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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吴芝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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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猿显然比乌额人出现的更早,甚至可以说是荒城的缔造者,然而很奇怪,与之相关的传闻只有《玄灵集》里的四个字。

    是经历了种族灭绝,还是去了别的地方?。

    “……要我说,没打过乌额人,跑了”

    董师傅觉得这并不难解释,动物都有抢夺领地的习性,谁看谁都觉得碍事儿,少不了一场混战,所以城外才会有这么多非人类的遗骸。

    “有没有白猿,都不影响咱们的故事”。

    “得,你继续讲你的”。

    大迁徙后,董淳见因略有政绩,连升两级,留任都府,转眼六年过去,天下小安,官员骄奢之风愈盛,满城浮华。

    董淳见虽谈不上清廉自守,却也算是个有抱负的,甭管为公为私,主动申请调北镇边,相当于到基层锻炼一下,顺便渡渡金。

    镇边的将军是他的老上级,当然举双手欢迎,于是,一主一仆重新踏上了那条漫漫长路。

    当他再次看到雄伟的玉砚雪山,不禁想起曾经万民失所、颠沛流离的景象,正在百感交集时,双辕车突然被崖顶滚落的巨石砸中。

    “我家先祖身强力壮,在军营里从来没遇到过对手,两条膀子能掀翻一头牛,但那块石头太大,压着董监官的下半身,根本挪不动……”。

    就在这要命的当口,一声怪叫,不知从哪儿窜出来几个野人,领头的一个蓬头垢面,帮他搬开落石,抢先背起已经昏迷的董淳见,其他人也一涌而上,抢了包袱行李,拖着马尸往城里走。

    “他当然记得这里是毒倒吴氏族人的地方,再看这些人额头乌青,小鼻子阔嘴,十有八九就是那帮家伙,心想不好,碰见熟人了,要是被认出来,吃不了兜着走”。

    可那时董淳见身负重伤,百里之内只有这一座荒城,且不说打不打得过人家,就是让你跑,又能跑到哪里去?。

    “他问那人叫啥名,听声音象是女的,说是吴九儿……”。

    “九儿?”。

    “不是九儿”

    董师傅一边纠正自己的发音、一边用手指空划着:“是九二,他们的名字从一往后排,数字越大年龄越小,这个女孩儿六年前还不到十岁,不过她记得这俩当官的,也能听得懂人话,一个劲儿的给老祖打手势,让他别害怕”。

    害怕又有什么用?。

    你想战场上血流成河,能活下来的人,并不是光靠运气。

    “他已经有了主意,擒贼先擒王,一发现情况不对,马上动手”。

    于是紧握腰刀,跟着吴九二进了城。

    城里空空荡荡,除了几间破烂石屋,剩下的全是冻土地,地上铺着一个个草垫子,好象母鸡下蛋的窝。

    中间有块方石,比乒乓球桌还大,摊着分割好的生肉和血淋淋的兽皮,四周堆满骨头山,腥臭难闻。

    里面还散落着人的头颅,脸上黑洞洞的窟窿令人不寒而栗。

    正东方摆着一尊神像,用石头敲打出大概轮廓,人身鸟首,双翅展开,环于头顶。

    这个造型的三趾神鸟,白英乌丽的箱子里也有一个。

    开始我以为是沈家人的东西,后来又感觉不对,沈家自沈家后起,便竭力掩盖三趾的事实,怎么会鼓捣出这种有明显指向的玩意儿?。

    谁才会以三趾为傲?吴氏族人,九爹!。

    神像背后是一整张拼接起来的兽皮,两米多高,起码六七米长,用树枝撑着,围成一个圆圈,象是一个没顶的小蒙古包。

    附近还有人看守,似乎里面藏着什么重要的物件。

    外面跪着几个半大孩子,仰面闭目,贪婪的呼吸着,一脸陶醉之色。

    会不会是四百六提到的“木祖”,那个能造出无数智者的神秘之物?。

    “董师傅,你觉得乌额人是人吗?”。

    “这……”。

    “怎么想的就怎么说”。

    他慢慢拧开保温杯的盖子,又“啪”的扣上:“有啥不敢的,书里写明了,他们就是群大鸟怪,因为天灾不断,这才逃了出来,看着挺惨的吧,其实反过来想想,兴许是机缘造化呢?要是没有这场山火,也不会这么快变成人”。

    和我猜测的一样,鸟人这一点是没跑了,想起大背刀猴在四百六面前的那副怂样,没准他们的祖先就是凤尾雪鸦。

    准确的说叫鬼目,栖息在原始大森林里的鬼目。

    “是自然进化的,还是……吃了什么?”。

    我嘟囔了一句。

    董师傅以为我在问他:“一点点来吧,都有个过程,咱们也这样,不容易”。

    听语气,似乎很同情他们。

    “虽然已经过去了六年,这些半人半鸟的家伙还在生吃血食,以前在流民队伍里,再不济也能喝口热菜汤,生个火对咱们来说,不是多难的事儿,可他们哪见过这个,当然,林子里有被火烧焦、被雷劈死的动物,那能是一个味儿吗?”。

    仿佛突然打开了新世界,瞅啥都新奇,但大家躲他们还来不及呢,想学也没人教。

    我“哦”了一声,怪不得吴九二明明认出了仇人,却仍将其救了出来。

    她是想学习人类的生活技能。

    在当时的乌额人里,这个女孩儿应该算是异类了,有点高瞻远瞩的意思,也就是这一举动,彻底改变了吴氏全族的命运。

    成也是她,败也是她!

    不久,董淳见缓缓醒来,恍惚中,仿佛有无数面目可憎的怪物围绕着自己,或站或蹲,如同来到了恶鬼地狱。

    其实,这些人对他并没有兴趣,反而都盯着他身旁的董喜,在替主人包扎好伤腿后,他不慌不忙的燃起了火堆,一边烧烤马肉、一边碾米煮粥。

    粮食和腌肉都是从车上拿来的,还有陶罐、火石火镰等炊具。

    当董淳见得知真相后,心里又惊又怕、又不是个滋味。

    六年前,为了平息民愤,无凭无据的把人家丢在了路上,如今却又救了自己的命,用句成语就是“以德报怨”,试问,情何以堪?。

    “那些难民是怎么失踪的?”。

    董师傅指指肚子。

    “吃了?”。

    “多年以后他才听吴九二说起,原来自从吴氏族人加入队伍,就经常被勺头和其他难民欺负,打的饭也是些清汤寡水,他们虽然说不出来,心里头都记着呢”。

    最先不见的便是那个勺头,然后是他的顶头上司,比他更刻薄的粮官。

    可当时董淳见并不知道这些,正在暗自懊悔,一个脏兮兮的小老太婆突然从人群中冲了出来,大喊大叫,一下蹦到他身上,张嘴就咬。

    董喜眼疾手快,来了一招“双扣”,右手揪住耳朵,左手紧扼后颈,顺势推倒在地。

    “这女的叫吴三四,她男人六年前就没了,我猜啊,大概是在这里饿死的……”。

    流民走后,能吃的都吃光了,好象飞过去一群蝗虫,就算还能打到猎物,也喂不饱这么多人。

    “为什么不到别的地方试试?”。

    “因为忘忧草”。

    “忘忧”这个名字是董淳见起的,听着好听,却是那种有酒香气的毒蘑菇,它和鹤鸣天葵一样,食用一次,就足以让人成瘾。

    “现在还有这种草吗?”。

    “沈鹤鸣死后,无忧草就慢慢消失了,但背不住也有,方园香室的镇店之宝,就是一颗无忧草做成的药丸子,叫鹿人丹”。

    方园香室,胡一把?这人还真有点存货,净倒腾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不管怎么说,总之吴三四算是恨上了董淳见,而且有这种想法的,在族内占了大多数,如果不是吴九二挺身而出,毫不畏惧的挡在他们面前,恐怕董家主仆连个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别看吴九二年纪小,但她敢想敢干,为了保护董监官,寸步不离的守在跟前,不光要学习人类的语言和取火,还指指土地,做出植物生长出来的样子……”。

    董淳见明白了,她要自己种庄稼。

    从此,乌额人一分为二,一拨跟着吴三四,捕猎、生食、睡鸟窝,另一拨则以吴九二为首,耕种畜牧、建屋筑墙,生活方式越来越向人类靠拢。

    “咱再说董监官,两条腿折了好几截,已经变成了残废,官凭符书也丢的丢、破的破,这属于严重失职,回去是要治罪的……”。

    “那他家人呢,不管了?”。

    “他家里没啥人,爹妈活着的时候,给他娶了门亲,是赵鲁敬赵大人的千金赵芝兰,两人恩恩爱爱,可惜第二年就病死了”。

    如今的董淳见虽然心存遗憾,却了无牵挂,加之吴九二把他当父亲似的对待,必恭必敬,不免有些感动,决定倾囊相授,权当是报恩了。

    我觉得还有一个原因,无忧草!

    这么重的腿伤,钻心噬骨的疼痛,必须要用它来缓解一下,没想到却乐在其中,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脚不能沾地,只能侧卧着给孩子们讲课,他住的那间石屋便叫做“半依山宗”。

    别人则尊称他为“董夫子”。

    那么,沈亮亮所说的“董阿大”应该就是董喜了。

    “吴丑儿是谁?”。

    书里没有这个人。

    “丑儿,九二?”。

    董师傅反复念了几遍:“你不觉得这两个名字很容易搞混吗?”。

    的确很象,也许我听错了。

    “你们老祖在干什么?”。

    “老祖在投军前就在家里种地养猪,是个好庄稼把式,等天一暖和,董监官就让他带人去城外开荒,收了粮食,再去远处的城镇以货换货,猪羊崽子、盐巴布匹,刨去吃的用的,竟然还有富余……”。

    几年下来,仓储充盈,丰衣足食。

    为了让董淳见摆脱对无忧草的依赖,董喜特地给他酿了两坛子酒。

    “酒啊……是个好东西,但容易出事儿……”。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精神,其实喝醉了也一样,那天,恰巧是董淳见亡妻的祭日,他心里苦闷,不知不觉多喝了两杯,长期得不到宣泄的情感如同火山爆发,抱着吴九二嚎啕大哭。

    书中在此处写了四个字:……成其好事。

    至于是什么好事,谁成全了谁,哪个先主动的,清醒后的董淳见又是什么反应?就只能意会了。

    吴九二知道他很爱自己的前妻,便主动把名字改成了吴芝兰,这种事情,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去做,但我认为她的想法很简单,或许是感受到了丈夫对前妻的眷恋和不舍,心生向往,希望他也能这么对待自己。

    董师傅说,俩人相处的倒还不错,吴氏家族也在日渐壮大,可吴芝兰却发了愁,照这样下去,到了第三代就没地方住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怎么办?。

    扩建,整整往外扩张了三四倍,这个立于蛮荒之中的石头城也第一次有了正式的称呼。

    什闾城!

    新城完工的那天,吴芝兰把董淳见背了出来,让他接受族人的礼拜。

    但不是所有人都对他感恩戴德,特别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吴三四。

    “你说她为啥一直不动手?”。

    董师傅卖了个关子。

    “没机会呗”。

    “有人保护是一方面,主要是她惹不起吴芝兰”。

    “哦?”。

    我不明白。

    “你知道吴芝兰的爹是谁吗?”。

    吴一,吴氏族谱上的第一人,是当时带领全族逃出大森林的首领。

    被弃荒城后,他决心去寻找更适合居住的地方,却再也没有回来。

    “是不是毒瘾发作,死在路上了?”。

    董师傅摇摇头:“……我记得有几句话是这么说的,无忧草无根无须,底若大珠,断茎于其上,次日复生,食之则抖擞,不食则懒怠,然无性命之虞,有志者,可戒”。

    无忧草的根象颗大圆珠子,采摘的时候,只要不伤到下面,第二天会接着长。

    而它对人体的危害似乎比鹤鸣天葵小多了,还可以戒掉。

    “吴一一去不回,吴氏族人又成了一盘散沙,这时候,得有个人站出来,扛起这面大旗,事实证明,吴芝兰也确实没让他们失望,只是……”。

    “只是什么?”。

    他突然叹了口气:“有人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谁要死啦?。

    “吴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