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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点头,一直以来元安与我话甚少,却待我真诚,若我能长待此处定能成一生挚友。我有些感慨,便伸出手紧握住他的,他一愣,然后与我相视而笑,我亦觉得整个人轻松起来。
茶楼外停着辆马车,那人恭敬地守在马车外。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对我恭敬还是习惯了以这样的姿态对人,但无论哪一点我都不敢轻视了他,毕竟我要寄人篱下了。我走过去,客气地打了个招呼,道:“且贵最近心思烦躁,刚刚说话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那人笑了笑,道:“先生不必介意,暮成愚钝,先生的言论虽不敢完全赞同,但亦感所得匪浅。此番先生入府,便与暮成一同伺候少爷,这些小事就不必放在心上了。暮成平日里管着些府里的吃穿用度,先生若有吩咐,只管知会一声便是。”
他说的谦虚,我已隐隐明白,这个暮成是这个所谓暮府的管事。我在这里快半年,已经隐隐知道了些城中阔绰府邸,但却从未听过这个暮府,无论是政治还是商业都似没有声名。然而只见这暮府管事就隐隐觉得不一般,四平八稳,不卑不亢,言语有物,修养绝非普通家奴可比,而且这十倍的月钱,独立的厢房,出手之阔绰远非小富小贵人家可比。我不禁有些诧异。
更诧异的是,这个暮成,明明是一府管事,却一口一句少爷,好似主子只有这个病恹恹的少爷,难道这府中竟没有老爷夫人的么?
我摇摇头,进了马车,不管这些,我只管说书便是。富贵人家总多春秋,这府里的怪事与我何关?
我走得如此匆忙,好似逃难一般,连元思最后一面都未曾得见。其实打包时,我已然预备了一肚子说辞留给元思,暗下寻思,以元思的性子即便不留我,也至少会送我离去才是。然而她竟始终未曾露面,我心中倒有些怅然,不知她是不是有些怪我。只是长痛不如短痛,她便恨我也只能由着她了。
那时我还不知道这其中曲曲折折的原因,到我知晓之时,已然被命运之轮碾住,再也挣不开了。我后来会想,也许那一日我不入暮府,一切会有所改变,至少与那个人不会那般相处,然而若我转了身,少了那番交集,我又会不会觉得遗憾?
世上最勇敢的人,不是对抗命运的人,而是接受命运的人,接受命运所给予的一切,对我来说,这其中便包括了他。
我一向没有方向感,隐隐只觉得马车一直往城东行。我没法适应这种晃荡的感觉,迷迷糊糊中竟睡着了。
暮成唤醒我的时候,已然到了暮府。暮府周围很空旷,没什么人气,外观也很不起眼,与我想象中的阔绰很不相同。进了门,也没什么奢华的事物,只是干净的特别,门沿窗脚都一尘不染。相较之下,庭院更是奇怪,好似无人打理一般,花草种的散散乱乱,然而却又不见杂草丛生,还有不知从哪引的活水在院落间肆意迂回流转,整个感觉说不清是散乱还是写意。
暮成先陪我到西厢房放了东西,我只一眼便看出房里的被褥灯烛都是新置的,不知是我特例还是这家主人惯有的洁癖。
然后便是去见这府里的少爷了,暮成介绍说他家少爷姓暮名青晚,字见之。这名字有些别致,宜男宜女的,我确定从未听过,否则定会留下些印象才是。
进到东院,几棵梧桐吸引了我的注意,高大的梧桐树,怕是建这宅子时便有了。如今已是深秋,地上因此铺满了落叶,看起来很久没人扫过。想起外院的洁净,花草的散乱,还有这满地的梧桐叶,我突然对这个暮青晚产生了一分好奇,一个貌似有洁癖的人,偏又带着几分疏散的情致,却不知是怎样的风流人物?
厢房口有一株歪梧桐显得极有情趣,好似俯身呢喃的情人,半挡住了东厢的窗格。我顺着它看向那窗格,然后就愣住了。
那窗格由原木镂空而成,漆色是深沉的黑,窗口是这个朝代少见的宽敞,此刻,两扇窗向外半开着,充满古朴的美感,然而这些并不是我愣住的原因。让我愣住的是窗口托腮的绝代佳人。美人散着乌发,墨一般的颜色泛着浅浅的光泽,竟似比漆还多几分浓郁优雅。袖口是殷殷的红色,更衬出托腮的手与脸上的肤色一般无二,白得有些病色,然而这病色无损完美的感觉,反而让人心中平添了几分怜惜。丹凤眼,悬胆鼻,瓜子脸,樱红的唇似要滴出血来,只有修长的眉毛隐隐带有几分英气,却因此让人雌雄难辨。他的眼神迷离,好似注视着院子里的假山流水,又好似越过了这院这墙看到了世界尽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想元思已是罕见的美人,而眼前的这个除了“妖孽”再也找不出更好的称谓了。我轻轻地叹了口气,还好上天给了他妖孽之姿,却没给他健康的身骨,否则,若他出世,不知会带来什么样的祸乱。
暮成很小心,不敢打扰他家少爷的心思,带着我轻手轻脚入了门,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厢房用丝绣的屏风隔了开来,里屋点着香炉,轻轻雅雅的香味,让人神清气爽。我从屏风的侧角向内看去,暮青晚坐在窗口的书桌前,一手托腮,一手按着本书,半响也未回过神来。他不回神,暮成也就不动,我便闲闲散散地观察这屋子。屋里的饰物极少,便有也是素色,那屏风只是装饰,想来是因为他喜欢那素底的绢布和彩绣的艳丽灵动的猫眼。书桌床榻都安排在一间房里,可见他终年也出不得几回房门。檀香的背后,有淡淡的药味,呆的时候久些渐渐便不甚闻得出来,但依然提醒着我,这屋子的主人需要极致的呵护。
暮青晚,便是从背后看,仪态也风流之极,他穿着白色的长袍,原本一身清淡,然而袖口衣领袍脚的细处,却又用大红的丝线绣出精致隆重的花样来,在这屋子里就显得愈发的挑眼。宽松的衣服看不出身形,然而清瘦还是很明显的,我的视线最后就停在他身上。我并不是对他有特别的感觉,只是这个人便是这样强烈地存在,让任何人都无法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