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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血点从马塞洛体内飘出,里面不止有他恐惧的灵魂,还有他扭曲的渴望,如今全被渴望之壶吞噬。
罗宛将刀收回,周身笼罩在一层神秘立场当中,不再反射光线,通体透明,装备、武器和血渍也一并隐形。
马塞洛毫无防备,这一击干净利落,罗宛迅速从尸体上取走项链,项链进入隐形立场,同样消失不见。时间有限,罗宛顾不上那尖叫不止的女人,悄无声息离开,同时默数时间,到十秒时,他已距离现场数十米,身体也渐渐显形。
手握马塞洛的项链,他知道是时候复命了。
奇怪的是,他有被刺了一下的感觉。
当罗宛抬起手时,发现手心被刺破,点点血滴往外冒。
他看清项链,心头一震。
项链末端有个蛇形吊坠,形状像狰狞蛇头,双眼中镶有红宝石碎片,利齿锋锐,正是它将罗宛的手掌刺破,鲜血沾在蛇牙之上,竟被完全吸收,一滴也不剩下。
蛇……
怪诞的饰物,希望不要是什么禁忌物品。
罗宛摇摇头,将项链缠在手指上,穿过岛上丛林,返回贝特摩兰村。
在凌晨的薄雾中,罗宛经过沙滩,往山丘上走。
他看到一艘艘小船向渔村返回,海岸上是渔民的家属,远远挥手叫嚷,从船上站起人来回应,庆祝平安归返,船上装满鱼获,用箱子或铁笼装满。
渔民划船、扯帆,将船靠近码头,把鱼、蟹、虾和一些罗宛叫不上名字的头足类海产分门别类装好,拿烂布擦身上的海水和汗,装货卸货,这些最新鲜的水产在第一时间被装上一辆板车,由驴拉着离开贝特摩兰村,运到更加繁荣的市场去交易。
他们一宿没合眼,好不容易忙活完,就靠着栏杆坐下眯眼休息,有人捕到一条又大又丑、淡粉色的怪鱼,人们吵了一阵,觉得它是不祥之物,又丢回海里去。
这些真实的劳动叫罗宛感到亲切,风里有海的气息。
哎,如今手染鲜血,所以才对平淡生活有所牵挂吧。罗宛暗想。不过,日复一日的平庸生活,上辈子已经过够了,这辈子重生,正该随心所欲,痛快活一场。
可以利用血点来向渴望之壶交换力量,这是我目前安身立命最大的资本。
然而,一切也必须有分寸,决不能为了收集“血点”而堕于杀戮欲望,必须坚守本心,恪守底线。母亲常说做人要无愧于心,不能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捋顺想法之后,罗宛登上贝特摩兰村的高地,穿过那些华贵住宅和精美别苑,造访达拉戈庄园宅邸。
卢希娅刚刚晨起洗浴,流水从她手肘上流下,沿她小麦色大腿流淌,听仆人通报说罗宛只一夜就去而复返,她心里是有些不满,觉得是罗宛遇到困难,又折返回来寻求帮助。
她拿一张鹿革擦了擦头发和手臂,穿上贴身衣物,然后套上一件黑色的半身皮甲,将剑佩在腰间,披坚执锐让她更有安全感。最后,她用一件薄纱衣裹住手臂和肩膀,踩着凉鞋,穿过长廊,到门口来见罗宛。
“太早了。”卢希娅直白地说,“你应该尽了力才回来,现在为时尚早,罗宛。”
“……我就是尽了力才回来的。”
“什么?”
罗宛将手上的红宝石蛇链给卢希娅看。
“行动结束。”罗宛总结。
这叫卢希娅惊喜不已。
“坦白说,”卢希娅不得不赞赏,“对于第一次行动的雇佣兵来说,你的效率堪称完美。之前那些新手佣兵们真是……要么有一堆破事,要么根本没有效率。”
“我的报酬呢?”
“我派人去雷姆斯家,通知她过来。”未等罗宛开口,卢希娅又接下去,“请进吧,一顿早餐可能是你所需要的。”
“确实如此。”
卢希娅拍着手,大声催促一个待命的仆人去雷姆斯家通知消息,仆人立即骑上一匹马。
“他办事诚实吗?”罗宛问。
“我从不雇杂种。”卢希娅说。
“她应该等得急了,把这个带去证明吧。”罗宛不想持有这种怪东西,将蛇形项链交给仆人,仆人点点头,骑出院子去。
随后,卢希娅引罗宛穿过走廊。
卢希娅脚步迅速,有雷厉风行的作派,罗宛可以从后面看清她矫健有力的双腿,被太阳晒得微褐,并不苍白。罗宛又注意到她腰上那支剑,装在镀银剑鞘内,剑柄上缠绕着护手皮革,上面依稀刻有一些文字,但看不清楚。
到了餐厅,卢希娅将窗帘拉开,朝阳从海面上徐徐升起,金光明耀,与波光粼粼的海面交相辉映,罗宛依稀看到在那一轮金色太阳旁边还有一个黯淡星体,像颗白色太阳,只是完全不发光,几乎被金色太阳所掩盖。
“你的信仰是什么?金日之神艾欧赫吗?”卢希娅察觉到罗宛的视线。
“不,没有。”
“这让我更好奇了,你肯定有个信仰,没有人是无信仰的。”
“我的教育提醒我尊重客观规律。”
“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应该心怀敬畏。”
在这个世界或许如此。罗宛暗想。而我们的世界是由无数岩石堆叠而成的,还经过四十多亿年的自然演化。
“这会惹什么麻烦吗?”罗宛问。
“不会,只要刀够快、办事够利索,你就能赢得自己的名声。岛上没有什么宗教迫害,不会因为你的立场就把你抓起来什么的。”
“那位风暴巴力呢?我还以为是主流信仰。”
“在本地人当中是,但我们岛上有太多外地移民、商人、雇佣兵、冒险家和各种各样的投机分子以及……那些更加隐秘的势力,还有许多‘非人种族’,不可能有一个信仰是主流的。帝国人崇拜白王,精灵崇拜青之神,沙海人尊奉正神马赫利安,洛曼人则敬拜美门殿诸神和救世主夏尔,大抵如此。”
“救世主?”
“他在五个世纪前解决了灭世危机。”
言谈间,仆人端来早餐。
陶盘、铜盘上盛有精美的食物,中间是一大碟金黄色的厚面包和熏火腿,配有刀可以自己切开取食,罗宛面前又有一碟蘑菇、青菜和成堆玉米,堆在白色奶油上,卢希娅面前则是撒有红色香料的鱼排,嫩得像是会自己融化。
罗宛谨慎地尝了点食物的味道,卢希娅也由着他,只是慢悠悠地分割盘子里的食物。
确信没有任何陷阱之后,罗宛切下一大块火腿肉,用叉子塞进嘴里,它味道非常馥郁,又分层,表皮熏制得很坚固,内里又坚韧耐嚼,反复咬过然后咽下,只觉咸香饱腹。他吃过一大片厚火腿,又将盘子里的沙拉扫尽,感到自己七八分饱,就没接着吃下去。
“你是怎么干掉那家伙的,行事干净利落么?”卢希娅问。
“行凶的过程无人发现,尸体却暴露无遗。”
“没人发现你?”
“没人。”
“这就够了,不暴露行踪就行。隐蔽性是刺客最重要的能力,你可以接近目标一千次,成功一次就算数。”
“我不只是刺客,我也不希望只接到杀人的任务。”
“有意思,只要我们保持合作,总有更多类型的雇主找上门来,而我也会将他们的诉求传达给你,我可是尽职尽责的中间人。”
“当中间人有什么好处?”
“正如我爷爷说的一样,人力是财富,关系是资源。”
“听起来你的爷爷是个非常有能力的人。”
“遗憾的是,并不是他的每个后代都同样出色。”卢希娅转头看向餐厅一角,罗宛看见一个空荡荡的底座,上面本该放有什么非常昂贵的塑像才对,只是现在已被移除或是变卖,只留下青铜基座留在原地。
“富不过三代。”
“道理如此,”卢希娅说,“我们家很多代都做这行当,连接上游的需求和下游的雇佣兵和执行人。啊,有一回,我们搞砸了,完全无法履行合约,差一点就会被巴力惩罚,于是我不得不亲自去完成任务。”
“也是杀人?”
“我第一箭射偏,不得不拔剑上去搏杀,那场冲突永远改变了我,我今天还能想起一切细节,那家伙咽气时脖子里有咔咔的动静。哼……不过如此。从此我加倍信任自己的武器盔甲,而且知道以暴制暴是件很爽的事情。不提了,你呢?你又为什么要成为一个执行人、一个雇佣兵、一个刺客?”
“欲望是一切行动的原动力。”
到了中午,夏特妮·雷姆斯也没有露面,但仆人回来了。
“先生,”仆人说,“雷姆斯小姐看过了那项链,知道您完成得分毫不差……嗯……她邀请您到她的庄园一叙,她想当面向您致谢,请您吃一顿晚餐。”
“钱呢?”
“钱在这。”仆人将从夏特妮那里拿到的钱取出,这是个沉甸甸的匣子。
卢希娅将盒子打开,当着罗宛的面数清楚一百枚金币,每一枚金币都有指头大,上面刻着尊贵人物的侧脸,头戴宝冠,整枚金币式样精致,价值昂贵。
“确切无误,合约完成。”卢希娅将匣子推给罗宛,罗宛将它收起。
一百枚金币,这些闪亮黄金的分量令罗宛感到心满意足,再不是之前那身无分文的状态了。
但是,请我吃一顿晚饭?罗宛暗想。这可从来不是什么好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