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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怎么了,福尔摩斯?你看起来不太对劲啊,出了什么事吗?”约翰终于缓过劲来了,他舔了舔沾着糖粉的手指。
“没。”夏洛克简短的回答。
“这么沉默可不像你,现在可是下午茶时间。”约翰欢快的说。
夏洛克: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
“赛马可不是一个好习惯,华生,至少留下房租(詹妮瞪了约翰一眼),还有,我现在需要一点刺激。”夏洛克快速瞥了一眼约翰的脸说。
约翰拿着叉子,不知道该不该继续吃下去,然后他做了一个鬼脸问:“你为什么……为什么……恩?”
“投资?”
“是的。”
“你的口袋。”
约翰翻了翻口袋,里面有一张赛马劵。“哦。”他觉得找到了答案,却没细想夏洛克是怎么知道他口袋里有赛马劵的。
“华生医生,这咖啡真的很好喝,你真该耐心等待一杯。”詹妮再次在过滤纸里倒满开水,然后坐下来慢慢啜着咖啡等待水慢慢滴进壶里。
“下次吧,茶就好。”约翰举了举杯子。
“哼哼。”夏洛克发出不明意思的哼哼,两眼持续放空。
詹妮只好将最后一杯咖啡倒进夏洛克的杯子里,但她在杯子里加了牛奶和糖。夏洛克无意识的拿起杯子来,喝了下去,完全没有发现跟前一杯有什么不同。
“真是浪费啊。”竟然都喝不出区别……下次再也不拿高级咖啡给人喝了,哼!qaq
约翰偷偷的闷笑起来。
夏洛克疑惑的看了约翰一眼,思绪还停留在刚才约翰的问题上,于是他开口说:“昨天那个死者。”
“什么?”约翰丈二摸不清头脑。
“我在想昨天的那个死者。”
“死者怎么了?”这次问的是詹妮。
“矛盾。”
“哦,福尔摩斯。”约翰翻了个白眼,“你能一次性说清楚吗?”
夏洛克以一种“我已经说得这么明白了你竟然还不懂”的表情说:“那个死了的人,我看了雷斯垂德拿来的身份资料,上面说他是个良民,但是他的尸体却完全不是这么说的。”
约翰:“什么意思?我越来越糊涂了,福尔摩斯。”
“手指上有常年接触枪支武器的痕迹,身上有五种以上的烟草气味但他的口袋里放着的是法国烟,这种烟只流行于法国的小部分区域……不用奇怪,我对烟草还算有点研究,写过一篇关于243种烟灰的区别的论文……他胸口和衣角有三种酒的痕迹……”福尔摩斯快速的列数了一下他的发现。
“但这不能说明什么,也许他又爱抽烟又爱酒,而且喜欢尝试新品种呢?武器……有时候这个城市也并不安全。”约翰反驳道。
“哦,华生华生,动动你那小脑袋瓜子,即使是喜欢换花样,一般人习惯的,始终也只有一两种而已。”
“走私?”詹妮已经明白了。
“是的,走私,是吧,福尔摩斯?”约翰恍然大悟。
夏洛克赞赏的看了詹妮一眼。
“等等,福尔摩斯,你刚刚说,他的资料上说,他是良民?”约翰终于发现了不对。
“这说明有人篡改了他的资料。”詹妮接着道。
“而且改的非常漂亮。”夏洛克补充。
“怎么会这样?”约翰感到非常吃惊,就算他再迟钝也明白怎么回事了,亏他还这么信任政府职能呢……真是累不爱。“会是谁干得呢?”他问。
“我心中确实有那么一两个怀疑对象,但我觉得最有可能的应该是那个人。”夏洛克又开始陷入沉思,“这个人堪比英国犯罪界的拿破仑,伦敦几乎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是他策划的,他非常聪明,做事滴水不漏而且不留痕迹。我从几年前开始就想抓住他的把柄,但他比泥鳅要狡猾一千倍。”夏洛克叹了一口气。
“那么,他是谁?”约翰问。
“我不知道。”夏洛克说,“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名字的大写是m,而且他们都叫他,教授。”
詹妮觉得自己的心跳的非常快,但她完美的演技掩盖了表象,就算是夏洛克也没有发现不同。
“教授”,这个称呼她听过,正是在她买枪的那里,也就是死者那里。
当年她偷偷去买枪的时候,躲在一旁偷听到一段对话,正是因为那段对话,才让她放弃了通过地下的方法弄一笔钱的想法。这个时代的伦敦,比她想象的要更加的黑暗,如同一滩泥沼,让你有想踏上去大肆践踏的欲·望,但你真正踩上去的时候才发现,你根本无法再离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沉沦,最后成为泥沼的一部分。
没有信任的同伙,没有高科技手段,她还身为女人,想到做得不着痕迹几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詹妮发现这个世界还有很多聪明人的时候。
詹妮很清楚陷入黑暗是什么感觉,她的另一个记忆,为了离开黑暗甚至不惜永远不回自己的故乡。
夏洛克说完,约翰已经听呆了,“名字也不知道?那么这次你查到了什么吗,福尔摩斯?”约翰傻傻的问。
“没有。”这才是让夏洛克最不满的地方。只差一点儿,夏洛克想,他伸手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发现味道不对……夏洛克低头看了一下杯子,棕色的液体在杯子里晃荡。夏洛克看看另两个人,另两个人一个望天,一个看手,就是不看他……
夏洛克:幼稚!
“啊,对了,我这有一张纸条是比利·帕斯莫尔给福尔摩斯先生的。”在夏洛克准备再次开口前,詹妮突然想起那张纸条,她叫芳汀将纸条拿来递给夏洛克:“一个叫比利·帕斯莫尔的人让我转交这张纸条。”
夏洛克接过纸条,并没有马上打开,而是在手指中翻飞的转了一圈,观察了一下,然后放在鼻子下一扫而过。
“住在利物浦?不近。没想到竟然有这么远的顾客。船长?不不不,应该是大副,效力于东印度公司,红脸大汉,皮肤黝黑,正在休假。他亲密的人出事了,应该是兄弟或是姐妹,具体总是很难猜……”夏洛克打开纸条,“一个案件,华生,一个案件,我们又要忙了,你的医院好请假吗?也许我们需要出差几天。”说着,夏洛克站起身来,就要去穿大衣。
“现在?”詹妮叫住夏洛克,“可是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我办案的时候不需要太多食物,而且,谁知道会需要多久。”这是夏洛克的习惯,他一向认为食物会影响思考。
詹妮:“……”谁问你这个,你不吃人家也不吃吗?
约翰:“等等,让我吃完这个。”
夏洛克和约翰在饭点前去的,然后在饭点后回来,但他们什么也没吃,幸好詹妮给他们留了晚饭,而且还是热的。之后约翰再次帮詹妮检查了脚。
“恢复的不错,差不多好了,不过你仍然需要拄几天拐杖。”约翰用绷带将詹妮的脚重新包扎起来,以防止她用力过度再次加重伤口。
“如果是那样的话,一次旅游就不太合适了。”夏洛克站在桌子旁边道。
“什么?什么旅行?哈德森太太你要去旅行?”约翰用贴性胶布将绷带粘住,“好了。”
“谢谢,华生医生。”詹妮转了转脚,感觉轻松多了,
“我也觉得以你现在的状况去旅游不太合适。”约翰诚恳的建议。
“不,我想我可以。”詹妮试着站起来,“我已经坐着呆了两天了,在这阴暗潮湿的伦敦,我都快要长蘑菇了,而且这是度假,度假,我至少三年没有度过假了。”詹妮任性的说。
女人,任性~哼!
“但至少要等你的脚好一点。”约翰对女性的要求一向没办法拒绝。
“哦,华生医生,又不是明天就去。我还没选好地点呢,然后还要订酒店,买火车票……我希望能找个风景优美的乡村,最好交通方便一点,至少我可以租个马车方便行动。不过明天第一件事我需要去买根拐杖。”
“我那里有一根。”约翰正好有一根很轻便的拐杖。
“彭伯利庄园。”夏洛克说。
“我好像听过这个地方。”约翰说。
“彭伯利庄园。”夏洛克又重复了一遍,“很符合你的要求,风景优美,交通便利,我想达西先生也很愿意为你提供一辆马车。”
“我以为你刚才说的是不希望哈德森太太去旅行……度假呢。”
“因为他知道我主意已定。”詹妮挑挑眉,“你们明天要去利物浦吗?比利·帕斯莫尔有一个什么案子?”
“不,实际上不是利物浦,只是附近的一个小镇,离那还有几小时路程。帕斯莫尔……”
“帕斯莫尔先生是东印度公司的一个大副,他前天回来时,发现他的弟弟三天前死在一个小镇的旅馆里。据旅馆老板夫妻说,他是自杀,但帕斯莫尔先生坚信他的弟弟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是不会自杀的,所以他要我去看看这件事。”没等约翰说明,夏洛克就三言两语简单说完了整个事件。
“是这样。”詹妮想到一个问题,“但帕斯莫尔先生是怎么知道你的呢?利物浦离伦敦可不近呢。”
“他有一位热情过度好奇心过胜的朋友,几年前来伦敦游玩时无意中做了一次我一个案子的目击证人……他记住了我的旧住址,然后帕斯莫尔去我的旧住处问的。”夏洛克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詹妮和约翰异口同声的说。
夏洛克:“……”华生难道你不是跟我一起去的吗惊讶个毛啊?
“那么,明天几点的火车?”詹妮又问。
“早上八点五十。”约翰拿出表看了看,“哦,天哪,我们需要马上去收拾行李。”
“那还是赶紧去吧,然后早点睡,我去给你们准备一点三明治明天在火车上吃,可得坐好久的火车呢。再带点茶叶吧,火车上应该有热水。”上次定的东西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詹妮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