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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番002:我病了,头疼手疼脚疼哪儿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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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白又胖的小白猪。

    下一秒,元芳华就听到了大门外隐隐的嘶吼。

    她起床,趿拉着拖鞋出卧室,过大厅,嘀咕:“明明是狼嚎,怎么会是猪呢?”

    门开,江歌龇牙咧嘴的扑过来:“元芳我弄死你——”

    元芳华一边躲她凌厉的凤爪子,一边叫嚷:“我这不是为你好嘛,你说你爹妈好不容易给你找一雄性,能让你安安静静练习会儿淑女,还是免费的,多好的机会啊,你知道现在外面上一堂培养淑女气质的课多贵么?偿”

    “贵你大爷!”

    “我大爷是你爹!撄”

    “又怎样?反正今儿姐心情不爽到了极点,你就老实点,让姐胖揍一顿解气。”

    “够了啊!你看我脸,已经有爪印了!再来我可回手了啊——”

    闹累了,双双倒在客厅颇有些田园风格的花色沙发上,江歌一边歇息一边叹:“指望你点事怎么就这么难?”

    元芳华顶着一头鸡窝,喘着气睨她:“活了二十六年,第一次正正经经相个亲,我要是破坏了就不只是现在脸上留个爪印这么简单了,你妈得拿刀砍了我。”

    而后,正经地问:“那男人就这么逊?”

    “逊到毙!应该是事先问过我的职业,给那又是歌词又是七毛地胡编乱背了半天,雷得我差点当场吐。”

    “证明人家为了这场相亲还是下了功夫的不是?”

    “还不如不下功夫呢。”江歌看到对面的摄影片墙上又添了新照,起身,边冷哼边走过去欣赏。

    元芳华平生两大好,一小说,二摄影拍照。

    她家的背景墙上几乎隔断时间就会更新新的照片,元芳华拍出来的片子各种风格都有,技术也颇是精湛,很有意境。

    江歌没灵感的时候,看看她家的背景墙,都会有些新的想法产生。

    一幅荒山为背景,三层白色小楼为主调的相片吸引了江歌。

    “这是哪里?不是在连城拍到的吧?”

    “哪幅?”

    江歌手指上去。

    “就在咱们连城,怎么样?美得很震撼吧?西山那一带拍的。”

    “确实很美。”相片天气背景正是夕阳西下,红霞染满天际,白色的小楼与红色的天交相辉映,间插逆光而黑色的枯枝荒草,江歌笑道,“像动画片里怪蜀黍居住的恐怖房子。”

    元芳华没好气地哂:“心理阴暗!”

    江歌又看了一会儿:“好吧,不是怪蜀黍,而是鳏寡老人隐居的世外桃源。”

    “你要有兴趣,现在就带你去那个地方看看,我们赌一下,看看到底是怪蜀黍还是鳏寡老人,亦或是幸福的一家子?”

    江歌重新回到沙发里,翻了个白眼:“无聊!”

    手机响了。

    江歌看了眼号码,不敢不接。

    “明天去柯家吃饭,十二点开餐,你十一点之前务必到家!”江妈退休前是连城三医的院长,当干部当久了,这雷厉风行的语气从未改变。

    “不行,妈!明天我答应了大哥,要给他们酒店新装的茶室画壁画!”江歌滴水不漏地果决回答。

    牙都没刷就在沙发上开始啃薯片的元芳华嘴角抽搐。

    女人不要起节操来,真可怕!

    也不知道是谁,为了躲江琛的电话以及上门追踪,都赖在自己这1110室多少天了!

    一提江琛,江妈立马不再威逼利诱狠!

    挂了电话,江歌都不得不为自己的面不红心不跳而点一万个赞。

    果然自己是江家捡来的,江琛的事就是比天大。

    “啧啧啧,画壁画,下次江大哥再上门,我可放他进来了!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要说元芳华这姑娘还是真挺不错的,在这普遍见色忘友的大时代,她能顶住江琛那枚绝世钻石完美男人的魅力,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誓死护着她江歌,这友谊已经够盖世无双了。

    虽然,元芳华内心里是如此打算的:对江琛那样皮好、脑好,各种好的男人,需从长计议,放长线钓大鱼,首当其冲,要从他家人下手!过五关斩六将,就不信攻不下江琛那座扎实的硬堡垒!

    江歌扑她身上撒娇:“我知道甜心你不会的。”

    “死一边儿去!”

    “叮!”门铃响。

    两人不约而同将眼睛盯向电视屏幕,都誓作没听见。

    门铃从短促的一声转成连续的长声。

    江歌推旁边:“你家门铃响了。”

    “天天赖在我家蹭我家电蹭我家水,自觉点,跑腿去!”

    江歌头一偏:“那让它继续响好了。”

    元芳华牙痒痒:“江歌你个女无赖!”

    起身,找东一只西一只的拖鞋。

    吱吜儿声响起。

    两人齐齐往大门望去。

    直眉冷眼的高大男人狂肆而入。

    长臂长腿的,只穿着浅灰色的挺括衬衣,黑色西裤,有型有款。

    看清来人,元芳华嘴里刚塞进去的薯片掉了。

    傻愣愣地起身,讪讪地笑:“……江大哥,你怎么来了?”

    江琛俊脸泛冷:“都在呢?我还以为屋里没人呢!”

    江歌继续该看电视看电视,该吃吃,该喝喝。

    倒是元芳华一边把沙发上乱七八糟的脏衣服往沙发垫子里塞,一边红着脸:“那个……江大哥……我还以为是推销员呢,嘿嘿……”

    江琛没再计较她们没开门的事情,墨眸扫向躺在沙发上跟只考拉似的某女:“起来!”

    江歌继续咯崩地咬薯片:“干嘛?”

    “去我酒店画壁画。”

    江歌把手中薯片一扔,装死:“我病了,头疼手疼脚疼哪儿都疼。”

    江琛从西裤裤袋掏出手机:“好,我让妈来照顾你!”

    江歌咕噜起来扑向他,夺过手机:“不用!我自己照顾自己能行,哥,你也不看看我都二十六了,能为一点小病小痛就折腾咱妈么?”

    “小病小痛?”江琛眯了眸,“既然只是小病小痛,那明天柯家的午餐肯定可以撑得住去赴约了?”

    “哥,酒店茶室的壁画尽管交给我!突然觉得,我好像也没那么不舒服。”

    “你确定?”

    “确定肯定以及绝对!”

    江琛愉快地笑了:“走吧,哥请你吃午餐!”

    “江大哥,我也饿!”元芳华弱弱地出声。

    “一起!”财阀江琛豪爽地挥手。

    元芳华马上癫癫地起身,风一样地刮进卧室去换衣服,又刮进洗手间去洗漱。

    风中,传来她欢快的叫嚣:“江大哥,我要吃万福斋的烤鸭!”

    江歌皱眉:“不要,烤鸭太油,我要幸福楼的烤猪蹄!”

    元芳华很快收拾完毕,跟江歌对阵:“猪蹄更油!吃烤鸭!”

    “壁画是我画还是你画?吃猪蹄!”

    “烤鸭!”

    “猪蹄!”

    “烤猪!”

    “鸭蹄!”

    江琛被两人吵得头疼,一道厉喝:“STOP!”

    漂亮的大手在两颗抵得跟斗牛似的脑袋面前。

    元芳华和江歌同时发怔:“干嘛?”

    “外卖单子给我,我打电话叫外卖!”

    江歌迟疑一秒,迅速摇头:“我们这儿没这玩意!”

    元芳华也回过神,立马附合江歌:“没有,坚决没有!”

    “我上次来沙发上还看见几张。”说着,江琛弯腰去找。

    江歌和元芳华对视一秒,江歌迅速扑到江琛身上,拉回他,跟身后的元芳华异口同声:“哥,我看我们还是今天在先吃一样,明天再吃一样好了。”

    江琛起身,气定神闲地问:“那今天是烤猪蹄还是烤鸭?”

    江歌出声:“烤猪蹄!”

    元芳华:“烤鸭!”

    吃货元面前,友谊帅哥什么的都是浮云!

    “还是叫外卖!”

    ……

    最终江歌妥协,采纳了元芳华的意见,到万福斋吃烤鸭。

    因为元芳华私下跟她咬了耳朵:今天不去万福斋,就去找江妈妈把江歌心里的小九九全部竹筒倒豆子去!

    江歌被成功地威胁到了。

    所以说什么闺蜜一条心的都是屁话,一只烤鸭就试探出了人间真情,真是世态炎凉风太日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