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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国都城乃是大宛,大宛城中处处都种有蔷薇,种到谁家门口就由那家的人打理,若一个月里蔷薇没有开花,那家的主人就要受五十鞭刑,若蔷薇花死了,那一家人都会为蔷薇花陪葬,着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蜀国王后江蔷……
天下谁人不识妖后江蔷,她容颜倾城,善舞艺音律,自有满腹才气,却偏偏祸国殃民,哪个男人都知红颜祸水,可心知肚明又怎样,见到江蔷皆鬼迷心窍把那些大道理都抛之脑后,即使被灭国也想拥一拥江蔷。
旁晚时分伊千年季忧方孟三人走进了繁华的大宛城,见到的却是一幅奇怪的景象,不管男女老幼皆抢着去为街道两侧,房前屋后的蔷薇修理枝叶,小心翼翼的往娇艳的蔷薇花上洒着清水。
“这里为什么处处都种着蔷薇花啊”?伊千年问。
“因为蜀国王后江蔷”。季忧回答。
“因为她名字里有个蔷,所以就在城内处处都种上蔷薇么”?伊千年问。
古来今往这样的男人好像还真不少,不过越是受宠爱的女人下场也就越凄惨不是吗?史书上关于女性的记载也多说她们是如何耽误男人,如何祸国,可没有一个人知道美人是如何的一种心境,把男人的没本事没作为全部归咎在一个女人身上,好像很不公平,美人何曾有错呢?
季忧是代替陈王出使,所以他的蜀国对他的礼遇,高过无官无爵的方孟数倍,伊千年也跟在季忧身后沾了大光了。
“这真的是给我的”?伊千年看着两个宦官手里托盘上的流彩广袖裙问。
“是,所有来参加赏春大会的女眷皆有一件流彩广袖裙,我们王后赏的”。宦官说。
桃红色的衣裙,以金线在胸口处绣了一朵金色的蔷薇花,花瓣重叠,针眼紧实,远远看去就像一朵真花似的,在阳光下更是熠熠生辉。
蜀国没有夜禁,所有的商铺都会开门到深夜,不管再晚,也不会少了客人,茶馆酒楼更是人群来往络绎不绝,烟花之地也不只是男人的温柔乡了,寂寞的女人也能在哪里找到慰籍……
伊千年还穿着自己那件水蓝色的衣裙,宦官说王后赏赐的衣服只能在赏春大会的那一天才能穿,她与季忧一同走在大宛城中,身旁的季忧也是一身蓝衣,他身材修长似玉树,眉目温润如斐玉,表情清淡中带着安心与满足,,有佳人在身边何愁之有!
“这花能采吗”?伊千年站在一株盛开的蔷薇前,伸出玉手还没有碰到蔷薇就被季忧拉到了一边。
“别碰,有刺”。季忧说。
“呵呵,花上面又没有刺”。伊千年说。
“我求求你了,放了我的孩子吧,他不是有心的”。一个妇人悲痛的嘶吼声把伊千年的注意力转移走。
四个黑衣的士兵,手里都拿着明晃晃的弯刀,其中两个士兵一人一边架着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一个穿着粗布衣,头上扎着头巾的妇女正跪在地上,双手抱住领头那个士兵的双腿,不停的哭诉哀求,女人身边有一朵刚刚被采下得蔷薇花,带着绿叶的花被踩的乱糟糟的,像血一样的花汁液黏在了青石地面。
“我求求你,放了我孩子吧,我们是外地人,不知道这花不能采”。女人留着泪哭诉。
在蜀国若是举报有人采花会得到一份丰厚的奖励,所以每个蜀国人的眼睛都会盯着蔷薇花,谁都想靠举报别人一次发财。
“带走”。士兵用力一踢就摆脱柔弱女人的束缚。
“我求你,放了我孩子”。被踢走的女人,立马又起身,再次抱住了那个人的腿。
“娘,娘,快救我”。虽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可男孩也知道要是被他们带走了,一定非死即伤,他只能不断的喊着自己的母亲,但那并没有用。
“不就采一朵花吗,至于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吗”?伊千年有些看不下去了,快步走上前,并不想管闲事的季忧也只能跟上。
他季忧除了年年,谁的事情都与他无关……
在旁边茶楼里的方孟看到伊千年,不淡不浓的笑了笑,一双漆黑幽深的眼里也染上了丝丝笑意,他端起白陶画有绿叶的茶盏放在他凉薄的嘴巴边,轻轻抿了一口还有些烫嘴的绿茶。
“现在该我这个主角登场了”。他慢慢地说了一句。
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听过伊千年嘴里冒出‘主角’这两个字,在血坊里她总是埋怨吐槽自己身为主角命是多么苦,运气是多么背,听得多了方孟就对主角这两个字产生了兴趣,刚出血坊的他还特意把白胡叫来解释‘主角’到底是什么意思。
白胡当时听到这个问题,表情可以用滑稽来形容,虽然方孟的问题有一万个吐槽的点,但白胡只能强忍着,他可不敢惹老大。
“走带走”!士兵又一脚踢开了那个女人,这一次他使了十足的力气,女人倒在地上痛苦的呻*吟,挣扎了半天都没有起来,她只能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士兵抓走。
“放开那个孩子”。
伊千年刚刚张嘴想要喊他们放开那个孩子,就被一个冷冷的声音捷足先登了,季忧听到方孟的声音眼里闪过一阵厌烦。
“你是谁啊,我们执行公务关你什么事”?
“我说放了这个孩子”。方孟黑眸一眯,手指着那个满脸泪水的小男孩。
一种危险的气息,让那个与方孟对峙的男人忽然一抖,并不自觉的想要拉开与方孟之间的距离,此刻他更想跑。
士兵们若把这个孩子带到刑部受罚,他们也会加官生爵,可若放走了采花之人,他们就要受罚,所以现在即使他们因为害怕方孟而想放了那个孩子,也会因为自己要面临的惩罚而奋力一搏。
“啊”…男人举起了弯刀,怒吼一声给自己壮胆,刀带着寒光直接向方孟砍去。
“呵呵”就在千钧一发之时,方孟还有时间笑,眨眼刀与方孟的脖子只有一寸的距离,眼看方孟躲不过去,那个男人得意的抬头,更加使劲了。
“小心啊”!伊千年紧张地喊了一句,随即闭紧了眼睛,她不敢看到颈动脉被割开,血液喷射出来的场景。
“啊!啊!”…一连串的痛呼声。
方孟以迅雷不计掩耳之势在锋利的刀刃与他脖子亲密接触的一瞬间,往旁边跳了半步,还没站稳身体,脚尖一点,他旋身飞在半空中,连续的出脚,把四个士兵纷纷踢翻在地。
“快跑,快跑”!伊千年跑过去扶起倒在地上的女人,那个孩子也立马回到自己母亲的身边,伊千年把自己身上的钱全塞到女人手里,让他们赶快逃跑。
为什么要塞钱呢?因为伊千年看到电视剧里,主角路见不平之后都会给那些弱势群体的人钱……
“你太帅了”!伊千年走到方孟面前,真想为他点一个大大的赞,英雄不就是方孟这样的吗。
“是吗”?方孟问。
“是啊,是啊,”。伊千年头如捣蒜。
“快走吧”!在一旁的季忧看到有士兵往这里来,他拉住了伊千年的手。
“走吧,快逃命去“。伊千年对着方孟俏皮的一笑,跟着季忧往人最多的街市走去,正所谓‘大隐隐于市’。
方孟也跟上他们,三个人很快就埋没在热闹的人群中,若是真能这样的去亡命天涯多好啊!那样以后他们之间的痛苦选择会少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