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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
卧室立体镜前,柳清颜迷惘的抚摸着自己平坦小腹,不曾阵痛时,好似也看不出什么呢,肤色白皙,丝滑细腻,多么妙曼的身躯啊,为何偏偏就一张脸跟车祸现场似地?指尖勾勒在胃部,她知道,里面有个肿瘤正在日益增大,多少癌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幸身亡?
听说一次次化疗最是痛苦,但她不怕痛也不怕苦,就怕还没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就自此离开,也不是完全没起过寻求乐舒帮助的念头,帮助她治病,相信乐舒砸锅卖铁都会帮她,若能痊愈,她也有自信可以在未来人生双倍偿还,可在网上查过一天资料后,这个念头被彻底打消。
再怎么坚持,哪怕是最好的医疗团队,也没痊愈一说,不过是多活一年半载罢了。
没有哭,甚至对着镜子掀了掀嘴角,虽然笑得很苦涩。
眼泪这个东西,早在几年前就流干了,回想过往,这辈子好似真白活了呢,走到床头柜,拉开最底下的抽屉,盘坐地上将铁盒中的信纸一点点打开,堪比小学生水平的几行字却能将人刺得鲜血淋漓。
‘这孩子是不被上天眷顾的,因工作关系,她爸是谁我也不知道,吃了好几次药也没能打掉,你们不要试图来找我,我肯定不能养她,非要逼我的话,那我就带着她一起死,谁愿意养就谁拿去养,不愿意养就**吧!’
妈妈,你说对了,女儿不是个被上天眷顾的人,明明有很多可以幸福安乐的机会,都被我给一手摧毁了,如果好好听大家的话,大学毕业前不要谈恋爱,那么我现在应该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人员,如果好好听乐舒的话,不要成天窝家里郁郁寡欢,吃好睡好,也不至于落得这个下场。
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因为爱了,所以无法自拔,因为受伤了,所以难过,一切的一切,仿佛早已注定,记得那天乐舒问她,你还爱他吗?她回答了还爱,不管是以前对她无微不至的司炀,还是后来化身恶魔的司炀,她都爱,只因他是司炀。
一个早就刻在她骨子里的大男孩儿,不懂事、以自我为中心、任性妄为,永远不知道什么是责任,即便现在,他还是没长大,就这么个人,为什么快死了,还要念着?还要担心外面雷鸣阵阵,会不会淋雨害病?
人世间多么险恶,托乐舒的福,她真没接触多少,乐舒把她保护得太好了,等终于明白她这份苦心时,却再也来不及回报。
到头来,只剩咎由自取!
妈妈,你是否还记得你有个女儿曾被你放在了孤儿院门口?她已经长大了,也快……离开人世了,真的不打算来看一眼吗?她不会给你带来任何负担,只想见你一面,看看是谁把她带来了这个世上,仅此而已,也不行吗?
母亲一定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吧?乐舒说她是从事夜总会行业的,模样不好看,怎么可能被录用?二十多年过去,也老了吧?成家了吗?有新的孩子了吗?那个叔叔真心爱她吗?越想头越疼,抱住脑袋埋入膝盖,怎么办?一道道震耳欲聋的雷鸣好像要击溃她的灵魂,要提前将她带走一样。
不,她还能活段日子,不是都没到呕血阶段吗?
‘扣扣!’
身子一个哆嗦,花容失色地望向客厅,某种骇人惊惧打消了方才惆怅,思绪也被打散,只剩窗外轰隆隆巨雷和噼噼啪啪阵雨,恰巧刚刚想到老天要提前收走她,这种情况下,突然传来两道敲门声,饶是胆子再大,估计也不免毛骨悚然一番,听错了吗?不敢动作,竖起耳朵仔细凝听。
‘扣扣!’
瞳孔瞪大,是真的有人在敲门,二话不说,赶紧把母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放回铁盒里,起身磨磨蹭蹭走到客厅,先将灯具打开,颤声问:“谁啊!”难道是乐舒?她不是有她家钥匙么?忘记带了?
摸摸脸蛋,好在根据网上查来的方子吃了些缓解病情的药物,脸色并不是很差劲,即便已经认定是乐舒,还是不敢贸然开门。
‘扣扣!’
没有回应,只有敲门声,想到早死晚死都是死,以前又不是没自杀过,有啥好怕的?思及此,心跳渐渐平复,一把将门拉开,当看到两排大白牙傻呵呵面对着她时,所有顾虑瞬时烟消云散,不管司炀的感情真假与否,但她知道他不会希望她去死,瞥向男人脚边,一滩水流,怎么淋成这样?
不好驱赶,斟酌了一番,叹口气侧身让路:“进来吧,我去给你找件衣服,浴室在那边!”随手一指,后无任何情绪波澜的走向卧室。
司炀现在的样子何止一个惨字能形容?昔日时尚炫酷发型早湿答答贴在头顶,衣服裤子不住淌水,胡子拉碴,多日不曾换洗衣物,除了糟糕邋遢,还有股子刺鼻异味,连他自己都快受不了了,不过听到柳清颜的话,又觉这番苦肉计用得值,无需多言,咧着嘴乖乖到浴室准备焕然一新。
刚好洗手台上放着一个不知她用来做什么用的刀片,勉强可以充作刮胡刀。
清颜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合适司炀的干净衣服,体格相差太大,想到什么,把压在衣橱最下面的袋子拆开,一件白色卡通肥大t恤被翻出,当时就因为号码太夸张才雪藏的,刚好派上用场,连体的,裤子都省了。
并不想多跟司炀在交流,他的目的是什么,她很清楚,而且跟他讲道理,纯属浪费口舌,所以都不用考虑,就把一床备用的被子扔客厅沙发上了,自个儿再回屋反锁门上床睡觉。
“这什么玩意儿啊?”
已经恢复俊朗整洁面庞的司炀边擦拭湿发边抖抖身上那女式t恤沉声抱怨,瞅向唯一卧室,房门紧闭,并没清雅想的那么不堪,别说擅闯了,看都没多看几眼,掀起沙发上的被子,再把那不大不小的电视机打开,变魔术一样,摸出包干巴巴的香烟点燃一根,也不知全身湿透,他是如何做到让烟不浸水的。
乐舒有句话是对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不,也不管桌上卡通水杯是否是人家唯一用来喝水的杯子,烟灰自然而然就弹进去了,**按得飞快,最终停留于一个对动物的讲解,而思绪却并未在屏幕上,他是真没想到学姐这么轻易就让他进屋,还给他找衣服和棉被。
和预期想的完全不一样,也能理解,不管相隔多久,学姐的心始终都只会在他一人身上,她爱他,爱得发疯发狂,爱到没了他就会自杀的地步,怎么可能忍心他再出去继续淋雨?那可是会生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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