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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几年以后的事了。
林励从清华大学博士毕业,一手拿了博士学位,一手拿了结婚证。
这一年,他才二十六岁,是清华当年最年轻的博士。
和沈晓苏举办婚礼的时候,他邀请了几个研究室的同学。
同学对他和晓苏的故事不太清楚,在婚宴时,有个同学问林励:“这么漂亮的媳妇,你是怎么骗到手的?”
林励端着酒杯,唇角上扬,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幸福:“一包就骗到手了。”
同学愕然,追问:“没有豪宅名车,没有华衣香水,一包就骗到手了?是什么时候的事?这就能求婚成功?”
林励伸手搂着沈晓苏的腰,满含笑意地答:“幼儿园大班。我给她一包,她就答应以后一定嫁给我。”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尤其是那几个三十出头尚未婚配的博士同学。
有个同学端着酒站起来,说:“林博士,我说真的,就你们这样儿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
大约在小学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沈晓苏才知道“男朋友”、“女朋友”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当时,她手里正拿着林励带给她的牛奶,一边喝着,一边说:“别人都说我是你的女朋友。”
林励早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非常平静地点头,答:“莫非你才知道?”
沈晓苏说:“是啊,我还以为‘男朋友’就是男生朋友的意思。”
“晓苏,”林励拿出纸巾递给她,“你大班的时候就答应以后要嫁给我了,可不许反悔,再等十五年,最多十五年,我就和你结婚。”
当时,沈晓苏对“情侣”、“恋爱”、“结婚”这几个词都没有什么概念,所以听到林励这样说的时候,问:“哦,结婚了你还给我买零食吗?”
“买!”林励斩钉截铁地回答。
沈晓苏点点头,接过纸巾,擦了一下嘴,又继续喝牛奶去了。
所以说,女人喜欢听“买买买”这样的字眼,是与生俱来的。
就这样,从年幼时开始,沈晓苏就开始享受到了来自男友林励的关爱。
上学帮她提书包,帮她带零食,每天陪她玩儿,每天重复这些事,林励也依然乐此不疲。
到小学快毕业的时候,两人在学习上的差距才显露出来。
林励每一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但是沈晓苏的成绩就差了很多。那时候市里最好的初中是实验中学,林励毫无疑问能考上,可是沈晓苏就很悬。
小学还剩下最后几个月的时候,林励为了能和沈晓苏去一个学校上中学,于是威逼利诱她补课。
沈晓苏贪玩,本不想补课,但在林励每天的耳提面命之下,只好妥协。
经过林励小老师的辛苦恶补,沈晓苏在小升初考试中超常发挥,与他一同进了实验中学重点班。
初中生已经开始慢慢地有了一些异性意识。又因电视与网络的影响,他们大多知道了恋爱是什么情况。
班主任老师每天强调,绝对不允许早恋,可是最后林励和沈晓苏在一起的事情还是被他知道了。
有一次,班主任又找林励去谈话,那时候林励依然稳坐年级第一的宝座。
班主任说:“你和沈晓苏还在谈恋爱?”
林励穿着一件白衬衫黑裤子,双手耷着,目无高光,“是啊,我喜欢她,都谈好几年了。”
班主任是一个单身男老师,对于这种早早恋甚是反对。他苦口婆心:“你这么小,知道什么是喜欢么?”
林励看着班主任,认真地答:“我知道。喜欢就是看到她时,心情就好。并且想更努力一点,考更多的第一名,让她为我高兴。”
班主任:“……”
这起早恋事情让学校也非常头疼。
因为老师们总说早恋影响学习,可是林励的成绩不仅没有下降,反倒越来越好,每次甩第二名的分数越来越多。
不光是林励,就连沈晓苏在林励的带动下,学习成绩也一直还算不错,并没有因此而一落千丈。
所以后来,班主任再在班上说不允许早恋时,总是说得很隐晦。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班上的学生反驳说为什么林励和沈晓苏就能恋爱。
林励依然我行我素,每天的课间就和沈晓苏呆在一起,他把自己带的零食都给她,有时候还会送她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礼物。
他从不向她发火,不管什么时候看着她,他都是笑眯眯的。
沈晓苏家境优越,又生在高干家庭,有时候难免有些娇小姐架子。偶尔脾气上来,她冲着林励吼:“你别老跟着我!”
林励也不恼,仍是好脾气地笑道:“晓苏,我不跟着你,难道去跟着别的女生?你舍得么。”
沈晓苏不说话。
到了第二天,林励就会带一包特级红枣来递给沈晓苏,说:“我在书上看到你们女孩经期那几天情绪容易激动,我带了红枣给你,我看我妈经常吃这个。”
沈晓苏大惊,竟没有想到自己就连经期都被他猜到了。
两人小打小闹,感情却越来越深。
在学校里,男同学们因为情窦初开,不好意思聊及自己心仪的女孩,所以总拿林励开玩笑。
他们说:“林励,你这么早就泡到了女朋友,这处不长吧!”
每一次林励都只是轻蔑地看他们一眼,答:“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那些当年老不看好这早早恋的同学们,在后来果然大跌眼镜。
到了初三的时候,学习已经很紧张了。
林励依然从不补课,该上课就上课,其余时间全部和沈晓苏泡在一起。
沈晓苏想去二中,因为她听说二中是全市帅哥最多的学校。林励知道这件事以后,每天垮着一张脸,在她面前念:“晓苏,晓苏苏,你的男朋友我——难道还不够帅么?”
沈晓苏故意瞧他两眼,答:“帅是帅,可就是看了快十年,都快腻了呢。”
“晓苏,”林励一手帮她提书包,一手把自己包里的牛奶拿出来给她喝,“还得看八十年呢!”
年少的时候,其实是最适合恋爱的时候。
因为不会顾及到未来,不会想到理想,也不会和任何利益挂钩。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两个人在一起,每天都觉得舒坦,充分享受两人眼里那道热情又迷恋的火光,其实是特别幸福和心动的一件事。
而林励,又是这种学校的尖子生,虽早恋不被老师们认可,可是学习成绩确实太好,完全没有因为恋爱受到影响,所以校方领导也就随了他去。
最后,在林励的强烈要求下,每天放学以后,他留下来单独给沈晓苏补一个小时的课,争取一起去一中。
市一中已经是省重点中学,林励的成绩无需质疑绝对能进,可是沈晓苏就有点悬了。
每天林励给她讲题目,讲到最后,总是无语地伸手,揉一揉沈晓苏的发心,问:“用点心啊宝贝,如果你不去一中,不担心我被别的女生抢走?”
那是林励第一次称呼她为“宝贝”,沈晓苏一直记得很清楚。她听了他的话,愣了半晌,才答:“你会被抢走吗?”
林励立即毫无骨气地回答:“不会,我只要你。我只喜欢你。”
沈晓苏又噘着嘴去看习题了,可是眼睛里,却是满满的、真实的幸福。
最后如林励所愿,沈晓苏终于考上了一中。
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沈晓苏在市里任职高官的父亲显得格外高兴。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竟然能顺利升上一中,但暗中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有一个叫林励的小子,暗中一直在帮助她。
女儿早恋是大事,但是经过沈市长多番考量,决定任由他们去,毕竟,在他得到的消息来看,林励是一个识大体有风度有抱负的少年。
倒是沈晓苏的母亲,自从知道女儿有了男友,三天两头跟她灌输一些两性知识,告诉她要如何保护自己。
沈晓苏有一次说漏嘴,把这些话告诉了林励。
林励开玩笑道:“晓苏,你愿意现在就从了我吗?”
沈晓苏一愣,答:“你乱讲什么啊?”
而这时候,林励才认认真真地回答她:“晓苏,那么小我就喜欢你了,我怎么舍得伤害你呢。如果你不情愿,我绝对不做逾矩之事。”
所以后来,两人长成翩翩少年的时候,也从来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有时候林励忍不住,也会把沈晓苏拖到小树林里去强吻一通,吻得她脖子上都是他留下的红印迹。
但是,从来不会故意挑逗她,也绝不说一句过分的话。
沈晓苏知道他的人品,向来也信任他,所以从来肆无忌惮。
高中有很多同学都恋爱了,沈晓苏和林励的班上,就有几对情侣分分合合好几次,既影响学习,又闹得影响不好。
沈晓苏问林励:“你说咱们以后会因为什么事情分手?”
林励答:“我们绝不会分手,但是晓苏——如果有一天,你真的不爱我了,只要你说,我就离开你,绝不纠缠。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
沈晓苏一直记得那天林励对她说这话时的神情。他很认真,一双眼睛就像含满了星光似的,闪亮又认真。
那也是林励第一次把他的感情从“喜欢”提升到“爱”,听得晓苏心头猛颤。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说过“分手”两个字,即使开玩笑,也绝口不提。
因为她知道,这个少年,这十多年来,对她一直都是真心。
相比初中,高中的生活紧张了许多,课业也愈发繁重。
而因为有林励在,沈晓苏从来没有参加过补课。
有一天,有同学问林励:“你成绩这么好,为什么不去考大学的少年班啊?明明都可以跳级了的。”
林励正在给沈晓苏调整书包带子呢,听到人这样问,看了一眼沈晓苏,慢慢地答:“我得看着我老婆,也得陪着她长大。”
周围的同学们鬼叫成一片,大呼林励太伤单身同学们的心。
沈晓苏听到“老婆”两个字,亦是心头一惊,可是再看林励时,却发现他表情极为认真。好像这些年,他是真的一直在等,等到有一天,她心甘情愿嫁给他。
我能想到最好的爱,就是日复一日朝夕相处的陪伴。
陪你走过寒冬与酷暑,陪你走过春秋与四季。
任花开花落,任云卷云舒。
有你在侧,从此不再畏惧时光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