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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渐暗,瀚土的盛夏所特有的凉风吹拂着山林间的树荫和河面,清幽而静谧,比最最柔软的绸缎更令人感到舒适和恬静。
骑着血狼的阿斯瑞尔·马尔凯鲁斯缓缓的爬上山坡,借着血狼的脊背从山崖上朝着远处眺望,漆黑的眸子里,倒映着的是另一座险峻挺拔的山峰——鹰坠山。
就在临近傍晚的时候,安森·马尔凯鲁斯终于也带着剩下的两个军团抵达了鹰坠山,并且很快就在山峦和峡谷附近展开了布置,建起了木栅栏和帐篷,一面接着一面燕尾旗和各式各样的都灵战旗在鹰坠山的山坡和山脚下升起。
至此,瀚土城整整数万人的大军都集结在了这片小小的铁峭山北麓的峡谷之间——这些人,就是都灵王国在瀚土的全部力量了。
站在对面一个无名断崖上的阿斯瑞尔目光从鹰坠山的山峰上扫过——整个瀚土城大军的阵地和军营全部尽收眼底。尽管布置仓促依然可以看得出整个阵线层次分明,五个军团的各自的位置和负责的阵线,梯次纵横的壕沟和木栅栏、拒马桩,山坡上的险要位置所立起来的弩炮、投石机、箭塔和土墙……
哪怕是在荒野之中,都灵人也很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并且用尽一切手段修建起简易的“城堡要塞”,而相较之下的苍狼氏族聚落大营,看起来就更像是一个正在迁徙的部落,或者说就是一个迁徙的部落,除了最前面的几个聚落集中了氏族最精锐的战士们,后面的全部都是部族和武士混杂其间,根本分不出区别来。
这些战争部落的武士们,也只有在需要作战的时候才会拿起武器——平时的他们都是农夫、牧民和猎手,为了氏族和部落的生存延续而忙碌着。
对于瀚土人而言,和敌人厮杀也好,放牧和打猎也好,都是生存的手段没有什么区别——贫瘠而又寒冷的瀚土高地让每一个在这里生活的人都必须为了生存而拼上性命。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瀚土才拥有了在都灵王国面前战斗的力量。
如果自己打败了这位安森堂弟,是不是还要和父亲贝里昂决一死战呢……阿斯瑞尔忍不住这样遐想着,一种无奈却又略微有些期待的笑意扬起在脸上。或许正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父亲。他才对都灵王国的认识远远超过了所有战争部落的氏族首领,更清楚这个王国的可怕之处。
随手从后腰取下一只酒囊,甜腻的葡萄酒顺着喉咙流进了身体,让黑发少年的面颊有些发涨,多出了几丝微醺。
即便自己夺下了瀚土城。也绝对不会是整个都灵王国的对手——即便是消灭了五个军团,他们也随时能够集结出十个,二十个乃至更多。都灵王国的疆土是瀚土城几十倍,甚至近百倍那么大,他们的物力和人力都不是瀚土能够媲美的。
真是……不甘心啊,醉眼朦胧的阿斯瑞尔眺望着远处黑夜之中的铁峭山——如果让那些骁勇善战的部落武士们知道,即便他们再怎么拼命也不会是都灵人的对手,那一定残酷到令他们无法接受吧?
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啊……阿斯瑞尔狠狠喝下一大口紫红色的酒水,原本冰冷的目光之中多出了几分决绝。
“大酋长,所有部落的首领们到了。”披着血狼皮的苍狼武士站在悬崖后。毕恭毕敬的站在那儿:“他们正在大帐外面恭候。”
“那好吧,我们回去。”阿斯瑞尔微微一笑,驾着血狼不紧不慢的转过身:“总不能让他们等太久,不是吗?”
“如果是为了您,他们能等上三天三夜。”苍狼武士的脸上多了一丝嘲弄的笑意,姿态依旧是无比的恭敬:“瀚土之王的御驾前,再强大的首领也必须低下头才行!”
“他们都知道,只有您才能打败都灵人,才能征服瀚土城,成为真正的瀚土之王——只有您才是真正的瀚土之王!”
“那你呢?”阿斯瑞尔微笑着问道:“你相信我能够打败都灵人。征服瀚土城吗?”
“哪怕鲜血流干,您卑微的仆人也绝对不会怀疑这一点。”苍狼武士跪在了血狼的前面:“您是苍狼氏族的祖灵选定能够成为瀚土之王的那个人,而苍狼氏族必将统治整个瀚土!”
看着那张狂热的面孔,黑发少年却发现自己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点了点头:“我们走吧,这场战斗还没有结束呢。”
…………“这场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呢!”
披着鲜艳的烈焰苍鹰大氅的小王子,大跨步的走进了鹰坠山山顶军营的军团大帐——在他抵达的时候,就把战旗军团的军营当做了自己的驻扎地,而将原本在近卫军团的军帐交给了首席副将格林·特恩。
这不仅仅是为了指挥方便,更是一种相当高的荣誉和对战旗军团的承认——能够竖起马尔凯鲁斯王族纹章旗帜。对任何一个骑士而言都是无上的荣誉,并且也是对其忠诚的绝对信任。
倔强的安森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在看到战旗军团军营的时候他就已经清楚了,爱德华守住这里究竟付出了多少代价——而在荣誉之外,小王子连眼睛都不眨的就承担下了爱德华对军团士兵们所有的犒赏,并且把首席百夫长莱宾努斯提拔成为了骑士,奖励他在抵抗苍狼氏族进攻的时候做出的所有牺牲。
也因此,莱宾努斯有了走进军帐,和所有的将领骑士们一起参与会议的权力——倒不如说是因为安森和格林·特恩更看重他的实战经验,作为最前线的首席百夫长,对于敌人的战斗力他甚至比爱德华还有发言权。
看着周围那一双双像是在看幸运儿似的目光,首席百夫长却很冷静——他知道自己能得到这个骑士的头衔,纯粹是因为瀚土城公爵殿下想要补偿威特伍德大人罢了。不然这场战斗到现在,那么多战功累累的人当中,自己是第一个受到敕封和奖赏的?
“战旗军团夺下然后守住了鹰坠山,为我们赢得了和苍狼氏族对峙的本钱——但这并不等于我们就能守住铁峭山了,没有那么简单!”安森锐利如鹰似的眸子从一张张脸上扫过去:“敌人的伤亡依然是微不足道,那个叫阿斯瑞尔混蛋的脑袋,还没有插在枪尖上!”
“这不是一场能够在几天之内,几场战役就能够结束的战斗——敌人没有那么简单。但是同样,我们也不用将他们看的太强大,他们也是人,不是食尸鬼和尖牙怪,他们受了伤也会疼,他们被砍了脑袋同样是必死无疑,认清楚敌人的本质,比战胜他们更重要!”
看着在慷慨陈词的小王子,站在人群后面的格林·特恩脸上却多出了几分欣慰的表情——曾经幼稚而且冲动的安森,现在也真的成长了起来,开始明白要正视敌人,同时重视敌人了,仅仅是这一点就已经进步很大。
能够在前后两次打击之中没有被打垮,反而越挫越勇,这本身就足以证明小王子的性格有多倔强——马尔凯鲁斯家族的骑士之血在他的身体里流淌着啊。
“所以,我们必须找出敌人的优点,当然还有他们的缺点——我们要在这里,让苍狼氏族把血流干,把这三十万蛮族统统埋葬于此!”小王子的表情无与伦比的坚定:“让瀚土的战争部落,一百年也不敢再反抗都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