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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望将挡位换成单发,探出头去,敌人剩下的三人正隐蔽在通道那头的墙后,不过这种僵持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宁望看见拐角处按捺不住地探出一道影子。
他在对方射击之前先开枪了,探出来的人影迅速躲了回去,同时另一侧一只枪口伸出来,朝他还击。子弹奔着他的射击位而来,但落点比他的准头还差了些。宁望心想到底这三人也不过是普通的大学生和年轻上班族,枪法估计都是临时抱佛脚练的,这样一想不由底气足了很多。不过毕竟对方有三个人三把枪,三条射击路线加起来命中几率也高了几分,对宁望而言还是有一定风险的。这不才一会儿的功夫他脑袋边的墙上已经多了好几个弹孔。
就这样大学生和上班族对阵宅男写手,双方真枪实弹你来我往,宁望的耳朵此时已经可以适应激烈的枪声,他太过专注于在黑暗中捕捉那一点火星,感受子弹划过的气流,以至很久才猛然意识到,在他们交火的空挡里他压根就没有看见盗风。
虽然地道里很暗,但开火的刹那他还是能勉强分辨出通道的轮廓,宁望几次三番睁大眼确认——通道里没人,除了在通道两头交火的他们,就只剩下飞驰而过的子弹了。
明明让自己掩护,盗风却好像凭空消失了?
刚走了一下神,子弹就“咻”地擦过他面前的墙,宁望连忙回避,心有余悸地看着鼻尖前深深的弹坑,这时忽然听到黑暗尽头传来咻咻咻三声速射声,然后是“哒”什么东西落地的声响,原本应该朝他飞来的三枚子弹,全部偃旗息鼓了。
宁望眨了下眼,飞快地嘀咕了声“不可能吧”探头出去,地道的那头,明晃晃的手电光束朝他这边射来,宁望眯起眼,听到盗风的声音:“搞定了,过来吧。”
刺猬头青年有些恍惚地站起身,挥去硝烟,盗风的身影隔着飘渺的烟雾,像个潮爆了的摇滚鬼魅。宁望走过去,低头看向三个被爆头的可怜大学生,“嘶嘶”一阵轻微的灼烧声响起,熟悉的烧焦味又飘来,宁望知道这些尸体又开始自燃了,赶忙移开视线。
“你怎么办到的?”宁望上下打量盗风,除了先前的灼伤,他身上再没别的伤口。
盗风一面拍去t恤上的灰,一面用手电扫了扫地道顶。
宁望抬头一看,不禁目瞪口呆,地道的壁顶和墙壁上方被之前的爆炸震得残缺不平,而盗风的意思,他很显然是从上方过来的。
刺猬头青年十分折服:“好厉害啊,我以前就写过一篇小说,男主角的身体发生了变异,获得了壁虎的能力,手掌和脚掌上长出了由纳米绒毛构成的吸盘……”
盗风冷冷地扬着眉头,一点不觉得自己被恭维了:“什么鬼。”
尽管他们以二敌五还能全身而退值得庆贺,但宁望还是难掩失望:“没有一个活口吗?”
盗风将手电扔给他,自个儿朝前走,宁望以为他懒得搭理他的废话,心中叹了口气默默跟上,却听到前方的盗风冷声道:“我不会留活口的。”
那口吻中充满不屑,宁望皱起眉头,提醒对方:“我们需要有人带路才能找到关人的地方。”
朋克头青年头也不回:“你还不明白吗?你那个女朋友不是死了,就是变成行尸了。”
“万一她还活着呢?”
“这种事情我遇见得多了,我知道没有万一。”
“你们的职责不是救人吗?”
“什么?”盗风一副可笑的口气,转了转手里的沙漠|之鹰,“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医生吗?”
宁望停下脚步,手电的光圈照着前方盗风慵懒如猫的背影,他们现在应该位于整座地下迷宫的中央地带了,这里十分寂静,竖起耳朵也听不到任何声音的来源,不过无光无声的环境并没有妨碍盗风的步伐,他走到分岔路口,只停了一下,就转向了右边。盗风毫无疑问的很强,连阿妙也不得不依靠他,不时向这个人妥协,但是盗风身上那种视人命为草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酷却让宁望消受不来。
强者不该是这样的。
“为什么走右边?”他问。
“直觉。”
盗风走了一阵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刺猬头青年拿着手电远远地停在分岔口,朋克头青年神情淡漠:“什么意思?”
宁望问:“下一次你会留活口吗?”
朋克头青年眯了眯眼:“你应该问我,这辈子留过活口吗。”
话已至此,宁望沉了口气,点点头:“那好吧,”他说,“我的直觉让我选左边。”
盗风在那头冷笑了一声。
宁望将步|枪挎在肩上,转身朝另一条岔路走去。
“等一下。”
盗风又出其不意喊住他,宁望回头,朋克头青年面无表情地走过来,将手里的沙漠|之鹰递给他:“那些怪物得用这把枪才能彻底杀死。”
宁望看着那把彪悍的大口径手|枪,丈二和尚:“什么意思?”
盗风没有回答,沙漠|之鹰在他手里轻巧地一旋,枪口朝下,扳机挂在食指上,懒洋洋地倒提着递给对方。宁望说了声“谢谢”接过来,手里赫然一沉。
被盗风轻松地用一根手指提着的手|枪,却比想象中重了很多,宁望甚至觉得单这一把手枪还重。
“后坐力很强,希望别震碎了你的肩膀。”道风翘起嘴角。
宁望回了个严肃的表情,带着枪毅然离去。
盗风望着刺猬头青年走远的背影,笑意渐渐从嘴边淡去,那双犀利的丹凤眼里,目光骤然变得焦躁起来……
十几秒后。
“喂!!能别把它塞在衣兜里吗?没人这么放枪!”
盗突突因为一把枪忽然暴走还挺令宁望意外的,不过是意外的惊喜,他得意地耸了耸肩,一点儿没搭理对方。
.
与盗风分道扬镳二十分钟后。
宁望扛着枪站在幽深辽阔的地下迷宫里,搔了搔头发,他此刻最大的心愿,就是盗风能中二地跑回来,嚷嚷着让自己把枪还给他。
四处听不见一点声响,完全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宁望才转了几个弯就发觉自己一直在原地打转。他在脑子里画地图,直走直走右转直走左转……确保自己始终朝着一个固定的方位,以为应该万无一失了,结果兜兜转转居然又走回了刚才的火并地点。
宁望知道手里的手电随便往下一照就可能看见那些自燃后的焦尸。他捂着鼻子左右看了看,左路怎么都走不通,他还是决定不跟自己死磕了,走盗突突的路让盗突突说去吧……便用手电照着地上,小心跨过那些尸体。白色的光圈映出地道下方的轮廓,宁望走着走着,顿住了脚步。
……不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他又说不上来,只是隐隐有种感觉,这里的布局似乎和方才他离开时有出入。宁望一面环顾四周一面飞快地评估着,四面碎裂的墙壁还是老样子,地道那头盗风的牛仔马甲也还在,脚边这些横七竖八的尸体……
脑子里顿时一嗡!宁望压抑着强烈的不安,将手电光束沿着地上的尸体缓缓照过去——一具,两具,三具,四具……
只有四具。
怎么可能,他明明记得有五个人啊?!
在脑海里飞快地重建了一下当时的场景,盗风咻咻咻三点速射完毕后叫他过去,他走过去扫了一眼地上,有两具尸体倒在前面,其中一个头部已经燃成一颗碳球,另一个还没开始反应,然后更远点是那三个被道风最后放倒的人,待他走近后他们才开始从头部缓慢自燃起来。
这么说……有一具尸体压根没有自燃过……
他近乎崩溃地将手电往那个可能诈尸的方位照去,原本应该躺在那里的抱着突击步|枪的尸体果然不知所踪。
就在他头皮发麻的一刻,最后一根稻草也压了上来,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抵在他背脊上,一道嘶哑的嗓音在他身后沉沉地道:“丢掉武器。”
被人拿枪顶着,宁望只能从命,卸下步|枪,又将沙漠|之鹰丢到地上,而后高举双手,身后人立刻两脚将枪踢得老远。
宁望眼睁睁看着鞭长莫及的大杀器隐没进黑暗中,他现在手无寸铁,完全的肉兔一只,可是既然对方没有第一时间开枪杀他,他料想对方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打算立刻杀他,于是大起胆子问:“你刚刚一直在装死吗?”
身后人桀桀地笑起来,那破烂风箱般的声音听得人直竖汗毛:“装死?不,我不需要装死,因为我死不了。”
宁望耳边一遍遍回响起那声酷帅狂霸拽的“我从不留活口”,觉得这句话能荣膺他个人的年度笑话冠军了。
他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敌人的心情还不错,愿意回答他的问题,他只能尽量为自己拖时间:“你为什么就不会死?你的这些同伴不都死了,还是你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背后人笑了两下,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轻飘飘地道:“我听治愈师提过你们。”
提过他们?提的肯定不是他了,他就是个路人甲,那么就是阿妙盗突突那伙人了,刺猬头青年顺势问道:“他都提了些什么啊?”
“他说你们就像日本幕末时代的新撰组,万中挑一,每个人都很强,但可惜从你们选择自己立场的那一天起,你们就注定是失败的一方。”
宁望很想搔头,他倒是觉得盗突突蛮有斋藤一的气势,但怎么也不觉得你们像维新志士啊?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智慧生命,他们的智能在人类之上,他们的身体机能比人类更强,他们有更长的寿命,更能适应时代的变迁,那么这种智慧生命是不是该凌驾于人类之上?”诈尸先生自个儿说道起来,口吻里有一种压抑不住的狂热。
宁望认真地摇头:“这个假设要成立至少还需要一个条件。”
诈尸先生一愣:“什么条件?”
“他们的繁衍能力强吗?”
“……”
“这么说答案是否咯?”刺猬头青年滔滔不绝地道,“其实你是在说你们自己吧,通过外部改造或许能增强你们的体能,智力和寿命,但是那不叫繁衍,一个种群的繁衍如果只能靠外部改造和延长单个个体的寿命,这个种群智慧再高再刀枪不入也是没有前途的,所以人类才是主宰世界的唯一高等生命,这一切都是历史的必然。”
“呵呵,历史?历史只是胜利者写的小说。”身后人冷笑道。
“可谁叫他们是胜利者,”宁望眼角往身后一瞥,“而你们不是。”
“历史有其必然,也有其偶然,再说历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没错,现在我们的确是失败者,但与其说我们败给了人类,不如说我们败给了自己,这一点,”那人阴测测地笑了笑,“你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什么意思?“我那两个师兄师姐可能是很清楚,但我还在实习期,”大刺猬呵呵笑道,“我真不清楚……”你方不方便多说一点啊?
“别傻了,”身后人冷哼道,“好好想想吧,一只藏獒或许能干掉一匹狼,但这能说明豢养藏獒的藏民就比狼更强大吗?”
宁望努力思考这个隐喻,藏獒是指盗风他们吗?狼是指治愈师?那藏民……难道是指像他一样的人类?
“何况……这只强得不可思议的藏獒,真的是因为藏民的调|教才变得如此强大的吗?”对方强调般一字一顿道。
宁望皱眉:“我不知道你这样贬低人类有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你也是人类,至少曾经是。”
“现在不是了,我选择了正确的阵营,并不是所有人类都有资格加入这个阵营,能够被我们的血统认同的,凤毛麟角。我们和那些生命短暂,愚昧无知,丑陋不堪的人类当然不同。”诈尸先生优越感十足地说道,又将枪口朝宁望的背脊上顶了顶,“如果不是因为有你们这群怪胎几百年来一直阻挠,我们早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了。”
怪胎?原来这些人也是这么看待盗突突和阿妙的啊……不过几百年来一直阻挠又是什么意思?宁望越听越云山雾罩,他一直以为这只是某个科学狂人的现实版佛兰肯斯坦实验,可是“几百年”又作何解释?付东说的那些晦涩的宗教讨论跟这又有什么关联?他越想弄清楚,心头就越像有只爪子在挠,那只爪子变得越来越锋利,挠得越来越凶,有什么东西鲜血淋漓着呼之欲出,却又在最后关头被一只冰凉的手按在胸口。
“回去。”那道清冷的声音说。
宁望忽然就平静了下来,似乎无论何时,这个声音都能力拔千钧挽救他与水深火热之中。他眼下所经历的这些事,或许有着惊人的解释,但终归都与他无关。“为什么对我说这些?”他问。
“我只是……从来没见过你们,有点好奇你们究竟是什么样子?”诈尸先生说,语气里有几分兴趣,“治愈师说你们是一群可悲的屠杀者,我实在很想亲眼见见你们的样子。”顿了顿,“现在,慢慢地转过身来。”
宁望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抓出两个窟窿的卫衣,美队的胸肌在窟窿后若隐若现,这个样子怕是要给师兄师姐丢脸的……他磨磨蹭蹭地转身,心中琢磨着要怎么死里逃生,冷不丁就和对方面对了面,不禁“哇”了一声朝后退了老大一步——先前死的不是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吗?那眼前这个血红脸的怪物是什么鬼东西?根本比那丧尸好不到哪里去好吗!
那诈尸男倒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一把抄起枪,似乎失去了耐心和兴致,血红的瞳孔里杀机一闪。
“蹲下!!”
平地一声惊雷起,宁望认出那是谁的声音,猛地抱头蹲下,几乎是同时那诈尸男就扣动了扳机。
宁望摸了摸头顶,没有血,再用手电往上一照,白光下那怪物直勾勾地瞪大眼朝他扑下来。宁望往后一让,见那家伙只是面朝下径直倒下,额头上硕大的枪眼正在冒烟,原来是中弹了。那一瞬他也看清了,那的确就是刚刚袭击他和盗风的其中一个年轻人,脸上的血红其实是毛孔渗出的血丝,密密麻麻遍布整张脸,敢情每个毛孔都在冒血?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准得吓死。
“没事吧?”雷克思赶过来扶起他。
宁望站起来,惊讶地打量着雷侦探风尘仆仆的脸:“你怎么回来了?”
“说起这个,你说那丫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我们刚护送人质出去,人家那边就派专车来接了!”雷克思啧啧地唏嘘道,“既然人质都没危险了,我总不好把兄弟你一个人丢在下面,就跟阿妙一起回来找你们……哎,你、你也不用这么感动啦……”
宁望情真意切地搂了搂愕然的雷侦探:“谢了啊,兄弟。”
原来是为了那个“兄弟”啊,雷克思一头黑线地想,我那只是随口说的啊,路口卖烟的陈大爷,隔壁修电脑的王小哥我也叫兄弟啊,你这到底是多缺兄弟……
不管怎样,在阴森森的地下迷宫里差点被一群变态洗脑时,突然看见雷侦探这样抽烟话唠又爱发名片,如此富有人间烟火气的存在,着实令人感动。“阿妙呢?”宁望问,“怎么没跟你一路?”
“哦,我和她走到这边,就看见这一地狼藉,经过我在废墟上的一番勘探,才发现你们分道了,就和阿妙分开来找,我走左路,丫头走右路,不过这左路真够邪门的,我都怀疑遇到鬼打墙了。”雷克思说完又问,“你和盗风是怎么分开的?”
宁望叹一口气:“说来话长……”
雷克思颇理解地点点头:“那就甭说了,反正盗风那家伙和我们不是一路人,那咱们现在往哪边走?”
“左路的确是死胡同,我们还是得走右路。”宁望说道,“不过我的枪刚刚被……”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怎么了?”雷克思看见宁望僵住的脸,不解地问。
“喂……”宁望指着地上那具血红脸的尸体,“那家伙的眼珠,刚刚是不是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