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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最后是怎么找到的?”不会一直就没有再出现吧?
“最后还是在火车站,有人把这个孩子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派出所人认识他,就又领回了福利院,后来本来领养他的那对夫妻也就不愿意再继续收养他,他就在福利院长到了18岁,之后年龄到了,自动离开了福利院。”
我总觉得哪里听起来很别扭,但是又说不出别扭之处,只能继续问金浩:“韩志方一直喊着去找妈妈的话,之前应该是有人照顾他的,而且七岁的孩子应该会对家有印象的,他没有告诉警察他之前住在哪里么?”
金浩摇头:“没有,起码我没有看到警方有他家里的记录,他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告诉警察。警察问他住哪儿,他也不说,查了报警的失踪人口,也没有找到他的信息,所以说在那之前他的身份都是个谜团。韩志方是孤儿院给他起的名字。”
“但是只是因为没有身份信息还有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两点就认为韩志方可以未免太过牵强,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支持?”我看着照片上的韩志方,是被关进监狱前拍的诈骗,穿着鉴于特定的犯人衣服。矮小瘦弱,略微驼背,一副英勇不良的样子,看着镜头的眼神有些闪躲和恐惧,光看照片完全把他和杀害十位受害者的残暴凶手联系不起来。
金浩知道我在想什么,立刻解释道:“别捏看他瘦瘦小小的样子,如果你看过他之前参与的案件,你会对他的评价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像他长得那种胆小怕事的样子,他作案的手段极其凶残。”
金浩喝了一口茶接着和我说道:“我就是因为这一点开始对他产生怀疑。验尸报告上说那些被抛尸的受害者身上有啃咬的痕迹。咬是一种表达愤怒的方法,一般出现在孩子的童年时期,与咬手指的恶习不同,孩童之间出现互相啃咬的情况大多出现在他更深程度的愤怒,这种愤怒已经无法通过派大来宣泄掉,所以会恶意的通过啃咬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极端不满。另外,之前美国的一个心理研究团队曾经做了一个将近40年的跟踪研究。实验者在出生六个月左右就参与了研究。最开始是让这些孩子的母亲陪同这些孩子一同玩耍,在孩子的注意力开始转移之后,母亲偷偷离开孩子身边借以观察这些孩子的反映。根据孩子们的反应,但是科研人员将这些孩子分成了三组。第一组的孩子在母亲离开之后仍旧可以独自玩耍直至母亲回归;第二组孩子发现母亲离开之后开始嚎啕大哭,但是当母亲赶到之后,通过安抚可以稳住孩子的情绪;第三组孩子开始的状况和第二组孩子相同,但是在母亲回到身边的时候会通过四要捶打等方式向母亲表达自己的不满。根据近40年的持续跟踪,这三组孩子进入社会后的表现有明显区分。第一组孩子在遇到挫折后能够很快做出自我调整,这一组孩子的成功率和社会融入度最高;第二组孩子在遇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需要周围的人伸出援手进行引导才能渡过难关,获得成功的例子远没有第一组孩子中的多,不过社会融入度和第一组孩子的标新一样,能够很好地和周围人沟通交流;第三组孩子,就是在母亲回到身边依旧哭闹,甚至出现暴力表现的孩子成年后进入社会的融入度最差,这一组里面几乎没有在社会或者荣誉方面成功的例子,基本上在第三组的人在成长过程中就显露了孤僻,易怒和暴力的性格特征,所以在和周围人的相处中,沟通能力远没有前两组的孩子好。第三组中为数不多几个表现不同的孩子,也是由于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了来自家人全面的引导蔡玉同组的其它孩子在表现方面有了很大差异,但是和前两组孩子自我形成的适应能力相比,还是相对较弱的。这个实验结果因为实验参与者人数不到200人,并不能代表所有人,但是却能套用到韩志方身上。我查过他在福利院的情况,他在福利院就是以职工孤僻的状态,而且随时处于攻击状态。还有最相像的一点就是,他是个占有欲和控制欲很强的人,和同龄人闹矛盾基本上都是靠拳头解决问题。还有一个非常大的特点让我怀疑他,就是啃咬,因为她个子比较矮,所以在与别人打架的时候,当无法用拳头解决的时候,他就会用牙撕咬对方,不计后果地伤害对方,十分残忍。但是大多数时候,当他发泄完自己的愤怒,就会像受了很大的伤害一样,一个人躲在角落里谁也不理,就自己一个人待着。”
“像是模仿行为。”老大听到这里说道。
我点头赞同了老大的想法时候问金浩:“离开福利院之后呢?我记得你说他有前科。”
金浩点头:“没错,我也说了他基本上没有正式的稳定工作,他的性格无法与其他人和睦相处,他和别人起过争执,多次被拘留。我看过他拘留期间周围人的口供,基本上都是‘平常看起来胆小孤僻的人,没想到发起狠来甭和别人拼命。’而且我也注意到了他几次被拘留,包括有一次中伤他人入狱的记录,发现他与人斗殴的方式基本都是撕咬,最厉害的一次咬下了对方胳膊上的一块肉。对方最后也重伤了他,不过根据警方记录,他到了派出所之后便显得十分胆小,一言不发地低着头坐在警察对面,所表现出来的惊恐完全不像是之前周围人描述的样子。对于警方重复的情况,他惊慌失措就像之前的残忍行为不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一样,那种陌生感也不像是装出来的。”
“做过精神方面的鉴定么?”我问金浩。
金浩点头:“做过,不是精神分裂,但是有严重的躁郁症。在入狱一年之后曾经在精神病院接受过半年的治疗,虽然出院的时候院方鉴定能够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但是他还是不能完全融入社会,仍然不停地和周围的人发生争执。”
“只是单纯的暴力行为,没有其他行为么,比如说因为骚扰而被报警?”我听完还是觉得那里有些不对劲。
金浩摇头:“没有,除了没有强奸案件,其他的行为,比如暴力破坏公共财物,和人发生身体冲突这些都和持续终身的累犯相似,有长期实施******和各种暴力行为的历史。而且每次被害者都会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
“所以,你要怎么解释受害者下体撕裂的问题?”我看着金浩和郑敏问道,“你和郑敏的嫌犯侧写都只注重了其中一部分特点,但是无论是哪位嫌疑人,都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会对受害者实施性侵。”
金浩和郑敏不说话,我知道他们在等待我的判断。
“我还没有看完全部资料,但是我认为受害者下体有撕裂伤这一点仍然值得关注。我承认有可能是凶手为了误导调查方向而进行的掩饰行为,但是按照你们对于两位嫌疑人的描述,我却觉得不像他们能做得出来的事情。”不是否定他们的想法,而是真的单纯的觉得事情的不合理性。
没等我解释,郑敏就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我迟疑了一下,最终决定开口:“是你们告诉我的。先说第一个不可能性,反侦察技术,如果他们却是为了阻碍调查而做的掩饰,那他们本身就要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但是这种反侦查能力应该不是他们能够具备的。如果说韩志方因为蹲过监狱而具有反侦察意识,那怎么解释对于保洁阿姨的推测呢?你们两个都说了,他们没有接受过完整良好的教育,成年后就自动离开福利院,进入社会,之后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教育,入股没有正规的教育,他们是如何掌握这些伪装技术和反侦查能力的?“
两个人看着我不说话,时候我提出了第二个疑点:“第二,就是DNA证据。如果说没有在现场留下指纹这一点基本上有点常识的罪犯都能做到,但是要是一点DNA痕迹都没有留下,凶手是如何做到的?还是我刚才那句话,两位嫌疑人的文化程度不高,完全消灭DNA痕迹是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换句话说,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是很难完成的。但是这两个人,你认为谁接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尤其是咬痕,能够制造咬痕,却没有留下唾液痕迹。金浩你说韩志方之前的几次案子,当警察复述他之前的行为的时候,韩志方本人是迷茫的,可以说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一个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人,还会去处理尸体么?一般情况下,当人面对一具陌生人的尸体的时候,基本上第一反应都是报警而非清理尸体吧?“
金浩听到这里点了点头:“这点确实我忽略了。”
我又转向了郑敏:“另外还有最后一个疑点,还是最初我和你讨论的问题。郑敏,你说过这些受害者在遇害前都受到了一位矮个子男人的纠缠,我们先不纠结这个人的性别,就像拿某人作比方。这个某人是如何接近这些受害者的?首先是夜店。他们是怎么顺利进入夜店而又没有被其他人认出来的?按照事后人们的描述了可以看出来,这个人始于夜店的气氛完全无法融入的,那么从夜店开始就会有人盯住他们,总能有人给出正确的嫌疑人画像,但是无论是保安,还是受害者的同时,都没有办法准确描述出嫌疑人的长相。这一点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他们是如何隐藏自己的呢?”
我停顿了一下,看着在场的三个人:“上面的三个一点完全能够推翻你们之前的所有论述。”我看见郑敏有些难过的表情,连忙安慰她,“但是同样也是最为关键的三个疑问,只要解开了,谁是真正的凶手就能迎刃而解。现在我们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在人死后侵犯他们。”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三个一时间都没有答案,突然老大说话了:“你们查了量为嫌疑人这么久,他们有没有什么宗教信仰?”
金浩和郑敏两个人猛然间把头抬了起来,但是很快两个人都摇了摇头。
老大解释着自己的问题:“因为晓智刚才把作案的时间规律算是拍了出来,嫌犯是严格按照星座的排列行凶。”
“按照星座属性的顺序行凶的。”我补充道。
“对。”老大点头,“星相学,或者说占星术起源于古美索不达米亚人的天体预兆,后广泛传播,由印度僧侣传到中亚,最后做了数字化处理。所以具有一定的宗教意义,在文艺复兴时期得到了教皇,国王还有一些宗教改革派的青睐。既然作案时间和星相学有关系,所以我觉得想一人是不是和宗教方面有关系。”
郑敏表情有些苦恼:“我刚才说过了,那个保洁阿姨除了上班以外没有参加过任何活动。”
“你那边呢?”老大问金浩。
金浩也是耸了耸肩,无奈地说道:“没有,起码到现在为止,没有查到他和任何宗教教派之间有联系。”
“等一下。”我突然愣了一下,“金浩,你查过韩志方的那些狱友么?”
金浩一愣:“没有啊。”恍然大悟一般,金浩说道:“你的意思是?”
“没错。”我点头,“我认为韩志方有可能是在监狱里认识了什么和宗教有联系的人。之后可能是受到了什么不好的影响,或者学习了某些方面的知识,因为作案时间的特殊性,宗教的因素经常在这种连环作案中有很大联系。所以能不能查一下韩志方育有的信息,甚至是他在医院治疗期间,有没有可以影响到他的病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