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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4章 凤爵又来买衣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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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若曦抿着唇,小手拉起凤爵的皮带,小心翼翼的把突出来的衬衫塞进去。

    虽然她非常非常的小心,但是总有意外。

    林若曦小手一不小心就碰到凤爵精瘦的腰身。

    他的腰,光滑精瘦,有一种非常有力的触感。

    凤爵竟然还十分配合的,发出一声“嗯”的声音。

    随着混乱的呼吸,林若曦的心都跟着乱了节拍。

    她的大脑,完全不受自己的控制,更别说那一双原本就调皮的手了。

    就在林若曦略迷失的时候,她的手飞快的把凤爵的衬衫从皮带里拉出来,然后在凤爵精瘦的腰身上捏了上把。

    上手的手感,光滑,紧致。

    林若曦心里如事评价。

    凤爵被林若曦猛的偷袭,闷哼的声音更大,跟叫那啥似的。

    林若曦一下子清醒过来,立刻后退一步。

    “我……我……”她嘴巴张了几张,但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她能说自己的手不受控制的自己行动了吗?

    恐怕人家会把她当精神病吧!

    林若曦懊恼的看了眼凤爵被拉出来一半的衬衫,尴尬的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你还是自己来吧。”她说完,转身跑回柜台里面。

    小脸儿低垂着,一双眼睛盯着地面。

    凤爵勾了下唇角,这丫头已经到极线了,真的不能再挑逗她了。

    不过,凤爵也确信,林若曦的手真的有问题。

    她替他整理衬衫下摆,整个人都小心的不得了,不可能突然把他的衬衫拉出来,来在他腰间摸了一把。

    “结帐吧,你自己刷卡,我去收拾一下。”凤爵凝重了脸色,自己进更衣室换回原来的衣服。

    林若曦刷了卡,又把凤爵带出来的衣服整理一下。

    “签……”林若曦刚说一个字,下意识闭嘴。

    她说让凤爵签字,凤爵肯定又说让她签。

    她不签,然后他就那什么了。

    找借口说教她写字,其实就是趁机占她便宜。

    这次凤爵倒是没有多说,拿了笔,龙飞凤舞的签上自己的大名。

    看凤爵要走,祁右忙进来,帮他把衣服袋子拿上。

    送凤爵出门,林若曦耷拉着肩走回店里。

    她……今天又丢人了。

    唉,都是因为这一双调皮的手。

    明明四年来都没有发作过,怎么这两天发作的这么频繁啊!!!

    “你们啊,真的是太讨厌了!”林若曦瞪了眼自己的双手。

    然而那一双手,老老实实的,根本没有任何可以自主活动的迹像。

    “这会儿倒是乖了?”林若曦继续跟自己的手说着话。

    她走回到柜台里,整理凤爵签下的刷卡单。

    讲真,那两个字,他写的真好看,就像他的人一样好看。

    林若曦抿着嘴,笑了一下。

    今天卖了六千多块,天天这样好生意,收入很可观。

    只是如果天天碰到凤爵这样的顾客,林若曦觉得她会受不了。

    难道说自己进男装店买衣服的男人,都这么的……特殊吗?

    还是说自己来买衣服的男人,其实都是没有女人的?

    很明显嘛,如果有女人,肯定就有人帮他们买好衣服了。

    林若曦坐在店里,直到下班,再没有碰到一个客人。

    倒是小芳接班的时候,看到林若曦竟然卖了这么多钱,一双眼里满是羡慕。

    她一个月能卖五万块钱,就已经是超级厉害的时候了,林若曦这销量,真的是牛了。

    “我也是意外碰到一个需要参加宴会的人,他为了方便,一下子买了两套而已啦。”林若曦摆手。

    小芳捧心,“那让我也遇到一个这么喜欢顺便的男人吧。”

    林若曦抿着嘴笑,“卖个衣服而已,又不是选老公,干麻那么期待。”

    小芳嗔瞪她一眼,“你懂什么,选老公也要选这样的,肯花钱,说明有实力呀。”

    “那万一是个败家子,超级爱花钱,每个月都入不敷出怎么办?”

    “这……”小芳犹豫,“说的也是哦。”

    “你还是安心上班吧,我走啦。”林若曦跟小芳摆摆手。

    “赶紧回家吃饭吧,路上水上心哦。”小芳喊了一声。

    --

    林若曦回家吃了饭之后,就拿个小本子算着。

    “底薪六百,如果照这样销售的话,每个月能卖到十几万了。提成的话……四千五,加六百底薪……五千一!”

    看着自己算出来的数字,林若曦被自己吓了一跳。

    新月镇生活水平不高,东西也都便宜。

    林若曦算着,自己吃的东西,一个月最多值个五百块钱,就算算上房租水电什么的,一年最多也就一万块。

    她在这里住了四年,加上当初李哲救她回来,给她治病的医药费、营养费,也就五六万块钱。

    照这个赚钱速度的话,林若曦一年就能把这些钱都还给李哲了。

    林若曦咬着笔,看着窗外的河道。

    偶尔有船在河道上面划过。

    窗外的沿河小道上,穿梭着形形色色的人。

    她的脑海里,闪出李大娘的话:阿哲啊,若曦年纪也不小了,你可要抓紧了。咱们家救了她,这几年也没少贴钱进去呢。

    这些话,是林若曦无意中听到的。

    她知道李大娘是个好人,也是真的很喜欢她,想让她做儿媳妇。

    他们救了她的命,为她花了钱,又养着她这么多年,林若曦心里感激。

    可是感激,并不代表就可以以身相许。

    林若曦当李哲是哥哥,就像亲哥哥一样。

    林若曦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喜欢什么样的人,但是她清楚的知道,那个人一定不是李哲。

    既然她不可能嫁给李哲,那更要尽快赚到钱,把钱还给李哲。

    李哲大林若曦两岁,已经二十七岁了。

    在大城市没有什么,可是在小镇,二十七岁已经算是年龄很大了,再晚两年,连媳妇都娶不到。

    林若曦更要早点把钱攒出来,李哲娶媳妇,肯定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但是……

    林若曦垂下眼睛,看着自己在笔记本上写写划划的东西。

    这两天运气好,才碰到个需要买衣服的男人。

    但是这样的男人,她能天天碰到吗?

    不过想到在店里跟凤爵发生的种种,林若曦摇头,小手抚着胳膊上起的鸡皮疙瘩,“还是算了,每天遇到那样的人,谁吃得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