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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侯府,小萋亲自给洛山安排住处,并让洛山做他的贴身侍从,安置在他卧房的偏房内,以便于他随叫随到。
对此,洛粟有几分不开心,毕竟原本那离小萋最近的屋子是属于他的,现在来了新人,小萋就把他赶到了比较远的院子里,他不敢对小萋有何怨言,就暗暗恨上了这夺了他宠爱的洛山。
但即使如此,洛粟也别无他法,只能愤愤然地收拾东西,搬离了偏房,眼看着洛山将自己的东西放在里面,还看到小萋兴致勃勃地指挥婢女们给洛山换了新床铺、布置好房间。
哼,最了解小侯爷的,总归还是我,洛山,你争不过我的!洛粟在心底默默给自己打气,想着之后定要更尽心地服侍小萋,夺回他第一贴身小厮的地位。
安置好洛山后,小萋觉得有些无趣,便拽着洛山钻进书房,找到笔和纸,兴致冲冲道:“你摆一个那什么军体拳的姿势,我要给你画一幅画!”
还来不及换上侯府发放的衣服,洛山身上依旧是那身粗布短打,但看着却并不寒酸,反而充满雄性阳刚的魅力,小萋很是喜欢,甚至画的时候,还命令道:“你把上衣脱了吧,那样更好看!”
闻言,洛山利落地褪去上衣,露出结实的上身,然后做出出拳的动作,那动作凸显得他手臂肌肉更是发达,看得小萋脸有些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看上的这个男人真是强壮,以后肯定能给他很特别的闺房之乐。
一面害羞地脸红,一面又有些暗暗期待,小萋手里不停地用小狼毫绘出男人的身姿,心里早不知换了多少幅香艳画卷。
其实也莫怪他思春,毕竟春天来了嘛……另一方面,也是他终于碰上一个合心意的男人,不快点弄到手,跑了可怎么办?再加上虎视眈眈的太子爷……小萋眼珠子转了转,觉得一定要在太子发现之前,就把男人拿下,否则没有感情,男人怎么可能跟着他私奔,一起承受太子的怒火?
“好了,完成了!”小萋放下毛笔,笑眯眯地拿起宣纸吹了吹,然后让洛山走过来,“你看,我画得可好?”
洛山穿好衣服,走到小萋身边,却见宣纸上他的形象已是跃然纸上,但可能是因为小萋把他光//裸的上身画得太过清晰,连胸前两点都看得清楚,所以看着不像正经的画,倒像是书店里卖的那种配有淫//词艳句的艳画。
默默无语地收回视线,洛山的目光从小萋兴奋的小脸上略过,却立刻就被小萋脸上那抹红晕吸引住,惹得心头一动,心跳都加快了一瞬。
“喂!你怎么不说话?到底画得好不好?像不像?”小萋横了一眼洛山,眉目流转间,竟是带着几分含而不露的风流春意,衬得小萋如画眉眼,比枝头开得艳极桃花,还姣美三分,看得洛山又是心头一悸,连忙微微垂下眼,不敢再多看。
看洛山像个闷葫芦一样,小萋有些生气,不禁啪的一下把宣纸拍到桌子上,哼了一声,转身就要拂袖而去,惊得洛山心头一疼,下意识伸手拉住小萋的袖子,但下一秒他又像是被那丝绸滑腻的触感烫到一样,松开了手。
余光瞟见男人耳根似乎有几分发红,小萋心头的怒气立刻就消散不少,反而生起几分得意与逗弄的心思,于是他再走了一小步,装作脚一崴、腿一软,啊了一声,就整个人往后倒去,刚好倒向男人怀里的方向。
洛山曾为一名侦察营的特种兵,反应速度自然是极快的,他担心小萋会摔倒,立刻就伸手一挡,正巧扶住了小萋细而软的腰肢。
小萋则顺势娇软地嘤咛一声,像是因为崴脚而吓了一跳一般,直接翻个身,倒入男人怀里,双手轻轻放在男人肩膀上,脸颊也紧紧贴着男人宽阔而结实的胸口,整个人完全扑在男人怀里,自是露出一副弱不胜衣的娇弱模样,看得人不自觉升起几分保护欲。
而与外表的娇弱不同,小萋心里顿时兴奋地炸开了漫天烟花,笑嘻嘻地想:终于又蹭到了!哈哈!自那日落水贴上这个胸膛,本侯爷都日思夜想多久了!
小萋耳根泛起一抹红,大眼睛却春意十足地微微眯起,只觉得男人的胸口像是一把火,烧得他浑身发软发热。
而洛山也不好受,两只大掌还覆在小萋又软又细的腰上,掌心紧贴着那柔软的触感,一股子恋爱甜香从空气里散发开来,熏得他心神迷醉,恨不得紧紧抓住那腰肢,一把将小萋拽起来,撕开小萋的衣服,吻上那片让他在梦里也魂牵梦萦的白皙胸膛。
但他不能……
洛山的手往上滑了一下,直到握住小萋的肩膀,将小萋扶稳站好,逼得小萋只得离开心爱之极的结实胸膛,站稳在男人面前。
真是不解风情的木头!小萋愤愤地在心底想着,瞪向男人的目光依稀带了几分嗔怨。
被小萋水意含春的目光看得心头一软,洛山再不敢多看,只能转开目光,看向一边的花瓶,等心神稍微平静一些,才转头问小萋,“小侯爷,刚刚可有摔着?”
微微嘟起唇,小萋故意说:“脚崴了!疼都疼死了!”
还以为小萋真的崴了脚,洛山脸上立刻露出一抹疼惜,伸出手想要扶小萋,又有几分顾虑,只能问:“很疼吗?要不要小的扶您去坐一会儿?”
看男人眼中的疼惜不似作伪,小萋心头这才舒畅几分,伸出手,软绵绵地轻哼,带着几分撒娇气地说:“脚都疼死了,你抱我过去坐。”
这次倒没多想,洛山直接轻松地横抱起小萋,走向书房里摆放着的贵妃榻,并将小萋放到榻上。
“唉!别动!”小萋紧紧抱着男人的脖子,不让男人起身离开,看着男人的目光带着丝丝缠绵,衬得他微红的面颊,恰似染了胭脂的白玉花,更是美不胜收,让男人也有些情动。
这一刻,洛山不自觉地想起曾经读到过的描述魏晋美少年周小史的诗句,觉得那诗里写的“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以及“鲜肤胜粉白,曼脸若桃红。腕动飘香麝,衣轻任好风。”正是写给眼前这个小侯爷的,让他为之着迷,以至辗转反侧,夜不能眠。
“小侯爷……”洛山一开口,就发现他的嗓音低哑得厉害,像是被什么梗住了一般,但其实他只是被这水妖一样迷人的小侯爷诱惑了,诱惑得整颗心都像是泡在温暖春水里,湾湾漾漾、浅浅荡荡,再不得安宁。
“嗯?”同样被男人声线里的性感蛊惑得心神都醉了,小萋微微扬起头,一对明亮的眸子更是水意盈然,波光荡漾,就像是浸染了无边春//色一般,将屋外烂漫春//光都给比得黯然失了美色。
“脚还疼吗?让小的给您看看。”
“嗯……”乖顺地点点头,小萋的声音软得像是沾了春水,抱着男人脖子的手臂,却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甚至整个人都更近得依偎向男人。
“手臂稍微松开一点,好吗?”男人的声音那么温柔,缠绵得好似能滴出水来,听得小萋耳朵一红,乖乖地松开手臂,看着男人单膝跪在他面前,执起他的脚腕,为他脱去右脚的鞋子和袜子。
雪白的足,仿佛柔软若无骨,男人一手轻轻握着小萋的脚腕,一手覆在小萋软绵绵的脚掌、脚背上,并轻轻揉捏,柔声问道:“这样疼吗?”
脸红得快要滴出血来,小萋虽然内心不羁荡漾,但奈何身体纯情,被男人这么握着脚腕和脚一捏,整个人都酥软了,一路软到了骨子里。觉得又羞耻又透出几分更深的渴望,让他根本说不出话来,只能摇摇头,又点点头,再摇摇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的意思。
抬头见小萋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洛山也有些迷惑,再捏了几下小萋的脚后,发现骨头没伤着,反而是那雪白的足捏在手里软软的,像温润软玉一般,外表也没有红肿,便松了口气地道:“那应该是没崴伤,下次走路多注意点。”
想小萋脚既然没扭伤,洛山便拿起袜子正要给小萋穿上,却见小萋一脚踢开那白色袜子,伸腿用脚踢了一下他的胸口,然后将那只雪白雪白的美足轻轻放到了他单膝跪着的膝盖上。
“不穿袜子,也不穿鞋。你……你帮我把这只鞋也脱了,我刚刚好像搞错了,不是那只脚崴了,是这只。”说着,小萋抬起左脚,让男人为他脱鞋子和袜子。
胸口还残留着适才小萋极轻极轻踢上来的一脚,洛山只觉得心跳加速得厉害,再一看膝盖上那只玉足,哪里还能不明白这小侯爷是在刻意勾引他。
可是为什么……
洛山不敢想这尊贵的小侯爷是喜欢他,因为他还记得眼前的小侯爷和当朝太子那亲密的姿态,同时他认为,他也没什么资本让小侯爷对他一见钟情,恐怕只是见他有趣,看他一介贱民为之情深痴迷,来逗他作乐吧……
洛山知道古时候很多贵族少年都很风流不羁,对待新鲜的东西,喜爱时便弄到手逗一逗,等不能得趣了,就弃如敝履……
眼底极快地闪过一抹光,洛山想,绝不能那么快让小萋察觉到他的心思,否则这金贵的小侯爷怕是会因为太容易得手而失去兴趣,从而再也不看他一眼,回到同样尊贵的太子身边,然后转头就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不!他不允许,他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若是那样,他宁愿永远也不让这小侯爷察觉到他的心思,从而一直对他抱有极大的热情,来拼命接近他、靠近他、勾引他,却怎么也得不了手!
微微垂下眼睑,洛山装作没懂小萋的意思,听话地为小萋脱去左脚的袜子和鞋子,也捏着那脚腕和脚,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这才轻声道:“这只脚骨也没伤着,表面看着也没有扭伤的痕迹,小侯爷还觉得疼吗?不然让小的去请人唤御医前来看看。”
微微蹙了蹙眉,小萋见洛山如此蠢笨不解风情,心头那丝热情不禁像被冷水泼了一通,顿时凉了不少,便抽回自己的脚,哼哼道:“现在本侯爷又不疼了,不用请御医。”
说完,小萋便有几分不耐烦地继续道:“你赶快把袜子鞋子给本侯爷穿上,本侯爷饿了,要去用膳。”
话音落,小萋将左脚同样也放到男人膝盖上,任男人轻柔地执起他的脚腕,慢慢为他穿上袜子和鞋子,心里有些不高兴,等两只脚都穿好鞋袜,便蹬蹬蹬直接往外跑去,理也不理被他扔在身后的男人,却不知男人专门起身将他扔在桌上的画纸折好,小心翼翼地收进了怀里。
哼!蠢木头!就仗着本侯爷心悦你!
小萋愤愤地随手摘了院子里的一株桃花,一边走,一边扯着花瓣,沿途走来,留下了一路粉色,看得紧跟在他身后的洛山,好笑又有些心软,只庆幸刚刚自己把握住了自己的行为,否则那么快让小萋得了手,恐怕他现在就已经失去存在的价值了吧……
从最开始就不对等的爱情,还是藏得深深的,才不会那么快就被抛弃。
洛山紧紧凝视小萋的后背,手掌依旧残留着小萋脚腕和脚上肌肤那温热暖玉般的触感,心里只恨不能匍匐在这迷人的小侯爷脚下,舔舔他的脚尖、吻吻他的脚背,以示被之完全征服,愿意为他献上一切。
但他只会默默地这样想,却不会这样做,除非确定小侯爷对他的心,不是玩乐之心。否则,为了能永远待在心上人身边,他会一直隐藏起真实的情绪,装作一颗无感情的木头,抵抗住小侯爷逗乐似的所有刻意撩拨与勾引。
他才不要做那因为主人失了乐趣,而随手丢弃的宠物,他要的,是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否则他宁愿从不曾得到过,只做默默守护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