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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公司的几个同事聚餐,我们约在市区的钱柜唱歌消遣。
公司新签了一笔大工程的装修单子,老板放血请客吃饭,都是年轻人大家都玩的很嗨,喝酒唱歌毫不顾忌,不知不觉就玩到了晚上十二点。
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老板不准玩通宵,凌晨一点钟的时候就把大家赶了回家。
我家住在奉贤区,这个点已经没有公交车了,我和同事刘海荣商量着从市区打车回去,两个人平摊下来也没多少钱。
我灌了六瓶冰啤出来之后脑袋就晕乎乎的,肚子撑的跟皮球似得,头重脚轻走路都在拐八字。
刘海荣的情况也不比我好多少,他喝了五瓶冰啤外加半斤海之蓝,眼睛都喝出血丝来了,踉踉跄跄的嘴里还嚷嚷着刚才在KTV里面唱过的歌,死了都要爱。
刘海荣唱歌真难听,他平时不是这样的,上班的时候都不怎么开口说话,但每次喝点酒就开始发神经,唱歌就跟嚎丧一样,这首歌他高音飙不上去,嘴里总是重复“死了死了”这大晚上听的我心里慎得慌。
我们俩靠在一个公交站台上等出租车,等了十多分钟都没有一辆出租车,周围冷冷清清也没看到什么车辆。
我看他醉的不省人事,开口劝他:“刘海荣,不如我们今天就不回去了,随便找个宾馆住下算了吧?”
“不行不行!”刘海荣还有点意识,连连摆手说道:“我女朋友还在家等我呢,多晚都要赶回去!我…;…;我我…;…;我答应过她的。”
直到凌晨一点半的时候我们都没有等到一辆出租车,我心灰意冷,正准备打电话给老板求救,不远处就看到了一辆公交车,车头闪烁着信号灯正是市区到奉贤的那辆公交车114路公交车。
“东子!那不是去奉贤的公交车吗!”刘海荣突然睁开眼,指着缓缓驶来的公交车,嘴里喷出来的混杂酒气让人窒息作呕。
嗯?114路的最后一班不是十一点的吗?现在都快两点钟了,怎么还有?我揉了揉眼睛几乎不敢相信。
“你管它啊!只要有车子回去比什么都好!快快快!”刘海荣打了个酒隔就招手示意114公交车停车。
114的车子开的很慢,我发现这辆车子跟平时看到的那种也不一样,车身上没有马路广告,两侧是那种平行的红色横条,就像是五六年前使用的类型,那条幅的颜色特别显眼,鲜艳的就像是人的鲜血。
我有些顾忌,半夜的看到这种东西,心里有些发毛,平时胆子很大,但最近追了几部恐怖小说,神经很敏感,抬头隐隐还看到里面坐着七八个人,心里才稍稍踏实了一些。
车子刹车停下,我看到了那个开车的司机,司机是一个胖子,满面油光,手臂上还缠着一条手巾,眼睛很细小,就像是老鼠的眼睛。
“师傅啊,走不走奉贤啊!”
“走!”胖子头也不回的应了一句。
我靠上去问道:“师傅,现在都凌晨两点钟了,哪来的车子呀?114不是十一点就结束了呀!”
“加班的车子!”司机扶着方向盘有些不耐烦:“走不走啊!哪来这么多的废话!”
“走走走!”刘海荣用力推了我一把,我就被强行的推上了车子。
上车的那一刻我突然就从司机的反光镜中看到了一面旗子,一面白色的旗子插在公交车的尾部。
我突然咯噔了一下,白丧旗!我们农村死人送葬的时候,灵车后面不都是插着这样的白旗吗?
天地良心,如果让我在选一次的话,就算睡马路、打死我也不会坐这辆114公交车,这辆车子几乎成了我人生的一个噩梦,也是彻底的改变了我的人生。
我们还没坐稳,胖司机就启动了车子,炎热闷热午夜,我却感觉到周身一片的阴冷,内心涌上说不出来的诡异,总觉得今天这辆114公交车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
我和刘海荣坐在公交车的前后位置上,那家伙一上车就靠在窗户上打起了呼噜,一下睡晕乎了过去。
车厢内扫了一眼,周围连同司机差不多有十多个人,我的前面坐着一对老夫妻,两个人依偎靠在一起,老头的手上拎着几个购物袋,老太太的微微睁着眼睛挪动着手中的一串佛珠。
我的旁边是一个烫着卷发的中年女人,女人穿着一件条纹相间的短袖,身边的座位上放着一只塑料网兜,里面是一些蔬菜、水果之类的,那些东西看起来很新鲜,就像是刚刚采摘出来的。
再后面的几个人我也只是匆匆瞥了一眼,大概有一个打扮时髦妖艳的女人,一个穿着红色迷彩服的小年轻非主流、还有一个无袖衫的男人,正点着香烟晃悠着二郎腿。
车厢内很安静,静的连发动机的声音都听不见,每个人都保持着各自的动作、姿势、就好像走进了一座蜡像馆。
我叉开视线转头看着外面的夜景,窗户玻璃上倒影中正好就照应着车尾。
我又看到了那面白丧旗!
咦?我突然意识到一点,这个时候的公交车正匀速前行,可那面白丧旗却没有丝毫的飘动!丧旗上绣着的鬼符清晰可见!
这…;…;这是怎么回事!
我用力揉了把眼睛仔细查看,那面白色的丧旗果然没有任何的飘动,这…;…;这真他妈见鬼了!
我的酒劲儿醒了一半,暗自倒吸了一口气,脑海中总之不自觉的脑补出许多的恐怖画面,咬牙闭上了眼睛,干脆什么都不去想了。
咯吱!
车子突然停了,我睁开眼看到胖司机在招手:“奉贤的上车!”
紧跟着路边站台上的一个女孩跨了上来。
女孩的名字叫林鹿,当然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几乎成了我最亲近的人,如果不是这个女孩,也许我根本就没办法度过人生最为恐怖的岁月。
林鹿长得并不算漂亮,身材还比不上后面那个大胸女人性感,五官都很标志找不出瑕疵但也称不上绝美,还有些文艺青年的气质,属于那种耐看类型的女孩。
林鹿上车之后快速的环视了一圈,大概觉得车厢内只有我一个人看起来正常些,最后在我的身边坐定了下来。
“大公镇就要到了,要下车的待会提前说一声!”胖司机关上车门,对着后视镜用本地话招呼了一声,就启动了车子。
林鹿坐下之后,我闻到了一股清淡的香水味道,心跳这才算稍稍稳定了下来,总算是看到一个正常人了,而且还是个很顺眼的小美女。
“大公镇到了!”司机减慢了车子的速度,摁了两声喇叭提醒着。
听到提醒后座的那个迷彩服从位置上战了起来,示意司机要在大公镇下车,他的脑袋上罩着一只大红色的耳机,看起来很享受手机里的音乐,哪怕到了站点下了车都不忘摇头晃脑。
“切!现在的年轻人就知道玩手机!离开手机就不能活了!”司机切了一句,继续启动车子前行。
轰隆!
公交车子没开出去多远,所有人的耳边就传来一声突如其来的闷响,像是什么撞击的声音。
透过玻璃窗户我看到了一辆货车撞在路边的绿化草坪上,车头撞在了电线杆子,挡风玻璃碎了一地,引擎盖还在冒烟。
一起交通事故就发生在我们的背后。
“唉,又是一个倒霉蛋啊…;…;”司机扫了一眼无奈的说了一句,踩下油门继续前进。
车厢中很快就恢复了安静,可我的心却怎么都无法平静下来,因为我距离事故现场最近,看到了一个最真实的事故现场。
货车撞上电线杆之后,一个圆乎乎的东西滚落了下来,那正是一颗血淋淋的脑袋,脑袋的上扣着一只红色的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