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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四个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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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不是!”

    余葵下意识否认,她在怔忪中加快脚步。

    头脑嗡嗡地,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因为一个得了妄想症的女人,把时景从自己列表里删除了。中间那么多年,哪怕、哪怕她鼓起勇气求证一次,也不至于到今天才得知真相!

    还有让她介怀多年的那个亲吻,那晚在长沙亲吻她的卷发女孩,难道也是误会?

    可她不能问。

    这个问题一旦求证,暗恋就再也藏不住了。

    她该怎么解释——

    她为什么去长沙?

    又是为什么在瞧见两人接吻后,一声不响狼狈逃窜回北京?

    原生家庭破碎给余葵带来最早的影响,就是她从没学过对人表达爱意,在乡下跟随外公外婆长大,老辈人的情感表达更是委婉含蓄。

    直到高一到城里读书,军训放学,余葵看到同班同学的父母来给她送营养餐,互说我爱你,她那天才知道,除去影视剧外的真实世界,竟然也有人会使用如此直白的情感表达方式。

    随着年龄渐长,她知道自己的性格短板在哪儿,尝试刻意纠正,培养自己勇敢表达的能力,她甚至鼓起勇气,想把告白作为人生成长的分水岭。

    可惜收到了致命一击。

    她那天总算明白,自己为什么自卑,为什么胆怯,在感情的领域,她似乎从来没能从童年父母离异的阴影中走出来,她宣布爱一个人,就像把匕首交到了对方手上,对方从此拥有了能在任意时刻伤害她的武器。

    在被重创后,摇摇欲坠的自尊心就是她最后的盔甲,只要她不承认,就没有人知道她受过伤害,尤其时景!

    她悲哀地意识到——

    即便昨晚时景说了喜欢她,即便她快乐、悸动、甚至生出一种年少时夙愿得偿想要喜极而泣的冲动…可是内心深处的安全感,并没有随之增加分毫。

    这份喜欢,像是一块随时能被人收回的甜美蛋糕。

    她害怕极了自己咬一口之后,又被通知蛋糕发错人了,这么好的东西不属于她。

    届时,她中途流露过出的所有欢欣、感激,都会变成尴尬的笑话,若是她还因此发表获奖感言,倾诉自己这些年来,为得到这块蛋糕付出怎样的努力,那就更愚蠢了。

    直到途经十字路口,她才被时景一把抓紧手腕带回来。

    “红灯了。”

    着急起步的私家车从她半米之遥的地方擦着过去。

    余葵踩着斑马线踉跄退回人行道台阶上,肩胛撞到他胸口,慌乱中抬头看时景一眼,轻轻往旁挪了半步,才极轻极低地说了一句。

    “对不起。”

    正当时景以为她是在为撞到自己而道歉时,余葵继续开口。

    “那时候我挂科了,觉得全世界都面目可憎,想到我们本来会一起上清华,最后却只有我一个人在那儿奋战,觉得生气,你也可以理解为幼稚的逃避,把你删掉那段时间,我自己也觉得难受矛盾。”

    “再后来,书包在操场上丢了。想到高二那年,你和我就是因为换错包认识的,我突然觉得那大概是天意吧,就没有再补办手机卡,qq号也找不回来了,你发给我的好友申请、节假祝福,我通通都没收到。”

    时景哪怕反省一万遍,也绝对没料到,他们失去联系的理由竟然如此简单。

    余葵只是挂了科、只是没有看到。

    错愕和恍惚在那英俊的面孔上阴晴不定地交错。

    余葵喉咙发硬,酸涩饱胀的情绪在心尖涌动,下意识又把手藏在大衣里攥紧,才鼓起勇气继续往下:“是我错了,所有的事情,当初明明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只是都被我搞砸了,我——”

    哽咽之前,她戛然而止。

    她只是太胆怯了。

    害怕失去,所以在对方通知她有女朋友之前,自己先行离开。这样,即便受伤了,但起码姿态是骄傲的。

    狂风刮乱她的短发。

    发梢胡乱搭在眼睛上,余葵把未尽的这句咽下去,猛吸了下鼻子,侧头看向他,努力笑起来。

    “无论怎么样,再见到你,我很高兴。”

    “可是,六年够发生好多事情。够初一的学生念到高,够种下的果苗长成大树,够4g网升级到5g普及…六年没见,什么都变了,你又怎么还能确定,你喜欢现在的我?”

    她在他身后追了太久,好不容易才把内心缝缝补补武装起来,再也经不起任何不确定。

    斑马线尽头信号灯变换,滴滴声响起,人群应声大步朝前走,只留他们两个在原地。

    谁都没动。

    时景定定注视她,他太白了,眼睛和鼻尖都被冷得泛红,昳丽的面孔带上了一种陌生的、复杂的破碎感,连含泪的眼睛都煎熬又悲哀。

    此刻的他,和刚刚在宴厅那个洒脱自如的男人似乎换了一个人。

    却和2013年夏天如出一辙的,再次重重叩响她的心房。

    她仓惶慌张地低下头,掩饰着挂到睫毛上的眼泪,踢了一脚卡在地砖棱格里的小石子,故意让声音显得洒脱,“你和我说点什么吧,你别让我自言自语,显得我很傻——”

    她话音没落,时景背对她蹲下来。

    “上来。”

    余葵错愕,“什么?”

    “不是要坐地铁吗,我背你,去买鞋。”

    她被提醒,低头才发觉,一路走得太急太快,脚背早已被高跟鞋磨出血泡,绒面的边缘染上了淡红色被组织液混合的血水。

    “上来吧,又不是没背过。”

    她咬唇,犹豫几秒,终于伏在他背上。

    男人的肩膀宽阔挺拔,把风全然挡住了,他步伐很稳,行走间,风衣外套和他的西服面料发出摩擦的细响,遮挡住了她无法抑制的急促心跳。

    高跟鞋搭在她脚尖晃荡不稳,时景干脆取下来,拎在手上。

    路上的行人都不住地回头看他,男人并不在乎,旁若无人背着她朝前走。

    余葵起先还浑身紧绷,随着时间推移,闻着熟悉的气息,肌肉不自觉地放松,胳膊松松搭在他颈间,偶尔被他的黑尾扫到脸颊。

    被刺激得痒痒,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下一秒——

    时景的脚步停在斑马线前。

    他直到此刻,才如梦初醒发出一声喟叹,“你没错,小葵,是我错了。”

    胸腔说话的共鸣,沿着她搭在那儿的手传抵过来,震得她脑袋眩晕。

    他说,“是我自诩聪明,是我自以为是做了决定。六年真长啊,我做什么才能填满它。”

    他们现在的关系,就像最熟悉彼此的陌生人。

    被时间分隔在两端。

    余葵已经朝前走了,而他贪恋地留在了十七岁,从未真正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