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小说网 > 快穿之离婚的正确姿势 > 68.第六十八章

68.第六十八章

98小说网 www.98xs.com,最快更新快穿之离婚的正确姿势 !

    掌门宜轩站在大阵之内,抬头看着季仲申那张酷似师叔祖的脸孔,不禁心中翻腾得厉害。这世上怎么会有人相貌如此相似?难道这是师叔祖的转世不成?!

    季仲申稳稳悬于半空,脚下却并无法宝借助,这幅肉身隐隐已脱离了肉体凡胎。季仲申垂眼看着掌门宜轩,这人还当了他一个师尊的名分,为他赐名流谨。然而数百年时光已过,宜轩仍旧是化神前期,而他自己,竟已至化神后期,俯仰天地,谁还能囚他困他?!

    季仲申身后是魔界两位钟鼎力士,乃是洪荒遗族,虽非神体,却有移山倒海之能,小小一座致云山,能奈他何?!

    季仲申双目越发赤红,盯着致云山一干人等眼神也越发不善。

    宜轩抬头看着季仲申,不禁想起了当年。

    当年的师叔祖也曾是这般模样,不爱说笑,严厉异常,时常让他们这些小辈怕得不敢近前,唯有宗主能与他亲近一些。

    宗主与师叔祖皆是修真天赋高绝之人,兼之情分非同一般,满山上下都将他们视为道侣,日后定要相偕飞升,不离不弃。谁能想到,师叔祖临飞上界之前竟会布下禁术,以宗主的神魂与护山大阵相连,以致宗主此生此世飞升无望。

    宜轩当初震惊不已,直到做了掌门,才知道了一些当初的恩怨痴缠。宗主多年痴恋,千百年的相伴,换来负心薄幸,被重咒囚禁于此。若是不爱,师叔祖何必还要与宗主相伴这么多年?若是爱了,又何必还要惦记着过去不肯放下呢。

    可无论宜轩怎样想,眼下都已经是这种局面了,想再多、说再多都是于事无补。当务之急是保护大阵,一为保护宗主不受其所伤,二自然是为了不让宗主与他见面。

    若让宗主见到季仲申,必然又是一场不死不休。两位化神期大能斗法,岂能一般人能承受的?若是宗主因此疯魔,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修仙不易,得道飞升更是要倾注无数心血。哪怕宗主飞升无望,好歹也是一方大能,受人尊崇。若万一走火入魔,不只落个身死道消,怕还要受人诟病。

    无论如何,宜轩也不能让宗主见到这邪魔!

    掌门不再看季仲申那张脸,而是目视前方,气沉丹田,沉声喝问道,“你若一意孤行造孽为恶,定然为天道所不容。若不回头,迟早要落个身死道消的结局!”

    “天道?”季仲申嗤笑一声。

    当年的平罗镇惨遭屠戮,季家一门上下惨遭灭门,季仲申从没敢忘。流光当初要他斩去亲情的话,他更是从来没有忘过!

    “致云山上能人无数,不也龟缩山头,人世间生灵涂炭仍旧不管不问?反倒说山下都是凡人,不值得你们插手红尘俗世。尔等不过也是一群修道的凡胎,又有何高人一等之处?!你们名门正派不过是麻木不仁的伪君子,天道不也容得你们苟且偷生?”

    修仙之人修得是大道,而非世间小情小爱。可季仲申打从一开始就埋下了恨意,又岂是解释几句就能化解得了的?

    季仲申的灵根极好,虽然魔道修行进境远超道修,但数百年便修行至化身后期,也着实是千古奇闻。宜轩可惜他这身天赋灵根,若不是因为他相貌酷似师叔祖,他也不会将人看管在尚思崖,不然必然会得自己的精心教导,日后成为一代大能。

    可宜轩又悔恨,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留他在山门,更不该给他入门功法,也不至于酿成今日大祸!

    宜轩已派人去通知了其他名门正道前来相助,然而季仲申这样的修为,这一界中只有三人,哪怕宜轩已经是化神前期,若是一对一单打独斗,在季仲申的手下,也过不足二十招。

    修为越是高深,境界的壁垒越是明显,越级取胜更是绝无可能。这便是天道纲常。

    更何况钟鼎力士力大无穷,一身力量可移山倒海,更是上古遗族,一身铜皮铁骨,寻常法器根本奈何不了他们。有他三人攻山,除非几大门派联手相搏,否则必然抱不住护山大阵。

    而眼下,求救信号发了出去,却仍不见有人前来相助。

    麻木不仁,竟是真是应了季仲申的话。

    宜轩硬是忍住一口气,跨出大阵之前,强忍着境界威压,直面魔头,“人魔两界多年未动干戈,如今若再起战端,你我脚下这座城池,岂不是又要生灵涂炭?”

    季仲申面容冷峻,斜睨着宜轩,许久没有再说话。

    而另一边,陆枭也十分抓瞎。

    最近两天,他总觉得气血翻腾,身上突然会无缘无故的疼起来。

    想必是因为有人在攻击护山大阵,才会牵连得他无缘无故就受了伤。

    陆枭难受得趴在坐垫上直喘,可他却半点办法也没有!

    陆枭空得了一副强横的肉身,却不懂得运用法力,哪怕他现在就冲出去,也根本奈何不了破阵的敌人,说不准还会暴露自己根本不是陆逍的事实。

    到时候没有被敌人打死,反倒要被致云山的一干弟子们给弄死了。

    陆逍是为情所困,一心求死,可他陆枭还有斗志啊!!!

    他可是惜命得很,好不容易能来一回修□□,还没试过驭剑飞行,还没等到博纳恩来呢。

    更何况,即便委托人真的心如死灰,但求一死,他也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的抹脖自杀啊。要真这么容易,委托人早就自己死了,还容得着找什么委托?

    再说万一死了以后发现没有完成任务怎么办?难不成还要重新来过?

    这样看来,眼下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好好活着。

    既然他使不出法力来,那索性就死也不出去。反正这致云山上徒子徒孙一大帮子人,各个都能飞天遁地,哪还用得着他往前线去送死?!

    陆枭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正琢磨着扛过这一次,便突然听见外面有人传声进来:

    “宗主!弟子们拦不住魔道妖人,眼看他们就要攻进来了!”流光带着两名弟子赶来禁地,三人身上都挂了彩,匍匐在石门外,哽咽着说道,“掌门师尊和众位长老已经……已经快要不行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石门外话音刚落,陆枭“噗”的竟吐出一口鲜血,仿佛被重锤狠狠砸在了胸口上一般!

    陆枭整个人都难受得厉害,疼得眼泪差点掉下来。忍不住就想打开系统消息,问问博纳恩什么时候才能到这个世界来。

    可他想了又想,硬是关掉了系统。他不能让博纳恩担心。如果他不能调用这幅身体,博纳恩自然也不可能做得到。如果这一关他注定过不了,不如让博纳恩直接进入下一个世界,何苦又拖累他这一次呢。再说,他还想让博纳恩亲眼看着孩子出生呢。

    陆枭两手撑在地上,吐出了一口血沫子。

    “宗主?宗主?!”石门外的流光急切的叫着,“求宗主出山,救救师尊,救救致云山……!”

    陆枭咬着牙没出声,外面的喊声也不停。

    想来致云山确实是遭了大难,连掌门和长老们都挡不住攻击,更何况是他这个不会功法的西贝货?陆枭心里一沉,顿时觉得前途无望。

    护山大阵被破,他必死无疑,既然如此,不如端出宗主的范儿来,说不定能吓住对方,拼出一线生机。

    流光眼见宗主没有出来,心中也是一阵阵的犯冷,忽然,他听见石门里,传来一声微弱的“进来”。

    流光来不及多想,立刻推开石门,登时又是一惊。

    只见宗主前襟沾这血,一张脸脸色煞白,地上更是淌了一大摊血。如此生死存亡之时,宗主竟然受了重伤。

    流光和另外两名弟子呆立在门口,半天回不过神来。

    陆枭极力镇定自己,斜睨了他们一眼,压低了声音说道:“扶我出去,别声张。”

    流光浑身一震,顿时明白了宗主的计策,连忙上前扶起陆枭,自储物空间里取出一件披风来,披在了宗主身上,挡住衣服上的血迹。一行四人出了石室,祭出法宝,飞身向山下而去。

    陆枭依旧盘腿坐着,眼见距离山脚越来越近,陆枭的心里就越来越慌。

    如果他真的死在了任务里,会不会就真的是死了?

    他不由自主的攥紧了披风,还是忍不住给博纳恩发了一条系统消息:

    你和孩子都怎么样了?

    还没等陆枭飞抵山脚,就收到了博纳恩的回信,内容依旧简练,可陆枭的心却一下就定了。

    博纳恩:那群见鬼的硅即佬拒绝谈判,不过有个叫特沃夫的人说,陆绡和孩子都很好。

    刚一抵达山脚,陆枭就站了起来,借着法器凌空站立,披风飒飒飘动,一副超然脱俗的样子。逼格高到没有朋友。

    流光就跟在陆枭的身后,生怕宗主有什么闪失。

    宜轩仍旧立于阵前,只是一身道袍都被染成了血色,他看见宗主来了,目眦欲裂的瞪向流光:“逆徒……!为何要请宗主前来——!”

    只是此时已经晚了,季仲申和陆枭,已经看见了彼此。

    那一瞬,陆枭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下子,仿佛天旋地转了一般,他明明不认识这个人,可他却听见自己呢喃着:“师兄……”

    陆枭根本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力,却眼见着自己迈腿直挺挺的走下了飞行法器,却没有摔在地上,径直朝着大阵外一双猩红眼睛的男人去了!

    陆枭心里顿时就是一片草泥马,他想扭头回去,可这具身体却仿佛有了自己的意志一般,根本不听他的指挥!

    他眼睁睁看着自己距离那个男人越来越近,心里反倒冷静了下来。他叫他“师兄”,难道他就是当年那场三角恋里的师兄?难不成是委托人见到了旧情人,难以自持,硬是冒出来抢夺了身体的控制权?

    距离越来越近,陆枭也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长相,还来不及赞一句好帅,就觉得眼前一糊,脸上一凉,竟是流泪了。

    陆枭心思一转,看委托人这幅痴痴傻傻的样子,说不准打不起来呢?!更何况又是多年的旧情人,总不能一见面就是你死我活吧?

    陆枭刚这样想,就见旁边窜出了个两米多高的魁梧巨人,一拳就当胸砸来!陆枭眼前一黑,差点昏死过去!

    一回过神来,就见那位好“师兄”正卡着自己的脖子,一脸蔑视的看着自己,“师兄?我在致云山几百年,可从来没见过哪位‘师弟’。”

    陆枭被掐得快要难受死了,不由得抬手想要拽开掐着自己的手,这才惊觉自己竟然重新掌握了这幅身体。

    卧槽坑爹呢?!特么的羊入虎口了你把控制权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