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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地府篇之庆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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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才觉得自己这一觉睡得尤其沉,但是又格外的短,耳边隐隐约约听见了女孩儿呼唤的声音,但是睁开眼睛比预想的要费力。

    迷迷糊糊睁开的时候,漫无边际的黑暗,少年捂住眼睛,想道:我不是死了吗?不对,在死过一次后他又死了,好像是没救了来着,这是哪儿?

    肩膀传来压力,他睁开眼睛,陡然对上一张娇俏的脸庞,正要问,那双明媚的大眼睛里便落下两滴眼泪来,温温热热。

    “你是?”

    “太好了,主人你醒过来了!”

    钱才被少女扑得躺成一块木头,直挺挺的那种。

    非邑已经来就看见两人这副模样,还是棠元觉得妹妹有些被占便宜了,连忙将她拉了起来。

    看着兄妹俩一个教育一个噘嘴不服,非邑摇了摇头走向一脸懵逼的钱才。

    “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见二货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干脆走过去挥了挥手,直接用神力探视,点了点头,“灵魂都已经修复好了。”

    好半晌,钱才嗷的一声叫唤起来,搂着非邑的脖子直摇晃,“哈哈哈,活了,竟然没死!小爷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深夜想,这反射弧也太长了,结果钱二货祸害完非邑就把魔爪伸向了他,又是抱,又是揉,又是亲的,任毛球几个爪子一起推,脸都被挠花了也不松手。

    终于,等钱才安静下来,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

    面前的女孩儿有些不安的看着他,随即有心虚的别开眼睛,说不出的灵动可爱。这熟悉的感觉,脑海中适时浮现出总是蹲在爬架上悄悄咪咪瞅他的小毛球。

    联想到近来遇见的种种非人之事,钱才福至心灵,“你是花间?”

    少女连忙点头,纤手合扣在胸前,喊了一声主人,声音清脆又带着羞涩,脸也红了。

    看得钱才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乖乖,他以前一直捧在掌心玩儿的小老鼠变成了小美人,不说旖旎的想法,光是这浪漫感都让人心血澎湃!

    于是脱口而出,“你别害羞,以前我还把你塞被子里睡觉呢,你也别叫我主人,喊名字就好了。”

    说完了发现场面一度陷入死寂,只见一向温和稳重的棠元大步走过来,把快要熟透的妹妹拉到身后,语气不善。

    “不好意思钱少爷,我们耗子是啮齿类。”

    说完拖着小丫头就离开了。

    钱才傻在原地,问旁边看好戏的非邑,“啥子意思?”

    后者翻了个白眼,“让你滚远点的意思。”

    深夜特别认同的点了点头,因为啮齿类和灵长类,是生不出小崽崽的,何况,以他九尾灵猫的眼光来看,不论白绕竹多俊俏、花间多漂亮,都是玩具和零食……

    这都是那些古代传奇害的啊。

    就当是为了让钱才稍微摆脱掉地府的阴影,非邑带着他去逛了趟庆典。

    二层往下都是地狱,是用来关押灵魂的地方,因此庆典就设在了十殿所在的最大的城市——往生城。

    来自地府各个城市的特色美食和文化在此汇聚一堂,搭起来的小帐篷鳞次栉比堪比一座城!

    有五光十色绚烂的霓虹,也有古香古色的灯笼,挂在小店前,洋溢着名为热闹的气氛。

    除了地府居民外,还有一些生前有功德传说,又不愿成神的灵魂在这里居住,趁着这热闹的时节,偶尔还能遇上一两个。

    生前帝王鬼雄,死后更爱游荡四方。

    非邑让一众神使自己去玩儿之后,便带着钱才和不愿离开的皎栀一起,边吃边逛。

    钱二货大概是憋久了,看着啥都觉得新奇,“哇哇,这个好看,这个也不错……小邑,这里这里,快来尝尝,很好吃!”

    大概,他是第一次看见这个世界藏在死亡背后的美好之处。

    正是兴起的时候,人群忽然传来异动,本就是摩肩接踵的程度,这一疯狂涌动愣是潮水一般挤着人往前跑。

    “快快,那位大人可好久没有动笔了!”

    “听说啊,是为了纪念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

    这其中,钱才的声音格外响亮,“谁特么楞个缺德,小爷才买哩蛋卷儿都给挤碎了!”

    别人都往前挤,头也不回,就他,被夹着还梗着脖子仰天大骂,非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飞身而去将他扯出来。

    这应该是很有趣的事情才对,怎么能少了钱才这份爱凑热闹的心,手指一指,非邑就得跟着去。

    在一处地势开阔的广场上,上有一块巨大的石碑,石碑前,一名身穿白色圆领长衫,头戴黑冠的中年男人潇洒而立,他一手执狼毫,一手负于身后,端的是一派风流倜傥。

    钱才凑近非邑,悄声说道:“好像我们历史课本上的人物。”

    确实,这个男人身上体现着中国士人特有的风骨与气概,只是,这位的长相相较于古人来说似乎比较奇特,因为他有一双蓝色眼睛!

    还是有信仰传说的灵魂,按理不该是无名之辈,当在意识海过了一遍之后,非邑神色忽然微妙起来。

    钱才可不知道他在在想什么,与旁的地府居民相谈甚欢。

    “我看你们好像都很崇拜他。”

    旁边的儒雅学士一提起来,赞美之情溢于言表,摸着跟风蓄起来的三寸美髯,回味似的说道:

    “那可不,要论侍人大家,这位可是独领风骚!”

    钱才心里一咯噔,诗……诗人?恰好这时,一位引路使端来一坛酒,站在石碑前的男人接过道声谢之后,拍开泥封便畅饮起来,颇有飘飘欲仙之态。

    钱才心里就更奇怪了,但他转念一想,古时候的名人中不应该有蓝色眼睛的,“这位名字叫什么?”

    谁知那男子一听竟然有些不忿,“尔等这些年轻人,竟不知诗仙李太白之名!”

    这时候,李白已经酝酿完毕,手握狼毫大开大合,一首《将进酒》(其三百二十一)和《开创难》就出炉了。

    众人看得如痴如醉,刚才还呵斥钱才的中年男人感慨道:“终于又有可以给学生讲的知识了。”

    等人群意犹未尽的散去后,非邑跟钱才纷纷朝这位已经醉醺醺的大诗人走去,问出了很久以来的心声。

    “您为什么要留下这么多诗稿?”

    李白颇为感慨,临风而立,“人生之路于我心路坎坷,反正……”复又转身,拍了拍他们的肩膀,“又不是我背……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