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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觉醒的红玫瑰1

作者:兰陵笑笑梦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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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漫长的一生结束时,?回到空间的殷明麓认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虽然真的很像是度假,?但因为原主本来的愿望就是当一只不危害社会、兢兢业业的米虫,所以他也理直气壮,既不因自己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他的身影一出现在办公室,奶娃娃系统就飘过来了,冷冷哼一句,“玩得挺快乐啊?”

    “尚可。”青年嘴角微抬,?笑容点到为止,他抬起手上的腕表,看了公告,?略一沉吟后道:“老板又闭关沉眠了?”

    “是的。”奶娃娃系统在空中旋转了一圈,闻言点了点头,老板沉睡的事情,?于他们而言不是什么秘密。

    他们轮回公司的老板也是个能人,?他神秘莫测、永远难见踪影,?某种意义上来说,?却是类似于创世神般的存在,他亲手创造了三千大世界、万千小世界,是一挥剑,?世间便石破天惊、翻江倒海,?但却不知为何缘由,?永远在沉眠,?仿佛在无穷无尽的睡眠中修复自己的力量。

    “也不知道这次需要多久?”青年下意识喃喃自语。

    “应该需要很久很久,你还不知道吧,老板生前的故事。”奶娃娃系统戳了戳殷明麓的脸,感受到那柔软的凹陷,得意洋洋地又戳了几下,成功地吸引了青年的注意力,对方好脾气地歪着头,好奇道:“什么故事?”

    “传说老板生前是修真界千百年来最有可能得道飞升的修士,在飞升前收了个徒弟,对其宠溺有加,师徒情谊极为深厚。那徒弟资质绝伦,也是个不到百年就达金丹巅峰的天才,可惜涉世未深,身怀异宝被人觊觎,遭到了大批修士共同围剿。可怜这修真界人人看好的少年天才就此陨落,灵魂碎片也散落在各大小世界。这些人杀人越货后,便装作没发生过,藏匿行踪,而那正在渡劫的仙人得知徒儿身陨的消息后,便彻底走火入魔了。”

    传闻是那冷清的修士,黑发如墨、白袍依旧,但却手持长剑,遇神弑神,屠了无数仙家宗门,导致修真界遍地皆是尸骸。那双目若点漆的瞳少了几分清凌,很是妖异,就那样鲜血淋漓地走来,让整个世间沉浸在苦难恶果之中。

    奶娃娃隐去了故事残忍隐晦的后半截,只单说前半段,因青年在某些时候是菩萨心肠,听了肯定比起感同身受,更多时候是悲天悯人,所以在前世才会惨遭欺骗围剿。

    更别说,现在对方还是灵魂碎片不健全体,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

    听完故事了,青年果然心生同情,唏嘘一声后道:“老板真的好惨啊,我也该工作了,下一任委托呢?”

    此话一出,奶娃娃系统胖胖的小脸庞有一瞬间的震惊:“???”随后他结巴道:“这故事如此的凄美,你就没有一点触动吗?”听着你前世的故事,你怎么就跟局外人似的,冷静之余还能敬业地想到工作。

    “有啊。”青年不解,他是有触动,但这说到底是旁人的故事,与他何干?

    奶娃娃语噎,情急之下道:“那仙人是真的很惨,有人说,那死去的根本不是他徒弟,而是仙人未来的道侣,所以大受刺激之下,才会彻底堕魔。”

    哦原来不是师徒,而是为道侣复仇的爱情故事啊?青年恍然大悟,语气怜惜道:“这样一听,老板倒是更惨了。”难怪经常步入轮回,寻找所谓的魂体碎片,那他们这群身为员工的,更得好好努力工作了,帮助老板早日圆梦。

    奶娃娃系统:“……”除了惨,你还能说说别的吗?

    “好了,继续工作吧。”青年不理自家系统的呆滞,径直拿起了桌上的另一份委托,细致浏览了起来,然后陷入了沉思,决定接受。

    这份委托照样不难,委托人与他同名,剧情梗概大致是这样的,每个男人心目中也许都会有一份白玫瑰和红玫瑰情结。周锦珩也是如此,周氏集团懂事的独子,从小的天之骄子,众人眼中的贵公子。

    他从少年时期便暗恋自己的好兄弟乔安,乔安却对他无意,于是周锦珩只能默默付出,守护这片纯洁温暖的白月光。因为一直得不到,这抹月便更加皎洁明媚。直到对方出国,才稍微从这份痛苦的感情走出来。

    这也没什么,左右不过是一份爱而不得的故事。谁的人生没几段这样的感情经历呢。

    但错就错在,周公子最后与原主殷明麓交往,对着这个热情洋溢、永远欢声笑语的少年,他渐渐的开始敞开了心扉,亲昵地叫对方小玫瑰。原主也深情的爱着这个男人,各种为对方委曲求全,本是天真纯善的性格,渐渐为了讨好对方,自学各种取悦男人的手段。而周锦珩一边嫌弃着对方的改变,一边享受着带给身体的欢愉。

    两人感情逐渐稳定,开始买房结婚,请柬也发出去了,就在亲朋好友都知道两人明年要举办婚礼时,白月光乔安回国了。这些年对方在国外过得不好,越发怀念周锦珩当初对自己的付出,而周锦珩自己也旧情难忘,便背地里与对方狠狠纠缠在一起,也就是出轨了。婚礼前夕,更是一边对原主感到愧疚,一边把原主丢下,带着乔安直接跑路。

    这下,痴傻等待对方

    的原主沦为了众人的笑柄,大家都嘲笑他癞□□想吃天鹅肉,自以为上了周公子的床,就是周公子的人,谁料对于那些有钱公子来说,你只不过是个随时可以抛弃的玩物罢了。遭遇男朋友出轨甚至婚礼前夕跑路,原主自然大受打击。

    更令原主崩溃的是,当初他和周公子两人在一起后,周家人死活不同意,但周公子却安抚对方道,父母反对都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无法拥有孩子,等有了孩子后,家庭阻力会小很多。原主只好答应了,周公子便找了代孕,用自己的精血弄了个试管婴儿,虽然周家也没承认他们,但此举确实堵住了周家的嘴。

    那个孩子跟原主毫无血缘,但却是原主最深爱男人的种,于是爱屋及乌,原主自己还是个半大不小的人,却对那孩子格外照顾,几乎掏心掏肺,手把手养大。结果在两人分手之时,原主以为自己尽心抚养的孩子,哪怕跟自己毫无血缘,在分别之际起码也会对自己有一丝依恋,结果那孩子却毫不犹豫地往周锦珩亲爹那里跑,甚至小脸扬起,依赖地跟乔安牵小手。

    原主震惊奔溃之下,这才知道,原来自己的情敌乔安早就跟这孩子有了接触,私底下对那孩子极尽温柔哄骗。而原主虽然对孩子极好,但日常中却常常以严父自居,让孩子不准超时玩手机,不准吃对身体不好的垃圾食品,管束颇多,在孩子心目中自然没有乔安这个经常会给他买玩具零食的叔叔印象好。

    甚至那孩子身上,原来都有乔安的一半血,也就是说,原主殷明麓一直在为情敌养孩子,最后还惨遭那孩子嫌弃。在感情上,原主用自己的青春天真治愈了周公子,让对方走出去,为了对方的喜好,拼命取悦着对方,改变着自己的性情,甚至帮对方含辛茹苦照顾孩子。结果对方在白月光回国后,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还曾当众辱骂他骨子里放荡,不如白月光端庄,这让原主几乎痛苦得欲死,很想质问对方,我这不是都为你而改变的吗?

    尤其是他在街上亲眼见到情敌乔安和心上人周公子,牵着孩子的手,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画面刺痛了他的眼睛,原主噩噩浑浑地回家,心灰意冷之下,选择在浴缸里割腕自杀,临死前还给渣男周公子打了个电话,结果却被人冷冷挂断了。

    打一次,挂断一次。直到第三次,他再也打不通了,疑似被拉入了黑名单。

    没想到会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拉入黑名单,原主虚弱一笑,彻底没了生存意志,放空身体躺倒在浴缸里。鲜血像玫瑰花般绽开,整个浴缸全被染红了。等邻居发现叫救护车时,早已无力回天。这个时候原主才25岁,有极好的创作天赋,刚收到来自大公司的offer,就算离开了一个渣男,也有大把美好的岁月可以挥霍。可惜就这样随随便便地选择了轻生,完完全全的太把情爱当回事。

    因为太过年轻,所以才每段感情都刻骨铭心。不过经历过一次死亡后,原主倒是彻底觉醒了,他的愿望就是想要报复那对所谓的真爱璧人,除此之外,对方还希望这一次渣男能真心实意的爱上他,在热情真挚的红玫瑰和虚伪圣洁的白玫瑰中间,能有一次选择他。

    青年皱了皱眉,平心而论,遇到这种渣男,他更倾向于直接打死算了,但既然原主这样要求了,他也不是不能接受。

    “接受委托:觉醒的红玫瑰,正在准备传送!”

    ……

    随着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殷明麓慢慢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身体矫健地伸展着,有一件挂着吊牌的衣服正卡在他脖子上,他眼神先是一瞬间的茫然,后来看了看面前的镜子和头顶璀璨的吊灯,这才意识到,自己也许是在试衣间里更换衣服?

    他闭眼回忆了一下,这个时间节点,是原主跟渣男周公子开始交往的最初半年,两人虽还不到谈婚论嫁的那地步,但也是浓情蜜意,两人同居了。这一天两人就在街上颇有闲情逸致地逛街,原主买衣服,周公子陪伴。原主这朵腼腆羞涩又热情火辣的小玫瑰,稍稍抚平了周公子心中的情感创伤。于是对原主这个小情人,周锦珩是喜爱的,当然了,这份喜爱跟白月光那份沉甸甸、深入骨髓的爱,自然是没法比的。

    殷明麓冷笑一声,一边想着如何应对,一边慢吞吞地穿好衣服。

    因为在回忆剧情,他耽搁的时间有点久,门外的导购员用甜美的嗓音询问他道:“客人,请问需要帮助吗?”

    “不用。”殷明麓礼貌地轻答,理了理吊牌,不同原主需要旁人催促的羞涩性格,他穿着新衣服大大方方地就走出来。

    从试衣间里走出来的少年,吸引了这个高档服装店里所有的客人,他们惊艳地看着对方。诚然,少年长得十分出众,眉眼精致秀气,那肤色很白,在水晶灯下下仿佛牛奶般莹白发亮,一双眼黑白分明,乌鸦鸦的睫毛也长得过分,衬着那天真的气质,放在杂志上也吊打一干娱乐圈小鲜肉。

    尤其是对方此刻穿着一件白衬衫,虽然肩膀处略显瘦削,且那气场看上去有些驾驭不住,但因为那脸蛋好看,竟也出乎意料的合适。

    真是个漂亮的男孩。在场人心底由衷地感叹道。

    周锦珩也是惊艳的,他没想到只是随手拿了一件衣服给少年,竟有这样的效果。刚刚他拿衣服时就意识到了不好,这衣服偏成熟了,根本不是少年这个年纪所能驾驭的。他先前正盯着衬衫区发呆,因为他想到了那个远在异国他乡、求而不得的人,回忆起对方穿着白衬衫时沉静俊秀的模样,陷入了恍惚,于是在少年甜甜地询问他意见时,下意识地递出了这件白衬衫。

    对于这明显不是自己style的衣服,少年懵了一下,但还是温顺地接过了,乖巧地走进试衣间更换了,这时候他再阻止已经迟了,且显得有些欲盖弥彰。

    本来周锦珩还想逃避,故意低着头玩手机,不想看到少年换完衣服走出来的样子。因为在他心目中,白衬衫已经是乔安的符号象征,对方是他一生所见过的,穿白衬衫最好看的人,其余人都比不过、胜不了。

    所以他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小情人把那衣服穿毁了,便干脆装作沉迷手机,眼不见心不烦。结果却听到周遭人一片倒吸气的声音,才稍微抬起了眼睛,然后盯着那漂亮的男孩,他的眼珠子挪不开了。

    那衣服少年确实不合适,但却靠着天生的好相貌,很给力地撑住了。无数锃亮镜子聚焦中,少年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这时候,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但却真诚地赞美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情绪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则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

    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极好。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殷明麓会如他愿吗?当然不会,原主爱惨了这个渣男,恨不得给渣男端洗脚水,把对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却恨不得把洗脚水泼对方身上,让对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于是明明听到周公子的话,他便假装没听到,甚至走得远远的,去其他衣服橱柜里挑衣服,还把身上的衬衫脱了,随手丢给导购,道:“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买。”

    见那衬衫被丢开,周锦珩有些急了,交叠了一下大长腿后,温声道:“挺适合你的,怎么不买?买下来吧,晚上穿给我看。”最后一句话就有点带颜色暗示了。导购低下头,对两人的关系心照不宣。

    殷明麓却横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义的口气道:“又不是你出钱,我不想买就不买,你管得着么?”还想晚上穿给他看,这姓周倒想得挺美。

    听着两人的对话,导购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瞅了周锦珩一眼,她一开始还以为少年是这公子包养的小情人,毕竟从进店开始,少年就各种小意温柔,不断试穿着衣服,询问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态度散漫,还有点爱答不理。

    她还以为是因为付钱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如此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满意的衣服来取悦金主,原来不是吗?没想到她做导购多年,竟然有一朝也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

    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原主所住的房子,大家也以为是周公子

    的。实际上,那房子是原主和周锦珩两人各自掏了一半钱,付款买的,只是因为房产证写的周锦珩名字,大家便以为是周锦珩买来送给小情人的。

    而周公子除了节假日礼物,出去旅游的花销等这些情侣必备事宜之外,基本很少在原主身上花钱,但可笑的是,人人却都以为原主是周少爷家养的金丝雀,吃对方的,喝对方的,花对方的。

    金你妈个雀,你说你花人家钱了,别人叫几声也就不疼不痒,问题是原主一分没花,甚至是掏钱养渣男和那情敌小孩,这都还被喊了好几年金丝雀,简直不能忍!殷明麓这次来,恨不得榨干这渣男的钱,好把这金丝雀的名声彻底落实了。

    如果不为他花钱,那就给老子闭嘴,别瞎逼逼。老子自己出钱买衣服,用得着你指手画脚?

    其实都怪周锦珩外表和家世太具有欺骗性了,他出身周家,又是周家独子,基本靠近他的男人女人,都是因为对方有钱。大家伙儿先入为主,也以为原主是那样的人,殊不知原主虽然外表漂亮,但骨子里就是个典型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类型,找对象全为了过日子,却遇上了游戏花丛的周公子,这也真是一段撇不清的孽缘。

    而且周公子除了有钱外,外表也十分俊美,带着金丝框眼镜时显得十分儒雅斯文,看着就像一个肯为自己对象出手阔绰的花花公子。谁料骨子里就是只铁公鸡,一毛不拔。

    在少年冷淡开口戳破真相时,不仅导购惊讶,其实周锦珩也有些尴尬,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其实他脾气是很大方的,不管是对情人还是朋友,只要看对眼了,就喜欢买东西送给对方。那些东西大多数也很贵重,他家境优越,自然也没觉得这样的付出有什么。毕竟这些年他对乔安的付出,从衣服、名表到跑车、豪宅,甚至送对方出国深造多年的费用,这一笔笔累积下来才是真正的天价。但对殷明麓这小情人,他却从没送过什么东西,

    当然,对方很合他胃口,也对他付出了很多,经常自掏腰包为他洗手作羹汤,他是很想送对方礼物,但他身边的狐朋狗友每次都会拉着他道:“你别送,情人这种东西就是看中了你的钱,你如果送他几万块的表,为他买衣服车子,渐渐的你就得送更多了,人都是贪得无厌的,你别看他表面天真无邪,其实这年纪的男孩心机最为深沉,搞不好到时候会榨干你的钱。”

    他本来还犹豫,想反驳少年不是这样的人,可好友随即又道:“你不是说想跟他结婚,好好过日子吗?那你得考验一下他的人品,这几年先不要给他花钱,看看他本性如何。如果他是冲着你钱来的,那他肯定受不了,迟早跑了;如果他不介意,那你婚后再为他花钱,这不就扯平了吗?”

    周锦珩听进去了,也确确实实在考验少年的人品,现在就在考验期,可是随着少年独立能干,AA成习惯后,他逐渐便也习以为常了,觉得不需要送少年东西了。直到今天少年说出口后,他才意识到,他确实没为少年花过钱,不该对少年穿什么衣服指手画脚。

    既然花的是自己的钱,少年想怎么穿就怎么穿,都是对方的自由。周公子是个明事理的人,当下不再置喙,只是看着那崭新的白衬衫被导购套上衣架,放回原本的位置,想象着刚才脑海里的美丽风景,周锦珩一时间有些怅然若失,决定暂时破戒一回,递过一张金卡道:“等等,那衣服我包了。”

    “好的。”导购点了点头,开始装衣服。

    原以为少年就此会高看他一眼,谁知道少年却自顾自地逛起了其他衣服,像一只飞入花丛的小蝴蝶,被那些漂亮的花儿所吸引,根本懒得给他一个眼神。难得被冷落的周锦珩,没得到预想中的反应,心中有些失望,等自己身下的反应下去后,便忍不住走到少年身边,温柔笑道:“怎么样,我给你买衣服了,明麓你开心吗?”

    殷明麓用看傻子的眼神,认真地回视对方,“那衣服我又不喜欢,你买你喜欢的衣服送给我,想我晚上穿给你,取悦你,方便你对我嘿嘿嘿,就这样你还想我感激你?锦珩啊,你脑子没毛病吧?”最后一句亲昵的“锦珩”,他是用原主惯常的甜腻口气说的,配上语气倒也不是那么突兀。

    更何况,这种赔本买卖,他又不是原主,会为了渣男买一件衣服送自己就开心得转圈圈,觉得渣男爱死自己了,他小算盘啪啪啪打得可精着呢。

    没想到一向可爱的小玫瑰,竟有如此伶牙俐齿的时候,那认真注视着他的黑眸,令周锦珩感觉到有几分心虚,因为对方的话一针见血,但确实如此。他这本质就跟嫖客买了一件情趣内衣送人,希望那人穿上,给自己带来愉悦似的,本质上是为了自己高兴,却还指望对方会感激他。

    可能是以前的小玫瑰从来不说这些,于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理所当然了。

    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其次是少年貌似有些生气了,周公子便讨好地拉着少年的手道:“是我不好,你接下来看中什么衣服,我都给你买。”

    这还差不多。殷明麓心里哼了一口气,开始挑衣服,为了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故意提起一些事:“你虽然是周少

    爷,我是小户出身,但我不贪你便宜,这件衣服不错,你还记得我给你买的那件浅灰色西服吗,有白金袖扣的那款,是不是跟这款很像?我们可以搭情侣套装哦!”

    少年描述得很清楚,而且就是不久前的事情,周锦珩很快就想起来了,细长的眼睛中浮现笑意,他道:“记得,你还说我穿上很英俊。”

    妈的,我故意提那衣服,你倒是只记得评价了吗?殷明麓懒得翻白眼,于是假作挑衣服,继续笑着道:“你再看这件T恤,是不是跟我前些日子买给你的那件深紫色衬衫很像?”

    “我前天给你买了五条内裤,我自己的却没有买,今天干脆一起买了吧。”殷明麓表面是在回忆,实则在翻旧账,强调自己的付出。且一一细数下来后,周锦珩才发现少年竟然为自己买了那么多衣服。周家家大业大,他身为大少爷,衣柜里的服饰多不胜数,于是少年给他买了衣服后,除非是特别出挑昂贵,不然衣柜里到底多了几件,他一向没放在心上。而他在少年提起这些小事后,也开始回忆自己为少年买了什么,却尴尬地发现自己伸出手指,一个也按不下去。

    而导购也已经默默地呆了,她原以为是包养,貌似是反过来的。看着出身不显的漂亮少年,对周公子的态度,更像是讨喜欢女人欢心的有钱少爷,而看周公子的表现,貌似还习以为常?

    周锦珩越听越愧疚,不等少年继续挑衣服,便大手一挥道:“这半场的衣服我全买了。”没理由少年对他那么好,他却什么都不付出,这样就跟被少年包养的软饭男人,有什么区别。

    殷明麓听了,还假意拉扯了一下,用贤惠妻子的口气教训道:“锦珩,你买那么多干嘛,我又穿不完,你还在事业上升期,以后还有用得着钱的地方,你这样做真是太浪费钱了!导购,你别听他乱说,这些我们都不要了。”

    少年在真心实意地关心他,喊他节俭,周锦珩却听了有些不是滋味,他没想到自己长久以来不付出,却被少年以为是事业上有困难,甚至还喊导购把衣服放回去。一时间,男人的面子稍微落了下乘,考验少年归考验少年,他可不想别人觉得他周锦珩囊中羞涩,是吃软饭的,更不想少年看低了他,觉得他连这点小钱都出不起。

    去他妈的考验!谁出的馊主意,他不奉陪了!周锦珩拦住导购道:“跟你们经理说,另外半场的衣服,我也要了!”

    周公子的脸色有些骇人,让导购迷迷瞪瞪地点了点头,“好、好的!”

    在众人手忙脚乱收拾衣服的时候,少年却吹着自己的指甲,嘴角勾起一抹笑,这还远远不够。既然别人没凭没据就说原主是靠人养的金丝雀,那他当然要贯彻到底咯,毕竟哪有自己倒贴钱养渣男和孩子,白天洗衣做饭,晚上还陪-睡的金丝雀?

    原主做过的,他通通要这周公子连本带利还回来,连肉带骨头的,啃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