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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身安危,我反射性地集聚真气于掌心,朝轩辕千灏胸口挥出一掌,没料到我突然袭击,轩辕千灏胸口被我击中,身体被掌风击离数步,疼痛使他很自然地松开了我。
在这一刻,我超级感谢我师傅葛山山,感谢他老人家教了我一身武功,不然我没给人欺负死,也会给人掐死。
我手捂着脖子不住地咳嗽,轩辕千灏瞪着我的眼神更凌厉,“你敢反抗?”
我顺了口气,啐道,“我靠!你都要我命了,还站着等死不成?”
轩辕千灏犀利的瞳眸微微眯起,他伸手捂着被我击中的胸口,胸口的疼痛使他飞扬的剑眉蹙了蹙,“为什么?为什么要骗我!”
轩辕千灏的吼声有些嘶哑,有些刻意压低的沉闷。
是啊,轩辕千灏愤怒得像他现在脸都快气得抽筋的模样,他仍然能保持理智刻意压低嗓音,以免惊着盟主府已入睡的其他人,涵涵我真为他的理智感到‘呸服’!
为解决目前困境,我本能地想利用轩辕千灏的失忆,骗他说宝宝是他的儿子,跟他串通好要利用慕容翊的财富助他,才会骗慕容翊说宝宝是慕容翊的儿子的。
可我突然觉得这样骗人,真的好累,欺骗别人,我落个沉重的心理负担不说,欺骗别人,我能骗到几时?
撇了撇嘴角,我苦笑,准备全盘托出,“你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一般人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听真话,轩辕千灏霸气锐利的双眼一瞬不瞬地盯着我,他犀利的眼神似乎将我看穿。
无谓惧于轩辕千灏似能洞穿我的眼神,我的心萧瑟一片。
轩辕千灏闭了闭双眼,过了几秒,像是做好了心理准备,他开口道,“真话总是伤人,我还是选择听真话。”
瞧轩辕千灏要做心理准备的行为,可想而知,他有多在乎宝宝是不是他儿子。霸气如他,曾经怕过什么事?
我心头的苦涩更深,环顾了下四周,我发现四周没有人,只有满天星辰衬着偶尔微拂过的清风,漆黑的夜空宁淡而静谧。
没有人在偷听就好。
深吸了口气,我缓缓启唇,“好,我告诉你真话,其实,连我也不知道宝宝的亲生父亲是谁。”
“你耍我?”怒意又自轩辕千灏眸底窜起。
“我没有,我说的是真话。请你让我把话说完。”
轩辕千灏从牙缝里挤出二字,“你说。”
“我本不是这个朝代的人,我生活的那个时空,比轩辕国先进,但我所学过的历史并没有轩辕国这个朝代。或许茫茫时空洪流,时空在历史的哪个时期有了分岐,导致这段历史与我所在的年代隔了时空;还有可能,因为某些历史原因,导致我学的历史不记载轩辕国这个时空。总之,按先进程度来算,我来自距离轩辕国这个时空约一千多年后。一千多年后的我因为……意外死亡后,穿越时空,灵魂附在了马金钗身上。当我附上马金钗的身体醒来之时,在乱葬岗的棺材里,并且当时马金钗的这副身子正在棺中产子,所生的儿子就是宝宝。我有个朋友叫冥天,他是阎王之子,他帮我把马金钗的魂魄叫上阳间询问宝宝的父亲是谁,结果,马金钗说她曾在同月之内与三个男人上过床,其中一个是你,一个是慕容翊,还有一个是轩辕胤麒。”
“荒谬!”轩辕千灏冷斥一声,“你一个月之内与包括我之内的三个男人同寝,我信。宝宝的生父具体是谁你不知,我也可以相信。但你所说的其他,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不信我?”我无奈地摇摇头,“如果你未曾失忆,或许,你会相信。未失忆前的你,怀疑我不是马金钗,并且指出过我与马金钗的多处不同。”
“穿越时空?借尸还魂?”轩辕千灏嗤之以鼻,“本殿下从来就不信鬼神荒诞之说!你休想以这类谎言蒙骗本殿下!”
“本殿下?”我喃喃重复着这三个字,“好久没听你自称这三个字了。我倒一时忘了,皇帝轩辕胤麒恢复了你的皇子地位,你又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皇长兄了。大皇子您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有听过电冰箱、飞机、电视机、电脑、空调、大炮、轿车……这些名称么?”
轩辕千灏的眉头深深皱起,我又继续补充,“电冰箱是一种家用电器,用于冷冻食品,因为食品要在冷的环境才能放持久;飞机是一种在天上飞的由钢铁等高科技材料做成的航天载客工具……”
“荒谬得无人可信!铁鸟能在天上飞?天上的雷电能给什么电冰箱这些鬼东西发电?”
“飞机不是铁鸟,而是人类进步,高科技产下的一种东西,而供电冰箱的电,不是天上的雷电,而是人们用水发出来的电。”我摇摇头,“我不想跟你解释这么多,也许你连高科技都不知道是什么。”
轩辕千灏紧皱的眉头耸了耸,貌似默认了他不知晓何谓高科技。
“这个朝代没有的东西,我向你解释再多,你也只会云里雾里。”我淡淡微笑,“你又如何得知一千多年后,人类无法用聪明的头脑造出这些东西?你要知道即使是这个时代所拥有的很多东西,也是人类一步一步进步发明而来的。”
轩辕千灏一阵沉默,见他仍是不信我,我稍走两步,蹲下身,捡起一块有些尖锐的小石子,在空地上写下几行灵秀的字体:
帘幕东风寒料峭,雪里香梅,先报春来早。
红蜡枝头双燕小,金刀剪彩呈纤巧。
旋暖金炉薰蕙藻。酒入横波,困不禁烦恼。
绣被五更春睡好,罗帏不觉纱窗晓。
轩辕千灏看着这几行字,他漆黑深邃的瞳眸里闪过一丝讶异。
我知道轩辕千灏眼里的惊奇是因为我写的是现代人通用的简体字,而古代人用的是繁体字。
我站起身,仍掉手中的石子,指着地上刚写过的几行文字,“很美的一首诗是不?放眼轩辕国上下,我相信,亦无人可写出。若我说这首诗是我所作,相信亦无人会怀疑,可我不想骗你。这首诗非我所作,是我穿越前那个时空的历史上北宋一位伟大诗人欧阳修的杰作。我刚才所写的是我穿越前那个时代的通用文字,称——简体字,与轩辕国的繁体字不同。来轩辕国三年,我几乎不写字,偶尔要写,也只写几个简单的繁体字,并非我不识字,而是文字有所差别,我又不想从头学起。而且,我那个时空所惯用的,也非毛笔。”
轩辕千灏低首看着地上简洁的字体,未出声。
我忍不住问,“你不会认为这些简体字,也是我发明出来诓骗你的吧?”
轩辕千灏没回答我的问题,但抬首看我时,我从他的眼神中已读出几分相信我的意味。
轩辕千灏冷哼一声,“你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要我相信你,你是借马金钗的尸首还魂。及宝宝生父不清楚是何人。好,就算这两件事我相信你。那么,既然你不确定宝宝是我的儿子,为何让宝宝冒充我儿子来骗我?”
越说,轩辕千灏的嗓音越冷。
我也悔不当初,“起初是因为没钱,想骗些钱花花,哪知,一步步套下去,我回不了头。”
“骗我者,通常只有死路一条。”轩辕千灏霸道冷寒的眼光直射向我,让我觉得犹如死神逼近,寒意十足,那种沁凉,由头顶一直冷到了脚丫。
我暗运真气,蓄势待发,准备随时与轩辕千灏开打。乖乖等死绝不是我马涵的作风!
轩辕千灏见我防备的模样,哧笑道,“你以为,以你的武功能赢过我?”
我反讽,“你口口声声说我骗你,那你又如何知道,我是真的骗了你,还是假骗你?”
“你什么意思?”
“宝宝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是你的亲子,也就是很有可能是。你又如何断定,宝宝非你的亲血脉?你不是跟宝宝滴血认过亲么?也许宝宝真是你的儿子呢?”
轩辕千灏森冷的目光闪了闪,“即便如此,你依旧骗了我。滴血认亲,本来我相信其准确性,可听说三皇弟也与宝宝滴血认亲过,结果三皇弟的血同样能与宝宝的血液相融合。滴血认亲,我不认为可靠。”
我微微一叹,“滴血认亲是不准,可惜这个时代没有DNA,有的话,那确认亲属关系是绝对准确的。”
“何谓DNA?”
“一千多年后人类发明的独一无二兼绝对准确的确定亲属关系的一种方法。”
“这个朝代没有你说的那种方法,换言之,你无法确定宝宝是我的儿子,你该死!”轩辕千灏眼中的寒意更是雪上加霜,貌似我会随时没命。
我心里发麻,表面仍无惧地勾起没有温度的笑痕,“骗你罪不至死。且不看在宝宝有可能是你儿子的情份上,你若动了我,整个云渺宫的人都不会放过你。我相信皇上恢复你的皇子地位是受你所胁迫,云渺宫富可敌国,其势力之庞大遍布大江南北,若是云渺宫跟你做对,皇帝又不肯放过你,我想,你不但离皇位永远是梦,连你的性命都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