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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vive

    1971年8月28号早晨,我起了个大早,或者说,我整个晚上都没睡好。

    在爸爸的手表转到五的时候我就从床上爬起来了,一番打理之后我又陷入了昨晚的兴奋与恐惧。

    我望着这三年第一次为我敞开门,心中的雀跃似乎能填满冰冷的阁楼。

    外祖母如期而至,看见我的时候,厌恶似乎能溢出她灰色的眼睛,一个漂浮咒带起我的行李一言不发的走出门。我也跟着她走出门,回头看着厚厚的门板,我知道,随着邓布利多的到来我的人生就将与这冰冷的房间彻底断绝了。

    我毫无留恋的回头,跟着外祖母走下楼梯,走向阳光之下。

    多尔甘杰宅还是很壮丽,冰冷也没有减少丝毫。

    邓布利多向我伸出手,我握了上去。在外祖母一副恨不得让我离她宅子越远越好的样子之下,我触摸到了三年来第一缕阳光。清晨的太阳对我这个吸血鬼很友好,随之而来的是山间湿润的空气,令我神清气爽。

    一阵眩晕过后,我跟着邓布利多幻影移行到了美国边境。

    风很大,周围是一片萧条,我不得不去调整在我脸颊肆虐的金发。邓布利多把我的行李放进一个施过无痕咒的袋子里,往前走了一会之后我们看见了一个拿破皮鞋的老巫师,那老巫师一看见我们就迎了上来“梅林啊!你是邓布利多。”

    邓布利多极有礼貌的道:“很高兴认识你,先生。”

    那个巫师兴奋的搓搓手道:“您和这位小姐是要赶七点钟的门钥匙吧。”

    “我想是吧。”邓布利多微笑道。

    “哦,那时间应该差不多了,”那个巫师看了看表后说“亲爱的小姐,请抓住靴子。”老巫师把靴子放在地上道。

    于是我和邓布利多一起把手放到了靴子上,离七点整还有二十秒,我盯着爸爸的手表,低声念道“三……二……一”说是迟那时快,似乎有一个钩子在我肚脐眼后面以无法抵挡的势头猛地一钩,我便双脚离地,飞起来了,跟书里写的差不多,我这样想着。我们像一阵风似的向前疾飞,眼前什么也看不清。

    我及时的调整身体,才不至于摔个狗啃泥。但我梳过的金发还是乱了。“你做的很不错贝芙利,一般小巫师都会摔倒。”邓布利多夸赞道。

    “谢谢你教授。”我已经改口了,虽然头发已经乱了,但我不急着调整我的头发了。因为邓布利多已经向我伸出手,准备再次幻影移行。

    终于,我到了目的地。一家肮脏的小酒吧,非常不起眼,麻瓜是看不见的。邓布利多推开门,我走了进去,里面的巫师有的抽着烟,有的喝着酒。

    邓布利多向一个头发几乎脱光的老板点了点头并将我的行礼交给了他,拿了一把银钥匙。就领我进了一个杂物间,“往上数三块——再往横里数两块——”他念叨着,用他的魔杖在那块砖头上轻轻敲了三下。

    他敲过的砖抖动起来,慢慢延展成一条鹅卵石铺成的路。他领着我向前走去,街道两旁的商店令人目不暇接,我不禁感叹魔法的魅力。小的时候,父母也曾带我去美国的魔法街,那是一个女士的雕像,只要握住她的手就能到达巫师世界。

    我立马停止了自己的回忆,继续去看这令人惊叹的街道。有很多像我这样年龄的孩子在追逐玩闹,脸上洋溢着纯真的笑容,我第一次感到了我与他们的差距。

    路过飞路嘭,邓布利多带我来到一栋高高耸立在周围店铺之上的雪白楼房前,闪亮亮的青铜大门旁,站着一个身穿猩红镶金制服的身影——一个妖精。

    我勾了勾嘴角,但愿这个妖精不要把我的笑理解为不怀好意的奸笑。他用短小的身材向我们鞠了一躬,“我们要为你取一笔钱,贝芙利。”邓布利多温和的解释道。

    向里面走我们来到了一间高大的大理石厅,几百个妖精在忙活着自己的事。我们向柜台走去。

    “早”邓布利多笑眯眯的道“我们要从贝芙利多尔甘杰的保险库里取一些钱,这是钥匙。”邓布利多递去了一枚镶有红宝石的金钥匙。

    那妖精瞪着大小眼看了一会,似乎一定要看出点什么猫腻“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它把钥匙递给邓布利多,邓布利多则把钥匙递给了我。

    另一个妖精领我们从一扇门走出了大厅,坐上矿车之后一路颠簸。

    我摇摇晃晃地走下矿车,现在我的头发更乱了。

    依旧是没有时间整理,妖精领着我们来到了一扇大圆门前,有点像麻瓜电影里的太空舱。它将手掌附在门上,门一下开了,一股浓浓的绿烟从门里冒了出来,气体散去之后,我抽了一口气。

    我终于找到可以来形容《魔戒》里史矛革的矮人城堡的场面了。里面是成山的金币,宝石和银条。

    不过我很快镇静下来,将金加隆塞进巫师袍兜里的同时思索着如果福利家的家产就有怎么多的话,那么多尔甘杰家的财产会有多么震撼呢,将手里的红宝石钥匙捏得更紧了。

    我将两个巫师兜塞的满满的,随着邓布利多出了古灵阁。

    “我还有些事要处理,你一个人能行吗?”他将银钥匙递给我。

    “当然可以,教授。”我答道,并从胸前的口袋抽出了《一年级新生购物指南》。

    “贝芙利,在过两天霍格沃茨就开学了。你需要在破釜酒吧住两天,九月一号去国王十字火车站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坐列车去霍格沃茨。”邓布利多亲切的嘱咐道。

    “知道了先生,我可以坐麻瓜的地铁去火车站。”我微笑的应对道。

    一阵嘱咐与确认之后他便离去了。

    而我独自一人站在街道上,感到的不是无助,而是前所未有的自由。

    仔细查看着购物指南,很好,首先我得去买魔杖。

    我独自一人走进了又破又小的,门上金字摇摇欲坠的奥利凡德魔杖店。我进店时不知道那里响起了叮铃铃风铃声。

    “下午好。”轻柔的声音让我的毛孔竖了起来。

    一个有着浅色眼睛老头从店内划了出来“福利小姐,你的头发和你父亲一样,当年他到这里买走他的第一根魔杖,这简直就像昨天的事。”

    我向他眨了眨眼睛,“黑檀木,独角兽毛,十又三分之一英寸长,弹性很强”他继续说道。

    “你还记得我父亲,先生。”我下意识地问道。

    “当然,我买出的没一支魔杖我都记得。哦,你父亲的事我很抱歉…”

    “没事的,先生。”我轻声道。

    “好了,福利小姐,来吧,让我看看。”他掏出了他陈旧的卷尺,“你用习惯用那只手?”

    “左手,先生。”我配合的把胳膊抬了起来。从肩头到指尖,之后,从腕到肘,肩到地板……

    他一边量着,一边叨叨着他家魔杖的性能等等,其实这些我都在书上看过了。

    但我耐着性子听了好一会,终于,在量完眼睛的间距之后。奥利凡德先生开始在货架间穿梭,“试试这根,黑刺李木,龙心弦的,八英寸长,异常坚韧,福利小姐。”我轻轻挥了一下,小店的灯不幸报废,我怀疑脆弱的天花板也受了损。

    “不行。”奥利凡德先生立马抽走了这黑乎乎的魔杖。

    “再试试这个悬铃木,独角兽毛,十一英寸,挥起来嗖嗖的。”

    我照做了,这次又把货架上的东西打翻了。

    再经历了无数次失败之后,奥利凡德先生颤抖地从角落里拿出了一根漂亮的魔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看到它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是它了。

    我轻轻的拿起它,魔杖的质感坚韧却不失温暖,在我指尖扣住它的时候,一股暖流涌进了我的身体,并不是纯粹的温暖,而是像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样的狂喜与兴奋,带着微微的刺痛。这是我用父亲魔杖时没有的,魔杖似乎也是这么想的,只见一道红光,魔杖口雀跃的射出了五颜六色的烟花,伴随的还有柔和的暖风。

    “奇妙,真的奇妙。”奥利凡德先生眼中投着狂热的轻轻喃道。

    “是紫杉木,凤凰羽毛,十又二分之一英寸,异常坚韧。异常危险的搭配。”老头浅色的眼睛闪着光亮。

    “它选择了我吗?”我问道,语气却是肯定句。

    “是的,不过福利小姐,不过请你听我一句忠告,远离那些肮脏邪恶的东西。”奥利凡德先生似乎还沉浸在那怔愣之中。

    我付了奥利凡德先生七个加隆就走出了店门,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已经不是福利小姐了。

    虽然身上少了七个金加隆,但感觉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反而觉得没那么孤独了。

    摩金夫人长袍店在帕特奇坩埚店旁,摩金夫人人是个胖胖矮矮的年轻女巫,让人讨厌不起来。

    “你也是要定制去霍格沃茨的制服吗?亲爱的。”我正准备回答她却继续说了下去,“梅林啊,你长的可真好看,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三年期间很少照镜子,对自己的长相早就模糊了。但依着我爸爸的美男子长相和妈妈的魅力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再说我对我的秀发还是很自信的,即使它们现在像爆炸了一样。

    别人夸我,我自然要笑脸相对“贝芙利多尔甘杰,女士。”我甜甜地道。

    “多尔甘杰,美国的那个?是啊,你的口音听起来也像,好了,等我一下亲爱的。”她捏了捏我的脸就去拿合适的长袍了。

    我倚在墙上思索着她的话,想着待会得好好看看我这张脸,毕竟有句歌词怎么说的“Causecashcomesquickwhenlookscankill”,我把玩着魔杖,想着试几个咒语。

    开门的声音却打断了我的思绪,来的似乎是一对母子“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西里斯布莱克不要随便跟别人说话,搞不好那人就是个泥巴种。”

    我的目光向着他们投去,那个黑头发的男孩似乎也看到了我。像是迫不及待要违抗他母亲命令似的,在我和他的灰色眼睛碰撞的那一刻,他就向我走来,作势就要和我交谈。

    还好摩金夫人即使救场,将装好的袍子交给我,成功挡在那个男孩面前。“5个加隆,多尔甘杰小姐。”

    “多尔甘杰?那个刚才说出“泥巴种”的女人略过男孩径直向我走来。”似乎一听见纯血统的人就想巴结巴结。

    “你好,多尔甘杰小姐,沃尔布加布莱克,很高兴认识你。”她伸出了戴着手套的手。

    我把金加隆付给摩金夫人冷淡的回应她“我也是,失陪了。”说完就略过她,在那个黑头发男孩略带钦佩的目光下走出了店门。

    我非常清楚,就是想她这样的人害死了我的父母。纯血统至上理论再可笑不过了,而且她不管是言行还是眼睛都像极了我那亲爱的外祖母,这样的人我不想多说一句话。

    离开长袍店,我又去帕特奇坩埚店买了好几个坩埚。不止是锡镴质的坩埚,我需要更多的坩埚去熬高级魔药。

    又逛了几个店将所有东西买齐了之后,我来到了丽痕书店。怎么说呢,一年级不管是课本还是咒语即使是魔药,我早在八岁的时候就学烂了。

    但是考虑到个人体面问题,不能带着破破烂烂的书本去学校,而且我不缺那点钱。我还是踏入了丽痕书店,迎面就是千奇百怪的书和纸页的味道。

    我很快就漫入书海里。正挑着书,就看到一个穿麻瓜衣服的红头发小姑娘,正一跳一跳的想要拿一本书。

    我叹了口气,拍了拍她的肩膀问道“你要拿哪本书?”

    她漂亮的绿眼睛闪了闪“《神奇动物在哪里》。”

    我随手施了个咒语“飞来。”那本印着火龙的书就乖乖的落在了我的手里。

    我把她递给红头发姑娘的手里,她感激道“谢谢!你真厉害,我是莉莉伊万斯,很高兴认识你。”说着向我伸出手。

    与那个布莱克不同的是,我也将手伸出去与她握了握“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贝芙利多尔甘杰。”我抿了抿嘴“你买了魔杖后也会很厉害的。”

    其实我只是顺手一帮,但莉莉似乎很愿意和我交谈,我了解到她是一个麻瓜出身的巫师,她爸妈知道有多么的惊喜,她有个朋友也是巫师。

    她好像把我当做了朋友,把事都一箩筐的告诉了我的。

    直到她妈妈过来找她她才恋恋不舍的跟我分手,并表示列车上见。

    真是小太阳啊,我腹诽。

    将书买齐之后,我用漂浮咒将东西带出了丽痕书店,我不禁又对我的魔杖满意了几分。

    我带着一身疲惫踏在对角巷的鹅卵石路上,缓缓走向破釜酒吧……