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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四章多伦斯的发家史

作者:胜天半子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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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确定你没事么?”

    罗林没有直接回应凯茜,反倒是在她身上上下下打量着,他也是颇为好奇究竟是怎样的人才具有这般变脸的速度。

    明明刚才还是一只小猫,硬生生在罗林眼跟前变成了猛虎,实在是太刺激了。

    “当然,我能有什么事情?还请罗林陛下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也好直接回复乔纳森主教大人。”

    冷若冰霜正好可以形容凯茜此时的姿态,罗林也懒得深究下去了,女人心,海底针,有时候过于执着只会让自己感到疲累,倒不是适当地放放手,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了。

    这世间的事情本就是处理不完的,你若是硬要逼迫自己加快速度,只会出毛病。

    “那件事情我已经在着手去办了,目前来看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整合,不过请你放心,我必定会全力以赴,争取让东荒域早日沐浴在光明神的光辉之下。

    要知道,我可是光明神最最忠实的信徒,我对光明神的信仰绝对是百分百纯粹的,若不是有俗物纠缠着,我说不定也去了光明教廷,和凯茜大神官一样,成为侍奉光明神的人了。”

    罗林瞎扯淡的功夫那绝对是一流的,他总是能够寻找到话题,然后将这个话题全面拓展开,让人明明感觉他就是在瞎说,可是偏偏却非常有道理,这总是会给人以误解,让人十分苦恼。

    凯茜在一旁听着罗林在高谈阔论,不由得撇撇嘴,这个渎神的家伙若还算是光明神的信徒的话,那光明神可算是太可悲了,将神光浪费在这样的人身上,自己却不自知,莫名地,凯茜为伟大的光明神默哀了好一会。

    不过眼下这个时候,很多东西都逐渐变得明朗起来了。

    虽然凯茜对于罗林的行踪无法二十四小时跟踪,但是他也知道这几天罗林都是在那个狭小的会议室中渡过的,根本就没有出过哪个会议室的门,吃喝也都是侍卫送进去的。

    他必定是在谋划着一件大事,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是这件大事肯定不是乔纳森主教吩咐下来的,这一点凯茜也有十分把握去肯定。

    就这家伙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他又怎么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另外,其实那天乔纳森主教和他言谈的时候,凯茜就看出来了,虽然罗林一副受教颇深的样子,但实际上半句都没有听进去,全程都是在梦游。

    乔纳森主教说些什么,他就点头答复些什么,根本懒得多说半个字,这表明罗林只是惧怕光明教廷这个势力,而对于光明神的教义却是不屑一顾,或者说,根本就懒得搭理。

    只是形势所迫,没有办法罢了。

    凯茜有一种预感,如果罗林帝国变得足够强大之后,恐怕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光明教廷。

    莫名的触感,让人发慌。

    “这就好,乔纳森主教大人先前在信中还说罗林陛下恐怕不会尽心尽力,让我多督促督促呢!

    他老人家可是说了,若是罗林陛下再不给他一个明确的答复,恐怕下一次他就要来亲自监视陛下了,到了那个时候,彼此之间撕开脸面恐怕也不好吧...”

    这小妮子,倒还学会威胁人了,罗林盯了满面冰霜的凯茜好一会,心中惊奇感顿生,究竟是怎样的环境才能培育出凯茜这样的奇葩啊,正经的时候正经的可怕,发嗲的时候又让人无所适从。

    光明教廷,果真是个会让人变成魔鬼的地方。

    罗林在兜里摸索了一会,抽出了一根散发着轻香的雪茄烟出来,最近罗林爱好上了这一口,总感觉抽这东西非但帅气十足,还有助于自己深度思考。

    轻轻地点上雪茄烟,眯起双眼吸了一口,再轻轻吐出,因为罗林和凯茜之间的距离颇近,直接就喷在了这位凯茜大神官的脸上,顿时,发丝缭乱,粉嫩的小脸继续浮现一抹殷红。

    果然,这位大神官阁下就是个喜欢在小猫和猛虎之间转变的人,让人捉摸不透她下一刻脑子里究竟是在想些是什么,又或者想要做些什么。

    太多莫名的东西纠葛在一起,总会让人感到意外和麻木的。

    没有和凯茜多做纠缠,罗林直接来到了德瓦纳斯城的军营驻扎地,开始鼓动军心发起进攻。

    此战,主要讲究的方针策略就是一个快字!

    快到让昌翰王国反应不过来,快到让他们眼睁睁地看着罗林率军步步紧逼王城布迪斯,让他们在恐惧中灭亡,自是最好不过了。

    当然,这是一种合理的期盼,倘若局面发生了一些偏差,罗林也不介意用手中剑开辟山河,将那些胆敢阻挠他的魑魅魍魉通通斩杀。

    死亡才应该是他们最佳的归宿,未来的这条道路上,注定豢养不了太多有执念的人,他们需要进一步被清除。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只有顺应时势的人才有资格继续活下去。

    本来,生存也是一项智慧,我们所选择的这条道路上,死亡才是最廉价的行动。

    按照既定的军事作战计划,罗林率领卡拉狄集团军的四个军团,龙骑集团军的四个军团,兽人集团军五个军团,以及一万亲卫队,一共约莫二百万军队直接横插缥缈山脉而过,将兰沙城从自己的进攻路线中撤离出去。

    至于兰沙城,罗林派出了卡拉狄集团军的一个军团和龙骑集团军的一个军团进行全方位阻击,虽然两个军团只有三十万人马,但是他们手中装配的大量矮人火枪使得他们有着足够的力量将敌军压制在兰沙城之内。

    倘若他们敢随便动弹的话,罗林相信他麾下的军队也一定不会心慈手软,以最凛冽的攻势将敌人彻底消灭。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战争,一场决定生死的战争,战争是由罗林无条件挑起的,他成为了赤裸裸的侵略者。

    但是罗林从来都不后悔,不论这场战役的结果如何,罗林都能够坦然自若地这样说。

    他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只是做了一些有利于帝国发展的事情。

    正义与否罗林不知道,但是值得肯定的一点是,这是为了求得一线生存之机发起的战争。

    东源帝国的步步紧逼,东域的极端排斥,还有诸多事端的频频爆发,甚至连光明教廷都跑过来压制于他。

    这些,罗林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但是他没有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他记在了心里,他在等待着一个时机,然后一股脑地将他们全部倾倒出来。

    不过,到了那个时候,局势又该如何变幻罗林就不得而知了。

    做好自己眼前的每一件事,合适的时候露出沾染血色的獠牙,也是一种变相的自我保护。

    保护自我,更是在保护这个国度。

    千里走单骑,固然豪壮,却也愚蠢。

    集众人之力,合众人之心,将力量都集中在一起,实现心中的伟大抱负,这才是真男儿所为。

    数百万大军从兰沙城边界处而过,直接越过缥缈山脉,直线奔向昌翰王国的王都布迪斯!

    此战,速度为关键。

    只要将速度提升上来了,想要将昌翰王国击败并不是一件多难的事情。

    昌翰王国不是东源帝国,它的势力比东源帝国就要差得多了,罗林帝国虽然在硬实力上稍稍差了一些,但是胜在人心齐整,只要彼此之间相互协助,必定能够取得丰功伟绩。

    一旦将昌翰王国的领地纳入到东源帝国之内,罗林将有能力和东域帝国正大光明地扳扳手腕了。

    东源帝国永远是罗林心中的一根刺,他挡住了罗林帝国向前发展的契机,罗林也只能另外寻找其他的办法来弥补了。

    形势逐渐变得明朗了,独属于罗林的世界将一点点拓展开来,失败与胜利,所享受到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用生命做赌注,一举定成败。

    生命战歌悠然响起,战斗开始了!

    今天,对于昌翰王国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尤其是对于兰沙城的居民而言。

    数以百万计的别国军队大大方方,坦坦荡荡地从兰沙城而过,兰沙城的那些达官贵人们居然也毫无反应,甚至连一个安抚民心的告示都没有发布出来。

    其实,此刻,在兰沙城城主府内,那些所谓的达官贵人也彻底慌乱了。

    他们同样也没有得到国王陛下的诏书今天有一支别国的数百万大军要从这里经过啊!

    而且他们走的还不是正道,居然从兰沙城后面的缥缈山脉横跨过去了。

    兰沙城的城主多伦斯细细一琢磨,顿时感觉事情有些不大对头了,眼前这样的局面必然是有问题的啊!

    多伦斯是兰沙城的城主,更是兰沙城驻军的统帅,手底下掌控着一个满编集团军的兵权,可谓是大权在握住,昌翰王国近三分之一的兵权掌控在他的手中,由此可知这位多伦斯城主,多伦斯统帅的实力。

    多伦斯之所以能够走到今天位极人臣的地步,和这一任昌翰王国的国王吉斯德曼的提拔是分不开的。

    在昌翰王国中,每任国王必定都会挑选几个心腹,分派四方,让他们为自己守卫边疆,守卫江山。

    多伦斯就是被昌翰王国的这一任国王吉斯德曼选中的将才。

    回望自己的一生,多伦斯没有什么遗憾,生在贫民窟的他,如果没有意外,今生最大的成就就是发一笔小财,衣食无忧。

    确实,这也是他自小的愿望,那个时候多单纯啊,想着若是每天都能吃到肉就好了。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的自己确实可笑,却无比真挚。

    后来,由于家庭负担太过于沉重,无法供养太多的孩子了,有一次多伦斯无意间听见自己的父母谈话,说是要将自己卖给奴隶贩子。

    当时的多伦斯才十五岁,个头勉强到了一米四,常年饱受饥饿的身体显得十分瘦小。

    为了不成为卑贱的奴隶,多伦斯选择了逃跑,他在家里偷了一笔钱,然后就离开了。

    后来,钱花完了,他过上了乞讨的日子,每天和恶狗争夺食物,往往为了一块黑面包都要被打的头破血流的。

    那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至今多伦斯都愿意再去回想了。

    后来,他的运气来了,有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微服出游,遭遇到了刺客,当时多伦斯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硬生生地挡在了吉斯德曼身前,使得那位吉斯德曼国王得以安然无恙地逃生。

    胸口被戳出个大窟窿,很多医生大夫都说他必死无疑了,活不过三天了。

    可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他多伦斯活过了三十天,三百天,三年...

    这的确是一个奇迹,或许经常挨打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抗性也说不定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

    那位吉斯德曼国王感恩多伦斯为他挡了一剑,封赐他一大笔财富还有一个爵士的贵族头衔。

    从人人喊打的乞丐摇身一变成为了尊贵的贵族老爷,虽然只是贵族爵位中最低阶的爵士,但也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被人捅了一刀之后,多伦是仿佛就开窍了,他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又该去做些什么。

    他看惯了贫民窟里的世态炎凉,明白人性的复杂。

    他这个贵族老爷有几个人会真心尊崇他?

    表面上不得不对你行礼,暗地里呢?

    下贱的货色,卑贱的乞丐,奴隶....

    这些词语就很自然地流露出来了,不要试图揣测人性的真善,那样真的会颠覆你的价值观的。

    多伦斯变卖了国王赐予他的诸多宝物,为自己购置了最精良的铠甲和最锋利的长剑,他加入了军队中,因为他的爵士爵位,所以他在军队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照。

    再加上,在战场上,多伦斯就是一只狂暴不怕死的野兽,横冲直撞,将敢于阻拦在他身前的人全部杀死。

    他的付出是有回报的,后来在一次吉斯德曼国王御驾亲征的战役中,多伦斯的勇猛再次引起了这位吉斯德曼国王的注意,渐渐地,这位从贫民窟走出的乞丐开始在昌翰王国中步步高升,一步登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