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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清理剩饭喂鸡呢?常年贫困的人都极为节约,养成物尽其用的习惯,这种习惯深入骨髓,她虽然知道剩饭可能有毒,但认为人不能吃,不代表鸡也不能吃,总之不能浪费。没想到鸡也全部死了。
这和农妇最后将沾了农药的面粉用来喂牛,是一样的原因:她们都舍不得浪费。
说曹操曹操到,陆凯才说完禹德望碰到的这起案子,会议主持人说了一声会议继续,禹德望就出现在主席台上。下面,由他汇报“白莲寺地下室”的技术分析结果。
禹德望的汇报言简意赅。大意就是通过对闻忠所有的乡间别墅地下室里的人体毛发、皮肉采集,再进行dNA检测,发现至少属于11名不同的个体。
也就是说,如果地下室是闻忠设置的专业分尸场所,可确定的就有至少11名受害者。
这11名受害者是谁呢?不知道。
失踪人口dNA数据库里,没有可与之相匹配的结果。
这是根据已搜集到的生物信息进行鉴定得出的结果,除了这11名受害者,会不会还有其他人?只是这些人被分尸后,由于时间较长以及现场被刻意清洗,所以没有留下可采集的生物信息呢?
这种可能性存在,并且极可能就是事实。
然后,他又宣布了一件既好、又不好的消息。
地下室电锅里发现的人体头骨和手掌骨,经dNA检验、比对,能基本确定就是闻忠。
禹德望于别墅的卧室里,在一套衣领上绣着闻忠姓名的男士西服上找到一根头发;在主卧卫生间洗漱台上,找到一根放在牙缸里的牙刷。头发和牙刷应该都为闻忠所有。
经检验,头骨、手掌骨和西装上的头发、牙刷提取到的dNA完全一致。故此,头骨和手掌骨被确定为闻忠所有。也就是说,闻忠在自己设计、修建的如同一座炼狱般的地下室里被人分了尸。
如果说,造成那至少11名受害人的凶手就是闻忠,最终他又被人分尸。这种因果报应似乎是一件“好事”。
问题在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起案件只有唯一一个犯罪嫌疑人,并且能够确定该嫌疑人已经死亡,那么案件将终止调查。
地下室为闻忠所有,闻忠毫无疑问就是犯罪嫌疑人。
更重要的是,从别墅内部能搜集的生活痕迹来看,闻忠应该是属于长时间的“单身生活”。与宁可卿的婚姻关系结束后,他也一直没有三婚登记记录。
也就是说,在直接证据上,没有有力证据可证明除了闻忠外,还有其他嫌疑人。
但是,闻忠也可能存在帮凶。这个“帮凶”里面,包括屈露露和史际。但“疑罪从无”的人性化考量,又让这一可能性陷入尴尬境地。
至于他最后有可能死于帮凶之手,这样的假设和怀疑当然不能作为断定他有帮凶的理由。也许是他在对某一受害人实施犯罪时,却被受害人反杀呢?
故此,在对11名受害人是否继续进行调查上,清河警方内部或许会产生极大争论,甚至会因此而被迫终止调查。毕竟,任何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主张以证据说话的人总是不在少数。
这就是确定闻忠已经死亡,所带来的“不好”了。
事实也证明这样“不好”的负面效果确实存在。
禹德望才宣布已确定闻忠死亡,台下就立即陷入哗然。
没有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嘀咕着“罪有应得”的有之;反应过来,说“不能执法犯法”“如果调查继续,立案程序恐怕会不合法”的有之;偷偷嘀咕着,说“可以打擦边球”的有之;唉声叹气,说“阮星竹、宁可卿、屈正罡这些人的‘失踪’,恐怕就要成为永久性的迷”“这至少11个人恐怕就要死得不明不白”的有之。
当然,也有人想到即便对闻忠的犯罪行为终止调查,但也可以“曲线救国”嘛。毕竟,条条大路通罗马啊。
在他们看来,调查不了闻忠,那就调查是谁杀了闻忠。我们可以以调查谁杀了闻忠的名义立案,实际却在两方面入手,既围绕他的死展开调查,也围绕他干了什么开展调查。况且,围绕一个人干了什么,进而调查清楚这人为什么会被杀,这在逻辑上是一生二、二生三的道理,完全没毛病。
根据已有线索来看,杀害闻忠的最大嫌疑人就是李海军……
很快,就有人告诉持这一想法的人:李海军也死了……
“吵什么吵?像个什么样子。”
主席台上正中位置坐着的清河市刑警支队长何友志黑着一张脸,就着话筒继续连说带骂:
“咸吃萝卜淡操心。调查要不要继续,支队领导班子自有决断,用不着你们瞎嘀咕。总之,我们不会让你们的辛苦白费,不会让这至少11个人死得不明不白,也不会让‘失踪者’成为永久的迷。一碰到问题就嚷嚷,当这是菜市场么?一帮瘪犊子玩意儿。”
然后,他又示意禹德望继续。
禹德望在人群中扫视一圈,最后将目光停留在李竹道身上:
“根据堰城兄弟单位提供的‘白土文案’的嫌犯dNA样本,以及李海军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亲子鉴定时留下的dNA检测样本,我们将二者进行比对匹配,结果显示,数据完全一致。”
“也就是说,堰城‘白土文案’的嫌犯并不是李海东,而是曾在我市创办‘创世纪’企业的李海军。”
“李海军本人没死,而是在堰城仍处于昏迷当中。”
短短的几句话,信息量却极大,甚至让台下的办案人员在一时之间都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当中,极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白土文案”,却大都听说过“李海军出车祸死了”。但这一信息,都被禹德望的短短几句话彻底颠覆。
在地下室里,李竹道曾发现被煮在电锅里的头骨和手掌骨,这一手法和“白土文案”中“李海东”的手法完全一致。这让他怀疑,这两个案件有可能是同一人所为。当然,出现这一现象,也有可能是巧合。
同时,李竹道一直怀疑闻忠先前的“失踪”,以及现在的“被确定死亡”,其作案人极可能就是李海军。至于李海军为什么会在闻忠的地下室里,对闻忠进行分尸,目前而言这暂时是个谜。
无论如何,如果这两个怀疑和假设都成立,那么“白土文案”嫌疑人“李海东”的身份也就值得推敲。
据此,李竹道特意跑了一趟清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拿到李海军父子留在那里的dNA样本数据,同时也要向娟将“李海东”的dNA数据通过保密渠道发送过来。
将这二者之间的dNA数据做个比对匹配,就能验证他的怀疑到底成立与否。
结果证明,他的怀疑极可能就是事实。
但这样一来,就产生了许多新的谜团。
从屈露露的丈夫们悲惨的“人生经历”来看,屈露露本人极可能存在通过对前夫们制造“意外伤害事故”来骗取保金、甚至“杀夫骗保”的犯罪行为。至于屈露露是不是受闻忠“支配”暂且不论。
在这一假定前提下,李海军的“车祸”就非常值得怀疑。说白了,清河警方和李竹道都怀疑“车祸”就是屈露露的“人为制造”。
但现在李海军居然没死,那么“车祸”又是怎么一回事?到底会不会是屈露露的“人为制造”?
如果是,李海军又是怎么“逃出生天”的?生还后,却又为什么不声不响,继续扮演自己“出车祸死了”的假象?
如果不是屈露露的“人为制造”,那李海军的“死而复生”,或者说他的“假死”又是怎么一回事?
出现“假死”情况,至少证明一点:这不是一起单纯的车祸“事故”,而是一起经过精心策划和布置的“人为事件”,也只有这样才能骗过交警的勘察认定。
既然假设屈露露不是“制造者”,那么这一“人为事件”的制造者就极可能是李海军本人。
无论这一“人为事件”的制造者是谁,李海军扮演了“假死”的情况是事实,其动机和目的,只要联系一下闻忠的死,似乎就变得昭然若揭:以“死”为自己的犯罪行为逃避法律制裁。
这反过来似乎又进一步印证李海军的确就是杀害闻忠,并对其进行分尸的凶手。
当然,李海军“假死”的目的也有可能是伙同屈露露骗保。但这种可能性似乎相对较小。
总而言之,在没有更多线索信息的情况下,这些如同一团乱麻的可能性都存在。
更让人头疼的是,既然“车祸”当中死的不是李海军,那么死的人是谁?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交通事故调查、人身意外身故理赔,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即便当时的“车祸”伴随有大火,将人烧得面目全非,甚至将人烧成一堆炭,那也必须要有面目全非,或者被烧成炭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