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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老公真威武,梦幻婚礼(求月票哦,亲们!)
三天后,秦越天与蒋会颖婚礼。舒悫鹉琻
叶于瑾从学校将凌菲接出来,两个人直接去到现场。
天空湛蓝,阳光晴好。
搭建在海边的婚礼场地梦幻而又温馨。
长长的餐桌铺着考究的白色蕾丝桌布,上面是各色大厨精心制作的菜点,还有各个年份的好酒,都被从空运过来的香槟玫瑰装饰得可圈可点煨。
而这一切,看在凌菲和叶于瑾眼中,却是各怀滋味。
凌菲看了一眼叶于瑾身上的火红而妖娆的礼服,略略有些不赞同,“于瑾,你穿这件衣服,是不是太......”
太喧宾夺主了厣。
红得好看,却不合适。
凌菲倒也不是担心新娘新郎会因为叶于瑾这一身装束尴尬,只是怕于瑾自己会因为这样的装扮,被人笑话了去。
“太如何?”叶于瑾的眼睛盯着不远处迎宾的新婚夫妻,低低地问了一句。
“太暴露了......”
虽说将于瑾完好的身材衬托得更显妩媚了几分,可.......,也已经有不少男宾开始朝这边张望了。
实在,不好。
“那你觉得,好看吗?”叶于瑾终于收回了自己的视线,看向凌菲。
自然是好看的,特别是在配上她绝美的妆容,再加上那一套不菲的翡翠首饰。
红到发亮,与绿到滴水的搭配,在她身上那么协调。
相得益彰。
全场,只怕连新娘子,都要被叶于瑾比下去了。
“自然是好看的,我家于瑾,穿什么都好看。”
叶于瑾微微一笑,“好看就好了。这种时刻,我可不能狼狈出现。你说是不是?”
好像说得也有几分道理。
凌菲默了下来。
“我们走吧。”
见她不答话,叶于瑾转回头,朝新郎新娘走去。
凌菲连忙抬步跟上。
一袭白纱的蒋会颖在看到叶于瑾的当下,脸上明显一僵。
随即又换上了无可挑剔的笑。
只是凌菲觉得,那笑容......甜得发腻,却也假得可以。
她忍不住扫了一旁的新郎,只见秦越天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目光若有似无地在叶于瑾脸上扫过,在看到她的胸前美景时,眸中明显掠过了不赞同的表情。
“于瑾,你们来了。怎么没有看到于琛?”蒋会颖的手,将旁边身着白礼服的秦越天挽得更紧。
叶于瑾对她的问题充耳不闻,而是直直地看着新郎,“恭喜你。”
秦越天眸子一沉,眼中闪过一丝延绵的痛,却被他生生压住,“谢谢。”
“不客气,你应该知道,我比谁都,”叶于瑾笑得灿烂,似真非真地说,“关切你的幸福。”
幸福?
叶于瑾心中苦笑。
被长辈祝福的婚姻,离幸福应该是更近一步的,不是吗?
“谢谢,我们一定会过得很幸福的。”蒋会颖抬头,浓妆也掩不住她脸上的志得意满,她以女主人的大方姿态,回应了她的祝福。
“是吗?我很期待。”
秦越天,我一定会擦亮眼睛,看一看,你究竟,会过得有多幸福?!
叶于瑾忽略掉胸口的那一抹沉痛,拉住凌菲的手,“我们先过去。”
“嗯。”
两个人走了几步,叶于瑾却又突然顿住。
转身,再度走向蒋会颖。
“忘了跟你说,你这种手臂略粗,背略厚的人,真不适合穿这种泡泡袖耸肩的婚纱,活像一个巨大的奶油蛋糕!”
“你......”
蒋会颖的脸色乍青乍白了起来。
婚礼当天被人这样揶揄,换了谁,也不好受啊......
更何况这一袭婚纱还是来自于名家之手,天知道她为了让这个设计师出山,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现在却被叶于瑾这样说,叫她焉能不气?
“免费的时尚经验奉送,不要客气。”轻飘飘吐出一句,再将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而且,我觉得,白色真的是最肮脏的颜色了。就像雪,明明是那么脏的东西,偏偏要用那么纯净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秦越天,你说,是不是?”
秦越天。
她总是喜欢这样连名带姓地叫自己。
像某种亲昵。
现在,却是明明白白的,疏远。
秦越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抿唇,不语。
“在别人婚礼当天这样胡说八道,也不怕天打雷劈!”
一记声音冷冷地自她们背后响起,充满了诅咒。
蒋会诗穿着粉色的伴娘礼服,聘聘袅袅地走到新娘旁边,充满敌意地看着叶于瑾。
“真是姐妹情深,你们三个,站在一起,无比的般配。真像一家人。”
叶于瑾意有所指。
蒋会颖的脸,愈发惨白了几分。
秦越天拢眉,显然并不赞同叶于瑾有些失控的话语。
“于瑾,我们走吧。”凌菲知道不能再让她这样待下去,轻轻握住她的手,半是强迫地拉着她,朝海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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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涩的海风骤然大了起来,不安地撩动着所有脆弱的物品。
像是要揉碎叶于瑾的心。
一袭鱼尾礼服的她,站在海边上,美得像传说中的美人鱼。
而眼里的悲伤,更为她平添了几分让人怜惜的楚楚之姿。
那样绝望而深刻的爱,看得一旁的凌菲,止不住地心酸。
“于瑾......,”凌菲捏了捏她的手心,“要不我们先回去?”
“我要见证他的幸福。”
叶于瑾倔强地开口。
心如刀割。
而这把刀,是秦越天亲自,插~进来的。
今天,就当是最后的告别,让他来将这把刀,亲自,拔出去吧。
“不必再劝我。”她抬手阻止了凌菲接下来的话语。
可是,眼睛为什么那么疼?
一定是海风,将沙子,又吹进自己眼睛了吧。
她撩了撩被吹乱的发丝,用脑后的发卡将它们固定回原来的位置。
凌菲抿了抿唇,实在不忍心告诉她,此刻她的神情有多么糟糕。
“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叶于瑾看着平静的海面。
“那好,我四处逛一下,你有事就叫我。”
凌菲抬步走向别处。却也不敢走得太远,不敢让叶于瑾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
“麻烦让一让。”
旁边有人催促她。
送婚礼蛋糕的人将三层的白色奶油蛋糕小心翼翼地放在餐桌旁边。
白色霜糖制成的百合花,让这个蛋糕看起来美轮美奂,就连周遭的空气中,都充满了甜蜜的味道。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被人用粉紫色的奶油,写在了蛋糕上。
又见这句话,让她有了片刻的愣神。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么美这么好的十六个字,又有多少世人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苦苦地痴守着,等待着。
可真正白首同眷的,又能有几人?
心中陡然浮现出叶于琛的脸。
那么他们,又能不能实现呢?
“看什么,这么出神?”
身后猛地传来叶于琛的声音。
凌菲猛地一震,心里突然生出近乡情怯的感觉来。
三天未见,思念成魔,她很想念他。
这三天来,两个人,连一个电~话,一个短信,都没有。
这算冷战吗?她真的不知道了。
她会跟叶于瑾来这个婚礼,是为了于瑾,也是,想要见他。
可越是想,此刻却越是没有勇气回身看他了。
“怎么了?”
他再度出声,让凌菲避无可避,转过身去,看向他。
今天的他,一身黑色手工西装,配着一件暗酒红绣花的衬衫。
鲜少穿这样的亮色,却还是说不出的好看。
凌菲心中一动,轻轻一笑,抬起头来,看了看那双早已镌刻进自己心中的的眉眼,她别开目光,望向远方海天交接的晦暗之处,语音不轻不重,“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琛,我们也会这样的,对不对?”
叶于琛看向那个蛋糕,脸色微变,眼底折射的光芒稍稍一黯。
凌菲终于收回视线,再次看向他,表情十分单纯,却是十分严肃,却带了一点小心翼翼地问,“于琛,我们一定会的,对不对?”
她面对着他,垂在身侧的手渐渐收到身后,十指,又不自觉地绞在了一起。
她在等,等待他的保证。
等他让她相信,他们之间,还如以前一样。
只要他说是,或者哪怕,哪怕轻点一下头,她也会相信他们之间,一切安好,一片晴空。
而叶于琛也终于收回目光,在她的脸上逡巡了一会儿,才拉起她的手,“婚礼开始了,观礼去吧。”
凌菲的手,在他的掌心里,收紧,再收紧。
却始终,无力去挣脱他的大掌。
这一刻,她终于承认,他们之间,并非如以前那样,一片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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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宾客静坐在观礼席上,祝福着前方那一对新人。
司仪声情并茂地念着特定的台词,“新娘,你是否愿意嫁给秦越天先生为妻,爱他,尊重他,就像爱你自己一样,无论他是健康还是生病,无论是富有还是贫穷,你都始终,忠于他,忠诚于你们的婚姻吗?”
蒋会颖璀璨如星的双目隔着头纱看着丰神俊朗的秦越天,含羞,却欣然地吐出一句,“我愿意。”
全场掌声雷动。
只除了坐在凌菲身边,一动不动地,盯着秦越天的叶于瑾。
她无法鼓掌。
“新郎,请问你是否愿意娶蒋会颖小姐为妻,爱她,保护她,安慰她,尊重她,就像爱你自己一样,无论她是贫穷还是富贵,是疾病还是健康,你始终,忠于她?”
秦越天有了片刻的分神。
凭着本能,他看了蒋会颖一眼,然后视线突然转移。
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人群中的叶于瑾。
他的眼中,波光流转,有挣扎,矛盾,苦楚,惋惜。
而她,也深深地,望着他。
隔着许多许多的人,就这样,望着他。
千言万语,都胶着在了视线之中。
“秦先生?”司仪见他不语,出声提醒,“该你发誓了。”
“我......”
两片薄唇此刻竟是有千斤重,让他怎么抬都抬不起来。
“越天......”
蒋会颖出声,眼中是哀哀乞求。
“会颖,我不......”
“越天,你怎么了?!”坐在前排的一位老者突然出声,语气里似请求,却更似警告。
秦越天猛然回神,身上所有的勇气,都被击溃。
他狠心地别过头,不再去看与自己隔了千山万水的叶于瑾,转头看向蒋会颖。
“我愿意......”
他的声音低到几不可闻。
可司仪还是准确无语地捕捉到了这个信息,大声地宣布礼成。
掌声再次响起。
前排的老者微微一笑,对旁人道,“我家越天是紧张的。这孩子,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紧张,可见他对自己老婆的重视程度了。”
旁边立刻赔笑,连连称是。
而秦越天眼里的最后一点流光,也灭了下去。
叶于瑾却一直看着他的身影。
微笑着。
“于瑾,我们先走吧。”凌菲提议道。
这一次,她没有再反对,任由凌菲将自己扶起,拉出了婚礼现场。
“我和于瑾先回去,然后.....,我会回学校。”凌菲走之前,对旁边的叶于琛低低交代道。
然后,不再看他的表情,头也不回地和叶于瑾往停车场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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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走到停车场,就看到叶于琛已经从婚礼出来,沉静地站在悍马旁边,等着她们。
有他在的地方,似乎所有的事物,包括人,都能迅速地沦为背景。
让人们想从他身上移开视线,都难。
叶于瑾看了看不远处的叶于琛,转头对凌菲道,“你们出什么问题了?”
“啊?”
凌菲有些心虚地别过脸,不去看她,“没有啊。”
“没有?没有你住学校?你当我三岁小孩啊?”
叶于瑾撇了撇嘴,坐上自己的白色路虎,发动车子,“我哥肯定等你的,你去找他吧。”她哪里肯。
直接绕到副驾驶上,像是赌气一样拉开了车门,凌菲不由分说地坐了进去,“于瑾,开车吧。”
“你们冷战?”
这可是稀奇了。
自家哥哥这种性格,居然会冷战?
“没有。”凌菲闷闷回了一句,把头瞥向窗外,再也不言语了。
叶于瑾斜睨了她一眼,到底没有多问,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很快离开了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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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菲!”
董园园从身后将凌菲猛地一拍,吓得凌菲连忙回神。
耽误了一年多的课程,现在她不抓紧每天泡在图书馆,根本跟不上。
“我怎么看你看了半天的书,还是在这一页?”
董园园在她对面坐下来,“老实说,你是不是跟那个老男人吵架了,所以又躲到学校里来了?”
“去你的!”
凌菲有些不悦地收好书,白了董园园一眼,“你才老男人,你全家都老男人。”
“是是是,”对方立刻举手,做投降状,“他不是老男人。”
说起叶于琛,董园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就算是老男人,那也应该是最帅的老男人了。
可这句话,她到底没敢说出口。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董园园不死心,又问了一句。
凌菲抓起自己的包包,眼神化作飞刀,将面前的董园园凌迟了一遍,然后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图书馆。
刚刚走出来,却在图书馆门口,撞见一个许久未见的人。
确切地说,对方是特意来这里,等凌菲的。
那个身影就这样定定地站在日头下面,眼神直直地看向凌菲。
让她的嘴巴,张成O型,而眼里,是满满的惊愕。
PS:今天在家给蜜蜂蛰了。我勒个去。刚好蛰在我耳朵后面,蛰了一大块,又红又肿。擦了药,也没什么用,各位亲们有没有什么土方子可以一用?中午睡觉抽抽地疼啊,根本没法睡。晚上估计也难以成眠了。苦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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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四年前,为了救腹中的孩子,她用手术刀残忍的刺穿了自己的小腹,并仓皇逃出他的身边。
四年后,她成了坚强的单亲妈妈,孩子三岁却身患重病,她每天医院和公司两头跑。
却不料,再相遇,他成了辅仁医院最年轻的医生教授,她是病患家属。
……
已经接近尾声了,大家放心入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