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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年便是春暖花开的春季,正是植树的好日子。
用赵老师的话讲,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交配的季节。
杜康当然也要将家里收拾一番,两座四合院的连在一起,他们一家人住不过来,与其放着浪费,不如打造一个温馨的居家环境。
至于说租给别人居住,拜托,这年头谁能租得起一座三进四合院?
有,但人非常少。
至少他不认为自己能够遇到合适的人选。
再说他又不缺那点钱,非要租出去那个四合院干什么?
那点租金还不够他操心的。
转而去寻找娜塔莉亚,此时她正在那里写作,杜康询问道“我准备买点花卉装饰家里,你去不去?”
“不去,我还得写书呢,哪有那个时间。”
正在那里奋笔疾书的娜塔莉亚,毫不犹豫拒绝。
杜康劝解道“写什么小说,家里又不缺钱,我可以养你。”
“哪能总问你要钱,我总得有个爱好,顺便赚点零花钱,想买花卉你自己去买,别来打扰我。”
说着娜塔莉亚咂咂嘴,总感觉自己说的话,有些装的意味。
哈利波特面世之后反响强烈,她不仅收获伊莎贝拉这样的铁杆粉丝,就连第一笔稿费都高达八十万美刀。
用一书成神,毫不为过,就连原本用来打发时间的写作,也成了她的主业。
现在她是奔着世界知名作家而去,不说日后名流青史,至少也得成为国际上的知名作家,能受邀参加世界作家峰会的那种。
但到了这里,怎么就成了赚点零花钱?
可思考半天,再对比杜康的收入,那不就是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相比木槿轩日进斗金,她的写作根本赚不了多少。
拜托能不能不要这么打击人,娜塔莉亚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原本引以为傲的事业,怎么就成了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
但反过来想想,却又不禁喜笑颜开,深感自己眼光独到,一眼相中杜康,选择跟他在一起。
自己能够跟他在一起,那真是这辈子最明智的选择。
骑着自行车前往花鸟市场,作为京城,四九城的花鸟市场不说是最早开起来的,那也是非常早。
其中有专门的花鸟鱼虫,也有不少花鸟鱼虫的爱好者,不时的前来闲逛交流心得。
杜康骑着车查看,其中数量虽然不多,品种也比较少,远远不能跟四十年后相比,但对比现在的环境也算不少,至少国内没有多少花鸟市场能跟这里相比。
有摊贩看他骑着自行车,穿着打扮不凡显然是个有钱人,热情的在那里招呼:“同志过来看看这个是石头城那边运来的锦鲤,你看看多漂亮。”
“多少钱?”
“按照花色不同价格也不同,最好的能有三百一条,你看看这几条多漂亮。”
呵呵,一条鱼这么贵,这是要跟君子兰比肩。
也是,现在国内的有多少人知道如何赚钱?根本都不知道。
要不然,也不会有一头猪都能飞上天的比喻。
更不会出现像天价君子兰这种物品。
而来自南方的锦鲤同样如此。
你说它不值钱,它的确不值,这点没人能否认。毕竟不过是一条鱼而已,由于着重于花色形体方面的培养,甚至还不如普通的鲤鱼好吃。
但你说它值钱同样价值不菲,这本身就是看别人对它的认同,有人买,锦鲤就值钱,没人买分文不值。
就如同以后的藏獒,体型庞大,号称高原神兽,炒作时甚至有价值高达数千万的藏獒,哪怕用来配种,一次都要上百万。
即使如此,都有很多爱狗人士纷纷投入高价饲养藏獒,有段时间别墅豪车与藏獒,甚至成为南方富豪的标配。
连一头凶猛的藏獒都没有,你也好意思说有钱?
但等到热度过去,没人喜欢,没人接盘的时候,不好意思,已经成为肉狗出现在大大小小的狗肉店。
献出自己的身躯,供人们品尝。
“你要不要?这可是锦鲤,自古就有鲤鱼跳龙门之说,比喻人飞黄腾达,官运亨通,锦鲤也因此一直是吉祥、幸福的象征。
从唐代开始,就已经有大规模养殖锦鲤的纪录,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有着悠久的文化底蕴。
是一种非常好的观赏鱼。
而且寿命很长,扶桑有一条锦鲤,甚至活到了两百多岁。……”
“我看看。”
杜康不等他说完直接打断,商家的嘴当真是厉害能吹,再这么让他吹下去,恐怕这锦鲤能上天。
蹲下查看,杜康很快选择了几条红白锦鲤。
锦鲤的花色很多,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但是能说得上名字的品种就足足有百多种,但要说经典还得是红白。
锦鲤界素有“始于红白,而终于红白”之说。
其意思指养锦鲤最早接触的是红白颜色,随着接触眼界开阔,开始喜欢其他品种。
但在长期的饲养过程中反复品味,最后还是觉得红白最为高雅,最终回归到红白的饲养中。
所以与其花高价购买其他的品种,还不如直接购买红白。
他已经决定回去之后就将龟池扩大规模,弄一个深水区域,用来养殖锦鲤。
摊贩在那里找帮忙装着锦鲤,顺便告诉他该如何喂养,听说他要将锦鲤扔到龟池当中,赶紧劝阻道“乌龟是吃鱼的,你可不能把锦鲤放在那里面。”
“没事,我会想办法。”
杜康没有听他的提议,依旧准备自己将龟池扩大饲养锦鲤。
的确,乌龟和锦鲤并不能混养。
这主要是乌龟作为肉食动物,食谱广泛,而锦鲤恰恰就在它的食谱当中。
两者混养在一起,更大的可能是养着养着锦鲤的数量迅速减少,偏偏你还不知道原因。
其实全都是被乌龟给吃了。
肚子饿了就得找食物吃,一条条的美食在眼前晃来晃去,它们能忍住不吃才怪。
别说是锦鲤,哪怕有着厚重外壳的螃蟹,那都在乌龟的食谱之内。
而且人家吃螃蟹,可是有着自己的独门绝技,能将螃蟹吃掉且不损其外壳分毫。
这就很牛逼。
乌龟跟螃蟹放在一起混养,本来还没什么,但等过两天,你就看到那只螃蟹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最初还以为是睡觉,谁都得睡觉,螃蟹也有休息的时候,但当你不小心触动它。
完整的螃蟹瞬间四分五裂,沿着甲壳的接缝处,变成一块块的。
再看里面的肉,早已经消失不见,而蟹壳却保留的非常完整,看起来非常奇特。
而这就是乌龟的功劳。
但别人无法将乌龟与锦鲤混养,他可以。
他能控制乌龟的习性,让乌龟选择其他的食物,而不是去吃锦鲤,从而混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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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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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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