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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哪怕陶喆在树上挂了一夜,也不能妨碍日常的狩猎。
这的生活方式还比较原始,每天不是在干饭就是在干饭的路上。
即使有一些食物储备,族人匆忙逃离也带不了什么东西,又经过昨天的消耗,总之打猎势在必行。
能让陶喆哈气连天的跟在狩猎队中间,就是族人对他最大的照顾了。
陶原瞅着他迷迷瞪瞪的实在不像话:“有那么困吗?注意跟紧了。”
哼,陶喆还没忘记他的落井下石呢!
不客气的怼道:“你一夜不睡试试看啊!”
陶原忍了忍气,心里不住的默念三句平心静气的真言。
不能真揍他!
这是未来小舅子!
想想你想要的媳妇!
翻来覆去几遍后,说服了自己就又凑上去叮嘱:“你清醒清醒,跟紧我,虽然这次去打霍霍没什么危险,但不能大意知道吗?”
“好,好,好,知道了,知道了。”陶喆敷衍几句,也觉得不耐烦。
别以为他不知道陶原打的什么主意!
不就想娶他姐姐嘛!
要他说,没戏!
先不说他自身配不配的上的问题,这态度就叫人看不上!
一不提亲,二不说媒。见了他姐怂的连话都不会说,就知道跟族里的小伙子逞凶斗狠,打击情敌。
你把那股劲用在他姐姐身上啊,他们家没了长辈,你们家也没长辈吗?
族里没有族长吗?
透个话,双方商量一下成不成都是个结果。
这么不清不楚的,算怎么回事?
还臭不要脸的总想管教他,看他不顺眼,觉得他拖累了他姐,呸!
就问问你凭什么!?凭你脸大?
偏偏陶原今天格外激动,表现出来的就是话痨:“我跟你说,霍霍虽然常见,但你肯定有一件事不知道。”
霍霍是一种类似于猪的存在,不同的是公霍霍头上长着特别漂亮的大角。霍霍整个群体吃素,性情温和,是他们这一族的主餐。
“这还是我不小心发现的,你知道霍霍头上的角是干嘛用的吗?”
陶喆不耐烦搭理他,但这会闹起来也不好看,再说路上也无聊,就当醒神了。
“……不知道。”
陶原不知道是没发现他的嫌弃还是不在意,越说越兴奋:“嘿,不知道了吧。那次我瞅见两只公霍霍角抵着角,我寻思着这是在争配偶?要知道霍霍不善斗,但争配偶干一架也说得过去吧?”
这话说的没错,生存和繁衍是天性。
陶喆仔细回忆了一下,你别说,霍霍虽然常见,但霍霍之间角斗还真没听谁说过。
不仅陶喆起了兴趣,旁边听见他们说话的都按捺不住插嘴道:“我怎么听你这话音,它们不是争配偶啊?”
“当然不是。”陶原这话说的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倒也不卖关子,痛快给听众解惑:“就两个大角互相对了对,神奇的事来了,”陶原语气高涨,连比划带说:“你猜怎么着,那个角大的霍霍直接就把角小的霍霍的角啃了!”
这话说的绕口,但也不难理解。
“等我再一看,好家伙,两个公霍霍成了一对!”
“……”
“……”
这剧情走向就很迷。
有人不敢置信道:“两个公霍霍,一对?!”
“俩公的?!”
看了看周围一张张目瞪口呆的脸,陶原自己咂摸了咂摸,挥着蒲扇似的大手:“哎呀,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是其中那个没了角的公霍霍成了母的,这么个一对!公母!一对!”
新世界的大门刚开一条缝就被无情关闭了。
这次大家都找对了重点。
“母霍霍是这么来的啊?”
“霍霍不是生下来分公母的啊?”
“没了角,就从公的变成母的了?”
“这么神奇吗?”
简直就是神奇动物在哪里的现实版。
陶喆心里也暗暗惊奇,怎么个原理这是?丢个角还能连身体结构也变了?
要知道霍霍可是胎生的。
而且霍霍生下来角都不大,公霍霍也是角越长越大才区分开的。
咦?会不会是其实都是母霍霍,一部分长了角成了公霍霍的身份,遇到更大角的被吃掉角,就又变回了母霍霍?
雌雄同体?用进废退?
就在陶喆思路越来越发散的时候,其他人可没他这种好奇心和探究心理。
他们最直白的问题就是:这个消息能不能让他们抓霍霍更容易?
才不管你公的母的,反正肉吃到嘴里一样香。
陶原也没让人失望,别看他今天提出来,肯定不知道准备了多久。
“我试了试,霍霍比角的时间虽然短,但是输了的霍霍之后会一动不动的让大角霍霍吃了角才算完。我们可以割一个霍霍的大角……”
剩下的话不用说大家也都明白过来了。
只是还有人迟疑:“这,行吗?”
“试试不就知道了!”
那就,试试?
这方法果然有用,不到半天他们连抗带拖就拉回来了两头霍霍。
小孩子们围着看热闹,兴高采烈,呼朋唤友。
年轻人磨刀霍霍,干劲十足。
族长激动的胡子都揪下来几根,一边眯着眼听打猎队邀功,一边连声道好。笑的见牙不见眼。
这可不是一顿的丰收,这办法只要证明有效,以后族里的肉就不缺了!
守在族地的族人听他们吹嘘轻松的打猎过程,每个人都好像这个主意是自己想出来的一样骄傲。
虽然不会占功劳,但可以骄傲啊!
“陶原呢?咱们的大功臣呢?”
“……哎?对,陶原呢?”
大家左右看看,面面相觑,人呢?
被陶原生拉硬拽,非要他跟着去打原牛的陶喆表示有话说。
但陶原不想听他说,他现在都已经畅想到结婚后孩子生几个了。
“你说,你姐喜欢肥的多还是瘦的多?”
“一头够不够啊?”
“你最了解你姐,给个参考啊。”
“……”
“以后你找媳妇,姐夫帮你打原牛!”
陶喆表情麻木的听着陶原逼逼了一路。
他们这边结婚有个习俗,最上等的聘礼是一头脾气暴躁的原牛。
难度最大,规格最高。一个人绝对搞不定。
但平日大家都忙,哪有功夫冒着生命危险帮人捉原牛。
前面那个熊一样的身影刚刚闷声道:“我要把最好的给红苕。”所以他起早贪黑的研究霍霍,最后说动最健壮的小伙跟他一起打暴躁的原牛,把最好的献给他的姑娘。
虽说都是族人,大事上不会亏待谁,但一些小事上陶喆姐弟其实是习惯了忍让的。
族里对他们不错,可正因为不错,两个无父无母的小孩才心底觉得亏欠,理所当然退让。
陶喆一直都不喜欢族人用那种怜悯的眼光看她姐姐。
—红苕,这是婶家剩下的,拿回去用吧。
—扔了怪可惜的,给红苕吧。
好像他姐姐不配用好东西一样。偏偏大家都是一开始体谅他们姐弟日子难过,只不过这么多年形成了习惯。
他也想让姐姐风风光光的,可是原来的陶喆生下来就先天不足。他本是来当小偷的异界来客,更不敢有什么突兀的大动作。
现在有这么个人,有点傻,有点憨,可愿意费那么大力气给姐姐一份体面。
陶喆庆幸感激也生气,陡然间心浮气躁起来。
或许是这种矛盾纠结的感情,自己第一次体会?
陶喆不经意间余光看见一抹粉色飞速袭来,只来得及说了句什么,就陷入了黑暗,人事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