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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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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你怎么看?”班尼迪克不得已之下,将这件事告诉了墨轩,现在正皱着眉头等待墨轩的话。

    该怎么办呢?墨轩也没有个准,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大事,墨轩还没有能力去主动处理,毕竟烈焰城还只是一个城市,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

    再三思索之后,墨轩决定,直接上报奥古斯丁,让奥古斯丁处理。

    然后这件事就被当做紧急处理事情发给了奥古斯丁。

    就在奥古斯丁在和他的皇后做人类最伟大的事情的时候,一封加急信件摆到了奥古斯丁的桌面上。

    如果是正常状况的话,烈焰城的信件应该是通过飞行魔兽送往铁壁城的,现在通过传送阵送过来,接受信件的官员当然认为是加急信件。

    而实际上的情况却没有这么紧张,应该说是,格纳非常想和狼人狠狠的打一仗,而现在的狼人统帅却不这么想。

    作为一个狼人,弗里达是少有的细心,自从巴菲玛下达命令之后,弗里达就开始咬文嚼字,仔细咀嚼巴菲玛的意思。

    这么一番空想之下,还真被他猜想出几分,巴菲玛的心思。

    要说巴菲玛为什么让他打头阵,来猜人类的底线,这要从人类的崛起开始说起。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类喜欢在自己的边境线上建立起一些小国家,或者说小城市。

    这些小国家或者城市,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量的挑衅狼人,然后头脑容易发热的狼人就很高兴的上当了。

    都说了一个小国家嘛!能有什么抵抗能力,生性残暴的狼人自然要立威。头脑简单的狼人自然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在他们的认知中让敌人恐惧才是最好的办法,然就一切就化为一个非常简单的字“杀”。

    怎么杀,自然是屠杀最好,反正狼人也没有指望人类能为他们效命,两方的容貌差异太大了,人类是非常排斥狼人的,就像狼人非常排斥人类一样。

    杀过,手持屠刃的狼人是高兴了,然后没过上几天,他们就不高兴了。

    忽然之间,人类的好几个帝国都在痛诉自己的子民被杀了,而且还是屠杀,然后高举大义旗帜的人类帝国非常爽快的派出军队狠狠地占领了一大批的地盘。

    如此再三,人类侵占狼人的地盘越来越多,可以说现有的雷萨斯帝国和光辉帝国的一部分都是原先狼人拥有的地盘。

    自然狼人也想江地盘打回来,可是狼人是游牧部族式种族,当他们出现在自家原先的地盘的时候发现,各种险要的士上已经筑起了坚固的要塞,不擅长攻城的狼人自然是大败。

    直到退到现在的大草原上,狼人才真正摆脱了人类的步步紧逼,无险可守的大草原对狼人来说才是真正的险要地势。

    现在的雷萨斯帝国也不是以前的帝国联军了,自然风狼人部落也不是以前的狼人了,但是历史的教训还是存留下来。

    让巴菲玛拿捏不定是,这是不是雷萨斯帝国在后面支持的。

    对风狼人部落来说,马里王国就是一个练兵的好地方,优胜劣汰,同时可以极大的锻炼狼人的意志。但是要想面对雷萨斯帝国的话,这就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了。

    毕竟说到底,风狼人部落也就只是众多狼人部落中能服众的一个,被推举为部落之首也是在于自身强大的实力,而要面对雷萨斯帝国这种随时可以扫灭一个部落的存在,总多的小部落还是没有这个胆子,尽管他们非常喜欢劫掠人类。

    知道巴菲玛是怎么想的,弗里达自然不会轻易的上当。

    弗里达指挥着自己手下的部队将唯一的出口堵得严严实实,摆出一副我就是要困死你的架势。

    而此时山谷中的格纳却十分想冲出去大战一场,但是浴血战神殿的最高牧首制止了他。

    最高牧首的名字已经不可考证,反正只要一当上牧首,原先的名字就会放弃,只能被称呼为大牧首。

    都说人老精,鬼老灵。能作为一个牧首首先年龄上就非常可观了,还是那句话,看得多了,知道的多了,自然懂得多了,对一些事情的本质也就看得清楚了。

    大牧首非常明白,现在斯巴达公国的形式就像是雷萨斯北方的马里王国一样。

    尽管雷萨斯帝国对马里王国有着种种看不顺眼,但是只要狼人一大举进犯,马里王国叫上几声,雷萨斯帝国的补给补助就会源源不断的送到马里王国的国库中。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马里王国一个小国家三面临敌还能活的很滋润的原因之一。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大牧首的意思就是多叫唤上两下,反正没损失,而且现在的斯巴达公国正是消化前几次劫掠带来的物资的好时机,狼人要不进攻过来的话,斯巴达公国还要好好戒备一番,现在狼人的行动已经摆到明处了,斯巴达公国自然没有设么好怕的了,大牧首相信战神的信仰者凭借着险要的地势抵挡住狼人的进攻还是不成问题的。

    格纳一听就心动了,斯巴达公国现有的居民或者说战士,不是原先战神殿的信徒,就是凭借着格纳的号召力召集的佣兵和士兵,有些小气的奥古斯丁给格纳的物资中武器只占了很小一部分,所以斯巴达的武器库公国直到现在还是万国杂牌军。

    选武器选哪里的,首屈一指的当然是矮人族的,但是矮人族的武器只能作为百人将或者精锐级别的人使用,这不是斯巴达公国掏不出钱来买。通过与烈焰城交易,斯巴达公国现在有的是钱,问题是买不到,矮人族为了抬高武器的价格,向来是以精良和量少而称著。

    但是个那可是见过烈焰城的武器的,当格纳还是一个王子的时候,他曾经造访过烈焰城,自然也参观过烈焰城的武器。

    除了武力超端的战士,给格纳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些精光闪闪的武器,一看就知道绝对是好货。

    早就眼馋烈焰城武器的格纳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倒也不敲诈,只是提出购买的要求而已,但是了解自己父王的格纳却知道,这件事情奥古斯丁一定会答应的,唯一要顾虑的是,奥古斯丁会从墨轩的手中抢到多少的武器铠甲,而他又能分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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