去秦王府中计议一番,又经常回神武营去与原来的手下联络下感情。

    大周朝的属国牙狼国正受外敌入侵,牙狼国国主便派了个皇子到大周朝来,请求皇帝陛下发兵助他们攻打入侵的敌国大夏国。

    赵锐就是想让孟浩然参与这场战争。

    孟浩然现在就等着皇帝和朝臣们商量出个对策,一旦皇帝同意借兵,那么不日之后,也许半个月,也许一个月,他就会带着人马开拔前线。

    这一天孟浩然回到家,家里面又是闹麻麻的一片。

    孟浩然一看,哎,又是媒婆。

    这一次,不用孟母开口,孟浩然便主动走过去,拿起那些女子画像,刷刷刷翻了一下,正要随意指定一个,他却突然有些发蒙。

    因为好几张画像上的女人,那神情模样竟然与某人很是相似。

    他看向自己的母亲,“娘,你这是在做什么?”

    原来,自发生了桃花那件事情之后,孟父孟母就对媒婆们下了指示:一、只要书香门第家的女儿;二、长相要跟某某某相似的。

    孟母给银子给得很大方,所以媒婆们很卖劲儿,居然一连给孟家找来了好几个符合条件的。

    屋中一大群闪烁着八卦眼神儿的媒婆,孟母不好说话,但是孟浩然已经明白了母亲的意思,他甩袖离去。

    孟母赶紧追他追到了书房,这才小心翼翼的说道:“二狗,你今年已经二十八了……”

    孟浩然无奈道:“可你也别……”

    “那你说你到底要怎么样嘛?!”孟母忽然觉得憋得慌,便提高了音量,仿似这样才能将心中一口郁结之气排出去。

    “你这一去大半年不回来,我们也拿你没有办法。要是过段日子你再去建功立业上前线,说不定就是个一年两年才能回来了。二狗,你要是到了三十岁都还……”

    孟浩然叹了口气,道:“这几个女人就算了,收进屋来会让人说闲话。撇开长那模样的,看看还有没有其他你们相中了的。若你们觉得满意,我就看一眼。如果不是特别碍眼,那就凑合着一起过吧。”

    “这样也好,相中了的话,我就在离开前把婚事办了。她进了门,也正好帮着我照顾你们两老。”

    孟母立即高兴的说道:“有有有,我这里正有一个。那闺女可好了,她时常……”

    孟浩然点点头,平静的打断了他娘的话,口中说道:“好,我明日就跟女方见一见吧,让她上我们家来。”

    顿了顿,他又说:“算了,这样显得多没诚意的。娘,你给对方说,我约她明日晌午到得意酒楼吃个饭。你把那女的画像给我,免得我到时候认不到人。”

    孟母立即喜笑颜开,“不用画像,我相中的那个姑娘你也认识,就是以前上咱们家来提过亲的,金水街那张大人家的千金小姐。”

    “到我们家来提过亲?那女的叫什么?”

    “张莺莺。”

    ******

    韩青书调侃道:“你看你,竟然如此不顾形象的抱着只猪蹄膀啃成这模样,真叫人大跌……大跌眼镜儿是吧?这可是你的口头禅。”

    他以手支颌,闲适的看向对面的人,状似思考的说道:“真是奇哉怪也,你最爱的不是红烧肉吗?却抱着这东西不撒手。”

    “谁说我最爱红烧肉了,我最爱的是猪蹄膀!”桃花笑道:“青书,你也啃啊,别跟我客气。”

    她啧啧赞道:“没想到这得意酒楼的卤蹄膀竟然这么好吃。唔,这肉炖得可真烂,骨肉分离,入口即化啊。哦,青书,我跟你讲,这东西它富含丰富的胶原蛋白啊,多吃它,好美容养颜的说。”

    韩青书眼睛微弯,笑得乐不可支。

    唔,这样的桃花,真好。

    桃花捧着个金黄艳丽的蹄膀啃得很欢,弄得满手都是汁水。她见韩青书一直没有动作,便腾出一只手来,抓起一只猪蹄膀就要往韩青书的手里塞。

    韩青书莫可奈何,笑了一笑,只得学桃花那样,徒手抓住了那只猪蹄膀。他将那只蹄膀瞪视了好一会儿,桃花一直弯着眼睛盯着他。最后两人相视一笑,比赛似的,面对面啃得不亦乐乎。

    仅一桌之隔的不远处,孟浩然背对着他们,僵直着背。

    张莺莺见状,小声说道:“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

    “不必,”孟浩然忽然高声喊道,“小二,上一盘卤猪蹄膀来!”

    桃花手中的蹄膀顿时掉落在桌子上。

    韩青书收了笑看过去,桃花尴尬的将蹄膀捡了起来,预备继续啃。

    张莺莺立即轻咬了下嘴唇,犹豫着说道:“这,这,大庭广众的,啃这个东西实在,实在有碍观瞻。”

    “你不啃?那就都我啃。”

    张莺莺:“……”

    那边厢,韩青书也小声说道:“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要个雅室,躲着啃。”

    桃花摇了摇头,直一个劲儿的招呼韩青书:“你啃啊,快啃啊。今日我请客,下次可别再想要我掏腰包了。”

    “那一千两还没用完啊?”

    “哎,早着呢,有钱真是苦恼。”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