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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玛迦
临海之城,大多繁华。
玛迦城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在“黑墙山脉”土着居民的俚语中,“玛迦”有“火山”的意思,因此很多人将这座临海的雄城称为熔岩之城。
临海之城,却被冠以灼热的外号,这是一件奇怪的事。
但只要看见玛迦,人们就会瞬间明白,这外号取得简直“信达雅”。
与大部分临海城市平坦的地势不同,玛迦的海拔太高了,靠近海的南侧城区是巨大的港口集群,潮湿低洼;北侧城区却建在山脉上,整洁典雅。
庞大的魔法火焰在北侧城区的最高处熊熊燃烧,仿若沸腾的火山,无时无刻都在释放炽烈的光芒和能量,是无数船只识别方向的重要灯塔。
因为巨大的地势差距,在本地人口中,靠海的南侧城区被称为“下城区”,而建立在山上的北侧城区自然就是“上城区”。
下城区是港口所在地,是玛迦经济的源头,但这种地方素来鱼龙混杂,极难管理,而且空气潮湿,终年飘散鱼腥味,因此,玛迦的执政官和富人、中产阶级,都搬到了上城区。
下城区,上城区,听起来有种尖锐对立的感觉,而事实……也是如此。
玛迦经济非常有活力,但本身并没有特别抢手的商品或资源,其强大的本质原因,是地理位置的优越,作为“黑墙山脉”唯一的出海口,玛迦的海运极其发达,日吞吐量大得吓人。
富人们搬到了上城区,享受阳光和微风,他们雇佣工人在下城区干活,自己独占海运贸易的大头,以港口为生的下城人则只能住在潮湿低洼的区域,阴暗腥臭。
久而久之,矛盾便产生了。
几次规模庞大的械斗,均已两败俱伤收场。
上城区是标准的官军,除了盔甲闪亮、士兵训练有素,还配备魔法师、炼金师、魔兽剑士、骑士等多种超凡力量。
下城区则鱼龙混杂,每次械斗都是几个大帮派牵头,虽然确实有高手,而且混迹港口的人也非常好勇斗狠,但临时组织起来的队伍肯定是打不过上城的。
然而,虽然上城区占据绝对战力优势,但将下城人民打成重伤甚至杀死,对富人和执政官也没有好处——港口不能缺人,没人干活,损失的可是沉甸甸的金币!
于是,和平协定达成了。
每个月,上城区都会分拨金币给予下城区,用来改善环境、提高教育和赡养老人,作为回报,下城区不能再寻衅滋事。
但,金币显然不能让玛迦的上城和下城再次亲密无间。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在夜晚,玛迦的巡逻兵不会出现在下城区潮湿的街道上;执政官的亲手签署的公告,也会在下城区的夜晚被撕下来。
——太阳落山后,玛迦下城区,默认由那几个大帮派统治。
这是玛迦的潜规则,亦是谁都知道但就是不能堂而皇之说出来的秘密。
奇异的平衡达成,虽然看起来脆弱且荒唐,但只要上城和下城不去触碰对方的底线,这种“信任和默契”却能维持很久。
然而在今天夜里,这心照不宣的默契,却濒临破碎。
……
特达一脸阴沉地坐在座椅上,他毛发火红,根根直立,看起来就像发怒的狮子,身躯庞大,肌肉虬结,胸口处有黑色的锯齿鲸纹身,这个形象很符合他的身份——下城区大帮派“恶鲸帮”的三当家。
“大当家不在,你们倒是说句话啊!”特达瓮声瓮气地开口,脚狠狠一跺,厚重的岩石地板被他直接踩爆:
“都不说是吧,行,那我说,现在,让兄弟们拿上家伙,去乌龟堡要个说法!”
“你敢!”恶鲸帮的二当家山蒙尔直接开骂:
“这个时候,操家伙去执政官那里讨说法?你这是把脖子伸到别人的刀子下面!找死!还有,以后不要说乌龟堡,那叫白银府邸!”
“哼……懦夫!”
“反了伱了!特达!一切等老大回来再说!”
“嘿,别以为你是二当家,我就会怕你,老大走之前说过,他不在,什么事都得咱几个商量着来。”特达瞪起牛眼:
“咱们几个当家的都在这里,干脆举手表决!”
“吗的,你这头蛮牛、蠢驴、大笨熊……”山蒙尔气得直打哆嗦,但他虽然是恶鲸帮的二当家,但平日负责的都是“文事”,是类似于师爷的角色,不算粗鄙之人,骂来骂去都是那么几句,落到特达这种滚刀肉的耳朵里,根本不痛不痒。
“来吧,别废话,举手表决!老大不在,老四躺着呢,我、你,老五老六老七老八老九,刚好七个人!”特达大声道:
“赞同二当家、认为我们应该按兵不动的,举手!”
唰唰,两人举手。
山蒙尔两眼一翻,差点晕过去。
“哈哈!”特达兴奋地搓搓手:
“现在,赞同我的,认为我们应该去执政官那里讨说法的,举手!”
唰唰,举手的还是两个人。
特达大怒:
“谁!谁当墙头草!”
他拿眼一扫,终于发现问题。
老大不在,
老四被人剖心挖肺、死不瞑目地躺在地上,
老六和老七支持山蒙尔。
老五和老八支持特达。
老九没举手。
……老九特么的压根就没来!
只怪这人平时存在感就弱,老四惨死后,众人急的团团转,一时半会竟没有发现。
“……老九呢?”
“去烟街了。”
“去那干嘛?”
“哦,想起来了,他好像早上说……要去看花魁。”
“干他娘的魔兽腚眼……”
“特达,冷静,老九没来,其实是件好事,你真的太着急了,老四的仇我们要报,但是必须等老大回来……”
……
于此同时,位于上城区与下城区交汇处的“烟街”。
人山人海,拥挤程度,连下脚都困难。
叼着空心草杆的年轻人撸起袖子,和旁人挤来挤去,时不时还学着别人的样子吹流氓哨。
“花魁来啦——”
也不知道谁喊了这一嗓子,人们更加热烈了,起哄、调笑、怒骂声连绵不断。
年轻人被挤得没招,抻着脖子往前看去,却被一只从后方来的手按了下去。
“喂喂喂!素质啊素质!”叼着空心草杆的年轻人大怒,一把扯住按着自己脑袋的手。
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入手的触觉,并不是大多下城人粗糙且油腻的皮肤,而是滑嫩绵软,宛如软玉。
年轻人下意识地放手,看向身后。
他的身后,美丽娇俏的少女抽回手,笑嘻嘻地道:
“看我干嘛?不看花魁了?欸?果然够正啊!啧啧啧那小腰……”
——嘿,我就不信了,这次老子看美女、逛勾栏,嘻嘻哈哈的一脸屌丝样,难不成还能被男人喜欢?
某再次变女的救世主如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