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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程高尚引发的长安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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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安之微笑着看向春华,这懒洋洋的样子叫他的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

    那股想将皮埃尔丢出大宣的暴虐心情因为她的自在而消散了。

    他,或者说他们,大家虽然是不同的身份,却不约而同的想要守候着她眼中的那一抹灵气,那一份天真。

    如果程安之看过聊斋,就知道那更具现的形象就是婴宁。

    春华有种自然天成的灵气,还很巧的,有种天然的聪慧和剑走偏锋的对世事的老辣,让她这份天真的灵气不是一种孩子似的天真,而是知世故而不世故。

    这样的她因为天生天养,没有一开始就生在他们这样复杂的门第,因而更能不带责任、利益关系的去考量所有的事情,她对所有的人和事物抱有一种天然的善意。

    而在他30年的生命里,谈得来的这样的人,仅有春华一人,她有佛性,天生有极高的对他人的理解能力,有她的一套逻辑,合眼缘的,就是杀人犯她也能理解,当然,她不是单纯的想着免除责罚,而是觉得应该罚过相抵。

    若叫春华知道他的想法,这就是指她富有同理心,定会吐槽他圈子里接触的这样类型的人太少。

    他们总想建造一座玻璃房子将她装起来,免得被这污浊的世界染黑,今天的这个皮埃尔却打破了他们的计划。

    还好,她天生冷静,能消化这些。

    看着她坐在地上喝一口酒,吃一口肉,笑的像个二傻子,他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就喜欢她这样呆着。

    就这样呆着他看一天一夜都不会腻。

    春华也很享受这样的静默。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成为那种一举一动都能感受到对方心思的朋友,就是常言说的知己。

    比朋友好上三分,比恋人少上几分苛求,就像——

    春华脑中闪过一副程安之对自己耳提面命的样子,就像一个老父亲想要开解女儿找不到合适的话说。

    当程安之难过时,自己也有几分当老妈子的感觉。

    “如果,如果你有一天想结婚了,想同这个世界多一分联系,那么,我们就成婚吧。”

    “啊?”春华倒读了一遍程安之的话,做个绿茶不是她的菜,但,今天她从程安之左右交叠的食指和中指上看出了他的不安和紧张。

    “好!”春华应了,“但我想我这一生都不会有婚姻的想法。”

    为等她错过了合适的对象多可惜。

    “男女之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从概率来说,每个人适合的,遇到了就会相爱的人有很多,你应该走出去森林里找一找。”

    “你呢?”程安之一笑,将自己的大麾披在她肩膀上,坐在她对面,精致的贡缎就这样坐在沾满黑灰的地上。

    “是啊,”她也是同样的裹足不前,单恋一人。春华一笑,也就罢了,“今天的月晕好明显。”

    “月晕?”程安之看着明亮月光周围的那一抹轻纱,“挺贴切的名字,你每每都有些新的很精致的点子。”

    “你不也是吗,大科学家,听说你存储了电。”春华提醒自己需要更谨言慎行,说起另一个话题,这些天才的科学家真是厉害,在平平无奇的社会中,怎么就能发现电是一串粒子流,并且把它存储在电池里,然后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又将电释放出来。

    “这简直就是神仙方术。”

    春华这样新时代的文科生看他们真的是佩服,这是怎样的一种天赋,就像一个原始人看到一个蚕茧,怎么就知道煮一煮然后抽丝按照经纬编制成布匹,怎么就想到用树皮发酵粉碎变成纸,那样的时代,吃饭也难啊?

    “我就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若不是有昭明女帝这样的天才改进了算学,我们同前人的区别,主要还是知识的积累。”

    程安之提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话多了起来,笑带动脸上的梨涡,可爱的男子。

    “咳咳,”春华将视线转向天上的月亮,纵然男色万千,她还是更心疼那个喜欢默默做事的人,罪过罪过!

    程安之将手中的银壶递给她,“这是杏仁茶,我记得你喜欢来的。”

    杏仁奶茶,她喜欢。

    春华掩饰的喝了一口,描摹着颈上的项链,黄金镶嵌的春带彩翡翠玉佛弥勒,如今的她自然猜到了东西的来源正是慕容铧。

    以他的尿性,还有链子上的特殊印记,只怕还是他亲手刻的。

    “这些知识的积累虽然重要,但大宣的学院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书都在图书馆,真正有所建树的有几人,切莫妄自菲薄。”

    厉害就是厉害,像她不过白白的占了穿越名额,就微积分这样的天书,她,在现代有百度的时候也是天书,何况现在。

    所有的数学天才都是牛逼人物。

    “你喜欢,就好!”程安之笑了。

    两人不再说话。

    至于用什么做电灯的灯芯,春华是知道钨比较好,但现在的元素周期表还没有人提出,钨都还没有被命名,钨是什么材质,鬼知道。

    只能任由程安之一种材料一种材料的进行着年复一年的工作。

    两人静默的看着天上皎洁的月亮,愉快的静默着。

    在他们躲在楼上的同时,楼下的宴会也终于散场了。

    延华不屑的看着李碚搂住卿若若的大徒弟纤细的腰肢,那双碍眼的手在人纤细的只一握,皮肤细腻,光洁,裸露,从胸前垂下一条镂金嵌满金刚石的流苏腰带,吸引了全场七十岁以下的男子。

    “不就是马甲线么,臭男人!”她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

    “噢——”安娜笑着,如今她被特招如鸿胪寺实习,正是延华的下属。

    这场鸿胪寺的迎新晚宴,两个都对男人没有兴趣的人选择了彼此做舞伴。

    几场舞跳过,做了基本的交际,两人缩在角落享受美食。

    “也不知道阿春怎么样了。”安娜略有些担心。

    “无妨,她是公主,出门都是随从,在本朝红的发紫,圣人关心她的事业,长兴王负责她的衣食,英王是她的前程,广王是她的消遣,不说别人,就是李碚,那个外国小子迟早要吃上一个大亏。”

    别人不了解,延华却深知李碚的小心眼,当初因为堂妹春华的关系他对自己诸多照顾,却也因为自己无意的冒犯而设计过自己,比如被窝里塞兔子,洗完澡没有衣服,骑马打仗没有马鞍——

    因为两人都不想活在春华的阴影下,两人特意同春华商量好在单位做陌生人。

    “了不得了,大八卦,景安公主同程教授消失了两个时辰一同离开了。”

    一个个子矮小好打听的胖子拽着自己裤袋上的死结带来了一个惊人的逸闻。

    鸿胪寺专研礼仪,安排大大小小宴会的座次礼节,自然是长安最权威的八卦集散地。

    安娜两人对视一眼,都从眼中看出惊异,只见李碚甩手提起胖子往宴会厅外快步离去。

    “原来广王这样强壮。”那位胖同僚虽矮,至少有两百斤,李碚拎他如拎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