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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刀出龙旋(赠花留香,先谢为敬)

作者:家在半岛中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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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孙仍一动不动,突然咳嗽起来,吐出一口血,慢吞吞道:“此等又蠢又笨的姑娘,我怎会认识,你要杀要砍关我何事。”

    “你还嘴硬,好,我不伤她,如果我上下其手,我倒要看看你什么反应,呵呵呵。”笑得甚是淫荡。

    杨妙玉骂道:“你这个……”

    忽孙道:“你真卑鄙。”勉力把刀扔出,道:“来抓我吧。”

    “这才像话。”刘英推开杨妙玉,走过去去捡银月弯刀,嘴上仍在说道:“你这狗东西,真是有一把好刀。”猛然眼前银光闪动,左眼一阵钻心疼痛,刘英大叫一声,捂住左眼,掠开几步,大叫道:“你?”

    银丝!

    原来忽孙手腕的银丝,也能单独当兵器用,刘英怎么也不相信,没有了刀的忽孙,重伤之余,居然还能伤了自己的眼睛。

    小白快速的跑过去刀捡了刀给忽孙,忽孙抬起身,大喝一声,一扬手,银月弯刀出手,跟着狂喷了一大口血,就此倒地不知人事。

    刀出龙旋,回头无岸。

    月色如水,虫声如织,捱了一个时辰,杨妙玉才自行用内力冲撞开了被封的穴道,幸亏刘英内力不深,也没有见到其他公人前来,看来那刘英是在说谎唬人。

    小白一直守着忽孙盯着,不叫也不动,偶尔来看看杨妙玉,看到杨妙玉又动了,赶紧跑过来拉杨妙玉。

    杨妙玉抹了抹脸上的泪痕,她刚才终究哭了,不仅气自己没用,还居然被他骂蠢笨,虽然知道他说这话是为了救自己,仍难以接受,心中酸楚,埋怨自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她确实想趁刘英不备,一剑杀了刘英,结果反而被制,还差点搭上天香山庄,既然如此,还不如真刀真枪凭真功夫救人,输了也不丢人,倒要差点出卖色相来做陷阱,真正窝透了心。

    忽孙胸口有个很深的伤口,血已经凝固不流,杨妙玉咬牙把忽孙背到了山洞,小白拿着刀跟在后面,忽孙伤口被牵扯,又开始流血,杨妙玉给忽孙上了药,包扎好伤口,让小白守着,自己去取了水仔细喂忽孙喝了,用草铺好床,安顿好忽孙,又回去拿了锄头和笤帚,在花树下挖了个大坑把两人埋了,用笤帚扫了浮土掩上,消除痕迹,给小白留了吃的,掩盖好洞口,忙得满头大汗,天已快亮。

    隔天居然下了一场雨,把一切痕迹消除,雨是大自然的收殓美容师。

    朝廷的人也终究也没追查到天香山庄。

    ……

    忽孙在山洞里养伤,一养就是二十多天。

    二十多天说不短也短,转瞬间就过了,正所谓良宵苦短;二十多天说不长也长,长到足以让一个少女变成一个女人,长到足以胜过余生。

    他们两个好上了,也许他们从见第一眼就开始好上了,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两脚动物。

    隋朝时突厥分东突厥和西突厥,太宗期间,李靖灭了东突厥,只剩下西突厥继续对抗大唐,忽孙是西突厥颉利可汗之孙,贝鲁斯王子之子。贝鲁斯王子长期在长安为人质,曾娶一大唐女子为妾,小妾生了个孩子,取名为忽孙,忽孙在突厥语中意为伟大的勇士。忽孙自小在唐朝长大,曾和父亲游历大唐,在四明山遇到小白,小白因变异被猿群遗弃,忽孙收养了小白,从此忽孙和小白形影不离。

    西突厥和大唐两国形势越来越恶化后,贝鲁斯王子携忽孙潜逃回国,忽孙母亲在潜逃之前不明不白死亡,究竟是自杀还是被父亲杀死,甚至也可能是被爷爷派人杀死,一直未明,却成为忽孙心中永远的痛,所以对欺负女人比较敏感。

    回国后,突厥国内政治倾轧严重,忽孙愤而到了波斯,入拜火教,最终成为光明右使。后来连续发生两件大事,一件是波斯因内乱,并被大食趁内乱而攻击,拜火教零落;第二件是唐太宗派苏定方灭了西突厥,颉利可汗贝鲁斯王子皆死于战乱,余部西迁。一时之间,忽孙失家失国失教,心一横,找了个商队跟随回大唐,他要刺杀大唐太宗皇帝报仇。

    唐太宗有个侍卫官叫阿史那杜尔,原是东突厥的一个王子,东突厥被灭后,留在大唐做了金吾卫高官,忽孙找机会认识了阿史那杜尔,劝说他与自己合谋刺杀李世民,当值时留出一个空隙,让自己伺机进宫刺杀,阿史那杜尔答应了,没想到却是个圈套,忽孙被引进包围圈伏击,身受重伤,同时也杀了很多侍卫,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就往天香山庄方向跑了,才有了那一夜的故事。

    忽孙告诉杨妙玉,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但是自己前途未卜,所以不敢有所表示。

    杨妙玉劝说情郎不要去再去刺杀皇帝,那是万民爱戴的好皇帝,也是各民族共同敬仰的的天可汗,要忽孙多去外族人中去打听他们对大唐天子的评价。

    一个男人,不管心有多硬,志有多坚,有了一个值得爱怜疼惜的女人,心就会做瑜伽,变得柔软。忽孙答应爱人要好好考虑是否还要去报仇,毕竟报仇凶多吉少,万一自己死了,怎忍心两人因此分离呢,两人约定,一旦决定不报仇,他们就私奔出国,去找忽孙的部族。因为路上带着小白太显眼,容易被官兵认出,之前把小白送回四明,小白也需要找个伴成家。

    真是花越来越好,月越来越圆,有情人越来越要成为眷属了,然后卢笛来了。

    卢笛是杨妙玉正儿八经的未婚夫,忽孙才是后来插足者,挖墙脚的干活,但是是墙自己跑过去的,这也没办法,所以叫女大不要留,墙会动也不要留,这都要出大事的,老话有道理,才会流传下来。

    ……

    宾逊拍了一个蚊子,道:“唉,这卢笛招谁惹谁了,这么倒霉,未婚妻就这样跟人跑了?”

    “也许就是天意弄人吧。”

    “呃,你说,她们两个卿卿我我甜甜蜜蜜的时候,我小白师父在干嘛?”

    “甜甜蜜蜜的时候?傻蛋,你怎么问这么龌龊的问题,你自己去四明山找你的小白师父问好了?”

    “那你说忽孙受伤的时候,小白不去找杨贵,也不去找别人,偏偏就去找杨妙玉呢?”

    “是啊,也许就是它的直觉吧,或许小白更早知道杨妙玉的心思,就像这只蚊子,它不叮我偏偏叮你,因为知道你的肉是臭的。”

    “蚊子还叮臭的肉?喜欢臭肉的是苍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