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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到家 抓野鸡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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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身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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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到家抓野鸡

    “这破路,走过一次就不会再想着走第二次!”下了火车,一行五人一走就是三四个小时,待走出了这段坎坷的路,每个人的身上都流了一身的汗,就算是体质最强的轩辕十四也是不例外。wWW、qb5、Com//岁数最大的燕老爷子一路上也不知道休息了几次,这会儿见到了头,也顾不得喘口气,扯着脖子心有余悸的看了看身后的路,感慨道。

    “嘿,左脚一米六,右脚一米八是啥个样子,活了大半辈子,我今天是终于见识到了!”楚云龙一边喘息着,一边附和着说道:“十四,这条路你们村里人走着不别楞吗?怎么也不修修啊?”

    “修?怎么会不修?”比起这四人,轩辕十四倒是好了许多,至少没有像他们四个人那样累得直不起腰来。“听我父亲说,村里不只一次的组织人手挖河泥,修这条路,只是,爸你也看到了,这一边是峭壁,一边是悬崖,就算是修好了,碰到一次大雨也就给冲毁了,连续几次的大雨下来,就又成了以前的样子。多少次下来,乡亲们修路的心也就淡了下来,这么多年下来,雨水的冲刷,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不应该啊?山路我也见过不少,却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而且,从表面上看,这里有着人为破坏的痕迹,这又是怎么回事?”楚云龙不解的问道

    “还不是小鬼子给闹的!”轩辕十四恨恨的说道:“听我爷爷说,当年小鬼子占领了东三省,祖上为了躲避战乱,这才带着亲人躲进了这山凹子里,可是小鬼子也不放过,没奈何,先人们就带着人在这条路上挖了很多很多的坑,到最后,别说是进了,想出去都成了问题,连小鬼子的坦克来了,也逃不出陷进去的命运。就这样,这里也成了东三省唯一没有被小鬼子破坏掉的地方。”

    “只是,小鬼子被赶跑后,全国人民解放了,再想修这条路,却不现实了起来。当初的无奈,造成了现在的问题,路基已被破坏,普通的修路,已经解决不了问题了。”

    “这样啊……”楚云龙点点头,这么说就合理了,难怪路会被破坏成这样。“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了那个小品,呵呵……不过,这路必须要修啊,无论是你的玫瑰还是山庄,想要发展起来,修路已是必然的了。”

    “这个问题我有想过,等开chun我准备个人出资,找个工程队将路修一下。”轩辕十四深有所感,这个问题,他想了不只一次了。

    “找工程队嘛……这个问题找你二叔,他应该认识不少这样的工程队,价钱方面也能优惠不少……毕竟你的事业才刚刚起步,虽然烈焰红唇很能抓钱,但是用钱的地方也多,能省还是省点的好。”楚云龙想了想,说道。

    “确实得麻烦下二叔,毕竟这方面我不懂。”轩辕十四也不客气,这时候,也不是客气的时候,不懂装懂,吃亏的是自己。

    “恩,这样就好……咦,十四,你们这里的景sè好美啊!”点点头,楚云龙的目光望向前方,当他看到了眼前的景sè,顿时惊咦了一声,再也挪不开双眼。

    “真的……好美!”同样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的燕老爷子和江雨筠,听到楚云龙的声音,好奇也也望了过去,立时被吸引住了,燕老爷子嘀咕道:“现在老头子我才知道,比起这里,以前住的地方就是垃圾堆啊!不走了,这辈子我就赖在这了,打死我我也不走了!”

    看到一片黑sè的土地,看到远近延绵的、被白雪覆盖的银sè高山,看到远处的一线黄沙海滩,看到更远处的一线无尽碧绿的、阳光下反shè着光芒的鸭绿江的时候,他们也像第一次到这里来的楚晗一般,顿时觉着眼睛都不够用了,身上的辛苦和酸乏顿时不翼而飞,江雨筠如此念叨的说道:“这……这就是世外桃源么?”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如果不是走的是山路不是水路,不是没有看到桃花,不是这里还有雪的存在,我真以为陶渊明写的就是这里!”江雨筠感慨道。

    “你们快看,那是什么?!”来过一次,在这里生活了近两个月的楚晗自然不会像他们那样,感慨那么多,不过,父母能喜欢这里,她还是很高兴的,毕竟,这是她男人的家不是?心情欢快的她同样四下看着,突然,指着一个方向,小手拉住轩辕十四,捂着小嘴,眼睛里闪着光芒,叫道。

    “是野鸡!”轩辕十四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前面不远的一出枯草丛里,一道彩sè的影子闪过,在这里长大的他,根本不用去想,就猜到了那是什么,当下笑道:“爸,妈,燕老头儿,这回你们有口福了,纯正的野生野鸡!”

    “野鸡?”一听到吃的,燕老爷子也顾不得观风望景了,哈喇子差点流了下来,两眼放光,嘴里问道:“哪呢?在哪呢?”

    “野鸡啊……吃野鸡是犯法的?”楚云龙犹豫了下,不过,在看到燕老爷子那要杀人一般的目光后,脖子不禁一缩,嘟囔道:“也许是家养的也不一定……”

    “算你小子识相!”燕老爷子哼了一声,然后转过头,满脸堆着笑,冲着轩辕十四说道:“那个,轩辕小子,一定要把这它给老头儿我逮住啊,多少年了,没吃过野……呃,逮住了,老头儿我请你吃大餐!”

    “得了你!”轩辕十四毫不客气的扫了燕老爷子两眼,鄙夷的道:“你请我?还是算了,谗了就直说,整那些弯弯绕有意思吗?请我,你现在有啥?吃饭还得靠我供着呢,你请我?笑话!”

    “臭小子,你……”燕老爷子刚想说什么,再看轩辕十四早蹿了出去,根本就没给他说话的机会,张了张嘴,只得悻悻的把话收了回来,嘴里翻来覆去的嘟囔着道:“一定要抓住啊,野鸡大餐……”

    “老首长,你……”楚云龙彻底无语了,这还是以前那个叱咤风云的燕司令了吗?怎么活脱脱一个饿死鬼转世。

    “怎么,不行啊?!洪七公堂堂的丐帮帮主也好这口!”燕老爷子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一句话,楚云龙不吱声了。

    轩辕十四悄悄的向草丛慢慢的靠了过去,他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因为他们怕有任何风吹草动就会吓走眼前将要到手的猎物。

    再绕过一个低矮的荆棘丛,一只身上有着五颜六sè羽毛的鸟类就呈现在了俩人眼前,这只鸟很大,尾巴的羽毛长长的,虽然不似孔雀的那么好看,但其绚丽的颜sè也相差不多。

    这只鸟的外形有些像家养的公鸡,对了,这就是村里常说的野鸡。野鸡又名雉鸡、山鸡,集肉用、观赏和药用于一身的名贵野味珍禽,野鸡肉质十分的细嫩鲜美,野味浓,其蛋白质含量十分丰富,比家鸡、猪、牛、羊的肉的含量还高得多,而且基本不含胆固醇,是高蛋白质、低脂肪的野味食品。野鸡因此成为历代的皇家贡品,清代乾隆皇帝食后赞叹不已,写下“名震塞北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楼”的名句。

    野鸡集群xing强,繁殖季节以雄雉鸡为核心,组成相对稳定的繁殖群,独处一地活动,其他雄雉群不能侵入,否则开展强烈争斗。自然状态下,由雌雉鸡孵蛋,雏雉鸡出生后,由雌雉鸡带领初生的雏雉鸡活动。待雏雉鸡长大后,又重新组成群体,到处觅食,形成觅食群。

    只是,所着人们的捕杀,野鸡的数量也是大减,前些年,几乎都见不到野鸡的影子。直到政fu大力的限制了民间的枪支,猎枪消失后,野鸡才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但是也不多,时常能见到的,也就是一公一母两只的样子。

    那只雄野鸡似乎也没有发现他们,正在那不停的叫着,时下的野鸡,一般都是出双入对的存在,鲜少能见到一只的时候,听这叫声,似乎是在呼唤着另一半。

    “咯~咯,咯~咯……”近了听这叫声,轩辕十四知道,这确实是雄野鸡到了发情期正在召唤雌野鸡回来呢!野鸡的繁殖期一般在——7月之间,如今已经是二月末的天气,算算也正是时候。不过这只雄野鸡运气似乎不太好,被他们给撞上了。

    轩辕十四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知道是野鸡发情,他倒不急了起来,如果真有另外的一只,何不来个一箭双雕?

    雄野鸡一展翅膀,飞了起来,站在一个低矮的树枝上把头高高的昂起,显得那么的高傲,尾巴上艳丽的羽毛也不停的扑动着,这样便会引来附近的雌野鸡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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