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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个傻子一样,看看刘姿琳手里的纸。我知道我不能在刘姿琳的面前展现出我的悲伤,那样她也会因为我的难过而不好受。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内心汹涌的情绪,像是无法阻止的澎湃浪潮、那些情绪带着每一个有着霍启盛的画面——他笑的样子,他生气的样子,还有他每一句下流话和点点滴滴和我的共同记忆,都一浪一浪的拍打过来,那种悲伤的感觉,仿佛要将我整个人淹没。
我先是目光呆滞面无表情,然后就不知为何的就嘿嘿笑了一下,抓着那张纸就拿了起来,对刘姿琳说:“请柬还做的蛮漂亮的嘛,上面的金字应该用的是真金吧,要不要咱们扣下来看看能不能卖几个钱,毕竟景然是富家小姐。”
刘姿琳一把捉住我的手腕,似乎觉得我笑的好魔障,让她有点害怕了,她想要收回,我却紧紧的抓住不放,手上与她较着劲。刘姿琳有些不解,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好难受,她说:“桑桑,我错了,我就知道不该告诉你,但是我觉得这件事你应该知道,那个男生既然这么对你,我们也不要理他好不好。桑桑答应我,我们不去什么该死的狗屁订婚宴,你把请柬给我,我现在就把它撕了。”
我捏紧请柬,对姿琳姐笑着说:“去,为什么不去,人家大老远送过来的,不去就浪费了别人一番美意。”
我不想因为一张请柬就认怂,顺了她的心意,她以为我会哭着把它撕掉吗,如果我这么做了,就中了她的下怀,那么我,偏偏不。
我打开了那张白色的请柬,用手摸着上面的字迹,那是霍启盛的名字。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开始,有一点心动。大概是从那个大雨滂沱的夜里吧,他骑着机车,带着伤,在我彻底放下沈煜的时候,桀骜的出现在我的面前,对我说一句,桑桑,跟我回家……
那是一个在火烧云下,对我表白的少年,他的性格爽朗直白,而非唯唯诺诺的做作,他成语字典里的成语说不出几个,还总是满嘴脏话,对我却处处小心翼翼。
而有他在的家里,他绝对不会给受我一星半点的委屈。还有我看着快要死的霍启盛,像小鱼一样,轻轻啄了他的脸颊。
霍启盛,遇见你,我真的很快乐。
订婚的日子,如期而至,没有半点曲折。这个消息,传遍了维港的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她们嫉妒却又惊呼的羡慕,背地里咒骂却又表面上祝福。他们说这对神仙眷侣真的好幸福,长大以后就结婚生子,真的是太完美了。她们说景然和霍启盛的爱情,就像是童话故事里最好的结局。然后一个个开始做起美梦,说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有这般好运。
维港里的人,或多或少的知道些我和霍启盛的事情,即便有人不知道,以女人八卦的能力,消息也会像瘟疫一样很快的传播。所以在她们兴奋的攀谈的时候,我是坐在人群之后,最冷漠,最无动于衷的人。
于是有吃饱了撑得的人,开始酸酸的说:“哎,某些人这个时候就只能黯然神伤喽,还把逢场作戏的给当真,其实在人家眼里就是个生殖器而已。活活活,所以嘛,有的女人,生来就是凤凰,而有的人,就是只野鸡,永远都变不成凤凰!可怜啊,可怜!”
我带上了最后一个珍珠耳钉,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那个女生走了过去,然后微笑的看着她说:“看我今天漂亮吗。”
那个女的被我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微微一愕,然后神色怪异的撇了撇嘴,对我说:“一般般啦。”
“跟景然比呢?”我仍旧礼貌的问她,让人挑不出一丝一毫的毛病。
“嘁——”她双手抱在胸前,脸上有些挂不住,不过这么多人看着只好强装凶狠的对我说:“就凭你?你难道听不出我刚刚说的野鸡和凤凰指的是谁跟谁吗?”
“我当然知道。”我没有生气,然后对她说:“所以我现在就要去这只凤凰的订婚礼上闹一场,让你们看看野鸡的能量。”
“闹?还能你吗的量,你也只配当一个跳梁小丑,别TM太看的起自己,霍小爷睡过的女人多了去,不是上了你,你下面就成金的了。”似乎是知道我身后已经没有人护着,她毫无忌惮的对我辱骂道。
之前她只是冷嘲热讽指桑骂槐,现在点名道姓的骂我就就不要怪我了,我给过她机会,要是现在还不给她点“甜头”,怕是维港每个小姐都敢到我头上拉屎了。我微笑着看向她胸牌上的号码,然后当着她的面,给莫维打了个电话,大概说了几句,莫维让她接电话。那人满脸问号的接过电话,小心翼翼的说道:“维姐什么事呀。”莫维隔着电话对那个女孩说道:“0159,你以后不用来维港了。”
我挑挑眉,帮她整了一下她的衣领,拍拍她的前肩,从呆若木鸡的她手中拿回我的电话说了一句谢了便和上,随后在所有人的错愕中,走出了休息室。
维港之所以叫做维港,是因为莫维叫做莫维。如果没有景然的存在,那个珍姐在莫维的面前连个屁都不是。现在景然已走,这些女人到底是不聪明,珍姐的人想铲除还怕没借口,何况在这里跟我挑刺,她们忘记了我是莫维的人。我早就和莫维达成了口头协议,就像景然说的,我有优势为什么不去用呢。作为协议,我去了一个包房,接待了几位莫维姐十分看中的客人。
因为都是当官的,所以要谨言慎行,并没有怎么为难我,所以没有想象中的难应付。到是我自己,殷勤的给每一个人敬酒,光自己一个人就喝了两瓶洋酒,几乎是被刘姿琳驮着回去的。莫维看着我,像是还有些感动的样子,跟刘姿琳说:“你今天工资照发,把陈桑带回家照顾好了。”刘姿琳赶忙答应,我也虚弱的说了一句谢了维姐,殊不知,其实是我自己想一醉方休。
第二天一早,我很早便起来,去了趟洗手间,把自己的一身酒气洗刷干净,然后坐在镜子前,特地把自己打扮的好看。
于是,穿上一身黑色金丝绒礼裙,几乎开叉到大腿,脖子上带着一串珍珠项链,头发盘起,点缀着满天星发饰,手拿黑色的小包,狭长而细腻的上挑眼线,加上干净而鲜艳的红唇,整个人看起来高贵又典雅。
比较心机的是,这件衣服是露背装,露到腰线处,性感却不低俗。
我租了一辆豪车,面子必须要给足,不能穷酸,订婚礼是在露天草地上的,我的出现,无疑让所有人的视线走投了过来,景然穿着洁白的短婚纱,看起来俏皮又可爱,而霍启盛则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眼神懒懒,头发像是好久都没有剪过显得有些颓废气质。
他以前最爱剪头发了,没事就剪,剪的光不溜秋的,用他的原话就是,最他吗讨厌男子汉留头发了,跟他吗娘炮一样。他从没像这样,风一吹,头发乱糟糟的。
他眯着眼睛朝我投来视线,我站在人群的最末尾,一动不动的与他对视。
他在看清楚我是谁的那一刻,眼睛微微扩大,像是在询问,我怎么会来,景然见状,故作不经意的抓住了霍启盛的手,阳光之下,手指上的钻戒闪闪发亮,这就是她今天要我来的目的,当着我的面炫耀,她只不过花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把霍启盛彻底弄到手。
因为她和他是青梅竹马,因为她是富家千金,因为我就是一把可以随意拔掉的杂草。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然后开始看看我,再看看霍启盛,不明情况,霍启盛就这么远远的看着我,眼睛里流露着我看不懂情绪。
景然充满敌意的看向我,然后我直接阔步走向前,一把拉住了霍启盛的领结,拉的他身子微微摇晃,俯了下来,我用手臂勾住他的后脖子,踮起脚尖,朝他那两片薄唇吻了上去,亲的他的嘴上沾满了我的口红。
众人一片唏嘘,我松开了他,仰着脸,对他笑着说:“下次别再偷亲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