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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说的明明,就是三个明明一起拍照,能看到一个完整的头部的那个!
那一年,电视剧中,两名西装骚年并肩而行,一人身高169,一人身高185,在风中雨中昂首挺胸,并肩而行……
“其实我喜欢演艺圈的明明。”唐海说道。
“……你自己觉得我们会相信吗?”
“个头适中的那个明明,娶了那个很漂亮的绝对没整容过的自然美人,婚礼花了两个亿人民币,其中居然还有很多东西是别人给的朋友价,除了家产百亿美金以上的,我觉得这是最高档次的了……”
“的确,这边许多的富人俱乐部一般2000万美金就可以加入,刚达到这个身价的人,是举办不了这场婚礼的。”
“后来我在想,他们演戏绝对赚不到这么多钱啊!我就去找了找,原来明明在很多年前就卖过红酒,他同时是个眼光很厉害的投资人!接着我又去找了找,原来小燕子也买了酒庄,现在没事就发发自己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的照片,她也是很厉害的投资人……”
丽莎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厉害的投资人那还用得着演戏吗!
嗯,应该说他们在演员里是很厉害的投资人了,特别是小燕子,去年金融大爆发在股市里赚了几十亿,接着在香江狂做地产又是几十亿,这在演艺圈里的确是顶尖的,不过……
“明明当年卖酒是赚的,现在再卖就不一定赚了。小燕子买酒庄不是出于赚钱的考虑,而是出于‘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或是‘这东西比存银行更保值’,或是‘钱太多了没地方花跟大家一起玩’,三种原因。”
唐海很惊讶:“你说酒庄不赚钱?”
“就这么说吧……”
世界上最著名的酒庄是法国的,但也要分地方。
法国酒庄有三大区域。
一般人最熟悉的自然是‘香槟区’,每公顷平均价格是10万欧元。一公顷等于中国15亩,欧元和美元现在汇率差不多了,四万多人民币一亩。看着是便宜,买不到的。90%掌握在果农手中,谁要是想卖,立刻会被熟人吃进,外人甚至不会收到风声。
名气排行第二的是‘波尔多区’,地质条件最好的平均每公顷是100万欧元。最差的是2万左右。这里是外国人集中投资买酒庄的地方,第一‘国家队’是比利时,第二‘国家队’是中国。外来人没办法在香槟区买到地,就只能在这里买,一般规模大概是200万欧元到700万。
一般人很少会注意到的,但实际上却是最高端的,还是‘勃艮第’区域的酒庄。
因为规模最小,而又有很独特的酒庄级别划分方式,这里的酒庄是最贵的,酒也是最贵的。一般人之所以很少听说,是因为……
买不到!
勃艮第特级酒庄均价435万欧元一公顷,目前成交最高价是一名法国富豪,以2300万欧元一公顷的价格,买下了名园baar_ona的十二分之一公顷!也就是一亩地多一点点,花了差不多15亿人民币……
酒能卖多贵,最重要的还是看口碑和营销能力,什么气候之类的其实还是次要。
但哪怕是最贵的拉菲酒庄,罗斯柴尔德家族在1868年买入,也一直到1948年才能回本。花了整整80年,当初买的人他孙子都老死了……
便宜的地也有,一公顷一万欧,等于5000人民币一亩地的买。但问题是出货后卖给谁?
更别提美国这边葡萄酒历史比较短,比不过法国。
丽莎觉得唐海还不如认真打渔呢!毕竟做熟不做生。
“法国这么吊?他们的教育全球闻名,美食菜系全球影响力第一,工业能力世界第三,还有世界第一的酒庄,又引领着潮流和时尚。连足球都猛,想想不合理啊……”
“就是打谁也打不过……”
“你刚才说罗斯柴尔德家族……我听说过这个家族名气,什么东西价位是什么,都是他们制定的,你说现在他们愿意和我玩吗?”
“福布斯财富榜要10亿美金资产才能上去,而且他们只对排行很前的实业家或者福布斯权势榜政治家有兴趣。”
丽莎的弦外之音唐海懂了。
丽莎把做酒庄的弊端,以及卖酒的弊端都和唐海说了,这也就是个表面光鲜的东西,以为唐海会放弃这个念头,但唐海依然在往布雷镇开车……
“喂,萝丝,我到了。”
“等等我,我这就出来。”
唐海把车横在萝丝家门口,萝丝牵着赤兔出来,还有准备出门的老雷和他的太太。
最近萝丝一家可以说是意气风发,农场大建完成,又有唐海做终端收购,光是卖鸡蛋就比之前不强多少倍……
更别提萝丝运气大爆发,先白捡了一堆品质最好的沙打旺,又捡了一堆人参!沙打旺只值那么十几万,不足挂齿,人参最后可是卖了百来万……
一举填满了各种欠款,最后还剩下百万美金!
有了钱就罢了,大家的身体好像都变得很好了,萝丝还在备战明年的马赛!
看到赤兔慢慢瘦下来越发的神骏,唐海的老丈人和丈母娘那个高兴,有时候吃鸡蛋都顺手给进屋溜达的赤兔喂一颗,赤兔也乖,让干嘛干嘛,听话得就像家里一员。
这是女儿男友送的,说起来这男友对女儿真是没的说……
一出门就看到唐海在车里,里边还有好几人,一看清一色都是高分美妞!
老雷脸色又下来了。
唐海没想到两老也在,连忙下车招呼,说带萝丝去葡萄种植区看看,和人约好了的,自己想买个酒庄。
接着给介绍,珍妮弗是海洋精通,外带半个生物专家,丽莎是条子伯伯的女儿,现在是大丽菊董秘,自己拉着她公器私用为自己办点事,noon是丽莎的朋友。
老雷洛表情稍稍好看了一点,但还是不能说好。
唐海带上萝丝逃也似的离开。
开车的是唐海,副座是萝丝,另三个在后边,赤兔小跑着追车,它感觉到唐海和萝丝急匆匆跑路,一定是去吃好吃的,妈的,想瞒过我少年包尔康……
唐海还是第一次看到追车跑的马,想放慢速度,萝丝一挥手:“不用,让它跟着,过几天带它去追飞机。”
“……”
“老板,你最后还是决定要买酒庄?”
“本来我还想自己种的,但后来我发现人们对品质其实不太在意,更在意名气。”
“终端销售怎么办?”
“我的餐厅啊。”
丽莎终于想起了唐海还握着一个大杀器,可以把各种东西利益放大!不过这时候搞这个……
“你觉得我买下哪个地区的酒庄比较好?”
既然老板问了。
“哥伦比亚谷。”
“地理位置原因?”
“不,你们国家的元首来访时喝过,这是‘御酒’。”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