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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我才十五岁。
这个数字,放到我的百岁人生长河里,不过是渺小的一粒。从现在的我看来,此时的我几乎算是个“婴儿”了。倒也可以这么说吧——毕竟,那个时候,我的确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对我的将来更是无从想象。
有一瞬间,我看见雪从细碎的星点,团聚成球,从飘落变成抛掷,我在这包围而来的白色中迷了眼。
再一瞬间,我便以灵魂的方式,重新回到我的少女时代了。
如我所愿,我回到了父亲的书房。这个男人,我对他的记忆疏淡,也谈不上多深的父女之情。然而他幽深神秘的书房,一直是我的梦想。可惜,书房的钥匙,在这个大家族的孩子们手里兜兜转转,从未落在我手上。哥哥们围坐在饭桌,谈些文艺复兴、西方哲学、亚洲历史之类的话题时,我觉得我变成一口深井,一个干涸许久,却被封住井口的废弃空洞。知识的甘霖,是我对着天空大声张大嘴也无法感受到的东西。而这东西,却是哥哥们随手就可拾取的遍地松果。
直到最听我话的小弟真格长到十二岁,钥匙终于在每周日轮转到他那里时,我才有偷偷潜入这座书籍古堡的机会。这机会,是我牺牲睡眠,偷来的。
只有当家里静如古坟,父母、哥弟以及帮佣阿姨们都歇下了,我的井口才能照进一点微弱月光来。
一看,就看到天亮。第二天却又要打起精神,早早到厨房帮忙。这个家里没有“母亲”这个角色,她生完小弟后,身体每况愈下,在一个天空很高很高的秋天离开了。
*
弟弟真格睡在我身边的小床上,钥匙就挂在他胸前。
这是家里的规矩。谁也不知道,为何要如此严加看守那个书房。或许只是父亲的一种怪癖或者过度的自恋:他的书房里确实有一些市面上再也买不到的绝版图书,总有旧书商出高价求他出手,但他从不动摇。我常常搞不懂,他把那些厚如墙砖的书本深深锁在柜子里落灰,从不去翻阅,有何意义?倒不如卖给真正能一页一页读他的人呢。
那时候的黄春香还不明白,对许多男人而言,粗暴占有的快乐,胜过世间万千。
十五岁的女孩子总是想得很多。
但每逢周日,我都只想着一件事:窃读。
这事情我第一次做时,手脚都还有些颤抖,心跳快得如同刚刚经历一场逃难狂奔。
再后来,我就被书安抚了。那些书是细雨,雷雨,骤雨,及时雨,从恰好的高度倾泻下来,一边使人镇静,又激人血脉。
我看见春香如往常一样,轻轻俯下身,把床底下她藏了一天的一杯黑色的东西拿出来。只见她捏着鼻子,狠狠皱眉,用壮士断腕的痛苦表情把那杯东西灌到嘴里,那吞咽之快,仿佛是要让食道和胃都来不及反应过来似的。我想起来,这是那年极为时髦的饮品,洋人们带到中国来的一种“黑酒”,据说喝了有“消食”之效,那些金发碧眼的男人们格外喜欢坐在一起,慢悠悠地啜饮。某日,我偷偷在父亲杯中啄了一口,当夜就发现这个叫“扣费”还是“可菲”的东西,能让我睁眼到天明却毫不疲惫。从此,我成了家里最爱这个黑乎乎的玩意儿的人。每逢周日,都要千方百计弄上一杯,等到晚上再“豪饮”。
我啼笑皆非地看着春香,多想告诉她:现在我是鬼魂了,不再需要依赖那苦如中药的咖啡,我就可以读书到天明了。
然而我无法说话,更无法让她看见我。
我不再观察她,决心投入我的“复读大业”。
真好,我连书房的钥匙都不需要偷了。
父亲的门已经无法对我紧紧关闭了。在这个家里,我已是自由的,死去的黄春香了。
收敛心思,我和喝了“扣费”后异常清醒的黄春香一起,翻看起书来。她不敢点灯,仅借一点窗外的路灯,但并不觉得扫兴,窗外的风也吹不灭她猎猎燃烧的心。
很快,我忘记了她的存在,也忘了我的存在。时间也被我忘记了,我后知后觉地发现,父亲的书房,古今中外的藏书,都被我吃尽了。
春香书桌上越撕越薄的日历告诉我,活人的时间,过去了三个月。窗外已是梧桐渐黄的十月了。
那一天就要来了吧。那个十五岁的黄春香永远想要抹去的一个夜晚。如果不能抹去这件事,她也曾想过,干脆抹去自己。
月亮极亮的夜晚。独自待在黑暗中的少女。忽然有异响的书房大门。
我问过老者,为什么我没有肉身,却能拿起书。既然如此,能不能拿起其他实物?
老者摇头:读书是你的强烈愿望,所以可以突破灵肉限制。其他东西你并不在意,所以无法触碰也无法拿起。
强烈愿望。
我咀嚼这四个字。
“那么如果我现在,非常非常想和十五岁的黄春香说一句话,也是可以做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