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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很新,墙壁一看就是刚刷过的,微微透着一点油漆味。房间虽然采光很好,但却没几件摆设,老人住的屋子都爱养些花花草草,可这里没有一丝绿色,显得有些空空落落的。
唯一的生机,就是那只小金毛。
它看起来一点也不怕人,凌煜和梁晚书刚一进门,自来熟的小家伙就帮他们从鞋柜里叼来拖鞋,笑着摇尾巴,然后乖乖地跑回老人脚边趴着。
隔壁家的大姐帮着沏了一壶茶,梁晚书和凌煜并肩坐在沙发上。
与他对视了一眼,梁晚书心里鼓起了些勇气,轻声开口道:“林先生,谢谢你愿意见我们。我没想到从前的一篇报道竟会引发这么多事端,实在抱歉……您的腿……”
“年纪大了,关节炎。”林茂摇摇头:“姑娘,其实你如果不来,我也不知道之前那些找上门捣乱的人是什么来头,也早忘了你说的那件事。你这样千里迢迢地挂念着过来看我,倒是让我难为情了。”
梁晚书笑笑:“我可以理解您当时的举动,只是特定的环境激化了彼此的立场和矛盾。看到您现在没事,我也就放心了。”
林茂颇为感慨地点点头,看着梁晚书,又将目光投向凌煜:“年轻人看着真是好啊,那句话怎么说的——就跟八.九点钟的太阳一样。我这里也好久都没这么热闹,这么有人气了。”
“您的家人呢?”记者的习惯,梁晚书下意识地想掏出随身带着的笔记本和铅笔,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家人。”老人垂在轮椅旁的手无意识地摸着金毛的小脑袋,小金毛摇了摇绒球一样的尾巴。“我就一个女儿,好几年以前也不在身边了。”
“您妻子呢?”
“早就离了,她嫌我做的事情不体面,几十年没见过面,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林茂苦笑着叹了口气,瞅着轮椅边的小不点:“在屠宰场里干了一辈子,也没觉得心里有什么不自在。到老了却是和狗为伴,由狗送终,每天瞧着这小东西倒生出了些感情,说来也算是怪事一桩了。”
正午灿烂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落一地,落在老人肩上,落在金毛的小尾巴上,落在轮椅银白色的金属推手上,打了个旋。
梁晚书忍着想把这幅画面记录下来的冲动,将手指放进凌煜的手心里。下一秒,被他十分自然地握紧。
林茂咳嗽了一阵,客套地问:“你们还在这呆多久?大老远来了,不顺便看看风景吗?”
梁晚书点点头:“是有这个打算的。”
老人顿时起了兴致,眼神里流露出些神采,和他们讲起玉林这一带好玩的地方和风俗趣事。大概是搬来了一个陌生且格格不入的环境,太久没有和别人聊天,他一开了口就有些停不下来。
隔壁大姐买了菜回来,林茂一定要他们留下吃中午饭,梁晚书不忍心推脱老人家的一片好心,只得答应了。
大姐笑呵呵地说:“别害怕,我买的都是咱们平时吃的菜,荤的也就是鸡肉鱼肉,我们家也是不吃那个的。”
凌煜和梁晚书在厨房里帮隔壁大姐打下手,小金毛似乎特别喜欢跟着凌煜,他走到哪就跟到哪。厨房里空间狭小,三个人来回走动时都十分小心地留意着脚下,生怕踩到了小家伙。
梁晚书拿筷子打着鸡蛋,用手臂撞了撞凌煜:“你喜不喜欢狗?我们以后也养一只吧。”
他正专心洗菜,修长的手指在水龙头的水流下轻轻擦过蔬菜的表皮,目光浅淡地落在水盆中的蔬果上,侧面看显得睫毛长长的。听见她的话,他的眼尾漾起淡淡的笑纹:“你喜欢就养,但是你确定小白糖不会和新朋友打架么。”
“我爸妈已经离不开小白糖了,所以我们得再养一只。青梅竹马,一定不会打架的!”她歪着头想,眼神里有些稚气:“小猫就叫小冰糖,狗狗叫小花椒,怎么样?”
他笑:“怎么都是吃的。”
“吃的多萌啊。”她挽着他的手臂眨巴着眼睛望着他的侧脸,眼睛里仿佛洒下了一把碎星子:“我连我们以后宝宝的名字都想好了,嗯……你叫凌煜嘛,我们宝宝就叫小芋头!”
他偏过头来,垂眸看着她,忽然低下头轻柔地在她唇上一吻,短促却深入。她不好意思地捂着脸,回头看了看,好在大姐忙着炒菜没有看到这一幕。
凌煜擦干手,捞起脚边的小金毛放到她怀里:“好了,这里地方窄油烟大,我和大姐两个人就够了,你先假装它是小花椒和它出去玩会吧。”
梁晚书抱着小狗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躲在一边看着凌煜的背影。嗯……一个身材好的男人穿着围裙的样子……真是太帅了。
厨房里热火朝天,外面静悄悄的。
梁晚书见林茂坐在阳台上睡着了,轻手轻脚地抱着小金毛走出来,关上了厨房的推拉门。
小金毛伸出舌头舔了舔她的胸口,梁晚书低下头与小家伙对视,点着它湿漉漉的小鼻子低声说:“嘿哟你这个小色魔,你叫什么名字?”
小金毛瞅着她,憨憨地吐着舌头。
“唉,也不知道你的主人有没有给你取名字。”梁晚书将它举到眼前:“要不我就偷偷叫你小玉米吧。”
小金毛“汪”了一声,似是答应了。
她捏起小玉米的一只前爪,和自己撞了撞拳,代表友情已经建立了,然后轻轻叹了一口气思考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人类饲养小猫小狗不再是为了啖其肉,而是当作亲人一般给它们取名字,一起度过相互陪伴的时光呢?恐怕久远到,人类自己都记不清了吧。
阳台那边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咳嗽声,梁晚书收起思绪,抱着小玉米过去看了看。
在和煦的阳光下,林茂还在睡着,身上盖着的薄毯却从腿上滑落了。
她将小玉米放在一边,蹲下身拾起落在老人脚边的毯子轻轻盖在林茂身上,“啪”的一声轻响,一个相册从薄毯折起的褶皱中掉在了木地板上。
梁晚书看了看睡梦中的林茂,小心地捧起相册,低头看着打开那一页中的相片。
照片上的青年怀中抱着一个婴孩,身旁站着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眉清目秀,即便脸上没有笑容,没有经过任何修饰的老照片依然难掩她眉眼间的美丽和风情。儿女双全,看起来原本也是美满的一家子。
梁晚书轻轻翻动相册的书页,后面一张照片中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齐刘海,背着手有些腼腆地站在大学校门前,眼神中带着些青涩。
她静静注视着女孩的脸,片刻后,合上相册,将相册安稳地放在林茂的轮椅中。
家常饭菜很快做好了,一道道菜端上了桌。梁晚书在一旁帮忙盛饭,隔壁大姐瞧着她羡慕地说:“你老公真是太体贴了,怕你吃不惯这边的口味,还亲自帮你炒了个青菜,现在这么细心的男人可不好找了。”
梁晚书不好意思地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和大姐叙着家常,正说着,凌煜端着一盘菜从厨房里出来了,特意将那盘炒青笋放的离梁晚书近些。
她原本低头笑着同大姐聊天,此时一眼就瞧见了他手臂上的一道红痕。
“怎么弄的?”梁晚书小心地抓着他的手,皱眉问。
“没事。”凌煜落下卷起的衬衫袖子,淡淡说:“用不惯厨具,菜出锅时不小心在锅沿上烫了一下,不要紧。”
她又撩起衣袖仔细检查了下,有些担心地静静看着他。凌煜拿了一只小食盆,挑了些狗狗可以吃的菜,然后抱着小玉米去了厨房。
凌煜和梁晚书并肩坐在一起,林茂滑着轮椅坐到桌对面。隔壁大姐原本推辞着要走,最终还是笑着留下一起吃饭。四个人围坐一桌,这房子里多了些烟火气,比刚进门时显得有人气多了。
老人家依旧热情地和两人推荐附近的好去处:“观音山今天去有些太晚了,你们今天下午可以去鹿峰山看看。那边有一大片果园,这个季节,皇帝柑、黄金桔、贡柑漫山遍野金黄黄的一片!除了采摘还可以顺路去龙泉洞和石林看看,挺多年轻人都愿意去那玩。”
“听起来不错。”梁晚书转过头看着凌煜。
他似在出神,迟疑了一秒才回答说:“好,你喜欢的话我们下午就去。”
“嗯。”她甜甜笑着,目光落在他衬衫袖口里隐隐透出的那一抹烫伤的红痕。
吃过午饭,两人同老人告别。林茂眼中有红丝,坐在轮椅上看着梁晚书和凌煜,也讲不出什么道别的话,于是就只静静看着。
两人并肩下楼,梁晚书挽着凌煜的手感慨地说:“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见面了,希望林老能身体健康,能早日搬去和女儿团聚。”
走到了楼下时,凌煜才忽然想起了什么,拍拍她的手说:“你在这里等我,我落下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嗯。”她点点头:“快去吧,我等着你。”
他气喘吁吁地一口气爬上五楼,站在那扇防盗门前却没有勇气去按门铃。
有些故事,原本就不该再被惊动。
时间已经将一切化为齑粉,何必再在时间的长河中徒劳地刻舟求剑。
一切已经是最好的安排。
凌煜在门前伫立了半晌,转身敲响了隔壁大姐家的门。
“小伙子,你怎么又折回来了?”大姐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英俊的脸。
“林老的儿女都不在身边,麻烦您多照应些,隔三差五帮他买些吃的喝的送过去吧。”凌煜从钱夹里数出一沓钞票递过去:“多谢了。”
大姐疑惑地看着他:“那要是林老问起来我怎么说?”
凌煜沉吟片刻:“就说是我女朋友的心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