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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归乡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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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雪山郎返回同益城,打死了黄彪,黄不二便如同丧家之犬,到处流窜,召集各方人士一起对付沈家后。

    “黄彪不过是个仆役司,要不是梅姿夫人狂妄托大,仗着手里的大小神力营,非要亲自攻打郡府,能把同益城交给他吗?……”。

    红姨感慨万千:“瞧瞧,不光男人会毁在女人手里,女人也会毁在男人手里,总而言之,都没有好下场”。

    这话明显是撂给我的,三分提醒、七分警告,好象我是颗老鼠屎,会坏了一锅汤。

    我暗自冷笑,乌头会再牛,也只是别人手里的一杆枪,你以为自己是根葱,可谁拿你呛锅呀?

    她把烤好的红薯夹出来,让小雅给胡小铃送去两个:“轻着点,放炉子边,再添把柴火,别凉了”。

    说着,又夹了一个给我。

    小云彩早吃上了,脸抹的象只小花猫,一边倒腾着手剥皮,一边“呼呼”的吹气。

    “做人呢,最要紧的是有自知之明”。

    红姨抬头瞟了我一眼:“这不是看得起看不起的问题,是能力,黄彪可以管好一个大都尉府,但一个城镇不是一个都府比得了的,他和梅姿夫人一样,好大喜功,为了摆脱造反的嫌疑,拼命的巴结上官,那些钱咋来的?”。

    挖空心思、盘剥百姓呗。

    “还是啊,你不给别人留活路,就甭指望别人容下你,整个同益城,没有一个人说他好的,早就想把黄家赶走了……”。

    她清理着炉渣,被飞灰呛的睁不开眼:“……盼来盼去,终于盼来了雪山郎,当然有人嘲笑他是三趾吴女的后代,荒城蛮夷,乌额之子,但不管咋说,身上流着一半沈鹤鸣的血,名正言顺”。

    据史料记载,沈家后一上任,便大力推行兵田制,以兵养田,以田养兵,自给自足,除了应交的田粮赋税之外,不扰民生,连借石种子都要多还半斗。

    那些被黄彪压榨惯了的老百姓,受宠若惊,从来没享受过这种待遇,一个个感恩戴德,所以,黄不二想借老子的名头夺回城主之位,简直是痴人说梦。

    “他咽不下这口气,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一帮能人异士,传说他胯下骑着一头三趾金眼雕,身边有神兵开道,强行占了城外的十几个村子,成立了一个不二门,自称不二门主,和沈家后打起了擂台”。

    你只要在他的地盘上,就得入他的门,不入不行,轻则打骂,重则有杀身之祸,老百姓个个恨的咬牙,暗地里叫他:黄毒妇。

    相传,黄不二肤若凝脂、琼鼻凤目,貌似妇人。

    徐黄羊或许是在他身上找到了灵感,创造了“不二真人”这个形象。

    “不光是这样,他和元待见还真有点关系”。

    红姨扒着黑乎乎的红薯皮:“黄不二有个同父异母的姐姐,两人相差七八岁,名叫黄取真,她妈妈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大美女……”。

    人的容貌自有天定,可这偏偏犯了梅姿夫人的大忌,她号称同益城第一尤物,看见漂亮女子,心里就如同扎了根刺。

    后来,黄彪为了取悦她,狠心毒死了原配,黄取真又恨又怕,虽然她年龄尚小,但出落的婷婷玉立,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为了逃离大都尉府,她给自己牵线做媒,嫁入了元姓人家,从此断绝来往。

    没想到,三十多年后,门外来了一个大肚婆,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自称是黄取真的侄女侄子。

    大肚婆叫黄痴女,小男孩叫黄继元,并拿出了信物,是当年黄彪送给不二、取真姐弟俩的一对玉牌,一日一月,一阴一阳。

    黄不二共有一子三女,黄痴女是三姐,二姐黄邪女、大姐黄天女。

    “姑爷”。

    红姨突然叫我:“有人说,从这三个闺女的名字上,能看出黄不二的运势,我想听听你的高见”。

    “哪有什么高见?”。

    我连连摆手,耍点小聪明、动动嘴皮子还凑合,跟真正的人精相比,嫩,嫩的很。

    可她既然问了,只能搜肠刮肚。

    “……老大叫天女,神圣,高不可攀,那段时间他一定很得意,到了老二这儿,因为某些事情,走了下坡路,什么都顾不上了,手段不重要,达到目的就成”。

    因此选择了歪门邪道。

    我思索着:“最后这个痴字,应该是得不到、又放不下的意思,他这辈子肯定是没戏了,因此才把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

    黄继元,继续黄元祖时期的辉煌。

    胡未红不住的点头,突然叹了口气。

    “不对吗?”。

    我挠挠下巴。

    她没回答,接着刚才的话往下说:“岁月如霜鬓白头,黄取真已年近半百,成了个老太太,人上了岁数,心肠就软,便收留了这对姐弟,等黄痴女生了孩子,又在她的安排下,改嫁给了元家后辈”。

    而弟弟黄继元,发奋读书,终于得了一官半职,从此黄家走上了仕途。

    黄彦之就是他的子孙。

    “其他人呢?”。

    “不清楚”。

    红姨摇摇头:“当时黄不二已经臭大街了,千夫所指,都不愿意跟他沾上边,虽然元家口风很严,可还是有人猜出了这位小元夫人的真实姓名和来历,不过瞧在黄取真的面子上,也都装聋作哑”。

    “那个孩子不会是元待见的祖上吧?”。

    “又让你说对了”。

    红姨笑了笑:“元素鲤,没人知道这孩子的亲爹是谁,打那以后,不二门土崩瓦解,黄不二和黄痴女的两个姐姐也人间蒸发,下落不明”。

    元素鲤,鱼传尺素,她给孩子起这个名字,或许是盼望得到亲人们的消息。

    “嗵”的一声,焦碳爆裂、火星乱飞,胡未红本能的往后仰,蜷卧在旁边的黄猫受了惊,大耗子似的,夹着耳朵往门外溜。

    “桔子,回来……”。

    小云彩一把没抓住,举着半块红薯,嚷嚷着追了出去。

    我心里有个疑问,徐黄羊这辈子从未踏入过益城半步,怎么会熟知这里的人和事?。

    即便是道听途说,也不可能如此详尽,因为小说里描写的不光是人狐情爱、因果轮回,还反映出当时最黑暗的地下产业。

    不怜子舍!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红姨又叹了口气:“尽管你是水家的女婿,但不一定了解里面的弯弯绕,这种易肢之术叫做添八,也叫两无奈,唉,说它干啥?都是老黄历了”。

    添八,意思是三趾婴儿变成五趾后,多出来的那两根花生米大的小脚趾,加起来不超过八分重,可为了这区区八分,孩子父母要花费巨额的钱财,一般家庭根本承受不起。

    “千金只换八分重,生子不易两无奈”。

    再无奈也不能伤害别人家的孩子,没有买的,就没有卖的,这官司打到阴曹地府,他们也不占理。

    “打官司?”。

    红姨摇摇头:“虽然大家心知肚明,却没有证据,不怜子舍名义上是善堂,不偷不抢,有卖身契、有红手印,都能找着人、对上帐,该缴的税只多不少,官府也拿它没辙”。

    或者说是假装没辙。

    沈家就更不用提了,那是地方官的钱袋子,指着它过年呢,谁动跟谁急。

    “如果换成是你,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堂堂正正的走出去,没准也会这么干?”。

    “三趾怎么啦?”。

    我断然摇头:“难道从脚上能分辨出一个人的好坏?”。

    没道理。

    也无法接受这种残忍的行为。

    “不受其害,不发其声,你知道在同益古镇,年轻人谈生意的时候怎么打招呼吗?为了向对方表示自己的开诚布公,初次见面不是握手,而是脱掉鞋袜”。

    红姨边说边笑:“当然,这里面有一些玩闹的成分,但恰恰能看出一般人对我们的态度,黄不二几次攻打同益城,满天飞的都是大鸟,老百姓被吓破了胆,所以三趾人就等于妖怪,是那种想取代人类地位的生物”。

    “有人确实是这么想的”。

    比方说九爹。

    她愣了愣,半天没吭声,突然问了句:“九爹是谁?”。

    原来她不知道!

    “……九爹是,是,我猜就是你说的乌额之子”。

    红姨“哦”了声。

    “胡定归会飞吗?”。

    “哟,那可神了,听老辈们讲,这人飞天遁地、追云逐日,无所不能,我姐夫倒是研究过,就是你未来的丈人爹,他说老祖宗从来都是马上征战,八成没这本事,反正嘟囔了一大套,乱七八糟的,也听不太懂,好象不光变身那么简单”。

    是推三变,胡定归应该属于入窍变中的花毒入鼻,连翅膀都没有,最多是个初级玩家。

    红姨又问我胡小铃是怎么知道胡氏三趾的?。

    “她没说吗?”。

    “没说,就是哭”。

    我一时不确定应不应该告诉她,犹豫了很久,还是拿话遮了过去,说乌头会里人多嘴杂,她又是在胡定归乡长大的,肯定会有所耳闻。

    “我觉得不是……”。

    从老家来的同族都已经交待过,绝不会透露一个字,其他人根本想不到,既便有所怀疑,也不敢在元祖面前串闲话。

    “你不了解情况,小铃一出生就离开了归乡泉,小学是在镇子里上的,老师和小朋友们都把她当成正常的孩子,从来不和胡氏族人接触,她那时才六七岁,也听不懂这些东西”。

    传说中,胡定归虽然是一只三趾神鸟,但这并不代表什么,就象人类是女娲用泥捏出来的,一种神灵崇拜罢了,可谁会因为这样,不敢洗澡呢?。

    “我姐夫瞒了小铃这么多年,是不想让她觉得自己是个异类,甚至不惜……”。

    红姨说不下去了,有些伤感:“幸亏这孩子坚强,既然改变不了,那就选择接受”。

    “听说你们老家不怎么喜欢象她这样的人?”。

    “在新村还好,小铃指的是归乡泉,她的身份在那儿是有点尴尬”。

    如今,胡定归乡分为两派,一是归乡泉的正统派,二是周边村寨的融合派,两者之间的争斗已经趋于公开化,明着叫板,由于地处偏远,比较闭塞,经常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都是姓胡的,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商量?”。

    “那儿是大沙漠,啥都缺,种不了地,就靠着游牧和走货为生,最近十几年逐渐兴起了观光旅游,这可是块大肥肉,谁不眼热?”。

    一个锅里抢饭吃,自然会有磨擦,遇上脾气不好的,一句话不对付,便大打出手,于是,有人提出了“正统”论,认为只有胡定归的子孙才有资格挑幌子做生意。

    怎么证明是胡定归的子孙?三趾!

    可后来发现,这个圈子也有点大,索性把与外族通婚的人也划了出去,只有归乡泉的那一小撮,自诩为纯正的胡氏后裔。

    虽然只是一小撮,却是整个家族中最有分量的,掌控了大半个胡定归乡。

    这种恶霸行为,当然有人要反抗,矛盾一触即发。

    “越穷越乱,越乱越穷,我姐夫当初带着胡小铃离开,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然而,问题绕了回来,同益沈家为了变成五趾,扔出去的何止是金山银山,暗地里又干了多少昧良心的事,但至今仍没摆脱三趾的命运,为什么胡小铃会受到上天的眷顾?。

    “这个呀,现在不能告诉你,等进了胡家的门,再说”。

    她看了看表,一拍腿,站起来:“得,十一点一刻,再聊就来不及做饭了,你瞧外面的那帮爷们儿,除了偷着喝酒就是等着吃”。

    白英巴布估计要到后半晌才能回寨子,木雷大爷也不见了踪影,只能由她来张罗。

    我欠欠身:“要不我做吧?”。

    不就是两三桌人吗?仓库里搁着七八棵大白菜,只要有米有面有盐,保证让他们吃饱,还得把碗舔干净。

    “那多不好意思,不过小雅说你手艺不错,正好见识见识,以后和小铃结了婚,也不用找保姆了,别人伺候的不尽心”。

    这话真是杀人不见血,不怕你有情绪,胡家的上门女婿,就是这么个地位,还别怪我瞧不起你。

    我不在乎,真惹急了,一拍屁股走人,不过乌头会劫持了陶木春,说明他们已经准备对山南农场动手,必须沉得住气,利用这个机会,弄清楚胡大志到底有什么目地。

    “姑爷,我们不求你飞黄腾达、有多大的势力,一心一意的对小铃就可以了”。

    她掀起帘子,客客气气的让我过去:“你脑子转的挺快,但转的快不见得就是好事,小铃说你有把握找到僧袍,帮乌头会渡过难关,听我一句劝,赶紧打住,倒不是怕得罪沈家,你想想,她爹这么疼闺女,为啥不让她待在身边,非跟着高承业到处跑,就是希望她离开同益古镇,别被卷进来”。

    胡大志已经给胡小铃存了一笔钱,不跟别人比的话,够我们小两口在外面过日子的。

    怎么听着象是交待后事?。

    “……老祖,会不会有危险?”。

    “他早知道有这么一天,既然来了,就不怕”。

    红姨的脸上略带一丝忧虑,转眼却又一笑:“你不是会里的人,也不姓胡,叫老祖不太合适,先叫叔吧”。

    她还让我千万别客气,以后所有开销,全挂乌头会的帐。

    打今起,这软饭就算是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