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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人模狗样的淫贼,这次算你走运,咱们走着瞧!”
最后,在没有目击者出来证实的情况下,怎么样都说不出个所以然的刘屠户夫妇留下一句狠话后,便推开人群而去。
这样的做法令本就对林志轻薄刘氏抱着怀疑态度的人,更加猜疑事情的真实性。
不过也有人认为林志背后有靠山,动用了关系,才能平安无事地走出牢狱。
一时间众说纷纭。
说到底,还是因为这个世道太乱了!
林志听着耳边针对自己的诸多言论,倒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
都已经是连生死边缘都试探过的人了,如此流言蜚语,又算得上什么?
他强忍着腹部不断传来的饥饿感,靠着脑海里模模糊糊的记忆,一路摸索,找到朝祸命城的衙门。
昨天许清渚说明来意过来要人,衙门里的所有人,包括县令大人,都认为林志这个采花淫贼必死无疑。
所以尽管早有小道消息传到衙门,但当县令大人亲眼见到毫发无伤,居然真的从诡秘魔怪并起的黑夜里,活着回来的林志时。
还是被狠狠地吓了一跳,差点从高位上跌坐下来。
即便是许清渚这样经常与黑夜打交道的“大佬”,也不敢百分百保证可以在黑夜里活命,敬之如洪荒猛兽,更别说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城镇县令了!
甚至在祸命城,能够平安无事地在郊外度过黑夜,都能在归来之时,获得一个“英雄”的称谓!
当然了,以林志目前还未得到澄清的“淫贼”身份,想要得到这个“虚名”,基本是不可能的。
在亮出黑夜调查司特有的青铜腰牌后,尽管表现得非常疑惑,但祸命城的县令还是很配合地交代下去,不得透露任何有关林志探索黑夜的事情。
其中,自然也就包括林志出狱的原因。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即便是身为当事人的刘氏跑过来询问缘由,也不会得到任何回复!
至少刘屠户想要在舆论方面施压,坐实林志轻薄刘氏未遂的事实这个目的,是没有机会成功的了。
“刘屠户,刘氏,还有周家公子,你们在身体原主上犯下的罪孽,迟早,我会让你们加倍偿还!”
走出衙门的林志抬头望了一眼湛蓝的天空,眼眸深处光彩闪动,暗暗下定决心。
随后,他重新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寻找吃饭的地方。
先前选好的“一凤醉仙”酒楼,暂时是没有办法去了。
虽然他对周围人的非议并没有太大感觉,但在吃饭的时候,旁边不断有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属实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
最终,林志选择一家相对比较简陋的小酒楼,点了一份糖醋排骨、一只红烧银鸭、一条不知名的鲜甜鱼,还有诸多小菜以及一小壶醇香浑厚的美酒。
不一会的功夫,满满一桌子菜便被吃干抹净,不剩半点残渣。
吃饱喝足后,林志拍拍微微胀大的肚子,打了个只有七八分饱的饱嗝。
“与三头独眼怪之间产生莫名的联系之后,食量也跟着增大了数倍么……”
他在心里记下有关身体的任何变化,接着朝坐在角落里发呆的酒楼小二招招手,说道:“小二,结账!”
“好嘞!”
肩膀上挂着抹布的小二应答一声,快步走来。
看了一眼被吃得干干净净的桌面,这样貌朴实的男人忍不住竖起大拇指,佩服道:“客官,您还真是不显山不露水啊,那么多的菜肴,您一个人就全给干了!”
能吃是福,在这个世界,说别人吃得多,是一种毫无歧义的夸赞。
“还行吧,也就刚刚好。”林志如实说道。
“嘿嘿,佩服,佩服!”
店小二清点了一下菜单,打着笑脸说道:“您一共消费了二十六两。”
才这么点么?
林志稍微有些惊讶于这个世界的物价,但是很快就恢复平静,默默摸出许清渚给的一张五百两大潮王朝银票递过去。
“没有零散钱了,按这个直接找整数的吧,多余的零头不用找了,就当做是给你的小费吧。”
看到面额高达五百两的银票瞬间,店小二的眼睛当时就像汽车的远光灯般亮了起来。
小心翼翼地接过银票,仔细核对上面特有的大潮标志,确定为真银票后,他的态度变得更加恭敬。
“好嘞好嘞,多谢客官,多谢客官!”
林志点了点头,等到满脸感激与喜悦的店小二拿着四百七十两银票回来,他这才出声提问。
虽然从许清渚那边一共获得一千两巨款,但四两小费可不能白给。
“不知道小二,可认识一个被称为周大公子的人?”
闻言,小二眉头一皱。
但有小费在前,他也没好意思嘲讽对方连这个常识性的问题都不知道。
“客官您是从外地来的吧?如果小的没猜错,您说的周大公子,那在咱们祸命城,可都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善人呐!”
“大善人?”
“那可不得,每个月周公子都会将他们家的布行囤积的衣物拿出来,发放给城里的人,这可是人尽皆知的事儿!”店小二竖起大拇指赞美。
这会轮到林志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了。
一个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指使手下强行掳走妇人的家伙,怎么想都跟“大善人”沾不到半点边。
不过转念一想,也就稍微能够理解了。
动手抢人的肯定不是周家明面上的下人,就算被人撞见,也只会当作是普通的混混,根本不会往周家方面猜测。
哪怕对人妻实施不可描述的事情的是周公子本人,但从刘氏身上就能看出,事后他给出的价格肯定极为不错。
不错让人心甘情愿的程度。
偶尔遇上几个烈性子的,只要稍微利用下周家在祸命城的势力。
威逼利诱之下,大多数普通人家的妇女也都只能选择妥协。
而身体原主,正是因为在保护刘氏途中,碰巧得知了背后主谋为周大公子,所以才会遭到刘氏报案,诸多陌生“证人”作证,被打入大牢,处以秋后浸猪笼的极刑!
至此,林志算是彻底理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不过,如果那周大公子身上有大善人这个光环,那想要替原主报仇正名,可就有不少难度了……”林志在心中暗暗头疼。
很多网络小说里面的反派坏人,不都是些没什么智商且容易上头的呆瓜么?
怎么到他这里,第一个遇上的,就是这种懂得用光环保护自己,做事又阴狠果断的家伙啊!
可惜,头疼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林志之后又向店小二打听一些关于周家的事情,以及祸命城附近的诡秘魔怪的信息。
甚至还有不少杂七杂八,较为琐碎的小事。
毕竟要让给出的小费,发挥出其应有的全部价值,不能吃亏!
拿了小费的店小二也算热情,知无不言,让林志收获到不少有用的情报。
直到酒楼掌柜看不下去出声催促,林志这才停下询问,走出酒楼,继续在诺大的祸命城内游荡。
期间,林志在兵器谱内重新购买了一件锁子甲,以及零零散散的小物件,用来应付即将到来的黑夜,以及像刘屠户这样的突发状况。
知觉告诉他,周大公子那边,肯定不会这么轻易放过!
然而,一天走走逛逛下来,却是相安无事。
夜幕降临,弥漫着压抑与恐怖的黑暗,开始从惑命城远方的山脉,一点点席卷而来。
林志坐在距离城门仅有十几米远的一座茶馆内,品着好茶,静静等待黑夜的到来。
这个位置能够随时出发,探索黑夜边缘,验证变成三头独眼怪的猜想。
最糟糕的情况,如果城中的太阳神石起不到作用,令他当场变成魔怪,也可以在第一时间里逃出祸命城,远走黑暗的郊外!
令林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着最后一抹夕阳消散,还没有等来身体的变化,视野中,就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袭淡色蓝裙包裹着发育得极为良好的身材,眼睛微闭的女孩,在城门关闭之前,略显匆忙地跑了进来。
正是之前有过一面之缘的,那名双目失明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