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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听说地窖里的犯人逃出来了,作为安保队长的孙大树,心底慌得很。
这不是什么光彩的外快,也不是什么能见得人的事情:就像在公司上班的时候不干活,却只顾着在网上投资一般——不过他们的外快要比前者见不得人无数倍罢了。
见不得人,却不见得不正确;能摆在台面上的,反倒不一定是正确的,这是孙大树一直以来对使用私刑的看法。
对这些十恶不赦,却总能因为各种各样借口,逃脱审判的人,他很是憎恶……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并不觉得,这是不正确的,更不如说,这简直是为民除害——只是因为血腥暴力,见不得人罢了。
唉……不能摆到明面上的东西出了重大事故,简直就像和老板同在一个办公室,然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投资血本无归,本该面色铁青,痛哭流涕,但又由于不能露出任何异状,只能憋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虽然孙大树不是哑巴,他也绝不会去吃黄连这种苦涩至极的东西,但有苦说不出的滋味,他却是一清二楚,比谁都要清楚明白。
要以雷霆手段解决这件事,绝不能让犯人跑了,或者出现人员伤亡,这是孙大树心头的第一个想法。
虽然安保部门的弟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共犯,但正是因为他们都参与了这件事,有着这种程度的紧密关系,才能保证他们绝不会说漏半个字——即便是在睡梦中。
但后勤部门啊,医护部门啊,或者是偶尔来刷漆修水管电器的那些其他工作人员,口风可就没这么严了。
一传十,十传百,如果这件事被传出去,以那群保守又愚昧的家伙的一知半解,我们肯定全都会被解雇,送到街上乞讨去!孙大树紧张兮兮地在心底想道。
口口相传,至少还需要一定时间发酵,可能还有机会连夜跑路,到一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重新来过;但如果出现了伤亡,那自己这个安保队长的高清肖像照,一定会在第二天登上玄盟新闻的头条,和那些盖了白布的尸体一起,在报纸上占据一块版面!
不管怎么样,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让对方得逞!想到这里,他握紧了拳头。
“……我第一时间和他谈判,那个犯人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阴招,打晕了地窖里的五个弟兄,真是令人匪夷所思……”引领着大伙儿撤退的那个安保,东一句,西一句,语无伦次地说道,“等我们下去的时候,他已经把刀架在一个弟兄的脖子上了,其余几个,则是东倒西歪地躺在一边,不省人事。灯光太暗,不知道死了没有。”
“说重点。”孙大树皱了皱眉催促道。
“总而言之:对方不知道为什么,点名了非要孙队长你和他谈判——而且要单独进去,”说着,那个安保忧心忡忡地摇了摇头,“我看,恐怕有诈。”
孙大树听闻此言,又在原地等了几秒钟,确定对方并无更多要求,很是干脆地掀开地窖秘门,慢慢踏了进去。
本来想到己方有这么多人,对方却只有一人的时候,孙大树的心情,还算轻松。
可当他视野里看到那个失控犯人的瞬间,就再也无法保持镇定了。
像三天三夜没睡一样猩红的双眼,粗重的喘息……说实话,很难不让他回想起一段不妙的往事。
想起那件事,孙大树的把握便又少了几分,在紧张的作用下,情不自禁地咽了一口唾沫。
他想起年少在乡间时,乡民们聚了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试图抓住,或者说,打死一条疯狗。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年龄尚幼的自己,在阳台上高高看着几个男人围向那条疯狗。
没到三个月,村里连吃了好几席,震耳欲聋的锣鼓声,几乎要刺穿鼓膜的唢呐声,现在回想起来,似乎还萦绕在孙大树的耳旁。
有的人可能会觉得,被狗咬死,狂犬病,才是罪魁祸首吧?狗这种生物,有什么可怕的?正是因为没有接种疫苗,才会被咬之后就近乎必死无疑,可孙大树,不这么想。
他到此时此刻,到了今天还记得,那条狗,是怎么临死反扑的。
那条疯狗,宁可吃上好几棍,也要扑进身前,逮着一个人,就拼命地撕咬他的腿,甩都甩不开来。
不是为生而抓挠,是为死而撕咬。
到后面,也许是咬的人多了,也许是嘴被棍棒打松掉了,它的牙,几乎都掉了个干净,这才在乱棍之中,被气急败坏的几个壮汉,几乎打成了一滩令人作呕的,招苍蝇的肉糜。
狂犬病,咬到几乎没救,那它和毒药又有什么区别呢?
毒蛇的牙中,也有见血封喉的剧毒:但如果那天,地上的是条长蛇,一定会在转瞬即逝间,被乱棍打死,丝毫没有反抗能力。
孙大树到现在还记得,那疯狗在和众人周旋时,四处转圈,不断咬牙切齿地看向身旁的众人,恰巧回头时,与自己对视的那双红了的眼。
他扪心自问,即便那天乡民们死于一只威猛不可地的老虎狮子之类的猛兽,自己恐怕都不会一直铭记于心。
最可怕不过的,就是这种看似已经穷途末路,山穷水尽,脑子里面却还是一副鸟语花香春暖花开人间处处有温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疯子。
看到走廊尽头,昏黄灯光下的那对泛红的眼眸,那种如同野兽一般粗重的喘息声,那种飘忽不定的眼神……要不是两人之间还有着一段距离,孙大树简直想现在就退出门外,拿水泥封死这道秘门,让五个无辜可怜家伙和那疯狗一起饿死在地窖里面。
可他毕竟没疯,还要把日子过下去,那就不能退。
不能轻举妄动……先上去的人,一定会被咬上一口。最好就等它平静下来,一个不注意,当头一棍敲死,孙大树在心底暗暗想道,简直像根木头一样,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对方不知道为何,像刚跑完赛跑的田径运动员一样,不断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这种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去刺激他。
秉着这个原则,孙大树像一个不会动弹的木人桩一样,立在原地,定了很久。
过了好一阵,如同喘过气来,逐渐平复气息的运动员一般,走廊那头的喘息声,也逐渐弱了下去,变成了几乎微不可闻的普通呼吸声。
“喂,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我感觉……你有点面熟?”突然,那人这么问道。
孙大树就像是上课没听课恰巧还被老师点到名的倒霉学生一般,瞬间愣住了,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回答是好。
好一阵,他才摇了摇头说道:“应该是第一次见面,我对你没有任何印象。”
说着这话的同时,他也在不断打量着用同僚作为人肉盾牌的那个年轻男子,虽说对方刚入院的时候见过一次,可毕竟没多上心……
哦对了,入院的那时候……
孙大树脑子里面想到的话,几乎不经思考,就脱口而出:“如果用刑的第一天你意识尚存,可能是见过我的。”
“……我是孙大树,是这里的安保部门总负责人,俗称的队长。”他自我介绍道。
自我介绍,似乎在当下的场合,算是最适宜不过的开场白了……可不知为何,好不容易恢复平静的犯人,又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他抹布的!这玩的,又是什么把戏?孙大树在心底急不可耐地想道。
终于按耐不住的他,带着愤怒,有些趾高气昂地宣布道:“我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但是,投降吧!我们的人数远胜于你,而且,我们是绝对不会向恐怖主义妥协,是绝对不会跟挟持人质的匪徒谈判的!”
“哦?你们就不打算听一下我的条件?”姬霄饶有兴趣地问道。
不同于刚才带着几人撤退出去的那个安保队员,从身体各处的颤抖幅度,腰板的角度,脸上的各种微表情,他就能看出来,对面的这人,不是在虚张声势——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是真的有着一份雷打不动的底气。
听闻此言,姬霄看到走廊尽头那个自称孙大树的人,举起了食指。
“无论你想要谈什么条件,都要把那五个人放了再说!”
“放人?”姬霄听见这句话,简直就像听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大笑道,“是你今天没吃药,还是我今天没吃药?”
“放了人,我还能谈判个屁!”他毫不留情面地呵斥道,“别在这废话了,你们要是不能满足我的条件,那我就每隔一分钟,砍死这地窖里面的一个人!”
不知为何,听到这句话,孙大树反而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对面丝毫不讲道理,思维也和常人有异——比如什么你完成什么条件,我就还你多少人之类的……当然,还的不是整的,是百分比。
想起记录在案的那件事,或者说,想起当初那起事件发生时的负责人所受到的处分,他就寝食难安,夜不能寐。
现在,心底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放下了——就算对面是什么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但只要有正常人的思维,就一定有办法能够说服他,孙大树在心底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