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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着你伸出手去,妄图触及夏花之上的痕。】
那天,我打着伞去了沈朝咏拍广告的地方,等到半夜。
那是一栋高耸的大厦,上面挂着娱乐公司的大大招牌,楼的周边尽是流光溢彩的霓虹灯,华丽到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我以为我会在夜里十二点之前遇到他。是的,只要是十二点之前,只要还是今天,只要我能够遇到他,只要能听到他亲口对我说一句“生日快乐”。
而且我一定要向他道歉,再也不会遮掩自己的心意,再也不会漠视他对我的好。
雨点稀一阵紧一阵,强风时不时夹裹着水滴打在我的身上。我咬着牙撑着伞,脚下的鞋子已经湿透,心里默默地数着所剩的时间。
时间一秒一秒地减少,我一直等一直等,街上的人流车辆渐渐稀少,最后归于一片静寂,手表的指针温柔地“咔”一声到达终点。
十二点到了,我却依旧没有见到沈朝咏。
如同那个灰姑娘的童话,随着十二点的到来,狠狠地打碎了所有卑微的希望、所有虚假的美好。
我再也撑不住自己,浑身颤抖地蹲了下去,抱住双臂试图温暖自己的身体。
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抬头看去,眼前是那个时髦美丽的女人。她撑着伞,手里拿着一大堆零食和罐装咖啡,她径直蹲下仔细地打量着狼狈的我。
我勉强冲她微笑了一下。
她注意到了我的校服:“来找沈朝咏的?”
我被冻得牙关咯咯有声,一时说不出话,只好点了点头。
她叹了口气,将一杯还带着温度的咖啡递到了我的手里:“那个孩子的工作还没有忙完,你先回去吧!”
我不知所措地握紧了咖啡:“谢谢……”
“这个给你。”她又向我递来一张名片,就“嗒嗒嗒”地走进了楼里,背影优雅美丽。
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回走,借着灯光看着手中的名片,娱乐公司首级主管,凌岚京。
或许是因为受了凉,我第二天就发起了烧,只好支撑着回家,去沈医生的诊所里打吊针。
很久没见沈医生了,他还是那样温和地微笑着,体贴地面对着每一个病人。清闲的时候,总会拿着一本厚厚的医学典籍进修,温文尔雅的男子,沈朝咏身上的优点尽数是来自他的遗传。
我坐在病床上,和他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沈医生说自从儿子上了高中并且住校之后,很久没有回家来了,一是学习太忙,二是父子之间的温情总是显得太过于奢侈。最近听说他接拍广告的事,虽然很高兴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得到报酬,但还是会担心他工作和学习是否能够把握均衡。
“依然,说起来,我也确实不知道我们家朝咏在想什么,现在的孩子,唉……”沈医生说着,忽然别有深意地看着我,“依然,你们两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至少还相互了解。”
我慢慢地摇了摇头,不是的,沈医生,即使是青梅竹马,现在我也依旧感觉我和沈朝咏之间很遥远。
“朝咏他是个好孩子,只不过,从小到大都太过于认真。”沈医生叹了一口气,“我觉得你应该也能看得出来,再说,这孩子从小没有母亲……”
太容易受伤,总是固执地抓住曾经最为珍惜的东西,而一旦和现实碰撞之后,则会茫然失措,沈朝咏单纯认真到让人心疼。
“那么,沈朝咏的母亲也是因病过世的吗?”我好奇地询问着。
沈医生沉默了,我回过神来,急忙道歉:“对不起,沈医生……”
“不。”他忽然笑起来,“依然,你误会了,沈朝咏的妈妈不是过世,是走了。”
我呆在了那里,听着沈医生说起那段回忆。
那年他是个穷困潦倒的赤脚医生,借着几家亲戚的钱才勉强开了个诊所度日,却遇见了因为得了传染性疾病而被送来这里治疗的漂亮女人。他悉心照顾,尽心尽力,后来女子因为疾病被狠心的丈夫抛弃,他收留了病愈的她,一来二去渐生情愫,就这么组成了一个家。只是,她的心依旧在前夫那里,即使是后来有了沈朝咏,在偶然听说了曾经的丈夫婚姻不幸后,还是舍弃了这个家去寻找从前的爱人。
至此,不知所终。
沈医生颇有几分无奈地笑着:“朝咏还小的时候,总是拽着我问:‘妈妈哪去了?她为什么不要我了?’那个时候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后来长大了一点,他再也不问了,我们父子也就这么过下去,我教育着他说:‘要是有喜欢的女孩子,就要自己亲手去保护’,他好像也真的一直这么做了。”
我不知不觉地感到心疼,为着幼年受过太多艰难的沈朝咏。被母亲抛弃,心里不知道有着怎样痛楚的暗影。我们是那样相似的孩子,肩并肩、手牵手,一起度过那段荒芜的年少,就像紧密依靠的两生花一样。
沈医生也觉察到这些往事太过于沉重,故作轻松地问起我的学校生活,我应答着他的询问,话题就这样悄悄转移。
临近黄昏,我也打完了吊针,正准备回去,沈医生却忽然叫住了我:
“依然,你还记不记得,小的时候,我问过你夏亭是谁。”
我一怔,确实想起了那段往事。
“那么现在,你能告诉我夏亭是谁了吗?”沈医生神情复杂地问。
我的头又开始痛,有几个片段的回忆闪现在脑海里,却无力回答,只好不停地摇头。
“依然。”沈医生的目光怜悯温良,“早点正视现实吧,如果再这么发展下去,你很可能会变成‘那个’。”
“那个”是什么?我是真的不知道,只是看到了沈医生的桌上有着厚重的医学典籍摊开在那里。
告别了沈医生,我回到了学校。理应是晚自习的时间,我急匆匆地走在教学楼的走廊里,却忽然听到一班发出一声齐齐的欢呼。
我好奇地趴在玻璃上探头望去,却看见沈朝咏和洛铃被同学们围在中央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什么。洛铃脸红红的正在大声地反驳着,而沈朝咏面对着同学们的追问,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只是我一眼就看得出,那不是他发自内心的笑。
“到底怎么了?”我顺手拉住了刚出门的一个一班女生问。
“啊,你是别班的吧,哈哈哈哈!没有口福了,你还不知道吧,我们班的洛铃在月底过生日,她说请我们全班同学都去饭店吃饭庆祝,还加了一句说是为了庆祝沈朝咏成为未来新星呢。啧啧啧,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女生羡慕却佯装鄙薄地说着。
“全班同学?都去?”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一个班至少也有五十多人,真的没关系吗?
“哎哟,当然都去,你看你不知道了吧,别看洛铃平时挺低调的,确实家大业大啊,是富家小姐来着啊!”
我忍不住惊叹了一声,富小姐和洛铃,这两个词感觉是那样的不搭。
只是,我非常介意那件事。因为工作忙碌而没有在我身边为我庆祝生日的沈朝咏,当真会去陪伴洛铃吗?
这时,洛铃走了出来,她见到我,微笑地挽住我,然后亲昵地说:“我月底生日,依然你也来吧!”
可我分明看得出她眸中的轻视和微笑里的挑衅,然后用力地点了点头。
不管怎么说,我想要亲眼见到答案才能死心。沈朝咏,你是不是会觉得洛铃比我更加重要。
我很快就看到了沈朝咏拍的新广告——铺满沙砾的空旷天台,旁边有着一眼望下去显得逼仄阴暗的楼梯,天边翻卷着厚重的乌云,仿佛预示着暴风雨倏然而至,整个环境带着森冷而抑郁的质感。少年穿着白色的衬衫和款式简约的牛仔裤,一副冷酷而淡漠的神情,在风中飞扬的不羁的头发,略微颓废和散漫的样子,和那个氛围无比协调。
大家都说,这样萧瑟的感觉让沈朝咏拍出来,显得格外扣人心弦。而相较现在服饰的花样层出,一身简单却合身的打扮,就足以诠释独特的自我。
他也真的变得更忙,工作接踵而至,甚至连同班同学都见不到他几面。
那天傍晚,在学校食堂,我终于找到了和他搭话的机会,跑了过去,期期艾艾地说:“沈朝咏,谢谢你那天送给我的生曰礼物!”
他的口气却淡淡地:“没什么,那只不过是小时候的约定罢了。”
我“嗯”了一声,还想和他说什么时,洛铃已经跑到了他的身边,乖巧得让人不忍拒绝地说:“沈朝咏,帮我打饭好不好,那边人好多,我们分头行动啦!”
我掉头就走,心里如同条件反射般地刺痛了起来。
沈朝咏,你说你只是为了完成小时候那个将星空送给我的约定。只是,毁约的人却是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