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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匆匆一眼是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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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葵进入高中的第一天,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她也怀着一颗像阳光一样明媚的心贸然闯进了人生路上的又一个新征程。

    加上沈葵,可以住四个人的宿舍只住了三个人,剩下的那个床位大家就用来放杂物了。

    住一号床的叫程玉,圆圆的脸蛋很可爱,性格又平易近人,沈葵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她,三年后离校时最后一眼也依旧喜欢她。

    二号床是张紫虚,矮个子,黑皮肤,外凸的牙,不协调的五官,土里土气的打扮,沈葵想,这是她十几年以来见过最丑的人了,三年后,沈葵又想,人生中能有这样一个朋友,值了。

    住三号床的就是沈葵了,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用陈奕迅一首歌里的歌词来形容她最恰当不过,“她绝不罕有,往街里绕过一周,她便化乌有”。

    大家今天忙活了一天,都累了,晚上不约而同的早早睡下。第二天还有满满一天的课呢。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这样,反正沈葵是这样,到了一个新的班级里,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积石如玉、列松如翠般的公子哥。

    沈葵很纳闷,从小到大,她所在的班级里就从来没有过潇洒少年郎,哪怕是一个。她左思右想,绞尽脑汁,最后还是不得而知。

    哎,算了,有些事情强求不来,还是好好学习吧,毕竟距离高考就只剩1000多天了。

    高中的第一堂课是数学课,数学老师是一个短发、瘦削、很干练的女人,她的眼神很锐利,这是沈葵的第一感受。

    在这堂课上,沈葵作为一个从小到大在班级里都名列前茅的学生的自信心被狠狠地击伤了。

    沈葵进入这个重点高中的重点班并未通过中考,她是提前参加了这个高中的考试被选拔走的。当时考的时候,她也没抱多大希望,完全是试一试的心态,谁承想,当时老天爷眷顾她,居然考上了,全家高兴了好多天呢。

    当时她就觉得是侥幸考上的,自己的实力根本配不上这个重点班。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你看,这灾殃可不就来了吗。

    老师讲的东西,她没几句能听懂,老师提出来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她看着班上其他几个同学积极附和老师的话,踊跃地回答问题,自己却插不上一句嘴,心里满满的失落。

    之前她在班里是好学生,所有的老师都夸她聪明,每次上课时,老师的目光也总是在她身上流转,仿佛她就是世界的中心。而现在,她努力地去追寻老师的目光,老师却从来没看她一眼,她从世界的中心变成了如今这般如同透明人一般的小喽啰。

    晚上张紫虚和程玉叫她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她都有点心不在焉。她一直低头走路,但是当她抬起头的一瞬间,却觉得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东西。

    彼其之子,美如玉。

    只一秒钟,沈葵立马收回目光,她表面波澜不惊,内心却已波涛汹涌,她觉得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仅一秒钟的对视,沈葵付出了自己三年的青春。

    她插在口袋中的双手不自觉握成了拳头,压抑着惊雷般的心跳若无其事地和这美如玉般的男孩子擦肩而过,转头加入了张紫虚和程玉今晚吃什么的重大话题中。

    自那一眼后,沈葵觉得每一天都是美好的一天,因为她期待着,期待着下一次相遇,期待着下一次四目相对,期待着向他一步步走近。

    沈葵开始时时刻刻在校园中搜寻少年的身影。

    下课后,她会双手搭上走廊旁边的栏杆往楼下望;走路时,她会一边跟张紫虚和程玉一起说说笑笑一边不动声色地四处张望;食堂吃饭时,她会一边机械地把食物送进口中一边抬头留意着来来往往的过路人。

    沈葵好像是着了魔,又好像是被老巫婆下了诅咒,脑海中只能有一个大眼睛、白皮肤、干净温柔的少年,其他统统都要闪一边。

    上课前,班里有女孩子说exo的男生都好帅哦,沈葵在心里不屑一顾:“跟我们家那个男孩子比也差太远了吧!”上语文课,当老师读到“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时,沈葵感叹,这真真是我们家那男孩子的风范啊!

    晚上回到寝室,听到张紫虚和程玉说到隔壁班的一个少年怎样怎样貌比潘安、怎样怎样玉树临风时,沈葵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喂,沈葵,你听到没有啊,有帅哥欸,还是我们的兄弟班的!”程玉一直没听到沈葵说话,还以为她睡着了,生怕她错过了新闻,事后还要怪她没告诉她。

    “真的真的,长得高高帅帅的,好多女孩子都喜欢他呢,那句话咋说的来着,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混似刷漆。”张紫虚心情激动,面容陶醉。

    程玉随手抓起身旁的一个小公仔朝张紫虚砸过去,“读过几页水浒传你就真拿自己当才女啦,再咬文嚼字,我就拿小公仔把你的嘴塞上!”

    张紫虚又把小公仔砸回去,“懂不懂什么叫文化人!”

    程玉又砸过去,“不懂又怎样!”

    小公仔委屈,“我做错什么了,你们要这样对我!?”

    沈葵面带笑容默默听着她俩打闹,心中又似以往一样装着满满的期待渐渐入梦了。

    第二天起床时,沈葵发现小公仔可怜的躺在地上,她笑了笑,把小公仔捡起来,轻轻放在程玉的枕头旁。

    沈葵知道她俩昨晚聊的晚,直到上课前20分钟才叫醒她俩。俩人睡眼朦胧,摇摇晃晃的穿衣洗漱,沈葵觉得实在滑稽,不自觉笑出了声。

    上课时,班主任说需要选一个班长,自习课的时候维持一下班级纪律。

    张紫虚虽长得差强人意,但她似乎从不在意自己的外貌,且素来爱出风头爱管闲事,遂毛遂自荐,并拍着胸脯子大义凛然地喊着口号:“为同学们服务!”班主任看她性格开朗、态度诚恳,又没有其他同学跟她争,当下便定了她为班长。

    班主任是个温婉知性的女人,是教语文的,在她得知张紫虚喜爱文学,且读过不少文学作品时,便对她又多了几分喜爱之情,接着就让她当上了语文课代表。

    一时之下,群学生哗然,议论纷纷。

    “这就是传说中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吧。”

    “呸,这叫一手遮天。”

    下课时,班主任叫张紫虚跟她一起去办公室,和兄弟班的语文课代表一起了解一下课代表的工作内容。

    沈葵至此已经听过两次“兄弟班”了,却不知“兄弟班”到底为何物,张紫虚告诉她,因为我们学校是每两个班共用同一批老师,所以这两个班就叫做兄弟班。我们是一班,兄弟班是二班。

    沈葵故作恍然大悟之态,带着些许玩闹和调侃开口道:“原来如此,还是我们紫虚见多识广啊!”紫虚受用得很。

    傍晚一下课,紫虚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一手拉着程玉一手拉着沈葵,大步流星地向食堂进军,嘴上还不停的碎碎念,“饿死啦饿死啦,你们知不知道,虽然我们一下午坐在位子上没什么活动量,但其实学习是很消耗能量的,更何况我们的课程那么多那么复杂……”沈葵和程玉表面上一脸嫌弃,但脚下很诚实,跟着紫虚一起往食堂奔。

    路过篮球场时,紫虚突然止住脚步,激动地说:“你们快看,冯阳在打篮球呢!”说完就立刻调转方向,拉着她俩往篮球场走。

    沈葵疑惑:“干嘛啊,不是饿了吗,不吃饭吗?”

    程玉边走边说:“没听到吗,冯阳打篮球呢,等会再吃饭也不迟。”

    沈葵又疑惑:“冯阳是谁啊?”

    紫虚拉着她,“哎呀,就是我们说的咱兄弟班的大帅哥呀。”

    沈葵不太情愿地任紫虚拉着她走。

    她心里只有当初那匆匆一眼见到的人,哪管冯阳是何方神圣。

    程玉指着篮球场中穿着白色T恤和浅蓝色牛仔裤正在抢球的少年,告诉沈葵这就是冯阳。

    沈葵当即愣在原地,他的白色T恤被汗水浸湿的一块一块的,她隐约看得到他不太明显的肌肉,他在篮球场上奔跑着,活力四射。

    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冯阳。沈葵在心里默念,他比艳阳天里的太阳还要耀眼。

    年少时的喜欢很简单,可能是在我伤心时你随意的一句安慰,可能是我发现我和你总是会很偶然的穿同一个牌子的衣服,也有可能像沈葵这样,在我望向你的时候,你碰巧也望向了我。

    沈葵看的痴迷,以至于没留意到向她们袭来的篮球,幸亏程玉和紫虚把她拉走,才躲过一劫,不然这颗本来就学不好高中数学的脑袋就要彻底报废了。

    “还好我眼疾手快,身手矫健。”紫虚赶紧拍了拍自己受惊了的小心脏。

    程玉不服气,“明明我先看到的,我拉你们走的,眼疾手快的是我,身手矫健的也是我。”

    “那我来看看你身手有多矫健。”俩人说着说着就开始追逐着打闹,留沈葵一人在原地发呆。不再关心冯阳是不是在打篮球,也不留意沈葵的心思飘到了谁身上,笑声遍布方圆十里地。

    粗心大意的姑娘,还未学会洞察人心的姑娘,整天嘻嘻哈哈玩闹的姑娘,心思单纯善良的姑娘。

    沈葵的目光依然在冯阳身上流转,不在意周围发生了什么。

    “同学,麻烦你帮忙捡一下球!”沈葵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像雨水一滴一滴落在湖面上上一样清脆好听,她鬼使神差的去拣球。

    她越过篮球场的围栏把篮球递给冯阳,她看着他一步步向她跑来,黑发随着他的脚步一下一下地拍打着他白净的挂着汗水的脸,他接过篮球,对沈葵微微一笑,不道谢,也不道歉。

    沈葵触碰到他的指尖,凉凉的软软的,夕阳照在他的侧脸上,他的眼睛和汗水在闪闪发光。

    冯阳转身重新进入战场,留下沈葵站在原地,任由她的目光放肆追随,但他再不回望。

    晚上回宿舍时,她仨在操场角落看到有一群大孩子在欺负一个小孩子。

    很明显,那一群大孩子是高中部的,那一个小孩子是初中部的。

    那一群“坏人”当中领头的那一个太扎眼,一头金黄的头发和一身荧光绿的运动衣。

    他的表情傲视群雄,谁都不放在眼里。

    不知道他们当时说了些什么,那金发男一脚踹在了男孩的肚子上,男孩捂着肚子跌坐在地,哭着求它们饶了他吧。

    金发男说了一声滚,男孩便滚了。

    金发男转身看到了她们三个,沈葵嫉恶如仇,当时就要上前和他理论一番,要质问他为什么欺负弱小,还要教育他做人一定要善良。

    程玉和紫虚一看形势不对,拉着沈葵就往宿舍跑,也幸亏那一群人没追上来。到宿舍之后,累的仨人直接往床上一倒。

    紫虚气喘吁吁的说:“我说姑奶奶,你想逞英雄咱也得看清楚形势不是,敌强我弱,敌众我寡,敌男我女,敌力拔山兮气盖世,我手无缚鸡之力。当时不能进军,只能撤退呀!”

    沈葵说:“当时没多想,就是一腔怒火压抑心中不得抒发,憋得难受。再说了,我不怕他。”

    程玉苦口婆心:“你不怕他不代表你打得过他呀,还是走为上计啊!”

    紫虚感慨:“人不可貌相啊!领头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貌是潘安貌,心是秦桧心。”

    沈葵突然想起了冯阳,不同于金发男的桀骜不驯,他自信、坚韧,他好像可以随时给人温暖,又可以随时把人拒之千里之外。

    沈葵知道了冯阳的名字,知道了他是兄弟班的,知道了兄弟班就在隔壁,意识到每次去洗手间都会路过兄弟班,她开始喝水,上课也喝,下课也喝,吃饭也喝,走在路上也喝。

    紫虚问她:“最近怎么一直喝水?”

    沈葵以手为扇忽闪几下风,“天气太热啦,我出很多汗,当然要补水。”说完又猛灌几口水。

    她每次去洗手间路过他的班级时,总会小心翼翼地透过玻璃在班级中寻找他,如果找不到的话,还可以期待着点其他的什么。

    期待什么呢?

    期待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你正好也要去,或者我回来的时候恰好你也回来,或者我去的时候你往回走,或者我回来的时候你刚好要去。期待这一次次的相随或相遇,期待我走在你身后时,满眼眷恋的望着你的背影,期待你走在我身后时,想象你像我看着你一样地也在看着我,期待相遇时的每一次擦肩而过。

    慢慢地,她知道了他的座位紧挨对面的窗户,知道了他是数学课代表,知道了他喜欢透过窗户眺望远方,知道了他下课睡觉时喜欢把头歪向右边,知道了他好像对所有的女生都冷冷的,知道了他不太经常去洗手间……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马上就要月考了,大家都神经紧张起来。

    虽说不是什么重要考试,但毕竟是入高中以来第一次考试,大家在初中时都是班里的尖子生,谁都不服气,都想通过这此次考试证明自己。

    沈葵理科真的是一塌糊涂,本来就听不懂,后来又多了一个冯阳,天天扰乱她的心智,后来也就破罐子破摔了,听得懂就听,听不懂就拉倒。

    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她欲哭无泪,气急反笑。

    文科成绩在云端,理科成绩在谷底,中和一下,总成绩中等靠后。

    沈葵喜欢文科,也喜欢读文学,肚子里也有几滴墨水,和紫虚不同的是,她不太习惯于显露自己的所学所知,而紫虚爱出风头,恨不得让大家知道自己所有的才学。

    紫虚和程玉的成绩虽说不上极好,但最起码是在平均成绩之上的。

    紫虚和程玉看到沈葵的成绩,怕她伤心,赶紧凑过来安慰她,“没关系的,这才刚开始一个月,不适应也是正常的,只要努努力肯定可以把成绩提上来的。实在不行的话,你文科这么好,以后学文也不错啊!”

    沈葵刚想说话,有个同学就喊道:“沈葵,老师让你去趟办公室。”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月考成绩的事。

    沈葵到了办公室,更加觉得无地自容,因为冯阳也在,他在帮数学老师整理易错题。

    沈葵进办公室的时候,冯阳抬头看了她一眼,继而低头继续忙碌。

    沈葵的心跳漏了半拍,既激动又懊恼。

    她每次打扮的好好的,把自己调整到最好的状态时,死活都碰不见他。很少的一次丢人现眼的她,却要被他尽收眼底。

    不过他好像不记得她。

    好笑。他为什么要记得她。是她貌若天仙,还是对他有救命之恩。“沈葵,你的文科成绩都不错,为什么理科这么差。数理化不分家,你数学这么差,物理化学也不会有提升的。高中数学确实不容易入门,但是一旦入了门,其实也没那么难。你看二班的数学课课代表,数学就非常不错。”班主任用头指指冯阳。

    沈葵大胆地看过去,他微微低着头,黑发随着窗口吹进来的初秋的微风轻轻飘动,白皙干净的手握着笔快速誊写着什么,面容平静似水。

    “你有什么不会的尽管来办公室找老师,各科老师们会很乐意帮你解答问题,或者也可以找班上理科成绩优秀的同学请教,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班主任以一贯温柔的口吻跟她说。

    “我知道了老师,我会好好学的。”沈葵乖乖回答。

    沈葵是认真的。她喜欢的人那么好,她怕追随不上他的脚步,她想向他靠近,想有资格站在他身旁,想告诉他,你很好,但我也不差。

    沈葵开始在数学上下功夫了,每次上课想要打瞌睡或者思绪要飘走之时,她就狠掐自己一把,提醒自己,冯阳在数学高峰上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