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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被发现了……
沫蝉只好压低帽子走出来,两只手揣进口袋里,“……其实,是想请婆婆您帮着做一桩生意的。2”
沫蝉脑子转得快,就胡诌说自己有个小表弟,也是才没了。是家里的独子,倍受家人宠爱,没想到这说没就没了……悲痛之下,家里人无论扎什么车马、焚多少冥钱,都觉得不足以发送那可怜的孩子。后来听人介绍说,有阴婚这么回事,就想请个明白人给看看。
方婆一听生意上门,自然开心,便仔细询问,“令弟几岁啊?属什么的?……入土了没?火化了还是没有?”
“啊?已经火化了啊,唉,那就太可惜了。不是老婆子我不帮这个忙,我也想赚这份媒人红包是不是?可是已经火化了就没办法做成阴婚了,总不好将两瓶子骨灰并在一起就算并骨啊……这都是新时代的规矩,阴间那边不认可的……樯”
“婆婆的意思,是没有火化的死者,才能举行阴婚么?可是现在国家的法律……哪里能有人不火化就下葬啊?”
沫蝉的问题,方婆一点都不吃惊,仿佛都听过千百次了,“哎,你们小年轻的就是不懂。国家是有法律,但是具体怎么做,还不是看咱们自己!尤其你那小表弟是几岁大的小孩儿,你说就算不火化了直接埋,谁还忍心说什么的?”
“那要是大人呢?劲”
方婆上上下下打量沫蝉,城府深深地笑,“那也不是没有法子。中国这么大,城市不行还有农村,只要你舍得出钱,什么变通的法子没有呢?”
“啊……”沫蝉点头。
方婆子将一张名片塞进沫蝉手里,一笑就走了,“令弟已经火化了就没法子了。不过日后你们要是想给令弟送点什么东西,倒是可以找我的。”
沫蝉低头看手里的名片,原来方婆还经营着一间丧葬一条龙的殡葬公司。沫蝉耸肩,真是专业人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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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回转,将电话里暗自的录音发给小兔妈妈听,小兔妈妈确认给她打电话的也是这个声音。沫蝉心里便有了数,嘱咐小兔妈妈别着急,这件事交给她来办。夹答列晓
她所不知道的是,方婆走出小巷,就停在巷口一辆极普通的桑塔纳车边。在中国,满地都是、而且基本分出来哪辆是哪辆的,就是这种半新不旧的桑塔纳,因为各地的保有量实在是太多。
车窗摇下,露出的竟是袁克发的脸。
袁克发问方婆,“怎么这么慢?”
方婆一脸的谄媚,“是半路上遇见一个问生意的,我就跟她说了两句。”
“哦?”袁克发眯眼望对面的方向,“那是什么人?”
“就是个小姑娘。”
袁克发打发走了方婆,自己驾车沿着那个方向追下去。沫蝉在打电话给小兔的妈妈,就没留意到身边开过这样一辆百车一面的桑塔纳;袁克发却清清楚楚看清了沫蝉的脸。
红绿灯变,沫蝉大步跑过斑马线去,袁克发却坐在车里一声骂,“妈的,又是这个丫头片子在捣鬼!”
袁家的事情,从袁盈与江远枫的情事,到后来的静安别墅事件,以及美树山庄所谓的喷泉漏电,再到此时……真不知道这个丫头跟袁家究竟有什么仇,这样地阴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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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大中专毕业季,《探秘》杂志一下子收了七个新人。对此,杂志老员工很有些不满,觉得杂志现在财务状况原本不好,很多人的差旅费和奖金还都欠着,现在又招这么多新人,岂不是就更耽误钱的事儿了?
主编倒是淡然,安抚大家说,现有老人儿虽然都是笔力深厚,但是却也墨守陈规,创新度不够。招新就是为了带动年轻读者的市场,希望给杂志注入年轻活力。
主编末了还神秘一笑,“这事儿本来还没全定下来,不过看大家今天心情都有点不好的份儿上,我就透露给大家一点:《红绣》杂志你们都听说过吧?那可是业内创收率多年居首的……他们的幕后老板因为《红绣》的成功,有意在杂志出版业再展拳脚,除了时尚线之外,再开拓全新的方向。”
主编都剧透到这个地步了,大家便欢呼起来,“所以他们要收购咱们了?”
主编继续卖关子一笑,“就算不是收购,但是也会是注资——所以日后你们就这么点奖金和差旅费神马的,都别好意思到我眼前来提啊!”
大家全都high了。《探秘》如果不是因为财务情况不好,也不至于窝在居民小区里呆了这么些年。最委屈的是,就连本小区居民和物业保安,都只知道这里有一间杂志社,却压根儿就说不出杂志的名字来——由此可见,《探秘》是有多没有名了吧!
看大家摩拳擦掌的样儿,沫蝉也跟着高兴。不过她不大关心这事儿,只关心这些天莫邪在忙活什么呢。
她打电话,是春衫冷接的,说莫邪出国去了——是他父母那边出了点事。
沫蝉忍不住追问了句,“他真的,还有父母?”
拜托,他到底有多老了,要是还有父母,岂不是更老?想想就觉得全身汗毛孔都猛地收缩……春衫冷却乐了,“沫蝉姑娘说得好可爱。主上当然有父母,不然难道是石头缝儿里蹦出来的?那是孙猴子,可不是咱们狼族。”
沫蝉叹了口气,“那他说那边要紧不?又什么时候回来?”
“对不住沫蝉姑娘了。小的真的不知道。主上做事都有自己的分寸,小的不敢问。”
“哦。”沫蝉黯然放下了电话。
他终究有他的世界,是她不了解,也永远走不进的。那里不止是青岩,不止是夏家的亲戚,还有更广阔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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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周末去看胡梦蝶,正好赶上他们几个在别墅天台BBQ,很难得的是绿蚁竟然也在场。沫蝉就留下来一起玩儿。
沫蝉是想看看,绿蚁这回带了沉鱼落雁到D城来,究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红绣》跟《探秘》合并的事,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对于《探秘》上下的兴高采烈,红禾对这事儿倒是兴趣缺缺。
沫蝉就拍他,“哎你怎么能这样呢。好歹两个杂志一合并的话,那咱们也算一家人了。怎么着啊,红大总监看不上我们这些小门小户的啊?”
红禾赶紧否认,“哟,姑奶奶明鉴,您老可千万别误会。小的说的不是您,说的是那破杂志,还有那一群破人。”
沫蝉抿嘴笑,在鸡翅膀上刷了蜂蜜,叉起来塞红禾嘴里去,“多吃点,堵上你的嘴。”
沫蝉明白红禾这气不打一处来的缘故。曾经叶树森到青岩去采访人狼的事,红禾就烦叶树森烦到骨头里;后来还发生火车上的那段事儿,红禾就更恨不得一口咬死叶树森。如今想到日后要难免在一起共事,他就浑身不自在。
红禾嘴里叼上鸡翅膀,果然情绪好些了,赖赖唧唧跟沫蝉讨好,“就知道姑奶奶对我最好,这么多吃的里都能猜着我最爱吃鸡翅膀!”说着还附耳过来,“小的小时候第一回独自狩猎,端了一个鸡场,一晚上咬死200多只鸡!可是小的不稀罕吃那些打激素的鸡,小的就拎了700多根鸡翅膀回去了,都送去孝敬给主上……”
红禾这一句话里,字儿不多,可是信息量却大到爆棚啊!
沫蝉盯着他,“你你你,你说神马?你第一回狩猎,竟然是去糟践人类的养鸡场!还一下子就咬死200多只鸡!咬死了还不吃,就只糟蹋,只拎了鸡翅膀走!”
沫蝉真是被气着了,足以想象第二天一早,鸡场主人醒来,看见满地司鸡——那一瞬间,那主人恨不得自己也自杀了吧?
“啊你个死孩子啊你!”沫蝉伸脚踩住他脚趾头尖儿,转着圈地狠劲碾,“你说你还当狼呢?你丢人不丢人啊?狼有这么狩猎的么,而且还是偷鸡!我看你甭厚脸皮当狼了,你当黄鼠狼算了你!你个偷鸡贼!”
红禾脚趾头都快被活生生踩掉了,也不敢喊,两眼委委屈屈地都快哭出来了,嘴上还得卖乖,“姑奶奶教训得对!我就是偷鸡贼,比黄鼠狼高贵不到哪儿去!——主上当日也这么说来着,还说不然让我别修炼成人,下辈子直接转世当黄皮子去算了……说不定还能修炼成个黄大仙儿,用来迷惑个美女什么的。”
“他也这么说?”沫蝉噗嗤乐了,就松了脚,“不过你那话里还是有毛病啊。不是200多只鸡么?怎么整出来700多根鸡翅膀?你不会算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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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还没写完,大约一个小时后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