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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闲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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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行过庆功晚会后,乐浪军民又投入到了生产中,这次出海的收获太多,这么多鱼一时也吃不完,尤其是那几头巨鲸也也要处理,不然等鲸鱼肉变质了就麻烦。

    第二天一早,所有人都在忙着制作鱼干,有不少鲜鱼都被运往了其他地方,好在乐浪的天气寒冷,适合储存肉类,经过简单的工艺后,一篮篮鱼干被存储起来。至于巨鲸,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宝贝。

    鲸鱼皮防水性好,可以用来做军靴和防水衣物,鲸鱼肉味美鲜嫩,营养丰富,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鲸鱼骨弹性好,硬度高,可以用来做弓弩弓臂,而且,鲸鱼的脂肪,还可以用来制作冰淇淋,当然,这种东西没有人知道怎么做。就连公孙续也只是知道这是制作冰淇淋的上好原料。

    看着甄道天天陪着自己忙来忙去,而自己自从结婚后也没有怎么陪过她,公孙续内心也很愧疚,所以,公孙续才有这闲心要弄出冰淇淋这种零食。经过凌天的努力,在失败了很多次后,公孙续终于做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天中午,天气还算晴朗,公孙续双手蒙着甄道的眼睛把她带到了自己研究冰淇淋的营帐,甄道心里也好奇,平时公孙续虽然也喜欢给自己一点惊喜,但是,今天似乎更神秘啊。甄道忍不住问道:“到底是什么啊,一大早就把我骗来,不要不能让我高兴,看我怎么收拾你。”

    公孙续听了失笑道:“都日上三竿了还说早上,看你这几天忙坏了我于心不忍啊,所以今天就拿出一样东西好好犒劳你,保证你喜欢,不然,我就去海里再给你捞一百颗珍珠。”

    甄道听了也乐了,公孙续很少说大话,现在说的这么认真,说不定还真有什么好东西。

    当公孙续放开双手的时候,甄道看见的是一瓷碗像冰一样的东西,甄道疑惑的看着公孙续:“这种东西,像冰又不是冰的,公孙续到底在搞什么鬼?”

    不等甄道发问,公孙续就挑起一勺送到甄道嘴边说道:“这东西啊,是吃的,我敢保证是前无古人的美味,这可是我专门为你做的哦,尝尝看怎么样。”

    甄道内心更加疑惑,要说让公孙续徒手斗虎擒熊,甄道肯定信,但是,如果说要让堂堂的骠骑将军为自己做吃的,甄道不是不相信,问题是他这用惯了马槊的双手,他能行吗?

    看着甄道半天不张嘴,公孙续笑道:“怎么,不相信我啊,老实说,我的厨艺就跟我的武艺一样厉害,是你以前不知道而已,这个是我的新发明,只能算零食,你试试就知道了,以后啊,只要你喜欢,我就随时给你下厨。”

    看着公孙续一脸的真诚,甄道也不忍心打击他了,无奈之下,甄道抱着被坑一次的决心吃下了这勺子冰淇淋,这不试不知道,吃下之后甄道才明白公孙续所言非虚啊。

    当下,甄道从公孙续手上抢过瓷碗跟木勺,自己一个人跑到一边去吃去了,边吃嘴里还边说:“好吃,要是姐姐和妹妹都在就好了,他们肯定喜欢。”

    公孙续看着甄道那吃相,他也不禁摇摇头:“这孩子,虽然出生在富贵之家,可是她就像从来没有吃过好吃的一样,每次有点好吃的都是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怎么就没有发现她是个吃货啊,唉。”

    很快,一碗冰淇淋就没有了,甄道转头看着公孙续说道:“好吃,还有没有?”

    公孙续一脸受伤的转过头掀开身后帘帐,原来帘帐后面还有五大桶冰淇淋,甄道双眼冒光,好似发现了什么宝贝一样,她马上推开公孙续跑到一个木桶旁挖起一碗就啃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公孙续知道,甄道是没有功夫管自己了。

    这时候,营帐被掀开,赵云张飞文丑本来是找公孙续讨论军械的事情,找了一上午才知道公孙续在这里,三人也不禀告就直接走了进来,结果就看见,公孙续在那傻站着,甄道蹲在地上在吃什么东西一样。

    甄道看见这三人走进来马上叫到:“姐夫,张大哥,文将军,快来,有好吃的。”

    三人一伙的看着公孙续,公孙续叹了叹气,然后点了点头,张飞也懒得管那么多,走上前也捞起个碗挖起一碗就舔起来,这一舔,张飞算是知道今天遇到好东西了,当即回头对文丑点点头。

    文丑平时就跟张飞要好,当下也跑上前加入了吃货战团。公孙续无奈的叹气道:“唉,算了,子龙,有什么话吃过再说吧,来,别被他们抢光了。”赵云点点头,跟着公孙续上前,两人也加入了这吃货的队伍。

    半个时辰不到,一桶冰淇淋被瓜分掉了,甄道吃的小嘴都冻的乌青,公孙续怕甄道又要再吃,只得先发话道:“总共就这多,不要一次吃完了嘛,道儿,我给你留着怎么样,一次吃太多可是会坏肚子的。”

    然后,公孙续悄悄凑近甄道的耳边小声说道:“你们他们三,尤其是翼德跟不俊,他们肯定能把这几桶全部吃完,那样可就再也吃不到了啊。”

    甄道看着张飞跟文丑那馋样,深表同意的点点头说道:“额,那个啥,要不我们出去逛逛吧,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去打猎怎么样,对了,姐夫,你不是说要做件貂皮大袄给大姐御寒吗?我们现在就去抓怎么样?”

    赵云一拍脑门说道:“你不说我都快忘了,上次答应过姜儿的,这次回去一定要给她,你们等我会,我去拿东西。”

    张飞跟文丑自然也是要跟着去打猎的,看着赵云都走了,这两人恋恋不舍的走出营帐去牵马拿兵器去了,公孙续稍稍歇了口气说道:“咱们也走吧,我也去给你弄件貂皮大衣来。”说完,两人也走出营帐准备去了。

    赵云三人本来找公孙续无非就是商量练兵和兵法的事情,公孙续总能提出些新的想法,这让赵云三人很受用,尤其是公孙续对武道的见解,公孙续提出的很多想法都是后世武术理论的精髓,还有些是军队中训练特种兵的窍门,这些都是划时代的产物。

    赵云三人平时跟公孙续交流的少,没事就忙着练兵打仗,哪有真正静下心来思考武道的问题,虽然武将的武艺应该大成于战场,但是,天天厮杀却不停下来思考,这肯定是不行的。

    公孙续手下的几员大将经历过了几个月的战场生活,每次大战,除了高顺以外,其余将领都冲在最前线,哪怕是老城稳重的黄忠也是如此。这倒不是每次都需要将领带头冲杀。

    关键是,这些人都是武痴,每个人都在追求武道的最高境界,黄忠目前达到的境界最高,已经能做到举轻若重,而其余几人目前还只在举重若轻的境界,没有人甘愿落后,谁都想争第一,尤其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这个本事,有这个能耐的时候,没有谁愿意认输。

    赵云最近以来隐隐感觉自己有突破的迹象,自从从军以来,赵云经历大小战阵不下五十于场,每战,赵云都将自己置于生死边缘,只有在这生死边缘中,赵云才能找到作为武者的快感,一刀一枪,一招一式,赵云已经将自己师父传授给自己的武艺练的纯熟。

    但是,仅仅是纯熟怎么能行,赵云一直在追求更高的境界。前段时间,赵云经历过战场生死,又不断跟张飞等几员大将切磋武艺,赵云感觉自己那时候的武艺已经停滞不前了,就算再怎么下苦功夫练也难有长进。

    可是,上次回幽州后,公孙续将他留在右北平陪同甄姜的这段时间内,赵云的内心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前的赵云手持龙胆亮银枪,想着的就是怎么尽快杀死对方。那时候的赵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要么自己杀了敌人,要么自己被敌人所杀。因为这就是战场准则,没有谁能例外。

    但是,当赵云听说甄姜已经怀孕的时候,赵云感觉自己的内心已经不再充满杀戮,只要一想到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就会降生,赵云就觉得以前自己对生死的看法是错误的。

    杀人者人恒杀之,赵云自然明白这个道理。赵云也想过,或许哪天自己一不小心,或是中了敌人诡计,那么自己也难逃一死。没有不败的将军,也没有打不死的战士。

    赵云的疑惑见见被解开,现在赵云已经能理解点当初自己下山的时候师父对自己说过的话:“学武,不是为了杀戮,武道精神,绝对不仅仅是追求无敌的力量。世间万物皆相通,武道,也是道的一种。”

    不过,赵云还是没有突破,这种事情不是说有就能有的,不然,赵云也不会苦练这么多年。公孙续虽然比赵云小几岁,练武的时间也短,但是公孙续的境界却不低,就目前来说,公孙续已经跟张飞颜良等人时一个境界,举重若轻。

    四十多斤重的马槊,公孙续轻轻松松的就能挥舞起来,这靠的不仅仅是力量,而是对力量的运用。

    张飞,典韦,关羽等人哪个不是双臂有千钧之力,单凭力量来说公孙续肯定处于下风,但是,公孙续的武艺已经不下于张飞等人,这靠的就是公孙续对武道的见解和认知。

    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或许力量就决定一切,但是对于战将来说绝不仅仅如此。当初的血熊,力量甚至不下于关羽,可为什么最后还是被活活震死。公孙续的父亲公孙瓒也不是天生神力之辈,可是为什么他手中的一杆硬槊能从重围中救出自己的上官并震飞敌方首领的兵器然后取其首级。对于劲的运用就决定了一个武将的武艺。

    这几天赵云一直和张飞文丑切磋武艺,面对不断进步的赵云,这两人压力也很大,为此,张飞和文丑也下定决心要早日突破,黄忠一杆凤尾刀就能压制住幽州军众将,再加上黄庄举世无双的神射之术,他已经稳稳守住了幽州第一武将的位置。

    张飞等人眼红了都快好几年了,平时,张飞等将领也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就连张飞,文丑,颜良也下苦功夫练习骑射,虽然比不上公孙续等人,但是好歹也能做到例无虚发。

    当然,也有例外的,关羽就没有在骑射上下苦功夫,他只相信手中的青龙偃月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在关于手中绝对是一条活着的青龙。

    虽然,关羽的武道境界没有达到黄忠的高度,但是关羽天生就对刀有特殊的感情,经过这么多年的苦练,关羽现在竟然能在施展绝招的时候挥舞出罡风。

    当初公孙续等人见到关羽的刀竟然带着罡气的时候,众人都吃惊不小,要是等关羽武艺大成,恐怕,幽州第一武将的位置真的是有待商议,也是在那时候开始,公孙续才明白为什么关羽能被后人称为武圣。就凭这一手,在三国绝对是少有敌手啊。

    (说了这么多,读者可能觉得全是废话。其实,我只是想交代一下三国几员虎将的特点,至于真正的排名,全在各人心中,没有必要列出来。)

    公孙续带着自己妻子和三员大将并五十亲兵跑到附近的深林中打猎,乐浪附近的深林几乎没有怎么被开发,很多像老虎,豹子,熊之类的猛兽时不时的就会出现在众人眼前,更别说野狼,野鹿和其它动物了。

    赵云已经猎到了三只纯白的野生貂,只要再逮上十几只,甄姜的貂皮大袄就能做成了。

    张飞和文丑则专挑大家伙下手,不为啥,大家伙肉多,而且公孙续有交代,如果抓到老虎和鹿,虎鞭虎骨和鹿鞭等这些东西一定不要浪费了。当众人问及为什么的时候,公孙续只淡然的回答说:“到时候,你们就会明白。”然后又是阴险的一笑。

    公孙续和甄道慢悠悠走在深林中,他们不是来打猎的反而像是来踏青的。只不过,公孙续身后跟着两条小狗一样的动物,手臂上还站着一只雏鹰。这三样可不是什么普通货,雏鹰是草原一个部落进献的部落之宝海东青。

    公孙续当初看到这海东青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军队在通讯和刺探敌情等方面拥有绝对优势了。至于这两条小狗,当初进献给公孙续的那个部落的首领说这事偶然发现的雪鬼,非常罕见。

    其实这哪是什么雪鬼,这分明是藏獒嘛,而且,公孙续感觉,这两条藏獒极有可能一条是青狼,另外一条更恐怖,很有可能是鬼獒。公孙续也搞不懂怎么会让自己一下子遇上两条。

    兴奋过后公孙续记起一件事情,当年成吉思汗远征欧洲的时候就带去过三万条獒犬,獒犬可捕杀战马,也能杀死对方士兵,或许,自己军中也可以尝试培养新的兵种了。

    当天晚上众人回来的时候都是喜滋滋的,赵云的貂皮大袄肯定是不愁的了,张飞也抓到了两支老虎,文丑也不赖,硬是逮住了一头熊,众人都乐呵呵的又享受了一次篝火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