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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粮为什么没有什锦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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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阿妈爱买大袋猫粮这件事一直有点意见,对用这么大袋子装猫粮的人更有意见。他们把五斤乃至十斤重的猫粮稀里哗啦地倒进能装下不知道多少个我的袋子里,赶时间赶得就像在制毒(住在阿姐电脑屏幕里的警察说过,制毒的人们隔不久就会换基地,因为他们做的是“违法”的事。我感觉违法应该是很坏很坏的事,比我偷吃了室友的零食要坏很多。程度应该相当于我不光偷吃了室友的零食,还咬掉了它的一只耳朵。)

    因此每次看到比两个我叠起来还高的袋子上只标了一个可怜兮兮的口味,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没有任何一种生物应该遭受这样的待遇,被牛肉味猫粮噎上整个夏天,或泡在海洋鱼味猫粮的惊天咸味儿里过冬。我们为什么不能今天享受阿根廷牛肉风情,明天在挪威生鲜堆里放飞?又或者它们两者可以被加到一起,我们的味蕾可以在一天之内既游牧场又看海。

    “你不能因为这个就不吃饭。”我室友的声音听着含糊不清,因为那张嘴里塞满了食物。这时候我们的餐盆里刚添了新粮,仍然是雷打不动的鸡肉味,我感觉我已经吃了半辈子鸡肉猫粮了。光是那股气味就已经让我晕头转向,最后我挣扎着发现只有坐到门口不看它也不闻它,并保持这个姿势一段时间,自己才能在之后的时间里达到一个情绪稳定的状态。

    “我们都需要那么几件能让我们不吃饭的事。”我回嘴,郁闷的空气在我的胸腔里撞来撞去。“不然最后你就会英年早逝,死因是胃容量已满,而你他妈的还在吃个不停。”

    虽然每回都这么说,但最后我还是会回去大吃特吃那堆我已经吃腻了的东西,但绝不是因为我饿了(我自认为自己还是很抗饿的,我是吃货的前提是面对我爱吃而且没吃腻的东西,最后等同于其实我并不是吃货),真正原因在于我的室友实在太能吃了,明明同样的味道已经吃了一百多天,他看着这些食物却像在看一顿从未享用过的美餐。而他狼吞虎咽的吃相总让我觉得心有不甘:既然他对吃腻的东西都能吃这么香,我为什么不能?

    然而事实证明,我确实不能。尤其是在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家庭什锦棒棒糖套装”之后。

    其实一开始我没搞懂“什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甚至一度刚愎自用地将它视为跟“牛肉味”或“鸡肉味”同样意义的,让人吃上两天就开始盘算着怎么将其摆脱的词汇。直到趁阿姐出门时偷偷扒开那个花花绿绿的神秘包装袋,看着成群结队的彩色小球骨碌碌地滚到脚下。砰的一声,新大陆的石门在我面前骤然炸开,它的背后藏着一片猫粮海滩。

    毫无疑问地,如今我一天中做白日梦的时间纪录又上升到了新的高度。我想象自己用猫粮沙子堆了一个按摩沙堡,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不过我发现每个人堆沙堡的喜好不太一样,比如有的人会习惯给人形沙堡的上半身堆出两块突出的圆形,看着就像两个碗扣在上面。而有的人就不会),接着把自己的身体伸进沙堡里去(电视上说这样更有利于身体吸收阳光中的钙质。我不懂什么是钙质,但太阳很好,我喜欢太阳)。我敢打赌自己晒着晒着太阳必定会睡着,那么醒来的时候也就必然会饿。于是最激动人心的部分来了——我只要低下几寸脑袋,就能在沙堡的边缘咬下一大块猫粮饼干!!而且是什锦味儿的猫粮饼干(真想用荧光笔把这句话标上,可惜我不会拔开这玩意的盖子),第一口还是牛肉浓香,下一口就是海鱼鲜香。天堂也就不过如此了吧,我想。虽然天堂跟猫粮海滩还是有区别的,毕竟后者只满足我一只猫的愿望,但前者要满足所有故去生命的愿望,从人到猫到蟑螂都有愿望,也就说明上帝没有那么大的空间能用来给我造猫粮海滩了。不,我没有怪祂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有时等别人给予还不如自给自足。虽然我做的是白日梦,这世界上绝不可能有猫粮海滩,但这个世界上好多家伙连白日梦都没有,跟他们比起来我简直天天都在亲临天堂。

    虽然白日梦的视角更私人化,但我认为其实它也是一件可以分享的东西。只要前提是对方也为猫粮海滩疯狂,那么我们就可以用意识拉出一条传导线,把自己的梦跟对方的连在一起。这样我们都会拥有比初始面积更大的猫粮海滩,这是场双赢合作。阿妈说过“人多力量大”,我相信猫多也能达到一样的效果。

    还有,我的确想看看我室友在面对生活更佳选择的时候会是什么反应。他对现实已经知足到一种让人无时无刻不觉得乏味的地步,这种气质在阿妈看来叫“懂生活哲学”,在我看来则是像个傻子一般放弃了所有乐趣。

    于是我把什锦猫粮海滩讲给他听,鉴于他对吃的喜好,还特意添加了许多夸张的专门描述猫粮种类和味道的词汇。比如我用“能住进去的猫粮城堡”代替了按摩沙堡,把“每一口猫粮都是不同的味道”换成了“每一口猫粮都同时藏着好几种味道。”如果现在我面前有面镜子,它一定能把我这副口沫四溅的样子照个全。我知道自己这么干绝对不能算心怀好意,但打破我室友的随遇而安气质一定非常好玩儿,我相信这种诱惑哪怕是再聪明的生物也一定抵挡不了。

    “但你把所有味儿的猫粮都混在一起了。“他说,”如果有一天你连什锦味也吃腻了,岂不是连替换的口味都没了?”

    “谁告诉你什锦味猫粮是能吃腻的东西?”我质问。“你说这话的前提是什锦猫粮有可能被吃腻。但我说它不会!”

    “好吧,你永远不会吃腻什锦猫粮。”这家伙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躺姿换了一个角度——一个离我更远的角度,也许它在筹划着一旦我失控发起攻击就给我来个侧踢。“我们现在按你的前提来——什锦猫粮是存在的,并且不会被你吃腻。那么然后呢?如果你这么热爱的什锦猫粮灭绝了该怎么办?你爱它爱到吃不腻,而你又没可能再吃到它了。难道你就要吃着单种口味的猫粮,痛苦地度过余生吗?”

    我很想问他为什么老是每天都一口一个“如果”地扯着愚蠢的问题。但我发现自己说不出话来。该死,他说的有道理。什锦猫粮完全有可能灭绝,更重要的是它现在甚至不存在。

    “嘿,我只是想让你把喜欢多放几个篮子,以防某个篮子哪天突然爆炸了。”他把头向后仰向我的方向。“毕竟现在我们每次只能吃到一种口味的猫粮。”

    我本来想宣布他彻底赢了。可我很快就认识到一件事:他只是打败了我,这不叫赢。真正的赢是对阵单口味猫粮的胜利,甚至是对什锦猫粮无法自拔的自己的胜利,而不是在任何层面上压倒另一个生命。所以我必须得说我俩都输了,胜者是猫粮,以及创造它们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