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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硬糖少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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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黑昏迷了有一会儿。

    她醒转的时候,方金乌正在开车送她去医院的路上。

    刚刚醒来仍有些恍惚,她说:“方宝……”

    “她走了。我知道。”方金乌目视前方。由侧面看去,他下颌到颈部的线条流畅,肌理分明。

    因为天黑坚持不去医院,在前方十字路口停下等红灯的空子,他问:“你去哪儿?”

    看了眼窗外路标,她说:“你把我放在最近的地铁口,我回单位。”

    方金乌问:“城西殡仪馆?”

    她多少还顾忌着点晦气,没想到他张口就报了出来。

    天黑也不多话,只点点头,“早上临时跑出来,这会还得赶回去上班。”

    “我送你。”没想到他行到十字路北,直接调转了车头往西开去。

    那架势一点也不像客套话,天黑连忙摆手:“别,那怎么好意思。”忍不住又出声提醒,“再说那地方,一般人——忌讳的紧。”

    方金乌把着方向盘,目不斜视:“没事,我不是一般人。”

    其实,天黑的顾虑并非没有道理。

    干他们这一行,逢年过节都不敢走亲访友,谁家有喜事那更是要回避。如果别人不问,也不会主动跟人提起自己的职业,不握手,不对人说:慢走或是再见。

    这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定下的规矩。

    记得有一回清早,她上班快要迟到,出门拦了辆的士,结果司机一听说是去殡仪馆,二话不说,当着她的面一脚油门疾驰而去。

    后来接连拦了几辆,都没有一个愿意载她。

    就像林姨说的:大早上开单的生意,谁愿意奔火葬场——不唾你一句就算客气。

    因为咱们中国人最讲究吉庆,开门见喜只为了讨一个好彩头。

    有时别人不在意,但他们自己要识趣。

    在旧社会,他们这个行当可以算是较为低等的职业,被人称做抬尸佬或仵作,常常要孤独终老。

    现在虽然时代变迁,思想日新月异,连带这一职业的地位也发生了不同,但经受中国几千年来固有文化思想熏陶的人们,即使理性上可以接受职业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感性上仍旧还是会选择回避。

    所以,他们这个圈子窄。已经结婚的还好,如果单身的话,婚姻大事便是头道难题。

    天黑拖到了三十岁仍旧孤身一人,这跟职业不无关系,但深究原因还是她自己不想——主要是不想拖累别人。

    一旦发现有人爱慕,通常还未展开追求就被她掐死在萌芽状态。

    对此,她的想法是:如果要走的路注定艰辛曲折,又何必多拉一个人下水。

    方金乌一连叫了她几声,天黑才从自己的思绪中回神。

    “你刚才和我说什么?”她扭过头来看他。

    冷不丁车前的挡风玻璃上突然出现一张扭曲变形的脸,身体却像是一团模糊的灰蓝色气流,眨眼之间便穿透玻璃朝她直直扑来。

    因为事发突然,天黑“啊”的一声惊叫起来,与此同时整个人抱头缩向椅背。

    “你怎么了?”方金乌疑惑道。

    抬起一只手哆嗦着指了指车前,她声音发颤道:“有……有东西……”

    方金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车前玻璃纤尘不染,甚至可以倒映出两旁行道树的影子。他不解:“有什么东西?”

    天黑这才从环抱的双膝间抬头,那团灰蓝鬼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

    “你是说,不干净的东西?”方金乌联想到她不同寻常的经历。

    她轻轻“恩”了声。刚才是因为没有防备才会被鬼吓到,此刻她已恢复冷静。

    “在哪?”方金乌问。

    她将视线转向窗外,扫了一圈后,忽然目光定格在某处,“在你左前方十点钟的位置有一个丁字路口。看到路东那个红色消防栓了吗?在它的旁边有一个背书包的男孩。他在等红灯,身上穿着第五中学的校服,是上学的途中死于车祸。他的胳膊折掉一只,错位的肩胛骨肿胀的像馒头,耷拉在胸前。肋骨多处断裂,其中有两根直接将肺部戳穿。最惨的是他的大脑,因为撞击严重,脑浆已经碎成了一锅粥,正一点一点从裂缝处溢出,那些液体流进空洞的眼窝,渐渐漫过被推挤出的眼球……”

    “打住!”方金乌终于忍无可忍,“你一定要说的如此详尽吗?关于这场车祸的惨烈,我想我已经充分了解。”显然对自己刚才的好奇心感到十分后悔,“我想知道的是——你常常这样,难道就不会影响食欲?”

    “相信我,你那是没有见到尸体,还有许多比这更惨烈的死状。再说,习惯就好。”

    凡事都有一个适应的阶段。逃避不了,只有从容面对。

    想当初她刚进殡仪馆的时候就接到一个高度腐烂的尸体,一连三天都吃下不饭。她跟着林姨实习的那两个月,光吐就吐了有一个月。且每次处理完遗体,她洗手必要洗三遍以上。

    “真遗憾,这可不是一个好习惯。”方金乌眉头微皱,大约是又联想到什么不太美好的东西。

    天黑心里就有些好笑,想他先前还说自己不是一般人,这会儿倒恨不能从未听她提起过。

    扭头朝那个丁字路口再次望了一眼,她将目光收回。

    发生车祸的男孩叫小兵,尸体恰巧是上个月末被送到殡仪馆,之所以会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当时给他入殓的就是天黑。

    听说那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只有十五岁,家中还有一个瘫痪在床的父亲。

    每天清早小兵都会提前出门,在上学的路上捡一些空掉的矿泉水瓶,等攒够了数量就拿去卖掉贴补家用。

    那天,同样是这么一个清早,所不同的是天很阴,有雾。谁也没有留意,在路口有一辆超速行驶的渣土车正呼啸而来。

    他为了捡一只被风吹到斑马线中央的空瓶,结果被撞得脑浆迸裂。

    大概是心有不甘,后来经常还会见到他的鬼魂在那个路口游荡。

    ***

    “鬼的世界和人有什么不同?”方金乌的声音再次响起,打断了她的思绪。

    “依我看,没有不同。都在方圆之内,谁也跳脱不出。如果非要说不同,那就是各自所在的纬度空间不同。”因为自身的原故,她曾查阅过大量的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就我所知,一些流连人世的鬼魂之所以长时间不愿离去,通常是有未了的心愿。他们徘徊在世间孤独的流浪,哪怕不被感知,更不能为人所见。”

    “可是你却可以看见他们。”方金乌扭头看她,“难道就不好奇?为什么你可以看见他们?”

    这个问题,她也曾试图寻找过答案,可直到现在也未找到。“也许是因为我体质特殊,相较常人,更容易招鬼。不过,通常被附体后我都会昏倒,时间越久伤害越大,严重点会发烧,甚至毙命。”

    “即使这样,你还愿意帮助他们?”方金乌问。

    天黑怔了怔:“这好象不是我能选择的。有时候,我只是遵照本心。”

    如果可以,她也想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什么都没有发生,父母仍旧健在,一家人其乐融融。

    方金乌看了眼挡风玻璃前的雨刷,缓缓道:“我很早就去了英国,读大学时最开始主修的是物理,后来才转到经管。你知道,物理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面对任何事物,必须得到合理的解释或是验证我才会去相信它。我个人也认为应该信奉科学而非迷信。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最后还是选择了相信你所说的这些——这些听起来完全超出我认知的东西。所以……”他顿了顿,转过脸来看她,“我觉得我大概是疯了。”

    “不,你没有疯。还记得我们初次见面你就说过,对一切鬼神存敬畏之心,这说明你骨子里其实是一个有信仰的人。因为有信仰,所以才心生敬畏。你知道吗?有科学家曾经做过试验,发现人死后体重会减轻35公克,因此他们认为灵魂附于*,是一种物质。就好象空气,虽然我们看不见,但并不表示它不存在。”她弯了弯嘴角,漾起一抹浅浅的笑,“归根结底,神学也是一门科学。否则,伟大的牛顿就不会突然半道改去研究它。”

    方金乌盯着倒视镜,他忽然发现她笑起来的时候,嘴角边有一颗极浅的梨涡,不仔细看很容易就被忽略。

    ***

    一个半月后的某天

    因为临近午夜,市立医院十一层病区的走廊上已经空无一人,只有墙角夜灯发出幽寂的光。电梯间对面的护士站,值班医生正趴在工作台上打着盹。

    电梯门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带起一阵穿堂的冷风。

    年轻的值班医生一下就被惊醒。他抓起眼镜,迷迷糊糊间,好象看见开合的电梯门内有道白影一闪而过。可是等他再去仔细看时,那里除了一面惨白的墙壁外,别无它物。

    医生揉了揉眼,暗道是自己眼花,刚准备取下镜框,这时却忽然听见身后的走廊上传来球体与地板撞击的声音。

    “咚、咚、咚……”

    直到一只半旧的皮球滚到了他的脚下。

    医生认出了那个孩子,是23病床的小雪,今年只有三岁,白血病晚期。

    他弯腰捡起那只皮球。

    等孩子接过皮球抱在怀里,医生摸了摸他的头,然后轻声说道:“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如果你很乖的话,明天早上叔叔会奖励你一颗糖。”

    那孩子抬起细小的胳膊,对着医生的背后指了指。

    医生回头看去,可走廊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于是,他牵起孩子的手,朝病房走去。

    谁也没有发现,此刻清晰照人的电梯门上映出一张惨白的女鬼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