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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八十七章 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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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若华恢复意识的时候,就坐在一间最多只有五六平米的房间里。

    房间内摆放着两张上下铺。

    显然这是一个四人间。

    方若华抬手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干裂,细碎的伤痕,厚厚的茧子,皮肤到是很白皙,骨结有一种特别的柔韧和结实。

    手腕很纤细,摸摸骨头,这孩子还小,绝对不超过二十,也许连十八都不到。

    方若华叹了口气,抬起手按了下自己的眉心,忍住作呕的感觉,蹙着眉使劲捶了两下头,脑子里的胀痛感渐渐就小了,记忆一点点在脑海中复苏。

    她这回面临的环境,可真是有那么一点复杂。

    “我脑子抽了?”

    方若华觉得,她肯定是有些飘。

    这几年事事顺利,生活惬意,可谓一帆风顺,这人一顺风顺水,就有可能疏忽大意,入别人的圈套。

    前两天,许岚来家里和她喝酒,喝了两杯葡萄酒,许岚就有些醉意,对方若华说,他们圣德门的门主,如今的定海神针最近很烦恼,老觉得他儿子许默可能有心病。

    门主甚至动了心思,想让许默去做心理咨询,看看能不能解了他的心结。

    许岚直叹气:“我也了解你们的心理医生,有些心理专家确实很厉害,但许默在你的世界时,他自己本身就是心理学专家,他的学业非常好,恐怕那些心理学的医疗手段很难帮助他,而且医者不自医,他也不可能帮得了自己。”

    方若华绝对不会拒绝帮助许默。

    她和许默之间的感情很深厚,说是生死之交也不过分,若是能帮得上忙,她很乐意效劳。

    但是,许岚提出来的法子……感觉真的很坑。

    许岚说,许默之所以有心病,是因为想起了以前的经历。

    在漫长的时光中,许默和方若华,从没有一次好结果,要只是不成情侣也就罢了,但他和若华,从来是悲剧,这不免让人心伤。

    民国时空,许默是某党高官,若华是某党派驻某党之间谍。

    这也还罢了,好歹是同种同源,好歹两个人都活着,不过是相忘于江湖而已。

    可另一个民国时空,身份到是相同,全是寻常百姓,奈何生逢乱世,升斗小民日子过不得,许默和若华乱世分别,再见时若华已是枯骨一具,许默就是想抱着骨头成亲,他家里人也不乐意,终究不能成行。

    再到某一时空,难得许默与若华生成师兄妹,青梅竹马,情分绵长,奈何若华修无情道,一生爱人唯有手中之剑,许默注定摸不到美人芳心。

    等到有一次,许默终于走大运,两人门当户对,父母在两人出生前便指腹为婚,等啊等,等了十六年,花轿都抬上了新娘子,只等拜堂成亲入洞房,结果朝廷下旨征兵,片刻都不能多留,许默一走七年,回来家里家业落败,新娘子不知去向。

    方若华就这么听着许岚叙述了好些许默的悲惨经历,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她一伤感,就入了许岚的套,答应许岚,挑几个特别悲惨的时空,去改变许默的命运。

    许岚说得到好:“不敢求圣人许给那小子,只求好歹有个平和的结局,哪怕只一个小时空也好。”

    方若华还是稍稍犹豫了一下。

    和别的时候不同,如今去改变的,好像应该是‘自己’的命运。

    她就是不想说那些人都是她,但总归有些别扭。

    可许岚再三劝说,方若华认真考虑片刻,也就应了,不说别的,略解一解许默心结,也没什么不好。

    但是有一点,方若华真想骂许默两声笨蛋:“他若是真想追求一段感情,何必还要封印自己的记忆?”

    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

    许岚只是叹道:“次数太多了,如果不封印记忆,谁能坚持得下来?”

    于是,方若华就来了。

    一切都是许岚安排的,说是这个时空定位最容易,不是所有的小时空都能去,必须是原来那位‘方若华’愿意让她接替,或者已经死亡。

    这个时空刚刚好,而且是现代,生活比较方便。

    方便是方便,只是这姑娘,身世未免太凄凉。

    她获得的是这个姑娘一生的记忆,虽然她的一生,本来也很短暂。

    ‘方若华’早年被拐卖,不知道父母是谁,后来机缘巧合被师父收养,她师父是旧时代江湖门派彩门的传人,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杂技艺人。

    只是现在这世道,杂技这一行也是越来越难做,她师父演的节目又比较陈旧,他这人更是跟不上形势,没什么名气,班子里留不住人才,偏偏又喜欢扶危济困,满腔正义感,手里有点钱,就总忍不住帮帮朋友,以至于生活拮据。

    不过,‘方若华’跟着自家师父,日子过得到还不错,练功是苦,可师父疼她,并不逼着她练那些功夫,还老说时代不同了,让她认真学习考个好大学,将来找份好工作,怎么也比跟师父学这些东西要强。

    长到十三岁,‘方若华’的日子过得都还算不错,结果她十三岁那一天,家里忽然失火,她去救她师父,她师父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拖也拖不动,渐渐就失去了意识,等醒过来以后,她在医院,被消防员救了,她师父却已经死去。

    随即流言四起,说是他们家之所以着火,是‘方若华’在院子里玩火,留下了火源的缘故,当时方若华受到很大的惊吓,记忆模糊不清,对那一天的情况完全不知道。

    人人都说是她害死了师父,她心中不自觉就信了。

    本来没成年,‘方若华’应该被送到福利机构,可是她不愿意去,身手又好,就自己溜走,仗着身高比较高,人也成熟,就装自己十六岁,在街上靠打零工为生。

    一开始没有住的地方,后来就在城中村一家出租屋里租了一个床位,四人间,每个月只用交八十块钱就行,特别便宜。

    ‘方若华’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下去,如果没有意外,大概就是庸庸碌碌,平平凡凡的一生。

    可没想到,她有一天晚上回老宅的旧址去祭拜她师父,心血来潮,从家里一颗老枣树底下把时空胶囊挖出来,竟从里面翻出一本日记本。

    日记本是她师父写的,都是一些温馨的生活琐事,但在最后,她师父写到了一件事,说是他发现了一伙儿人贩子的踪迹,打算查一查。

    ‘方若华’的师父平日里总是以‘江湖人’自居,喜欢和她讲古,偶尔也说一些什么现在江湖上什么泼皮无赖都有,大家都不讲规矩了,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敢做,真不像话。

    看到日记以后,她当即就心惊,猜测她师父这是艺高人胆大,做了点什么。

    不自觉,她便又怀疑起自家那场大火的起因来,会不会是师父露出了痕迹,让对方追踪而至,于是杀人灭口!

    十三岁的少女,惨遭家变,情绪早就紧绷到了极点,发现了这件事,她反而像是找到了一个情绪的发泄口,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追踪这伙人贩子的路上。

    因为她师父写在日记里的东西虽然不是特别详细,但却也是一条很明显的线索,她人也聪明,身手同样很好,花了数年的时间,她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寻找各种蛛丝马迹,运气也好,巧合也罢,竟然让她真的摸到了人贩子的踪迹。

    ‘方若华’的性子倔强的很,年纪又小,遇到事情不肯报警,竟然想到了个法子,故意引人贩子绑了她,由此混入人贩子群中。

    因为她故意装乖巧,又表现自己的能力,寻找一切机会讨好头目,竟然渐渐得到了一些信任,随着时间过去,‘方若华’获取的信任越来越多,人贩子就渐渐的,稍微放松了警惕,有几次没给她吃那些让人四肢无力的药,还商量着要吸纳她,让她入伙。

    ‘方若华’熬了许久,慢慢探听到,自己师父的死,的确是这些人贩子做的。

    有一天,她终于找到了机会,趁着夜色,去厨房摸出菜刀,一刀割了头目的喉咙。

    头目一刀毙命,但是杀其他人的时候却并不顺利,她差一年反被杀死,幸运的是喊杀声惊动了外人,那些人贩子砍了她几刀就逃了,没顾上看她是死是活。

    这一年,方若华刚刚十八岁。

    许默就是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官。

    他和以前很多个世界一样,对‘方若华’动了情,可是这注定是个悲剧。

    ‘方若华’伤还没好,就在医院里趁着警察和医护人员不注意,撕破了衣服,上了吊。

    她在墙上留下了血书,只有寥寥几个字——‘我身染罪孽,会下十八层地狱’。

    混迹于人贩子之间的那些日子,她见到了那些人的凶恶残忍,但是她没有救那些可怜的,被拐去的人,那里面甚至更多的是孩子。

    方若华心下叹息,其实,她又怎么去救呢?身为一个同样被拐卖去的女孩子,她同样每时每刻都受到监视。

    但她当然有责任,如果她不是莽撞得自己行动,如果她不是选择混入其中,而是报警,也许能救更多的人。

    方若华此时来到这个小时空,时间不算晚,现在‘方若华’刚刚猜测师父的死因,准备去找人贩子,没想到因为想存钱,打工太多,劳累过度,竟然去了。

    现在换成自己,第一件要做的,不是想什么人贩子,而是……去医院。

    这身体正发烧。

    ……

    许默第一次看到方若华,是在一家医院门外的喷泉池旁边。

    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长得并没有多么漂亮。

    事实上,许默从小到大都是风云人物。

    读书的时候他是学神,从没有拿到过第一名以外的任何一个名次。

    无论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一会就精,连他的历任老师,都在很多年以后还记得他,每每激励他的小学弟们时,都免不了要提一提许默的名字。

    至于毕业以后,这位是更了不得,成了警队赫赫有名的刑警队长,从业七年,办过无数的大案要案,得过数不清的奖章,警局下到刚进门的小年轻,上到五十岁上下的老刑警,人人都对他赞誉有加。

    更不要说许默还长得极好。

    他有漂亮的眉眼,深邃的五官,一米八一的身高,不胖不瘦,有比模特还要顺眼得多的好身材,从幼儿园到大学,再到工作,喜欢许默的人简直能从城东排到城西去。

    可许默从来没有哪一天对任何一个女孩子有过异样的感觉,唔,对男人也没有,看到方若华的那一天……除外。

    当看到方若华那一刻,他心里其实没想什么,就是不自觉地站在石阶上盯着那双眼发呆了十分钟。

    等回过神,一本正经地下了台阶去开他的车,脑子里还闪过一个浅浅的意识——那女孩儿的眼睛里有诗。

    反正他看到那双眼睛,全身仅剩下的文艺细胞都活泛起来。

    胜如西子妖绕,更比太真澹泞。

    态浓意远淑且真。

    等等。

    古今中外无数形容美人的句子在他脑海中回响,然后他就带着这点惊艳的亢奋上了车,踩下一脚油门,灰溜溜走了。

    要不然他还能如何?

    搭讪美人的事,他到是在脑子里想了想,但他在这方面实在没有经验,胆子也小。

    再说,那是个少女,看起来十七八岁,还不知道成年没成年呢,他要是敢去搭讪,他自己先饶不过他自己。

    不过,许默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甚至都没敢拍正影。

    从那之后,许默面上不显,可他有好几回都自觉不自觉地还去那一家看起来人可罗雀的医院门前晃,下了班要去一去,上班之前也要去一去,放了假要去一去,不放假还是要挤时间去一去。

    只可惜,佳人不复见。

    仅仅见过一面,也没有说过话,到不可能有多么难过,但惆怅和遗憾,总归还是有的。

    一年多以后,许默惹了点事,领导也是为了保护他,把他暂时下放到派出所当民警,离那医院远了,上班也忙,他才渐渐断了这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