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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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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俩不敢再问,时间不早了,两个人道过晚安之后就回房去了。路西绽没说话,自己从拿了睡衣去了浴室,乔倚夏坐在床沿,房间很安静,没有电视的吵闹声,亦没有乐章的跳动声,想到方才路西绽说的话,她轻轻扬起嘴角。

    人只有在心底由内而外流淌着幸福的血液的时候才是笑得最美的时刻,可惜乔倚夏永远也不能看到此刻的自己有多美。美到令人心碎。

    是夜,二人紧紧相拥着,闻着彼此身上淡淡的香气,并自私地将自己身上的味道刻印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写下永恒。

    “苍苍,你爱我吗?”

    就算是乔倚夏,也不过是万千女人中的一个,她可能比她们坚强点,聪明点,倔强点,但对于爱,普天之下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再独特的女人,也会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句我爱你。

    “爱的开始是一个眼色,爱的最后是无尽的苍穹。”

    “你不是不喜欢林清玄么?”刚认识路西绽时,她曾经不经意问过她,书柜上有很多国内名家,比如龙应台,余秋雨,季羡林的散文集,偏没有林清玄,因着林清玄是乔倚夏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作家,她就没有按捺住好奇心问了她。那时路西绽只说了一句不喜欢,没再做其它的评价。

    “现在喜欢了。”

    “是么,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从喜欢你时。”

    乔倚夏心中一暖,往她怀中移了移,方才那个问题,似乎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紧接着,她又听路西绽说道:“你喜欢的一切,我都不会讨厌,并且会尽力做到喜欢。”

    而这就是路西绽表达爱的方式。

    天色暗淡,她们坐在山头,揽着彼此的腰,直到黑云终于被狠狠撕扯开来,殷红色的霞光从不远处低低升起,整个城市仿佛披上了蝉翼般的薄纱。天空尚且有一层灰色朦胧的雾,远处镶嵌进大块云朵,云朵里隐匿着火焰似的金花。路西绽的头发在后面绑了一根头绳,额侧有两缕碎发丝,随着春日和煦的晨风起舞。

    她想起那一年,她跟路书野,也是这样坐在家乡的山头,一起看了一场最美的日出。光芒洒在他的脸上,清晰而柔和。没有母亲,她认了,父亲将她视为草芥,她认了。只要有了哥哥,她就有了家。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那时她才不过十二,霞光高照,她只听着路书野喃喃自语,并未深究其意。十几年过去了,当她再次任由这一片红云拂过她的面颊,她才终于体会到,万事万物此消彼长,过去的事情终于已成过往,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夏,十年前,我以为我再也不会有家了,我想,一个满身罪恶的人,是只配孑然走过一生的。但现在的我,想跟你有一个家。为了你,我想努力打败心魔,让你拥有一个最完整的我。”

    “虽然,我给不了你商陆和白英那样的婚礼。但就以天为媒,以地为妁,以日光,以山泉,以白云,以绿树,以世间万物为见证。我给你承诺,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对于乔倚夏来说,眼前的这个人,什么都好,唯一的不好,就是总担心她对自己不够好。爱情,从来不是你对我有多好,而是我要你在我身边。

    “偶尔,也给我一点心疼你的机会。浪漫的事都被你做了,你让我做什么?”乔倚夏一边吻着她,一边抱怨道。

    “那就别要孩子了。”

    乔倚夏没有想到她会突然说这个,问道:“你很讨厌小孩吗?”

    “不讨厌,也不喜欢。”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喜欢?”

    “就是因为是我们的孩子,我才更不想要。我们的孩子,身上流着你的或者我的血,我总不能不去疼他吧。”路西绽道。

    乔倚夏笑了笑,点点头:“把人家生下来,又不疼人家,听起来的确是有点不负责任。”

    “我只有一颗心,没办法分给别人,孩子也一样。”

    路西绽看起来不像喜欢孩子的样子,这一点倒是跟乔倚夏不谋而合,跟年龄大小无关,只关乎于心态。孩子从一方面来看是诚挚爱情天长地久的象征,子嗣绵延,情愫方才得以传承,但她们两个不同常人,爱情已经步履维艰,不求海枯石烂,只求今生二人能相伴到老。

    乔倚夏虽赞同路西绽的看法,可还是忍不住打趣她道:“可惜了。”

    “可惜?”路西绽挑眉望她,“如果你喜欢,我不反对。”

    “我是觉得,路教授聪明绝顶,却没个孩子来继承,实在是二十一世纪一大遗憾。”

    路西绽冷哼一声,伸手捋了捋自己的发梢,火烧云喷洒在她乌黑的发丝上,勾勒出刹那芳华。

    “没人能继承。”

    眼前的女人不论平日里在她面前是多么温柔可人,对她如何宠溺,可只要提到智商或是专业度,傲娇本性便暴露无遗。

    乔倚夏强压着想笑的冲动,饱含深意地问道:“你自己的骨肉也继承不了?”

    “这世界上只有一个我,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绝世无双的我。谁也模仿不得,超越不了。”

    乔倚夏又好笑又怜爱地嗔笑道:“我也超越不了么?”

    路西绽在她额头印上一个甜蜜的吻:“你超越不了,我可以往后退几步。”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这世上总有一个人,倔强偏执,却独独甘愿为你妥协。

    茗诗酒店是去年才开业的一家别具雅致的饭店,与希尔顿、香格里拉之流的五星级奢华大酒店不同,金雕玉砌,富丽堂皇。茗诗只有三层,第一层是音乐吧,穿着旗袍颇有民国风味的老板娘会根据顾客的喜好播放或抒情或动感,或摇滚或复古的音乐。第二层是混合餐厅,湖色餐桌摆放的错落有致,颇有情趣。

    贺兰秋白与乔一海坐在三楼最东头的包间里,房间很高,头顶是立体三角形式的镂空设计,抬头就能看到湛蓝的天空,左侧缃色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精致的百骏图,桌子不大,是一张紫檀八仙桌,缩短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二人同时举杯,觥筹交错间,笑语回荡。

    “贺兰小姐真是痛快人!当年有刘备三顾茅庐,今日有我乔一海,三顾巾帼女英雄,哈哈!”

    “乔董过奖了,我只是一介女流,哪里有资格与诸葛亮相提并论!”

    “论气魄,论才智,贺兰小姐可一点也不逊于男儿。不该就这么固步自封,否则,我敢打赌,贺兰小姐绝对会成为商界女霸。”

    贺兰秋白温婉一笑,晃了晃手里的酒盅:“乔董,算上这次,你我不过只见过三次面,您又是如何断定,我不是一个中看不中用的草包的呢?”

    乔一海夹了一口油泼生菜,笑意扯开了他眼角深深的皱纹:“乔某在商场也非一日两日了,是花瓶,还是璞玉,我还是分辨得出的。”

    “哦?”眼前的这个男人,何止是眼光独到,做起事来更是狠戾,颇有几分古代帝王将相的风范。乔一海不是第一次私底下联系自己了,目的很简单,虽然彼此没有说明,但他吞并孟氏的想法昭然若揭,想要独吞一个大企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没有一个内线是很难做到的,而贺兰秋白,就是他最应该争取来的,“看来在乔董的眼里,我是一个不仁不义之人?”再怎么说,她也是孟庆东的儿媳,要“策反”她,在乔一海看来莫非很容易么?

    “这句话,我不反驳,因为在我看来,商场上从来就没有真正仁义的人。我对贺兰小姐,大抵是英雄与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但我不是燕雀,我知道,总有一天,贺兰小姐会被我打动。”

    贺兰秋白抿嘴莞尔,乔一海顺势说道:“只要贺兰小姐愿意与乔某并肩,我许诺,乔氏的第二把交椅,非贺兰小姐莫属。”

    这个条件的确很让人心动,她只是一个没有背景的女流,即便是在孟氏,也不过靠着吃一些股利过活罢了。不过她改变主意,却不是为了这充满诱惑的回报。她不看重钱权,从不。

    “如果贺兰小姐怀疑我说的话。”乔一海把文件夹推到贺兰秋白那里,“只要在这上面签字,即刻生效。”

    贺兰秋白笑着将合约推回去:“乔氏的声誉享誉全国,乔董是守信之人,我无须怀疑。”

    乔一海眼眸深邃,目光锐利如鹰,眉宇间是历经沧桑和尔虞我诈积淀下来的城府:“那就预祝我们合作愉快了,贺兰小姐。”

    贺兰秋白再次与他碰杯:“乔董,我很想知道,乔小姐……”

    “她不知道,也不能知道。否则,可是会坏了你我的大事。”

    “乔董就不怕令千金暴怒?”

    乔一海哼了一声:“小孩子么,即便是知道了,哭一哭,闹一闹也就过去了。怪只怪,她不该结交这么一个朋友。”

    可不止是朋友。贺兰秋白思及此,红唇微张,眼里夹杂了愤恨。正如乔一海所说,她们两个的相遇,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若非如此,贺兰秋白不会对路西绽有坏心,更不会对路家有二心,她从没打算做小人,却被一步步逼得不得不做小人。

    “倚夏跟她混在一起,迟早会被带坏!”

    “乔董。”贺兰秋白脸上的笑意消耗殆尽,“就算您对西绽心怀偏见,也总该顾忌一下,她是我的小姑子。况且,我不认为,论学识,论家世,西绽有半点不及令爱之处。”

    她与路西绽,是有疙瘩,她是恨她,可有些话,她能说得,能想得,别人是说不得的。贺兰秋白没有理会乔一海的致歉,兀自喝起酒来。脸上泛起红晕,她突然想起十二年前,她跟那兄妹二人一同去逛旧金山的地下夜市,面如冠玉的男儿一手揽着她,一手搭在妹妹的肩上,人潮拥挤,她依然记得他说的话。

    从今以后啊,苍苍多了个姐姐,秋白多了个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