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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农场,终于又见你

作者:原非西风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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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那边很快有了回应,顾叙的声音平稳地从通讯仪中传过来:“我答应你绝不追究,为你保密,但你若是戏弄我……”

    边长曦无声地吐了口气,笑道:“怎么敢呢?”她问,“顾队长你不远处应该有丧尸吧,你能形容一下它们的样子吗?”

    顾叙没有迟疑地说:“人形,可辨生前性别,皮肤青白,肌肉腐烂,眼球脱眶,指甲尖锐,身上带有极强烈的腐臭气味。他们行动迟缓,视觉迟钝,但听觉嗅觉异常灵敏,骨骼呈惨白色,硬度非常大,可比拟淬火后的高碳钢……还要继续形容吗?”

    淬火高碳钢?边长曦扬扬眉毛,还是这么一板一眼。她走到窗边看着外面:“不用了,我杀过不少丧尸,可以肯定,顾队长你现在看到的和我以前看到的是同一型丧尸,可是不久前,有人发现了不大一样的品种。”

    “哦?”

    “它们肌肉也有腐烂,但程度较轻,皮肉上呈现着一种异样的青黑色彩,显得比较紧绷,并且它们的骨头是发黑的,就像中毒了那样。如果说我们见到的丧尸骨骼是淬火后的高碳钢,硬度十足而过脆,那么新丧尸的骨头就是淬火后又经过回火的高碳钢,强度也大幅度提升,甚至拥有一定韧性。此外他们的行动速度也有了一定提高,并且最重要的是——”

    边长曦望着前方语气轻巧地说着,仿佛感受到了通话那头渐趋凝重的气氛,她知道顾叙一定在听,并且是全神贯注。

    “我早先被丧尸抓伤过,顾队长我想你也被抓伤过,应该知道伤口流出来的血是正常的红色,但那种新丧尸抓出来的伤口,流出的血发青发黑,带有腐烂臭味,伤口边缘持续溃烂流脓。”

    江城某处,一个黑色紧身作战服的男子手中飞刀一转,切开一个丧尸的咽喉,与战友打了个眼色,快速退到墙边,耳麦上的信号灯发着红光,他犀利的眼眸扫过正端着枪靠在车上狙击的战友胳膊上的纱布,望着那殷红的血迹,淡声道:“是么,看来情况不妙。”

    那边女孩轻轻一笑,虽不易察觉,但他觉得是如释重负:“妙不妙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这件事值得关注,顾队长,我要说的话就是这些,那就先挂……”

    “你怎么知道我被丧尸抓伤过?”他忽然语调一转。

    边长曦有些滞住,隔了一刻才说:“那个火球……”

    “你也能发出那种东西?”

    “那倒不是。”

    “我有一位战友能堆出土墙,这种奇特的能力实用有效,我想让每个人都具备,但毫无头绪。我找过自己与战友的共同点,经你提醒才发现,我和他都被丧尸抓伤过。”

    边长曦身体一僵,紧紧抓着手表通讯仪,抿了抿唇,低哑地说:“可不是提醒,我自己也不知道有这样的联系……”

    “是么。”那边低低一笑,兀自继续,“小说里管这个叫异能吧,你是哪一类?”

    边长曦忽然觉得窗外的暮色浓郁到仿佛散不开,视线及处皆是黯淡和混乱,象征着这座繁华都市已经走向不可逆转的衰败。

    重生以来,她是第一次如此真切地,感受到那窒息一般无所不在的压力。

    天光在她脸庞上反射出惨淡而沉静的光芒,她低声说:“我要说的都已经说完了,顾队长保重,我们有缘再见。”

    “滴!”她掐断了通话,望着前方徐徐吐出一口气。原来一开始顾叙就不是好糊弄的,不过是给出一个小小的暗示……

    她皱眉回想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应该没有留下更多的破绽了。帮助顾叙的心意是真切的,但她没打算暴露自己,也没打算和顾叙扯上太多的关系。她知道这个人,只要给他一个警示,一个简单的缓冲的时机,就能够走出不同的人生,她要是絮絮叨叨着急上火,反而显得阴谋论了。

    她看看手里的通讯仪,直接切断电源,连同另外一个,本要丢出楼外,但想了想,还是一股脑扔进玉镯里。

    看到玉镯,她心情忽然好起来,抚摸着它心里想着“我要进去”眼前一闪,脚一软感觉失重一般,等她意识逐渐回笼,就发现眼前光线良好,自己正趴在一块草地上,青涩而略带自然芬芳的气息直扑鼻端。

    边长曦一喜,急切地站起来,她脚下是一片草坪,前方不远处就是黑黝黝的土地,中间一条细细的溪水斜穿而过,两块土地泾渭分明。

    她很清楚,草地相当于牧场,可以用来圈养一些动物,当然围栏这些东西都要靠自己亲自搭建起来。黑土地湿润肥沃,无论水稻小麦还是水果蔬菜,或者是观赏性的植物,在这里都会正常生长。农场里没有时节之说,并且永远是多云微风的白天,任何时候都可以种任何东西。

    而及膝高的小溪有自我进化功能,可以喝、可以洗澡、可以养殖水生动植物,当然要她先投放进去苗啊种啊,才有的长。

    黑土地和草地合起来四四方方一块,四周被白蒙蒙的雾气笼罩,小溪的头和尾也都隐没在雾气中。

    在黑土地的边缘还立着一座小小的木屋,门上刻着“仓库”二字。边长曦从溪水上跳过去,推开仓库门一看,果然自己的机车和登山包,还有消防斧、两只手表通讯仪都静静地躺在地上。并且她知道,别看这木屋小,但实际上可储物的空间极大,并非目力可测,也不知道是什么原理。而且仓库里时间静止,一碗热汤放进去,几年之后再取出来依旧热气腾腾。

    边长曦看着这一切喜不自禁。虽然此时的玉镯农场和她前世死前的规模相比,简直是老鼠和大象的区别,但比起前世刚发现时候一片贫瘠、连棵草都没有的玉镯空间,已经好了太多。

    当农场获得足够的能量,进行升级,雾气的范围就会扩大,农场的面积也会随之变大,还会随之出现住房,仓库到最后也会移到地底下去。前世经过诸云华那位老同学瞿益的积极研究和不计成本地投入,在她死前,农场已经有两座大学那么大,而且里面的时间比起外面是十比一。各种作物周期短,产量非常喜人。

    云华基地的食物起码有三分之一是来自她的农场,要不是怕被人发觉不妥,就是完全供应基地三十余万人的需求也完全不在话下。

    边长曦现在想想就觉得自己傻得可爱,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都不懂,要是她将农场死死握在自己手里,不给诸云华使用权,诸云华哪里敢对自己下手。

    但话说回来,要不是她把农场贡献出来,诸云华又怎么会让瞿益下大血本研究和开发,农场又怎么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