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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傻人有傻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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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馨望着那枝槐花,花朵莹白,在阳光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丝丝槐花香扑鼻而来,眼前的一切都是和谐而美好的,但似乎和谐中又有那么一丝不和谐,究竟是哪里呢?

    安馨指尖不经意的撕扯着手帕,眸光闪烁着莫名的光彩。

    露珠气喘吁吁的跑来,待看到那酒缸内的尸体时,骤然打了个寒颤,现在的小姐胆子越来越大了,这可是死人呐,哪家女孩子瞧见了不是尖声大叫的?

    露珠抚着心口,正暗自害怕,突然看到安馨回头看了她一眼,而后好似想起什么似的,蓦地笑了笑,这倒让露珠怔了怔,接着安馨向她摆手。

    露珠牙酸了酸,向后缩了缩,拼命摇头。

    安馨继续冲她摆手,眼神已有了威胁之意。

    露珠这才硬着头皮向前挪了挪道:“小姐,您就放过奴婢吧。”那虽然是陈二叔,但是那可是死了的陈二叔!

    安馨道:“过来!”

    露珠哭丧着小脸,磨蹭着走了过去。

    安馨随手抓起陈广志的右手,那手已经泡的发白,又粗又肿,露珠骤然看到那只手,顿时尖声大叫起来。

    安馨塞住耳朵,头痛道:“你若再不闭嘴,我便将你扔入酒缸里!”

    露珠尖叫的声音立时卡住,泪眼汪汪的望着安馨,委屈道:“奴婢害怕嘛……”

    “这个东西你见过吗?”安馨将陈广志的指尖对着露珠,露珠恶心的想吐,被安馨凌厉的眼神给压制,她只得努力去看那指甲,说具体些,是那指甲内的东西。

    那东西虽湿乎乎的,但依然可以看出是香灰,香灰这种东西其实并不少见,只是这种香灰比较粗糙,大多是自己做的。

    露珠战战兢兢道:“这是香灰,因香料和碾碎的木屑调的,因是自己研磨,所以颇为粗糙,这种东西很常见的……”

    安馨沉思了一会,而后捏了捏额角道:“好了,我饿了,吃饭去!”

    露珠要哭了:“小姐,奴婢怕是吃不下了!”会吐。

    安馨道:“那就看着我吃!”

    露珠:“……”

    眼见着安馨若无其事的要走,王白石不由的上前道:“查出什么没有?”

    “没有。”

    王白石气恨道:“没查出来你在里面乱逛什么!”

    安馨道:“大人若是给我百两赏银,我一定能查出真凶来!”

    王白石吹胡子瞪眼:“做梦呢!”

    安馨双手一摊,懒洋洋道:“那我去吃饭了,反正大人惯喜欢制造冤假错案,啊,我突然无比想念右相大人!”

    远在天边的右相大人骤然打了个喷嚏。

    王白石止不住的嘴角抽搐,指着安馨的后脑勺“你”了半天。

    风逸上前一步拉住安馨道:“我也饿了,听闻义安县有家口水鸡好吃的很,一起去。”

    安馨平素在餐饮上没什么大的爱好,但惟独对口水鸡情有独钟,风逸这个提议倒是正合了她的心思,倒也不反对,跟着风逸便走。

    露珠张大了嘴结结巴巴道:“小,小姐!”

    安馨偏头看了露珠一眼。

    露珠压低声音小声道:“男女授受不亲呐……”小姐眼下“被弃”更应该避嫌呐!

    安馨这才回头瞥了一眼自己被风逸拉着的手,被人拉着,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掌心温度相近,让安馨莫名的有些感触。

    她自幼独立即便摔倒了也是翻个身就爬起来,父亲母亲也险少拉着她,上了学之后更不用提了,说出来可能会有人笑话,但被人拉着手这真的是记忆中的头一遭。

    安馨生活中除却破案,其他事都懒于动脑子,有时候即知道这件事是错的,也懒于动脑子去想,譬如幼时,她尚在小学三年级,放学路上突然遇到一位贩卖儿童的大叔,那大叔说是父亲的朋友,因工作忙碌来不及接她,只好让他来接了。

    这件事不动脑子都知道是假的,因为安馨从来没有被人接过,从上学开始都是一个人来回。

    但这位大叔说要请她吃口水鸡,于是她就跟着走了,再到后来她跟着那位大叔去了美味斋,点了一百份口水鸡,开开心心的吃了许久,险些让那位大叔吐血。

    好不容易等到她吃完,将她带到了一座小破屋内,那破屋里还有许多孩子都怯怯的看着她,彼时房门已经上了锁,安馨随手将背包里的铁丝取了出来,而后在锁上一拧……

    带着孩子们冲出去时,安馨还顺便报了警,那位大叔被抓。

    这次不动脑子的结果是得到了父母的一致赞扬,并且还登上了晚报,有关部门还给她颁发了“小英雄”的勋章,是以安馨总结了一个真理——傻人有傻福!

    被风逸这么拉着,既然感觉不错,就不必去思考他对她抱有什么目的,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在安馨看来,真正授受不亲的是男男!

    “还要走多久?”很期待古代口水鸡的味道。

    “马上。”风逸回头奇异的看了安馨一眼,因风琳的关系,他本以为她对他的敌意会很大,却没料到他拉着她的时候,她竟然丝毫没有反抗,天知道他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关于吉祥赌坊里死了人的事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毕竟水月柔的案子刚过去不久,如今又出了一桩谋杀案,人们自然天马行空的将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风逸名头不小,在义安县人尽皆知,一路行来,有许多人打招呼,转而看到安馨时,顿时瞪大眼睛,于是许多议论声纷沓而至,安馨耳朵尖尖,听得清楚。

    一说:“咦?风小少爷怎的拉了个女孩儿?难道是他的未婚妻?”

    一说:“啧啧,如今的年轻人可越发的开放了,忆当年,我家那死鬼,背后里连老娘的手都不敢牵!”

    一说:“年轻真好哇,轰轰烈烈潇潇洒洒……魂淡!你摸老子屁股干啥!”

    ……

    风逸的脸颊微微灼烫,他只觉拉着那只小手骤然间如火一般滚烫,但听到“未婚妻”三个字,心里莫名的波澜起伏。

    安馨心想,情啊爱啊什么的最复杂了,想当年老师让以“爱”为命题作文写一篇歌颂爱的作文,她挖空心思凑够了八百字最后被判跑题!

    拉拉小手便关乎风花雪月的话,看来为提高她的情商,她有必要多与人拉拉小手,亲亲小嘴,最好能与个印象不错的人探讨一下关于人性的问题,先谈谈人,再谈谈性,相对于情商来说,想必是极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